明·无名氏《研堂见闻杂记》我朝之初入中国也,衣冠一仍汉制。有山东进士孙之獬阴为计,首剃发迎降,以冀独得欢心。乃归满班,则满人以其为汉人也,不受;归汉班,则汉以其为满饰也,不容。于是羞愤上疏,大略谓:“陛下平定中国,万里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
孙之獬的名字
孙之獬,字龙拂,明末清初山东淄川人,大概在现在的淄博淄川区,跟蒲松龄是老乡。
《聊斋志异》中有篇迷你小说叫《骂鸭》,貌似影射的就是孙之獬。说有一人,偷了隔壁老者的鸭子烤着吃了,吃完后身上长了一身鸭毛,奇痒无比,一抓之下又疼得要死。半夜有神人托梦,说你这病要想治好就得让失主骂你。醒来后偷鸭子的就去找隔壁老翁,跪地泣求挨骂,偏巧老头很文明,从来不说脏话。偷儿说,您老破个例吧,求求你骂我吧,要不我就死定了!大爷没办法,就勉为其难骂了十分钟。疗效很好,小偷身上的鸭毛都消失了。异史氏就曰了,“一骂而盗贼减,然为善有术,彼邻翁者,是以骂行其慈者也”,蒲留仙这句话蕴含着朴素的民主道理:批评使人进步,舆论监督多么必要啊!
至于《骂鸭》跟孙之獬的关系,不忙“剧透”,先聊聊孙之獬的名字。“獬”就是獬豸,传说中的一种独角神兽,天生就会明辨是非,举凡两人打架拌嘴之时它就出来,看两眼就知道谁是谁非,然后就把错的一方一头顶翻吃下肚。传说皋陶家就养着这么个玩意,断不了的案子请它出来就搞定了。《后汉书》中有名词解释:獬豸,神羊,能辨别曲直,楚王尝获之,故以为冠。后来的御史、刑部等官员多戴这种独角冠,明清时的言官把獬豸绣在官服上。孙之獬的字是“龙拂”,后一字在这念bi,同“弼”,可以翻译成“龙的辅佐者”。这名字说明,孙之獬的老爸希望儿子正直睿智能明辨是非,还盼着儿子有朝一日当帝王师,辅佐天子。纵观孙之獬一生,他老爸的第二个愿望基本达到了,而且超额完成,孙之獬不仅辅佐过明朝天子,还伺候过大清的皇帝。
天启二年,孙之獬进士金榜,入翰林院当庶吉士。后翰林院内部考试,孙之獬考了个第一,授检讨一职,坐拥远大前程。天启七年,被任命为顺天乡试主考官。这个官虽属临时,但如果没有相当高的文化水平和拒腐蚀精神,是不大可能被委任的,由此可见孙之獬之受重用。然而不久崇祯做“大扫除”,要清洗魏忠贤的所有痕迹,办完人后就办冯铨、崔呈秀等编纂的《三朝要典》。
当时魏忠贤崔呈秀已死,阉党彻底瓦解,大臣们没了顾虑,众口一词表态支持崇祯禁毁《三朝要典》,这种时候跟新皇上站在一边再安全不过,何况《三朝要典》本来就是一部伪书,有舔屁沟高手还把魏忠贤编这本书跟孔子著《春秋》相比,因此力挺禁毁也是政治正确。却没想到孙之獬跳了出来,不仅不同意禁,还建议崇祯亲自写个序,以塞诸臣之口。崇祯看到这份奏疏啥滋味你可以想象。
蝙蝠的尴尬
到了五月,崇祯终于下旨禁毁《三朝要典》,朝臣们都跟过年似的准备庆祝。又是孙之獬,顶着个独角一脑袋撞将过来,搂着《三朝要典》嚎啕大哭。《烈皇小识》中说,“侍讲孙之獬诣东阁力争不可毁,继以痛哭,声彻内外”,他一哭,所有人都笑了,除了崇祯。这位新皇帝脸上阴云密布,下令“削孙之獬籍”,滚回山东老家去。
《明史》中提到孙之獬,有“忠贤党也”一句,可也并无更多的事例佐证孙之獬和魏忠贤有过什么瓜葛,之所以被列入阉党,我想主因应该就是那一声哭,他是为魏忠贤哭的吗?多半不是。
这么看来孙之獬倒真酷似“獬豸”,非常一根筋,否则跟大臣们一块站队支持禁毁《三朝要典》绝没亏吃。至于他是否明辨是非,可以读一读他在大明的最后一份奏疏,“皇上同枝继立,非有胜国之扫除,何必如此忍心狠手?于祖考则失孝,于熹庙则失友,是明咎皇上以不孝不友矣!”简言之就是:朱由校是你哥,《三朝要典》的序是你哥写的,现在你把书毁了,不是等于骂先皇是个混蛋嘛!貌似有几分道理,不过他的道理依然是“成事不说既往不咎”的为尊者讳逻辑,或许崇祯会有那么一点被触动,但改是不可能改的,他的政权合法性,一大半来自于清除阉党,至于自己那木匠哥哥,不直接骂就交待得过去了。
满清定鼎中原初,孙之獬正在淄川老家做寓公。彼时各地群体性事件频发,多尔衮也顾不过来。正赶上山东闹民变,孙之獬变卖家产组织了一帮民团帮忙守城,居然保了淄川一县平安。不久,就因此事被推荐给清廷,孙之獬被满清录用,擢升为礼部侍郎兼翰林院侍讲。
接下来发生的事可以看出孙之獬是不是缺心眼。当时清廷定鼎之初,尚允许汉官着汉服,发型也不用变。谁都没想到这位孙大人却开风气之先,让家里的女眷放足,学满人不裹脚,这点倒很尊重女性,不过显然他的思想没先进到搞妇女解放的程度,只是硬改满人习俗罢了;第二步就是让阖家男女改穿满清服饰,男的以孙之獬为首,都剃了“金钱鼠尾”,女的全穿花盆底儿高跟儿,崴了脚也得练。
一早上朝路上,孙之獬还觉得自己比较拉风,到了朝堂之上,很自然地就站在了满臣一边。结果很不美妙,满臣多正宗多贵族多高人一等啊,你这死汉人还想跟我们站一块儿?滚——把孙之獬推了出去,老孙很是尴尬,又不敢跟满洲大臣死扛,只得转身回到汉臣行列。结果更加不美妙,当他回过头来,再看一干汉臣,肩并肩手挽手,弄得跟打美式橄榄球似的,比勾了缝的墙都严密。孙之獬要想跻身其中,唯一的办法就是变成一把锥子,可是,把脑袋变成金钱鼠尾容易,变锥子他道行不够。
这一幕让我想起《伊索寓言》里那个蝙蝠与鸟兽的故事,可以说,蝙蝠的下场有多尴尬,孙之獬就有多尴尬。
剃发引发的“剃头”
鸟兽都不接纳他,孙蝙蝠受了大刺激,急了,愤而上疏,说“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这几句话在徐珂的《清稗类抄》中可以查到。顺治看了为之动容,叹道:没想到这帮大明叛徒里还有帮我们说话的。随之采纳,并大力推行。照这一幕来看,孙之獬剃发易服还在冯铨李若琳之前。
既然汉官都主动提议,顺治下起髡发令来也就不客气了:十日之内尽使薙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已定地方之人民,仍存明制,不随本朝之制度者,杀无赦!很多人都被电视剧骗傻了,以为顺治是个情种,天天谈情说爱单相思的,杀人这种事哪下得去手,好吧看数据——
髡发令下后,明朝通政使侯峒,率一众留发不留头的死士玩命守城,破城后侯峒父子投水自尽,随后城中两万人被杀;二十天之后,嘉定又有人抗命拒理发,被镇压后屠城,二十万人剩了不到一百;小城江阴,明朝的小破官典史阎应元,带头抵抗清军剃发令,足足守了八十一天,居然弄死十八个大将,三个满清王爷。城破后阎应元胫骨被砍断也没跪下,破口大骂而死。事后的数字是:江阴城内城外,死难者近十八万人,活命者,五十三人。
《百家讲坛》的阎老师,讲到清初的时曾说,剃发易服是为了民族融合,促进了民族文化交流,阎老师认为上面的数字仅是数字吗?后来阎老师被一大汉掌掴,事后某网友在天涯留言:剃发易服是民族交流的一种形式,不许上纲上线;掌掴是和阎崇年交流的一种形式,不许上纲上线。你知道的,我不是在谈因果啊,我反对暴力的……
髡发令下后除了死的就是逃的,黄宗羲在《两异人传》中说,“自髡发令下,士之不忍受辱者,至死而不悔,乃有谢绝世事,托迹深山穷谷者,又有活埋土室,不使闻於比屋者。”大儒王船山也跑到了山里,连笔墨纸砚都不敢下山买,姓名改成了瑶族人,还好“完发以终”到死没剃头。有位孔子后人,自以为祖宗牛逼,说我们是衍圣公嫡系子孙,金元都没让我们剃头,这次也别剃了吧。顺治的批复是:疏求蓄发,已犯不赦之条,姑念圣裔免死——圣人之后怎么了,就是孔夫子今天也得给我剃头,不剃就割脑袋,没商量!这一段,没辫子的阎老师是不讲的。
清朝笔记《研堂见闻杂记》里说:江南百万生灵尽膏野草,皆之獬一言激之也。原其心,止起于贪慕富贵,一念无耻,遂酿荼毒无穷之祸!这话说的有点狠,让孙之獬为数十万死难者埋单,他也埋不起,但是对这些生灵的消逝,孙之獬是有责任的,部分责任也是责任。
史上第一个植发的人
顺治二年,南明小朝廷覆灭,一堆前明大臣都觉得这是个好机会,踊跃请命前去招抚。这一次孙之獬“才华”尽显,他说自己前两天算了一卦,卦辞是“时乘六龙,为帝使东,宣达诏命,无所不通”,编得多押韵啊!还说皇上您这条龙飞得正是时候,这事我必须去,不去就是违背上天旨意。领到任务后,孙之獬去江西招抚前明军队和农民义军,三年招了十一府,办事效率够高,连死活不投降的李自成部将都被他说服。按说功成名就肯定要论功请赏,却不想回来后被总兵金声恒告了一状,说他不请皇命,擅自给副将允诺总兵衔,还不兑现。孙之獬觉得冤枉,辩解说,我要是再请圣命,黄花菜都凉了,不许诺点好处谁投降啊!然而最终抗辩无效,孙之獬被免职回老家。话说这金声恒也不是什么好鸟,顺治五年又叛变了,第二年兵败投水自杀。
孙之獬又一次回到淄川,本想这回可以颐养天年含饴弄孙了,结果当年秋天,鲁中爆发农民起义,谢迁打起反清复明的大旗,先后攻陷高苑、新城、长山,第二年六月兵临淄川城下。淄川县令刘修慌了,忙请来孙之獬,说大人您做过兵部尚书,又招抚过江西叛军,比我水平高多了,您帮我守城吧!孙之獬是谁啊,独角兽啊,于是“毁家纾难”带淄川百姓守城。半个多月后城破,正要悬梁自尽的孙之獬被谢迁割断了吊绳,想死哪那么容易,留着你我还有用呢。
谢迁等人是一堆流氓无产者,没文化,所以亟需有文化的孙之獬辅佐造反事业,奈何孙之獬绝食五天宁死不降。《淄川县志》记载,谢迁先后杀了孙之獬四个孙子老头也没服软,依然骂不绝口,跟方孝孺一样缺心眼和没人性。最后,孙之獬被谢迁缝住了嘴,活活肢解,孙家死了连他总计八口人。冯铨虽然“文敏”谥号被夺,但总算是给过,孙之獬可怜,干脆就没给,更别提抚恤后人了。这个有必要抄送后世的帮闲和帮凶,看看贵前辈的下场。
清人笔记中的记载得比较夸张,说谢迁恨他怂恿顺治下髡发令,让他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植发”的人。谢迁“质孙之獬,言尔一贪官,为己之荣华富贵而薙天下人之发,今我为汝植发!”——有这个前提,暴徒的行径就有合法性了,于是以谢迁为首,众人纷纷以锥刀在孙之獬脑袋上挖洞,然后把孙的头发拔下来再种上,跟插秧似的,头发没了就用猪毛狗毛。这一段读的我毛骨悚然周身发冷,当一个并无劣迹的人都可以被妖魔化、可以被私刑处决,孙之獬的死也就“大快人心”了,这种“正义的残忍”在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比较新的说法是,这叫“不杀不足以平民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