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生命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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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留给自己和丈夫的两封遗书 (2)

第十二章 留给自己和丈夫的两封遗书 (2)

女儿说:“妈,我们刚来北京那年,开饭店两个月赔了十几万,把咱家那点钱全赔进去了。我和爱人在电话里对你哭,你却说,哭啥?不就是十几万吗?有啥了不起的?你还问我要不要找上吊的麻绳……当时我特感激你,也特佩服你,什么事都难不倒你!妈,我真希望你能像过去那样……”

儿子也说:“我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那年春节,单位派我去黑河催要货款,我感冒发烧,在电话里对你哭着要回家过年。你却说,这点困难算啥?别见硬就回,一定把货款要回来!你还说你要回的不仅是几万元货款,而是一个人对困难的态度。我心想,哪有你这样当妈的,一点不心疼儿子!可是春节过后,我带着货款回到单位才觉得你说得对。来北京以后,你又对我们说,北京到处是黄金,就看你们自己如何去打拼了。妈,我们一直以你为榜样……”

我知道全家都在忽悠我,都想用我的过去打败我的现在,可我的现在却得了小儿麻痹症……我再也不是原来的我了。

虽然,我被残酷的现实撕去了虚伪的坚强,露出了真实的脆弱。但是,我的个性仍在主宰着我,也主宰着这部后来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连连获奖的作品。我像过去一样,每天坐在电脑前,把一切痛苦与绝望全部抛到脑后,潜心创作着这部作品。有多少次,我因心绞痛不得不趴在电脑前……

后来,著名评论家刘扬体先生这样评论这篇作品:

“这是一篇读后令人回肠九转、五内俱热的作品。感谢作者张雅文,用她晓畅明达而又精致深厚的笔墨描述了刘晓程这位实在值得我们脱帽致敬的医界圣手、医界伟人!是的,能立志扶危救患、挣脱权力地位和名利束缚、实实在在‘博爱济贫’的人,能让成千上万的人脱离心脏病魔纠缠,能将数以千计万计的人从‘鬼门关’上拉回来,能改变千千万万人的生存质量,从而改变他们命运之舟航向的人,难道不是圣手,不是伟人?‘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在物欲横流、道德漂浮、价值紊乱、功利主义肆虐的今天,像他这样视乌纱如草介、弃权力如敝屣,干干脆脆将物质利益放在脑后,为了多治病多救人而一往无前的人,其精神品格光耀所及又何止于医学界!”

这篇以生死体验完成的中篇报告文学《四万∶四百万的牵挂》,后来在《北京文学》发表后,被人民文学、花城、长江、漓江等多家出版社收入报告文学集,被《作家文摘》、《深圳特区》报等多家报刊转载,并荣获《北京文学》第二届“新世纪优秀作品”奖、中国报告文学第四届“正泰杯优秀作品”奖。中国作协创研部与《北京文学》杂志社联合召开了该作品研讨会,会上,评论家对刘晓程、对我本人及作品,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九十六

现在,该说说那三起官司了。

三起官司从2002年7月立案,到2007年8月这本书下稿,历时五年,大大小小开了十几次庭,从判决看好像我赢了,其实我输了,输得很惨。而且,诉潇湘电影制片厂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到现在还没有结束呢。

后来我才意识到,打这三起官司是我一生中干得最愚蠢、最不值得、最劳民伤财的一件事。独可自慰的是,它使我深切地感悟到人与人、人与社会、理想与现实的天壤之别,使我从天真走向成熟……

但作为一个人,在自身权益屡遭践踏、人格屡受伤害的情况下,挺着即将走上生死未卜手术台的身躯,揣着用救心丸来缓解严重缺血的心脏,不肯向不公妥协,不肯让灵魂下跪,不愿看到更多像我一样的作家和编剧遭受侵权伤害,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和尊严,不禁又为自己有这份骨气而感到几分自豪。

一位老作家说:“雅文你做得对,正因为我们好多编剧遭到侵权都不愿吭气,所以才使某些人得寸进尺,不以侵权为耻,反以为荣!如果编剧、作家们都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使侵权行为无立足之地,影视界渐渐形成一种良好的法治环境就好了!但是,任何权利都是自己抗争来的,编剧的地位和权利也是一样……”

但我只能说,在我人生最痛苦、最绝望的时候,最真切、最深刻地感受一番期待公平公正的诉讼过程……

尽管我的法官丈夫一再提醒我,不要对法律抱太大希望,可我还是把挣脱噩梦、寻求公平的希望全部寄托在法律上。其实,法律并没有那么多的承载任务。进了法庭就会发现,当事人面对的不仅是带着各种背景的对方当事人,而且更要面对水平不一、同样带着各种社会关系网、各种背景的法官……

我像所有受到伤害的人一样,以为法庭是可以释放委屈、寻求公平的地方,却发现法庭给双方当事人提供了一个公开可以说假话、可以进行狡辩的平台。往对方身上放箭的同时,对方也同样在放箭,而且箭箭射得心疼,射得伤口越发流血不止。我发现,我交给制片方的剧本明明是二十二集,可他们拿到法庭却变成了十九集;我还发现,某制片方向法庭出示的证言充满了虚假……

在法庭上,对方已经不重要了,是对是错,是伤害,是委屈,在进法庭之前早已完成了,重要的是法律——人们渴求公正、期待公平的最后底线,如何做出较为公正的判决!

诉VCD、DVD的编剧署名侵权案是当庭调解的,对方承认工作失误,同意在《中国电视报》上向我公开致歉,并赔偿我三万一千七百元。赔偿款给了,但在《中国电视报》致歉并没有兑现。

诉赵女士的侵权案大大小小开了六次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第7238号,仅判决赵女士“在杂志上发表剧本时的署名方式,构成对张雅文署名权的侵犯,应承担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判决“赵女士及《电视电影文学》杂志在《电视电影文学》杂志上向张雅文公开赔礼道歉;赵女士赔偿张雅文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一千六百元;案件受理费三千五百一十元,由赵女士负担两千元。”赵女士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最后,赵女士的赔偿款给了,但公开赔礼道歉同样没有兑现。

不过,在法庭最后陈述时,我向对方说出了压抑已久的心里话:

“赵女士,你我都是同行,谁走到今天都不容易。如果你一开始就不是怀着排斥我的心理,而是本着对剧本高度负责的态度来对待剧本,遵循法律约定的关系,吸取我剧本中的精华,加上你的智慧,我相信,最后推给观众的绝不是现在这样一部被观众骂得一塌糊涂的《盖》剧。你我更不会走到今天。最后,我想说句心里话,今后不管我们是当编剧,还是当作家,希望我们首先都要做人,然后才是编剧或作家……”

这番话不仅是说给对方,也是说给我自己,也说给我的同行们!

诉潇湘电影制片厂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潇湘电影制片厂反诉我违约。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第216号判决称:

“张雅文如期向潇湘厂交付了剧本的第一、二修改稿,其行为没有违反交稿的时间约定。张雅文与(潇湘厂)策划中心就作品再修改所作‘如甲方需乙方对剧本再修改,双方另行商议交稿时间’的约定,很明显系弹性条款。在张雅文交付第二稿未能由潇湘厂审定认可的情况下,潇湘厂没有找张雅文就再行修改的时间达成一致意见,而是主动提议另请作家加盟改编并实际产生了他人加盟修改的事实,因此不能认定张雅文违约……《盖》剧作为电视剧,在片头已明确署名编剧为张雅文,潇湘厂提供的证据不能充分否认张雅文作为编剧的地位,对潇湘厂所提出的‘确认张雅文不是《盖》剧编剧的反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潇湘电影制片厂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张雅文稿费十二万二千元……”

潇湘电影制片厂不服判决,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于2004年1月6日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元旦刚过,先生就陪我去了长沙。三起官司已经花掉了七八万元,所以两起官司的二审我都没有请律师。

九十七

几起案子都开完庭了,我该上手术台了。

但我内心激愤难平,如果这样死在手术台上,我感到死不瞑目。

于是,我给****中央宣传部刘云山部长写去一封信,讲述了侵权给我身心造成的巨大伤害,希望侵权问题能引起******领导的重视,不要让更多作家和编剧遭受这种伤害了。

这天,我接到******工作人员的电话,让我去部里谈谈。原来,刘云山部长对我的信做了批示……

第一次走进******,见到文艺局两位局长及电影处的领导,没等开口,早已老泪纵横……

我说,我一个年近花甲的老作家,自费赴欧洲采访,挖掘出钱秀玲这样的国际题材,因此受到中比两国大使的高度赞扬,受到比利时首相的接见。可到最后,我不但得不到应有的首肯,反而屡遭侵权,处处遭到排挤,最后连稿费都拿不到,被迫打了三起官司。我为正义呐喊,却没人为我说句公道话。现在,我又面临着生死未卜的心脏大手术,我对社会感到绝望……

现在一想,因为自己屡遭侵权就对社会感到绝望,未免太偏激了。

文艺局领导说:“雅文,你不要绝望。你本来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反而受了这么多委屈,确实让人很同情。这些事本来不应该发生。如果他们按照法律行事,就不可能发生这种事了。在影视界,作家、编剧被侵权的你不是第一个。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我们的重视……希望你不要绝望,你应该相信,我们有法律,法律不行还有行政,行政不行还有媒体,希望你安心地去做手术……”

我说,侵权不仅伤害了作者,而且影响了中国影视业的发展,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就拿《盖》剧来说,就其题材本应向世界推出一部力作,可到最后连“飞天奖”都没评上,只评了一个提名奖。据说剧组赔了几百万,借中央某单位的二百万至今未还……不仅是我,好多作家和编剧都因为侵权而受到伤害。不少影视作品因为各种关系而影响了作品质量,最后变成一堆播不出去的电视垃圾。我希望中央对影视界这种无法、无序、无德的现象引起重视,不要让它继续发展下去了!

希望我啼血般的呐喊,能唤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希望我以生命为代价的抗争,能为作家和编剧换来应有的权益……

不管怎样,在我上手术台之前,能把压抑已久的心里话向******领导说出来,这对我多少是一点安慰。

还有一件事,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安慰。

数天前,我跟中国作协常务副主席陈建功先生通电话时,无意中谈到打三起官司的事,他说了一句:“没想到你受了这么多委屈……”电话很快就挂了。

不一会儿,《文艺报》资深记者胡殷红打来电话,说建功副主席让她来采访我。我感到很吃惊,也非常感动。

胡殷红写完我的专访之后,陈建功副主席又亲自过目并做了批示。

在北京高法开庭的那天早晨,胡殷红特意跑到法院门口,给我送来一沓《文艺报》。看到胡殷红的脸色有些憔悴,我问她怎么了。

她立刻红了眼圈,哽咽道:“我父亲刚刚去世,我还没上班呢。”

我的眼圈顿时也红了,为她专程跑来给我送《文艺报》,为她采写我的文章《张雅文维权之路》,以半版篇幅刊登在2004年2月14日的《文艺报》上,为陈建功副主席对一个绝望中的作家所给予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