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中国画论大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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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中国画论词句篇(84)

气韵犹言风致也。笔中锋自古,墨气不可以岁月计,年愈老,墨愈厚,巧不可得而拙者得之,功深也。”清代龚贤,则根据自己创作实践和体会,提出了山水画品评的“四要”。“四要”是对谢赫“六法”、荆浩“六要”的发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独到的见地与创造,反映了不同时代在绘画创作与品评上的不同审美认识。用笔用墨是中国画的基本功,是其形式美的重要因素。历代画家、评论家无不对笔墨加以重视。明清时,中国画笔墨发展到了一个高峰,笔墨之说成为当时画论的中心,几乎将笔墨与气韵划等号,而把笔墨放在山水画创作与品评首位,从理论上固定下来,则首推龚贤的“四要”。在“四要”中,龚贤将笔法与墨气列为第一、二“要”,分别论述其审美价值。在笔法总的审美要求上,他主张要“古”、“健”。“古”即不同时俗;“健”即遒劲,他认为“遒劲是画家第一”。遒劲之法,讲求刚柔相济、绵里藏针的笔力之美,是中国画家作画用笔的最高美学准则。因此他在笔锋的运行上,专主用中锋。墨气要“厚”与“活”,必须靠画家长期的磨炼功夫。厚、活的效果当体现在一个“润”字上,这是他对墨气审美的一个根本要求。画中之丘壑,即画家依据现实生活创造出来的艺术形象。龚贤十分强调丘壑在山水画中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奇”与“安”、“实境”与“幻境”之说。奇者,不同于寻常也;安者,稳也、平也。龚贤在丘壑的经营中,首先讲安(平、稳),但反对“平平无奇”、奇而不安或安而不奇,要求把安与奇结合起来,使安稳不觉平板,奇绝不失常态,成功的作品必须是安而奇,愈奇愈安,奇安相生,才是真正的奇、真正的安,也才是真正的美。“实境”,是要求画家真实地描绘现实中美的自然景物,使观者若身临其境。但画中的山河,又不完全等同于现实中的山河,而是倾注了画家对山河的无限爱恋之情,是经过艺术概括典型化了的山河,因此,它比现实更美,看上去好像一个“幻境”,是一种理想化了的境界,能产生更加感人的艺术力量。至于气韵,龚贤则解释为“风致”,可包括画家的风度风格和作品的韵味。“气韵要浑”、“要雅”。

在谈到笔法、墨气、丘壑、气韵四者关系时说:“笔法、墨气、丘壑三者得则气韵生矣。”这是他把气韵列入“四要”之末的原因所在。他指出“四要”缺一不可,“必笔法、墨气、丘壑、气韵全始可称画。”(周积寅)

【八法】清代邹一桂《小山画谱》:“画有八法四知。八法之说,前人不同,今折其衷,以论花卉。

一曰章法,二曰笔法,三曰墨法,四曰设色法,五曰点染法,六曰烘晕法,七曰树石法,八曰苔衬法。”

章法,即谢赫“六法”中“经营位置”一法,指构思构图。画幅无论大小,所绘花鸟之景物必须分宾主,安排上的虚实、疏密、参差等皆可关系到画面整体效果。笔法,指用笔的方法规则,画家创作过程中,下笔前要有成竹在胸,下笔后要迅疾且有气势,无需增减一笔。笔笔乃正确之笔,无一随意之笔;笔笔不见笔,皆极天然不见人为痕迹。墨法,即用墨之法,用墨与用笔相联系,“笔以立其形质,墨以分其阴阳”,墨有干、湿、浓、淡之分和烘、染、破、泼之法。花卉画禁忌用陈旧的墨、累积的墨、剩余的墨。浓墨花心淡墨花瓣,深墨花蒂浅墨花苞,此为定法。设色法,着色或傅色的法则。设色尚轻不尚重,重则渗透滞涩缺乏灵动感和润泽感。

众色中必有主色,而其他颜色从属。青紫、黄白两色均不可并列,红紫偶尔适用,深绿浅绿则使用于正反不同形状,花可反复加色,叶不可重复下笔等皆为花卉设色要法。点染法,即点景染色两法。

点用一支笔,染用两只笔,交替着色和用水。点花用粉笔蘸深色于笔端缓缓运转,自然深浅适度。

染花则先平涂粉底,加矾水,干后以一笔蘸色染花心,一笔以水运转,由淡而深,外部花瓣约需染三遍,中心必须五、六遍,则可显凹凸润泽之感。烘晕法,烘指以淡墨或淡彩层层渍出的渲染;晕指水掺墨或色晕开浓淡,不见笔痕,以分明暗的晕染。

树石法,即各种树、石画法及与花卉结合时表现方面的注意之处。苔衬法,即点苔衬托法。衬指在纸、绢背面着色,使正面描绘的物象更有厚重深度感的渲染。此只言点苔而不谈衬法,似乎将二者等同。邹一桂定出八法,实行他以经营位置为第一的主张,是完全为画花卉而设的,其实,点染、烘晕、树石、苔衬都应包括在章法、笔法、墨法、设色法之中,不必另列。因为主张写生,所以不谈传移模写。而又认为“气韵则画成后得之”,故未列入“八法”之中。其“八法”似作为谢赫“六法”的补充。(荆琦)

【画有两字诀】清代邹一桂《小山画谱》:“画有两字诀:曰活,曰脱。活者生动也,用意、用笔、用色,一一生动,方可谓之写生。”“脱者笔墨醒透,则画与纸绢离,非笔墨跳脱之谓。跳脱仍是活意,花如欲语,禽如欲飞,石必崚嶒,树必挺拔。观者但见花鸟树石而不见纸绢,斯真脱矣,斯真画矣。”《书画篆刻实用辞典》释云:“这里的‘活’,系指画面形的生动,因而需要画家通过写生,去捕捉形的活意;‘脱’,则指通过笔墨层次虚实的互相映衬而使画面形象凸现,呼之欲出,这就需要画家具有极高的笔墨修养功力。”(王凤珠)

【四法】清代董棨《养素居画学钩深》:“初学论画,当先求法,笔有笔法,章有章法,理有理法,采有采法。笔法全备,然后能辨别诸家。”法,即规则、法度。笔法,指用笔的方法。章法,指置陈布势的方式。理法,即事物内在的客观规律。采法,即上色的方法。董棨此处强调了“法”即规则在学画初期的重要性,说明学习既成的规则,法度是学画的基础,掌握好这些由前人实践总结而来的方法后,才能区分出各家各派的特点,应该说,对“法”的学习是学画者不能回避的过程。(蒋宁宁)

【作画以理、气、趣兼到为重】清代王原祁《雨窗漫笔》:“作画以理、气、趣兼到为重,非是三者,不入精、妙、神、逸之品。故必于平中求奇,绵里有针,虚实相生。”理:画理。所谓“作画只是个理字最要紧”。画理指作画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平与奇、柔(绵)与刚(针)上、虚与实对立统一,就是讲的绘画创作规律。气:指作者的才能、气质及由此形成的作品风格等。趣:旨趣,意味。指作品给人以无穷的回味。(王凤珠)

【三不朽】黄宾虹《画语录》:“中国画有三不朽:一、有墨不朽也;二、诗、书、画合一不朽也;三、能远取其势,近取其质不朽也。”以为笔墨、诗书画三美合一以及远近观取方式三个方面,是中国画创作具有的永不磨灭的特色。(周积寅)

【作画应做到十四字】《黄宾虹画语录》:“应做到:重、大、高、厚、实、浑、润、老、拙、活、清、秀、和、雄。”《书画篆刻实用辞典》释云:“重即重拙;大即舒松;高即高逸;厚即沉厚;实即充实;浑即浑成;润即华滋;老即苍劲;拙即古朴;活即灵动;清即清朗;秀即庄秀;和即平和;雄即阔大。”(王凤珠)

【画人物最要者有三】《黄宾虹画语录》:“画人物最要者有三:一、要有神气;二、要有分别;三、要能化。”所谓“化”,即《石涛画语录》“有法必有化”的“化”,是笔墨技法在绘画表现上的巧妙变化。(王凤珠)

【神、妙、能、逸四品】唐代朱景玄《唐朝名画录》:“以张怀瓘《画断》,神、妙、能三品,定其等格,上中下又分为三;其格外有不拘常法,又有逸品,以表其优劣也。”李一《中国古代美术批评史纲》释云:“对于‘神’、‘妙’、‘能’三品,朱景玄没有详加解释,只是说‘逸品’是‘不拘常法’。‘神’品大抵是指那种能够妙契自然,得自然之神的作品;‘妙’品大抵是指通过人工的锻造,精熟之后又摆脱了技巧的束缚上升到妙契自然的作品;‘能’品大抵是指精于技巧,不失规矩,对某一类题材达到技巧精熟的作品。朱景玄对‘神’、‘妙’、‘能’的划分不是截然分明的,往往是神、妙并用,妙、能并用,神可以兼妙,妙也可以兼能,界限并不十分严格。‘逸’品是‘不拘常法’,似乎是就画法上不拘常规而又有独特艺术效果而言的,但书中所录逸品三人均不同程度地体现出隐逸倾向,则可知所谓的‘逸’,也含有精神人格上的放逸意味,体现在画迹上便有不受常法约束的特点,这对后人从意趣超逸的角度理解逸品有了一定的启发。‘不拘常法’的‘逸品’出现在中晚唐并非偶然,与禅宗对人生的关照分不开。中唐以后,禅宗成为中国佛教的主流,迅速得到文人士大夫们的认同和接受。

由于禅宗将佛性从外部世界返归到人的意识中,删除了主体外向地追求客体这一思维环节,使人与佛、心与物在自我世界中得到直接的同一。因而使主体追求一种无任何干扰、羁绊的境界。禅宗讲‘万法尽在自心,何不从心中顿见真如’(《坛经·般若品》),特别是‘呵佛骂祖’放荡不羁的思想必然要影响到画坛。‘不拘常法’画家的出现是不奇怪的。其次,‘逸品’为朱景玄列为一品,标志着‘不拘常法’的绘画在当时已形成了一股势头,而且理论家已认识到‘逸品’画随机性、求自娱的价值。”(荆琦)

【自然、神、妙、精、谨细五等品】唐代张彦远《历代名画记·论画体工用拓写》:“夫失于自然而后神,失于神而后妙,失于妙而后精,精之于病也,而成谨细。自然者为上品之上;神者为上品之中;妙者为上品之下;精者为中品之上;谨而细者为中品之中。余只立此五等,以包六法,以贯众妙。”唐代张怀瓘《画断》始分画为神、妙、能三品,朱景玄《唐朝名画录》除此三品外,则另加逸品。

张彦远五等中之“精”实等于张怀瓘三品中之“能”;其“谨而细者”,乃“精之为病”,实同于“能品”中之劣者;除“自然”而外,张彦远实亦等于以神、妙、能分品。他以“自然”为“上品之上”,实同于北宋·黄休复列“逸格”于神、妙、能三格之上。

张彦远在黄休复前约百年,故画中首推逸品,不始于黄休复,而实始于张彦远。李一《中国古代美术批评史纲》释云:“‘五等’中的‘谨细’最差,‘形貌采章,历历俱足,甚谨甚细而外露巧密’,即画得很繁琐,没有取舍主次,谨毛失貌,雕琢气息浓厚。

‘五等’中‘自然’最高,‘自然’是一种大朴不雕的境界,即他本人所说的‘玄化亡言,神工独运’的‘道’的体现,在风貌上应该是‘迹简意澹’。张彦远认为‘上古之画,迹简意澹而雅正,顾、陆之流是也;中古之画,精密细致而臻丽,展、郑之流是也;近代之画,焕烂而求备;今人之画,错乱而无旨,众工之迹是也’。(《历代名画记·论画六法》)他对上古的评价最高,上古的所谓‘迹简意澹’大致与其‘自然’等级相对应。”(荆琦)

【神、妙、奇、巧】五代后梁荆浩《笔法记》:“神者,亡有所为,任运成象。妙者,思经天地,万类性情,文理合仪,品物流笔。奇者,荡迹不测,与真景或乖异,致其理偏,得此者亦为有笔无思。巧者,雕缀小媚,假合大经,强写文章,增邈气象,此谓实不足而华有余。”神者“亡有所为”,即是说所画似非经意,不做作,虽有所为,看去似无所为,无所为中又有所为。“任运成象”,即是极自然地塑造出艺术形象。妙者“思经天地”,谓作画之先,曾作了深邃广阔的思考,即顾恺之所云“迁想”与“巧密精思”的意思。“品物流笔”,(传)王绂《书画传习录》作“品物流形”。奇者“荡迹不测,与真景或乖异”,即是与实在的景色或有不同。所谓“异”,是要使人觉得此画奇特有独创的风格,即是看去有“荡迹不测”之“异”。“致其理偏,得此者亦为有笔无思”,就是说,在绘画创作上,如果对对象不作全面的了解,画出来的作品,便是“有笔无思”,即徒有笔墨(形象),但无情思。巧者“雕缀小媚,假合大经”,即是说,雕缀的技巧,虽属“小媚”,但也如“大经”那样的为人所看重。“小媚”,极言小巧玲珑。“大经”即大法的意思。“强写文章,增邈气象,此谓实不足而华有余”,“强写”,是勉强的写,写得不自然的意思;“增邈”,就是堆砌、做作之意。

“实不足而华有余”,即是所画只是表面好看,而无内在之美。华:可作光彩解,即物象之外表形态。

实:指物象的实质,即内在的精神特质。宋代黄休复《益州名画录》:“有形似而无气韵,则华而不实。”荆浩就山水画提出了“神、妙、奇、巧”四方面品评标准,在这里,他将“神”解释为“亡有所为,任运成象”,强调创作时的毫不造作,自然而然的状态,相当于朱景玄所说的“逸”品和张彦远所谓的“自然”;荆浩将“妙”释为“思经天地,万类性情,文理合仪,品物流笔”,经过如此精密思考而表现在画面上的无懈可击的作品,可相当于朱氏的“能”品和张氏的“精”品;至于“奇”、“巧”二品,荆浩中肯地指出了追求此二种格调较易出现的问题。文中虽未明确分等,但其优劣等次使人明辨。(张曼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