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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傻瓜(23)

神秘女人的真相

大家都说“人生总不免一死,这多么令人难受啊。”——人们活在世上,原是出于不得已,可是居然会发出这种怨言,未免有些奇怪。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生气的时候,你就默数四下。大发脾气的时候,你就咒骂吧。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托蒙上床睡觉之后,时常会忽然从梦中惊醒,那时候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啊,谢天谢地,原来是一场梦!”然后他又沉重地躺下去,苦哼一声,嘟哝着说:“黑鬼子!我是个黑鬼子!啊,那我宁肯死了还好些!”

他清早醒来的时候,又经过一次这种恐怖,于是他就打定主意,不再和这种折磨人的睡眠打交道了,他开始思索起来。这些念头可真是够沉痛的啊。他脑子里大致有这么一些念头翻腾着:

“老天爷为什么要造出黑人和白人这么两种人呢?当初那头一个黑人还没造出来的时候,他究竟犯了什么罪,老天爷才叫他生出来受活罪呢?白人与黑人之间,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今天早晨,我体会到黑人的命运多少悲惨啊!可是直到昨天晚上,我脑子里却从来没动过这种念头。”

他唉声叹气地熬过了一个多钟头。随后“肖索”毕恭毕敬地走进来,告诉他说早饭快好了。“托蒙”看见这个白种的贵族青年向他这个黑鬼子卑躬屈膝,还叫他“大少爷”不由得满脸涨得通红。他粗声粗气地说道:

“快滚开!”那青年走开之后,他却自言自语地说,“这个可怜虫,他又没得罪过我,可是现在他成了我的眼中钉,因为他是特里森克家的大少爷,我却是个……啊,我还不如死了好些!”

一场规模巨大的火山爆发,随着发生了地震、海啸和熔岩的飞腾,像几年前喀拉喀托火山爆发的光景一样,使周围的景物完全改变了面貌,变得无法辨认了。高山成了平地,平地成了山丘,原来的沙漠变成了美丽的湖泊,原来喜气洋洋的青翠草原成了沙漠。托蒙所遭的这场绝大的灾难也在类似的情况下改变了他的精神面貌。他心目中原来的某些低微事物,现在他发觉已经上升为理想。原来的某些理想陷入了山谷,只剩下了呜呼哀哉的残骸,让浮石和硫磺蒙上了一层哀愁,供人凭吊。

他到一些冷冷清清的地方闲荡了好几天,心里老是想呀、想呀,想个不停——总想摸清自己的处境。这是他从来没有经历过的。如果他遇见一个朋友,他却发觉自己一向的老习惯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他的胳臂搭拉着,抬不起来,不像过去那样,不由自主地伸出去跟人家握手。这是他那“黑人”的卑怯心理在作祟,于是他就涨红了脸,害起羞来了。当那白种的朋友伸出手来和他握手的时候,他那“黑人”的心理又感到惊慌。他发觉他的“黑人”心理使他不由自主地站在人行道旁边,给那些白种的无赖和流氓让路。罗沃拉原是他心中最亲爱的美人,也是他暗自崇拜的偶像。但是现在她邀请他到家里去,他的“黑人”心理也使他尴尬地借故推辞,而不敢进去以平等身份和那些威严的白种人平起平坐。他那“黑人”心理使他鬼鬼祟祟,东躲西藏,到处乱窜,老是幻想着托蒙的举动非常特别,完全不合他的性格,因此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于是他走过之后,大家就要回过头去盯着他。他尽管极力抑制自己,却还是不能不回过头看一眼——这时候他一见人家脸上那种迷惑不解的表情,心里就觉得别扭,于是他也就赶快躲开,逃避人家的视线。他不久就养成了一种被人追踪的感觉,露出了被人追踪的神色,后来他就逃到山顶上和荒凉的地方去。他自言自语地说,这是凶神附体,该他遭殃了。

他对吃饭也存着戒心了,他的“黑人”心理使他与白种人同席就感到害羞,时时刻刻老是担心被人识破。有一次特里森克法官说:“你这是怎么回事?你这副没骨头的样子,简直像个黑奴似的。”他一听这话,心里慌张得要命,就像被人揭露的杀人犯听见人家喊一声“凶手就是你!”的时候那种感觉。托蒙说他不大舒服,随即就离开餐桌了。

他那假“姑妈”的温存和体贴使他感到恐怖,他极力回避和她接近。

同时他对他那假“大伯”的仇恨随时都在心中不断地滋长起来。因为他暗自想道:“他是白种人,我是他的财产、他的货物,他可以把我卖掉,像卖他的狗一样。”

这样过了一个星期之久,托蒙老想像着,他的性格起了一番根本变化。其实这是因为他对自己还不了解。有些方面,他的见解完全改变了,永远也不会恢复原先那样,但是他的性格的主体却没有改变,而且也改变不了。有一两个重要的特点的确起了变化,一旦时机成熟,这种变化迟早是会产生后果的——而且是一些性质相当严重的后果。他的性格和习惯受了一番心理上和道德上的激变的影响,表面上已经显得完全改变了,但是过了不久,那一阵风暴平息过去之后,这两方面的情况又渐渐回到了原位。他逐渐恢复了他从前那种轻浮的、悠哉悠哉的作风,以及心理的状况和谈话的态度,他的熟人谁也看不出他与从前那个软弱无能和逍遥自在的托蒙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他在镇上进行的那次盗窃,居然比他所希望的收获大一些。卖到的钱足够清偿他的赌债,总算挽救了他,没让他的大伯发觉他的毛病,再把遗嘱毁掉。他和他母亲彼此越来越亲近了。她现在对他还说不上爱,因为照她的说法,他还“算不了什么”。可是她的天性需要有一种东西或是一个什么人归她控制,而他总算是聊胜于无。她那坚强的性格和那雄赳赳的、威风凛凛的派头,虽然表现得太过分一点,不免使托蒙心里有点不大舒服,可是他还是不由得不甘拜下风。不过一般说来,她的谈话内容无非是关于这个镇上的绅士之家的私生活方面一些猥亵无聊的琐事(因为她每次到这镇上来,都要到人家厨房里去搜集一大批来),托蒙对这种闲聊很感兴趣的。这正合他的胃口。她每月都按时收取他那一半津贴,他也就每次都趁这个机会到那鬼屋里去,和她谈谈天。

在当中那些日子里,她也时常到那儿去和他见见面。他偶尔还到圣路易去玩几个星期,后来他终于又受到诱惑了。他赢了许多钱,又把它输光了,并且另外还输掉许多钱,他只好答应尽快筹措起来。

为了这个目的,他又打算在镇上再进行一次盗窃。他从来没有打搅过别的市镇,因为他对那些陌生的人家不知道如何进出,人家的生活习惯他也不熟悉,所以他就不敢冒险尝试。他在那对孪生弟兄光临这个镇上之前的星期三那一天,换了装来到那所鬼屋——事先他给普拉特姑妈写了信来,说他要在两天之后才能到家——和他母亲在那里隐藏起来,直到星期五早晨天快亮的时候,他才到他伯父家里,用他自己的钥匙打开后门进去,溜到楼上,进了自己的房间,那里有镜子和盥洗设备,可以供他使用。他带着一个包袱,里面有一套女孩子的衣服,准备化装行窃。他身上穿的是他母亲的一套衣服,还戴着一双黑手套和一副面罩。天刚亮的时候,他已经打扮好了,准备去行窃,但是他从窗户里老远望见了傻瓜维昂希一眼,知道傻瓜已经看见他了。于是他就故意装模做样,表演了一些动作和姿态,让维昂希看了个够,然后他就躲开他的视线,再把另外那套化装的衣服穿上,随后就走下楼去,溜出后门,到镇上去侦察他所要下手的地方。

但是他心里发慌。他已经重新换上了劳科莎的衣服,化装之外还装出有点老年人驼背的样子,这样就可以使维昂希不犯疑心。假如他还在窥探,一看是个可怜的老太婆清早从邻居的后门出去,也就不会在意了。但是假定维昂希看见他离开那所房子,觉得可疑,也跟着他来了呢?这么一想,就使托蒙浑身发冷了。他打消那天行窃的企图,赶快从他所知道的一条最偏僻的路跑回那所鬼屋子去。他母亲已经出门去了。可是她不久就带着帕翠·考帕家里举行盛大招待会的消息回来了。这是个天踢的良机,十全十美,实在令人动心,她劝托蒙趁此机会下手,他也就同意了。随后他终于出去行窃,趁着大家都到帕翠·考帕家里去了的时候,大捞了一把。这次的成功使他有了勇气,甚至当真大胆起来了。总之,他把他的收获从一条背巷搬到他的母亲那里之后,居然亲自到那个招待会去,拿了那家的几件值钱的东西,给他的收获补充了一下。

说了这许多枝节的事情之后,我们现在又要谈到傻瓜维昂希了。他在那个星期五晚上候着那对孪生弟兄来到的时候,老坐着拼命思索那天早晨所看见的那个奇怪的幻影——小托蒙·特里森克卧室里的那个姑娘。他心里有些烦躁,老在猜想,总觉得莫名其妙,猜不透那个不要脸的家伙究竟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