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毛泽东瞩目的帝王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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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吐哺功臣后代楷模(2)

在分封诸侯的问题上,周公费尽了心血,不仅考虑封地的情况,也认真分析了被封者的具体情况,然后才大封诸侯。据史载,周公“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他把各亲戚同姓诸侯分布在东西南北各地,拱卫着周王室,形成周室的一统天下的局面。

尽管不少人在武庚煽动下参加了叛乱,但周公还是认为,以殷治殷仍是上策,只是殷人不宜再像过去那样集中,选派去管理的官吏也必须忠诚可靠。结果,周公物色到两个人,一个是纣王的哥哥微子启,一个是自己的弟弟康叔封。微子启忠厚老实,周人灭商时就投降了,武庚叛乱时又没有参加,是一个安份守己的殷遗老。于是,周公命他代表殷人后代,奉祀殷的先公先王,立国于宋(今河南商丘),治理部分殷民。此外,周公把康叔封封到原来商王统治的中心地区,以朝歌为都,国号卫,并统有8师兵力(约两万人),监督殷民7族。为了使弟弟顺利进行统治,康叔封受封不久,周公先后给他写了《康诰》、《酒诰》、《梓材》三篇文告,内容主要是希望弟弟崇尚德政、任用贤人、谨慎用刑、考察民情、认真对待民怨等,使殷民安居乐业。这是周公对被征服地区的施政纲领,体现出他振兴周朝的良苦用心。

在治理东方的问题上,周公也颇费了一番脑筋。武王在世时,虽然在东方建立了齐、鲁两国,但由于两国初建,加之又没有授予治理者多少权力,所以,当夷人随武庚叛乱时,齐、鲁两国在平叛中也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基于此,周公又封给自己的儿子鲁公伯禽一些地方,监督殷民六族,并命他随时监视东南夷的动向。东方的“五侯九伯”虽归附周朝,但时有叛离之心,周公考虑到姜子牙文武双全,治国有方,不仅把广大的土地封给他,“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今安徽淮南),北至无棣(今山东无棣)”,而且授与他征伐之权。从此,东方平安无事。

封建诸侯是周公对古代政治制度的一个重大改革。自黄帝时代到夏、殷,天下一统的形式是自下而上的,天子与诸侯的君臣名分未定,天子虽为天下共主,但须由诸侯拥戴而立。天子的性质相当于诸侯盟长,诸侯其实各自为政,中央与方国、方国与主国间内部的政治和文化差别很大。周公封邦建国,诸侯由天子自上而下分封,天子与诸侯的君臣名分从此确定下来,天子不再只是诸侯长而是诸侯的君主。过去天子与诸侯的松驰关系变得紧密了,从而加强了政治的一统性。更重要的是,各诸侯受封时把周的礼乐制度、典章文物带到了各地。这就从政治和文化的内涵上开始并加强了天子与诸侯、中央与地方的一统性。创建全国政治和文化的一统,这是周公封建诸侯的主要意义。中国历史从此进入了新的大一统局面。

周公办的第二件事是营建东都洛邑,其原因有三:其一,是武王的遗愿;其二,统治中心东移,更有利于管理东方广大土地;其三,洛邑确实是建都的好地方。它位于伊水和洛水流经的伊洛盆地中心,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南望龙门山,北倚邙山,群山环抱,地势险要。东有虎牢关,西有函谷关,均是东西交通的咽喉要道。从洛邑顺大河而下,可达殷人故地;顺洛水,可达齐、鲁;顺汝、颖二水,可达徐夷、淮夷。基于上述考虑,周公决定于公元前1020年正式开始营建东都。这一年三月初五(农历),他首先派召公前往察看地形,选城址,规划城廓、祖庙等。召公经过两个多月的操劳,于五月十一日规划成功。第二天,周公来到洛邑,亲自担负起营建东都的重任。一年后,东都建成。它实际包括相距40里的东、西两座城:西边的称作“王城”,这里的建筑巍峨挺拔、富丽堂皇,是周天子召见诸侯、处理政务和居住的地方;东边的称作“成周”。这里的建筑虽不讲究,但占地极大,是供王公大臣和强迫迁来的殷人居住的。为了保卫东都、震慑殷人和随时征讨东、南方的叛乱,周公从镐京迁来九鼎,派八师军队驻守,作为保卫镐京的重镇。洛邑的建成,意义非同一般,它把呈东西走向的伊洛盆地和关中盆地通过函谷关、潼关连在一起,形成统治全国的枢纽;它把以华北平原为中心的东部经济区与以关中平原为中心的西部经济区连在一起,形成把握全国经济命脉的轴心。自周公营建洛邑,以伊洛盆地和关中盆地都市形成的东西二京制的格局,一直延续至唐,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产生了极其重要影响。直到这时,周公方才松了一口气,不过,他还有一个心愿未了。

制作礼乐制礼作乐是周公想要了结的最后一个心愿,也是周公处处以德化人的一个具体表现。他的目的是要把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组成一个大家族,一个道德团体,把天下一统建立在社会伦理上。从殷商灭亡及三监之乱中,周公深切地感到,必须建立一整套朝廷制度,使长幼有序,尊卑有礼,这样,才能使周朝长治久安。于是,他在总结前人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的实际情况,在摄政的第六年(公元前1019年)开始制礼作乐。所谓礼,在周公看来即是“尊尊”,即宗法制,强调的是有“别”;“乐”即音乐,它的作用是“和”,即所谓“亲亲”。礼、乐之间,礼是中心和根本,礼乐并用,有别有和。

据说,周公制作的礼制包罗万象,所谓大礼三百,小礼三千,从辞让、饮食、冠婚、丧祭、射御、朝聘到日用起居的各个方面无不有“礼制”上的具体规定。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其一是确立嫡长子继承制,这是宗法制的核心内容。按照周公制定的制度,天子正妻所生的长子(称嫡长子)不论长幼,也不论是否贤愚,是天子的当然继承人,其余诸子只能封为诸侯;而在诸侯国内,也只有诸侯的嫡长子才有资格成为下一代诸侯,其余诸子为大夫;大夫的嫡长子仍为大夫,其余诸子为士;士的嫡长子仍为士,其余诸子就是庶人(平民)了。各级嫡长子为本级的大宗,有资格祭祀宗庙,其余诸子均为本级的小宗,不仅没有祭祖的特权,而且受大宗的支配和约束。周天子是最高一级的大宗,当然就是天下的共主,理应受到所有族人的共同尊崇。这样,就使奴隶主贵族内部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种宝塔形结构。周公把宗法制和政治制度结合起来,创立了一套完备的服务于奴隶制的“礼”。嫡长子继承制确立以后,就在法律上确定了只有嫡长子才有继承权,免除了支庶兄弟争夺王位的后患,起到了稳定和巩固统治阶级秩序的作用。结果,立子立嫡长继承后来成为中国历代不易的制度。

其二是等级森严的礼法。由宗法制必然推演出维护父尊子卑、兄尊弟卑、天子尊诸侯卑的等级森严的礼法。这种礼法是隶属关系的外在化。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维护周天子的统治,谁要是违反了,便被视为非礼、僭越。周礼法的主要部分是“五礼”,即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

吉礼,即祭祀之礼。目的是祈神赐福,求吉祥如意。大致有祀天、祀地、祭宗庙和鬼神之礼。

凶礼,就是别人遭遇不幸的哀悯、吊唁、抚恤之礼。主要包括丧礼、荒礼、吊礼、恤礼等。如丧礼,在不同关系的人死亡之后,对特定个人的服丧时间、丧服样式、举哀程度等礼节作了明确规定。荒礼,是指自然灾害导致欠收、饥馑或瘟疫后国家所应采取的救灾措施,等等。

宾礼,是天子与诸侯及诸侯国之间的往来之礼。主要包括:朝、宗、觐、遇、会、同、问、视等。诸侯朝见天子,分不同的层次和不同的方式。王畿之内的诸侯,一年朝觐四次;封于远方的诸侯,按“六服”之远近规定来朝次数,如王畿之内的诸侯一年四见,也有不同方式: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叫遇。此外,有事随时召见曰“会”,天子同时聚会诸侯叫“同”,天子有事而派遣使者询问、看望叫“问”,多国使者同时来聘问叫“视”。而且,不同的名目,常有不同的礼物,采用不同的仪式。

军礼,是军队操演、征伐之礼。包括:大师之礼,是军队征伐的礼仪,如出师祭祀、誓师、论功行赏等;大均之礼,是均土地、征赋税时的军事检阅礼仪;大田之礼,是指天子定期狩猎的礼节;大役之礼是检阅营造、修建队伍的军事礼节;大封之礼是勘定疆界、树立界碑时的军事礼仪。

嘉礼,是融和人际关系,沟通、联络感情的礼仪。主要包括飨燕饮食、生冠婚丧,敬老尊长、庆祝交际之礼等。

礼仪制度建立后,周公曾举行了第一次纪念文王的“大祭”,规模之大、仪式之隆都是前所未有的。参加祭祀的各方诸侯就达1773人之多,这实际上是周王朝为了巩固国家、开拓疆土、发展经济的一次大动员。这对安定社会、和顺民心无疑起了显著作用。后人所说的“礼起于三代而备于周朝”,是对周公制作礼乐的一种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