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创新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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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企业制度创新(1)

对于制度,人们有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倾向于把制度和组织区分开来,认为制度是约束人们社会、政治和经济行为的一系列规则,组织则被视为一个决策单位,由它来实施对于资源的控制。制度创新可以理解为对一种更有效益的制度的生产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实际制度供给的约束条件是制度的边际转换成本。另一种对制度的理解倾向于包含组织的含义,认为制度创新或制度发展是指:(1)一种特定组织的行为的变化;(2)这一组织与其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变化;(3)在一种组织环境中起支配的行为与相互关系的规则的变化。

在传统的经济理论中,既定不变的制度被视为经济发展的外部条件,但是,正如新制度经济学所指出的,制度是可以修正、可以创新的,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

制度创新可分为诱导性制度创新和强制性制度创新。前者是依靠个人或群众在原制度下无法得到的获利机会的引诱下自发倡导、组织并实施,后者则是政府命令和法律的引入而得以实施。

(第一节) 制度创新概述

对经济增长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制度性因素,而非技术性因素。一个社会如果不能实现经济持续增长,则是因为社会没有为经济创新活动提供激励环境,也就是说,没有从制度上去保证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获得最低限度的报酬或利益。制度创新能够为技术创新的持续涌现和经济持续增长提供体制保障。

制度是决定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企业制度与整个社会经济制度紧密相连。为了更广泛地考察企业发展和企业制度创新的机理,必须研究制度的内涵、制度创新的动因、制度创新的一般过程以及制度变迁的路径与绩效等一系列问题。

一、制度的内涵

1制度演化论的观点

制度演化论主要从社会学和进化论的角度,着重研究社会经济关系在制度或结构上的变化。它形成于20世纪,创始人是美国凡勃伦(1857-1929)。受达尔文进化论思想的影响,凡勃伦特别强调“社会习惯”,认为制度“实质上是个人或社会共有的某些关系或某些思想习惯”。在他看来,人类社会生活中主要存在两个制度:一个是满足人类物质生活的生产技术制度;另一个是私有财产制度,这就是后来的制度学派沿袭的所谓“凡勃伦传统”。

美国经济学家康芒斯(1862-1945)从法学的角度研究和分析了“制度”对经济运行与发展的作用,他认为制度就是“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制度经济学就是“关于所有权的经济学”。当财产所有权发生冲突时,通过集体行动加以控制,控制的办法包括道德制裁、经济制裁和法律制裁。社会中的具体制度就是“运行中的机构”,它包括两个方面:(1)机构即组织,“从家庭、公司、工会,同业协会直至国家本身,我们称为制度”;(2)机构的运行,如集体行动,包括无组织的习俗和有组织的行为,在机构的运行中,必须遵守一定的准则。

2新制度经济学派的观点

科斯、舒尔茨、诺思等新制度经济学派将制度定义为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这种定义为以后研究制度的学者所接受。舒尔茨认为制度是某些服务的供给者,它们应经济的需求而产生,他还结合现代经济增长的事实,指出要求制度创新是人们的经济价值提高的结果。

诺思认为制度是一系列制定出来的规则、服务程序和道德伦理行为规范,具体包括企业的组织方式、产权结构、管理体制以及市场规范等。在他的新着《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中将制度进一步具体表述为“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

制度在一个社会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相互影响的确定(但不一定是有效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之所以产生不确定性,是因为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复杂性以及个人所有的求解软件(用一种计算方法)不足的结果。制度的稳定性并不否定制度是处在变化中这一事实。

二、制度创新

1制度创新的内涵

所谓制度创新,就是要改变原有的企业制度,塑造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大生产要求的新的微观基础,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制度创新意味着对原有企业制度的否定,而不是在原有制度上的修修补补,制度创新必然经历一个破旧立新的过程。

2影响制度创新的外部因素

当制度出现非均衡时,制度就有创新的可能,产权会得到修正,因为它表现为个人或团体愿意承担这类变迁的成本,他们希望获取一些在旧制度下不可能得到的利润。

由外部因素产生的利润称为外部收益,正是这种收益诱使人们努力改变其在旧制度中的安排。影响制度创新的外部因素很多,一般认为以下四个方面是导致外部利润增加的主要因素。

(1)规模经济。实现规模经济需要大量资本,而获得资本的多少与企业的组织形式密切相关。对于个人所有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因其有限的寿命和无限的责任,使负债经营颇为困难,因此,这类企业获得长期外部融资的能力很低。

相反,作为企业制度创新的公司,由于具有无限寿命和有限责任,使获得资本的能力大大提高,从而可以获得规模经济带来的利润。

(2)外部成本和收益。如果潜在利益或成本不是由决策单位获取或支付,那么就存在外部性的问题。正是由于外部性的存在,才驱使制度创新。对所有收益和成本综合计算的制度创新会增加社会总净收益,创新者则获得外部收益。

(3)增加抗风险的能力。风险是削弱经济活动的因素,因此,克服风险的制度创新也会导致收益增加。旨在创新一些保险方案的制度,常常也能使总利润增加。

(4)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信息费用。如果信息没有成本,所有市场上的价格差别只在于交易费用上。事实上,信息是有成本的,因此,减少信息成本的组织制度创新便应运而生了。

3制度创新的一般过程

如图61所示,制度创新一般过程包含以下五步:

第一,形成“第一行动集团”。所谓“第一行动集团”是指能预见到潜在利益,并认识到只有进行制度创新才能够得到这种潜在利益的决策者。它对制度变迁起主要作用。

第二,“第一行动集团”提出制度创新的方案。

第三,在有若干可供选择的制度创新方案之后,“第一行动集团”按照最大利益原则进行比较和选择。

第四,形成“第二行动集团”,即形成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帮助“第一行动集团”获得利益的组织,它能促使“第一行动集团”的制度创新方案得以实现。

第五,“第一行动集团”和“第二行动集团”共同努力,实现制度创新。

戴维斯和诺思举例说明制度创新的一般过程。当农产品供过于求时,农产品滞销,价格呈跌势,农场主认识到,如果政府建立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即由政府规定一个高于均衡价格的最低限价,政府按此价格收购那些供大于求的农产品,那么他们至少不会因农业丰收引起价格下降而蒙受损失。于是农场主们就形成“第一行动集团”,推动这项制度创新。这个利益集团通过向政府施加压力,争取到政府的支持,政府充当了“第二行动集团”,建立起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

三、制度创新理论

1德鲁克的“社会创新”

美国着名管理学家德鲁克将“创新”概念引入管理领域,进一步发展了创新理论,其观点是:

(1)所谓创新就是赋予资源创造财富新能力之行为。

(2)存在两种不同的创新:一种是技术创新,在自然界中为某种自然物找到新的应用,并赋予经济价值;另一种是社会创新,在经济与社会中创造一种新的管理机构、合理方式或管理手段,从而在资源配置中取得很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3)社会创新有三个特点:第一,它和技术创新不同,技术创新必须以科学技术为基础,而有些社会创新并不需要什么科学技术;第二,社会创新在发挥作用和影响力方面要比技术创新大得多;第三,社会创新的难度比技术创新的难度更大。

德鲁克进一步从整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来考虑社会创新问题,认为日本的成功完全是来自社会创新,就是自从1866年以来一直实行的对外开放政策。

与其说“创新”是一个技术性的词汇,还不如说是一个经济学或社会学的术语更为贴切。因此,社会创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剩余劳动力的政策,以社会创新为基础的创业经济本身应该能够提供大量新的就业机会,每当一项社会创新出台,必须花大气力去培训和安置“大烟囱工业”的剩余劳动力;二是要有组织有系统地取消过时的社会政策和一些无用的公共服务机构,这种机构改革是根本性的,会遇到很大的阻力。

2凡勃伦、康芒斯的制度演化论

如前所述,凡勃伦对“制度”的理解,强调的是社会心理作用和进化的观点,他不同意新古典学派从市场经济中的供求关系出发去研究社会的经济行为——生产者追求利润最大化、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以他为代表的这一学派,认为不能把复杂的社会经济只等同于市场,市场本身就是社会经济中的一种制度,它不仅包括经济关系,还包括其他社会关系。因此,他们以“制度”为对象,认为“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动力,社会发展趋势是受“制度”制约的。

美国经济学家康芒斯是凡勃伦的追随者,他的《制度经济学》(1934)是该学派第一部系统的理论着作。如果说凡勃伦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与分析“制度”

及其对经济运行与发展的作用,那么康芒斯则着重从法律学的角度研究与分析“制度”对经济的影响。他从休谟的观点出发,认为自然资源是稀少的,在私有财产制度下必然发生利益冲突,所以,为了取得自然资源就必须“由集体行动加以管理,集体行动规定财产和自由的权利与义务,否则就会发生无政府状态”。因此,他认为所谓制度就是“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在制度中最重要的是财产所有权制度,即关于产权关系的制度,这不是人对自然的关系而是人对自然物的所有权的关系,这方面的利益冲突应由法庭裁决。制度经济学的基础是物品的所有权,不是物品本身,所以,在市场交易中不是物品的交换,而是对物品的“未来所有权的转让和取得”、“所有权的转移”。

3加尔布雷思的结构改革论

20世纪50年代起,由于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新技术革命的兴起,出现了以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他把前人对“制度”的研究成果用在经济和社会结构的研究上,并且结合现代科技的新进展,发展和丰富了进化论和整体论,形成结构改革论,其要点有:

(1)二元体系论。从系统整体论来看,加尔布雷思的“结构改革论”核心部分是“二元体系”。他把当今美国的整个经济结构分为两部分即计划体系和市场体系,这种结构称为“二元体系”。计划体系是有组织的大经济,它由一千家左右的大公司组成,它们规模大,技术复杂,投资数量大。同时,它们为了保证产品在市场上有很高的占有率,需要控制产品价格,以确保自己的收益,这样它们需要进行预测和计划。所以,在这部分经济中,市场竞争被“计划原则”所代替,它实质上是计划经济。另一部分是市场体系,这是分散的小经济,它由1200万个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组成,其中包括小企业主、小商小贩、农场主。它们资本少、规模小、产量小,无法控制价格,无法支配消费者,受市场力量支配,由市场决定其命运,这一部分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加尔布雷思认为美国这种“二元经济”结构中存在着在权力与利益分配上极不平等的尖锐矛盾。

(2)技术结构阶层。在对美国经济结构的矛盾分析中,加尔布雷思得出关于社会结构的一个新概念——技术结构阶层。他认为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科技-生产-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技术对企业尤其是大企业的生产越来越重要,从而使得生产过程中各种生产要素的相对重要性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在现代科学技术革命的条件下,科学技术知识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生产的决定性要素,谁拥有专门的科学技术知识,谁就掌握主动权。权力分配问题是社会结构中最基本的问题,在发达国家,正是这样一批拥有专门科学技术知识的人,成为现代企业中的“掌权者”、“决策者”,他们掌握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力,形成了一个“技术结构阶层”,其中包括高级经理、下级经理、科学家、工程师、工厂经营管理人员、销售部门经营管理人员、销售学专家、广告经理人员、稽核员、律师等。据此他认为,当前美国社会的冲突已经不是富人和穷人之间的冲突,而是知识分子和非知识分子之间的冲突。

4诺斯-戴维斯的制度变迁论

产权学派的奠基人科思认为,在市场经济中除了价格制度外,政府的法律制度、企业的组织制度以及社会文化制度等属于生产制度,对市场经济的运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生产制度核心是界定和保障产权。新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诺斯把科斯的观点应用到经济史的研究中,提出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认为影响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因素是制度因素。在他看来,制度是为人类设计的,包含政治、经济和社会相互关系的一系列约束,其中有非正式约束(道德约束力、禁忌、习惯、传统和行为准则)和正式的法规(宪法、法令、产权)。制度决定经济发展的方向,决定经济变化是增长、停滞还是衰退。在对西方经济史的研究中,他一反风行一时的“技术创新是动因”的论点,提出了“制度创新是动因”学说。通过对海洋运输成本的统计分析,他指出在1600-1850年间,世界海洋运输业中虽然没有发生用轮船代替帆船之类的重大技术进步,但这期间海洋运输的生产率却有很大提高。这主要是由于船舶运输制度和市场制度发生了变化,使海洋运输变得更安全和市场经济更完善。1971年他与戴维斯合着《制度变迁与美国的经济增长》一书中正式提出了制度变迁理论,认为传统的经济增长理论具有狭隘性,即它们没有考虑制度方面的因素。其实,制度变迁与技术进步有同等的重要性和同样的目标,两者都是追求收益最大化。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诺斯还多次考察了美国历史上制度变迁与产权结构的关系。他通过对公元900-1700年间西方经济史研究,揭示了由于尼穗兰和英格兰地区最早进行了分权结构方面的变革,从制度上激发和保护了该地区的创新活动,因而这两个地区首先在西方世界崛起。

制度变迁理论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条件下,把“制度”概念具体化,突出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于研究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与运行无疑是十分有价值的。对于市场制度与法律制度之间的紧密联系的研究,这个理论也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和宝贵的、能够与现代化大生产相结合的实证分析材料。

(第二节) 产权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