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傻子聂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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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末章

这一觉睡了很久。

梦中,我发现自己浸在一汪金黄色东西中。这种东西像火,不是火。像水,又不是水。虽然能正常呼吸,但我怕极了,拼命尖叫挣扎,可身体只是在水中不停地打转转。

就在这时,耳边一阵哗啦水响,一只强劲有力的胳膊搂住了我的腰。

是爹爹。

我看不清他的样子,可我知道他是爹爹。

于是我本能地搂住爹爹的脖子,瑟瑟发抖。

“宝贝别怕。”隔着这种奇怪水,爹爹的声音飘渺而绵长,那么不真实,“爹爹永远在你身边。”

说完,爹爹将我的身体猛地向上一托。

“爹爹!”

我大喊出声,胡乱地挥舞着双手想抓住他。可爹爹的气息离我越来越远,最后终于完全归于虚无。

……

“爹爹!”

猛地撑开眼睛,头顶是一片灰蒙蒙的天。

我撑起胳膊,慢慢地坐起身。头上噼里啪啦掉下几朵白花,身上鲜艳的喜服湿漉漉的,像是沾了一层露水。

环顾四周,我坐在聂氏墓地里,面前正对着一块碑。碑上写着“爱女聂露儿之墓”,爹爹的笔迹,碑文上没有刷红漆。

爹爹说过,没有刷红漆,证明这个人还没死。

转过头,身旁是爹爹和娘亲的合葬碑。碑上写着“夫聂倾念,妻聂祝氏合葬墓”。

和上次不同,这次“夫聂倾念”几个字上也刷上了鲜艳醒目的红漆。

我忍不住伸出手,想去摸爹爹的名字。

“别动,我昨晚刚描的,还没干。”

我循声扭头一看,台阶上站着一个神情淡定的老爷爷。一身灰色的素衣,笔直的背,花白的头发,花白的长胡子,一双沧桑的金眸。

“既然你暂时死不了,我就先把你的墓穴盖上。”他没看我,走到我墓碑后,扭动墓室机关。

我颤巍巍地站起身,一步一晃,走到他身边。

石板还未完全合上,下面的墓坑又窄又小,用白玉铺就。

“好小的墓坑。”

老爷爷头也不抬地答:“你人这么瘦,死了又不伸胳膊不伸腿,要大墓坑干什么?”

“我怎么会在这?怎么会穿着新娘子衣服?”我的头阵阵胀痛,像要裂开一般。我只记得者童让我躲在蕨丛中,他说他一会儿就来接我。

“你在天火池里泡了太久,小命难保。倾念小子跳下去将你救回来,他自己挺尸了。再厉害的人,跳两次天火池也得挺尸。唉,进去出来,出来又进去,折腾个什么劲?不过你也差点没活过来,我就给你收拾了一下,准备等你断气儿将你埋了”

我抓下沾在头发上的白花,还是一头雾水:“你在说什么?什么爹爹救了我?他不是过世很久了吗?我怎么会到墓地来,你是谁?”

爹爹不是早就和娘在一起了么?

对了,我昨晚还梦到爹爹了呢。

“呦嗬,失忆了?把聂家扰得天翻地覆之后你竟然失忆了?不错,不错。”老爷爷轻笑一声,盖好墓穴,直起身,越过我朝大道走去:“我是这的守墓人墓奴,原本也姓聂。名字不记得了,按族谱排,我是你三太爷爷。”

“三太爷爷?”我扶着自己的碑,双脚发软,头晕目眩,“我难受。”

“你睡了两天,饿的,跟我来吧。”

我望望爹娘的碑,脑海里空空如也。也许发生过什么,可我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别看了,忘了好,忘了干净。”三太爷爷一边走一边喊道。

我赶紧踉踉跄跄地追了上去。

一会儿,一座富丽堂皇的庄园跳入了我的眼帘。庄园大门的匾额上写着三个大字,“暮云宫”。

我捶了捶腿:“终于到了。”

可三太爷爷目不斜视地从庄园门口走了过去:“这是前阵子一个不肖子孙修的,别管它,过几十年,它自然就没了。什么东西都会没的,这固若金汤的聂家坟地也是一样。”

三太爷爷住的地方很远,穿过坟茔群,再拐过一座山……

待走到三太爷爷住的地方,我已几近虚脱。

三太爷爷给我盛了碗核桃粥,又整了几碟精致的小菜,我吃得浑身冒虚汗。

吃完饭,爷爷一边收拾碗筷一边吩咐道:“你住西厢房,后天早点起床,打扫院子。”

“我从不扫地,爹爹说的,粗活是下人们干的。”我解释道。

爷爷懒洋洋地扬扬眉毛,挽起袖子擦桌子:“在被逐出家族,成为墓奴之前,我也从不做事。在这呆了几十年,不得不学会做事。丫头,现在墓地阵型大变,你弟弟若是没用打不开墓地,你也会在这呆几十年。我一把年纪,说走就走,谁照顾你?你爹爹说的话没错,可我是你爹爹的爹爹的爹爹的弟弟,我说的话更没错。”

好像是这个道理,但我还是不舒坦:“那这墓地里还有没有其他人,我们让他做啊。”

“聂家坟地里只有我和另一个墓奴”

“另一个墓奴,他出去了吗?”

爷爷抬起头,看着我,轻声一笑:“就是你,丫头。”

我们住的地方很幽静,是一幢小巧精致的两层木楼,周围翠竹环绕。

不远处有一条清澈的小溪,溪的源头是一道悬崖裂缝。小溪旁安了许多水车,可以浇灌菜园。菜园里几条蓄水沟渠纵横交错,沟渠中草鱼成群。小溪沿岸,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果树。

离小溪不远的山坡上,有一大片坚果林,每回去摘核桃栗子,总能见到几只松鼠上窜下跳。翻过山坡,还有几间没人住的木楼,房内所有家什一应俱全。

爷爷说,聂家坟地的另一作用是在紧急时刻做聂家人的避难处,所以这个世外村落可以养活数百人。

渐渐的,我开始适应这里的生活。每天按时起床,跟着爷爷一起打扫庭院和墓地。他身体不自在的时候,我便照顾他,代他做点家务。

种菜是最有意思的事。爷爷内功深厚,负责翻地,脚一跺便将周围的土震得松松软软的。我在土里洒上种子,浇上水,不几天便能在草丛里发现一颗颗水灵灵的小青菜。

爷爷常说:“别人家的菜地菜比草多,咱们爷俩儿的菜地草比菜多,不过咱们的菜比别家的菜好吃。”

我同意爷爷的说法,自己种的菜有一种特别的香味。

爷爷兴致来的时还会带我去抓螃蟹,小溪里到处都是大钳子上长满了绿毛老螃蟹。随便掀开一块大石,便能看到几只横着腿到处乱爬。我不敢抓那么难看的东西,爷爷挽着裤腿,一会儿就能抓一大篓。

“你的性格和你太爷爷一样,净讲究。我就不同了,不喜欢那些门道。本来我年轻时候还想离开厉风堂到西方定居的,我那边有很多蒙落族朋友,想必现在都已作古了。”

蒙落族?听到这个词,一个灰眸男子的模糊身影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胸口一阵闷疼,他是谁呢?

缺东西我就去那个废弃的庄园取,那里吃的穿的用的,什么都有,甚至还有一个布置好的成亲礼堂。

一说起那个庄园,爷爷便得意洋洋地看着我,笑眯眯地说道:“幸亏聂家家大业大,不然早被那个不肖子孙败光了。哼,不肖子孙还想进你三太爷爷这捣乱呢,可你三太爷爷我布阵之术高明,那个没出息的愣是没发现我这地儿。”

三太爷爷这人很奇怪,有时兴高采烈,整天哼着几首古怪的小曲,教我玩很多新鲜玩意,像个老顽童。有时又黯然神伤,不怎么说话。只知道闷头酿酒,抚抚琴,看看书,或者自己和自己下棋。郁闷了还会喝酒,喝醉了便四仰八叉躺在院子中间看着天发呆,任我怎么拖都不动。

虽然他已快满百岁,但他一点都不显老,光滑的眉宇间还能依稀看出当年俊美的影子。

有一次他喝酒喝高兴了,对我说了很多以前的事。

他年轻时脾气火爆,不喜玄术,化名到江湖中仗剑闯荡了一番。因为他喜欢穿红衣,江湖人便给他起了个名号,“火凤”。

后来,他杀了自己的妹妹,也就是我四太姑奶奶,被太太爷爷赶到这里,为家族守陵。

我很惊讶,火凤是一个江湖传说中的人物,家里一半的婢女都藏着他蒙面的画像。想不到火凤竟是聂家的人。更想不到,当年那个正邪难辨,逍遥自在,无酒不欢,以倾城剑舞闻名天下的火凤谪仙,会在一座墓园中度过那么多静寂的岁月。

因为对火凤很好奇,我专程去看过四太姑奶奶的坟。她埋在一个双人墓里,碑上刻着一行字,“夫聂语环,妻聂语丝合葬墓”。“妻聂语丝”上描着红漆,“夫聂语环”上干干净净,聂语环还活着。

“爷爷,你是不是叫聂语环?”从墓地回来,我问他。

他正拿着一壶酒,就着一盘新炸的鱼干自斟自饮。

闻言,他回头醉意浓浓地看着我,打了一个长长的酒嗝:“呃,都是往事了,小时候的往事了,一转眼都这么多年了。丫头,过来,爷爷陪你喝一杯,咱们犯过同样的错,也算难友。”

我点点头,坐到他对面。

他帮我斟了一杯酒,咂咂嘴,安慰道:“我也是从你那年纪过来的,肯定会有难过的时候,以后就没关系了。有些事痛痛快快做了也许会后悔,但不做,******肯定后悔。”

爷爷酿的核桃酒非常香,那天,我喝得伶仃大醉。

因为我觉得爷爷比我强,他的名字至少能写在爱人名字的旁边,死后也能躺在心爱人身边。我呢,只能每天看着爹娘的名字贴在一处,贴在一处,贴在一处……

还得呆在这看一辈子。

不过日子长了,这种惆怅也就慢慢地淡了。

爷爷说,呆在墓地里,每时每刻都在修行,打扫也是一种修行。我也这么觉得,在打扫了无数回墓地之后,我已可以坐在爹娘墓前的台阶上,平静地欣赏云起云落。

我还找了几株鲜红色和白色的蔷薇种在自己的墓周围。

时间一天天过去,蔷薇慢慢缠满我的墓碑。开花的时候,层层叠叠的花瓣,看上去像一张柔软舒适的大床,湿润的香气能融化人的所有不忿。

爹爹有娘亲相伴,我有这丛蔷薇相伴,都挺好。

“婆娘——”一道熟悉而亲切的声音穿透花香,暖暖地溜进了我的耳朵。

幻听了,我自嘲地笑了笑,继续扫着墓碑前的花瓣。

“姐姐——”

这回听得很真,我循声朝大道的方向看去,只见飘渺的浓雾中出现了两抹身影,一黑一白。

“姐夫,我们分两路找。”

“堂主自己小心。”

想不到他们真有本事打开爹爹的机关,想不到我还有机会出去。

虽然爷爷说过,出去对我来说未必是好事。万一以前的孽债找我算账,我可能连聂家墓地都回不来。

但爷爷也说过,有些事做了也许会后悔,可不做肯定后悔。

我和爷爷的厨艺都太差了,我做梦都想吃好吃的。

尤其是那种碧绿碧绿的豆腐,我忘了在哪吃过,只记得那豆腐非常好吃。如果不出去,我永远也别想再尝那种美味了。

想到这,我揉揉雾蒙蒙的眼睛,捏捏发酸的鼻子。放下手中的扫帚,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绕过前方的墓碑,走到黑衣男子身后,轻声喊:“者童。”

他的后背瞬间僵直。

我咂咂嘴:“我想吃翡翠豆腐。”

他转身,呆呆地看着我,眼中闪着狂热的光。

忽然,他扑过来,狠狠地抱住我,用颤抖的声音说道:“婆娘,咱们回家,吃翡翠豆腐,我天天给你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