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创新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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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企业制度创新(3)

传统企业制度下,企业采用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组织制度,实行集中决策,以计划配置资源,统一调度。政府是经济运行的主体。市场经济则是以分配决策方式,主要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企业成为经济运行的主体。在计划经济逐步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取代的今天,正在改革的国有企业感到难以适应。一方面旧制度的影响并未完全清除,而新的制度尚未建立,企业组织自身暴露出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国家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不同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导致政策的不平衡,加上资产管理、人事劳动、价格计划、税收财政、社会保障等配套改革难以到位,使国有企业在面对市场竞争过程中,困难重重、矛盾重重,具体表现为缺乏经营自主权、缺乏内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却又不甘于落后;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但行政支出、工资支出又较快增长;生产手段老化,技术开发后劲不足;企业既要摆脱政府的直接管理,又想依赖政府的特殊照顾。这种状况表明,国有企业组织制度改革创新已迫在眉睫。

3领导制度现状

现行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和改变了传统的领导班子结构,提高了领导人员的自主权,从而提高了企业的决策效率,推动企业的决策效率,推动企业生产及各项管理的发展。但由于是按照单一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组织制度确定的,其决策和执行过程决定了机构、人员及职能划分不清,缺乏相互制约和监督机制,不能适应目前多种企业组织形式的需要。由于企业产权关系不明确,厂长既是企业的国家代表,又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双重身份使得厂长在进行决策时,一方面要面对政府,另一方面要面对市场,政府目标和市场目标的矛盾给企业决策造成困难,双重身份造成厂长在国家和企业利益之间举步艰难;企业过分强调和争取自身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增长,引发企业的短期行为,而使国家利益受到伤害;在企业自主权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下同时政府部门对企业干预过多,造成厂长无法对企业生产经营负责。此外,企业领导制度中党、政、工、团关系难以理顺,相互牵制,难以对企业实施有效的监督约束和民主管理。政府从国家利益出发,任意选拔调动干部,不利于企业的正常领导和各项活动的开展。

4企业管理制度现状

多数企业仍然沿袭传统制度下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在宏观放开的情况下,未能实现有效的微观约束。市场经济的运行主体是企业,而现有企业管理制度对市场的不适应,导致企业自我应变能力不足,缺乏内在活力。如企业人事、劳动、工资分配等各项管理制度,仍然存在着铁饭碗和大锅饭现象,尽管我国目前已在全国开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但尚未完全形成“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分配能高能低”的机制。企业集经济和社会职能于一身,大量富余人员的存在既影响劳动资源的合理配置,也降低了劳动生产率。企业机构设置大而全,劳动组织不合理,人浮于事,干部的竞争机制尚未形成,干部和工人的界限仍未打破,工资分配方面平均主义严重,难以发挥员工的积极性。

传统企业制度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只注重反映企业资产总量而忽视企业负债情况;注意企业年度经营情况,忽视企业长期经营状况;注重企业资金与占用的平衡情况,忽视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结果造成不少企业虚盈实亏,国有资产权益得不到真正保障。

二、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在传统体制下,企业产权主体单一,产权界定不明晰。我国的国有企业的产权可以说是一种极端的公有产权制度,全体人民共同所有,所有者人数不限,任何死亡、退出或加入都不引起产权的重组,实际上是无主产权。“都是大家的,又都不是大家的”,“一切人都有,一切人又都没有”,产权唯一的主体是国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没有真正的企业。因为企业没有产权,企业之间就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等价交换关系,整个社会成为一个国有和准国有的大一统工厂,各个企业之间的分工,只不过是这个“大一统工厂”内部车间或班组之间的技术分工,政府垄断占有产权。由此导致国有企业产权关系在现实中存在严重的弊端,如资产收益“大锅饭”、产权关系不完整而难以界定、资产封闭凝固而无法流动、产权模糊、资产增值积累乏力等。

二十多年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教训,使我们悟出了一个道理:转换经营机制不等于产权制度改革。产权制度属生产关系范畴,而经营机制则是在某种体制下应运而生的内部机制,有什么样的产权制度,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内部机制。

产权制度与经营机制是主从关系。要有效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益,既需要转换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更要下决心改革国有企业的一整套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产权制度,从根本上克服公有制企业的管理同社会化大生产很不适应的矛盾,也就是要进行制度创新,尤其是产权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的前提是客观上存在着潜在的盈利机会,通过努力实现制度上的创新就可以获取利润。所以,只要预期的收益大于预期的成本,制度的创新就有实现的希望。关键在于:(1)有没有敢于冒风险的创新主体;(2)有没有可通过制度创新获得潜在盈利的方案;(3)有没有能够协助创新主体取得成功的社会支持力量。

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促使产权流通,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作为改革重点,这既是改革向深、广、透发展的结果,也是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的结果。产权制度创新迫在眉睫。

1改革产权制度是解决传统产权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矛盾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强调遵循价值规律,但我国现实的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以一元所有为特征的产权,制约了价值规律作用的充分发挥,使等价交换原则不能贯彻始终。国有企业表面上在市场上依据等价交换原则进行商品交换,实现各自创造的价值,其实这仅仅是形式上的等价交换,交换后所取得的利润,还要经财政体系的调节。企业经济效益好,创造利润多,上缴利润就多,经济效益差的企业都可以通过财政渠道占有效益好的企业的一部分收入。低效益、无效益、负效益的部门,企业没有市场的竞争力,都可能通过行政渠道争取到更多的投资。这种坚硬的资产“大锅饭”抑制了竞争机制中优胜劣汰机制的发挥,致使国有企业经济效益长期低下。

2改革产权制度是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的需要

由于国有企业资产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地方政府和部门之间不能顺利地相互转让产权,缺乏产权流动机制。同时,由于价格体系的不合理,地方为争利益,造成产业结构雷同,重复投资浪费极大,形成产业“短缺与滞存”并存的奇怪现象,问题的根本就在于国有经济内部一元的财产权制度排斥产权的合理流动,阻碍了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

3改革产权制度是根治投资膨胀、投资效益差、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状况的需要

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投资者都必须在投资前对投资成本、收益和前景进行核算和预测,只有当预期收益至少高于银行存款利息时,投资者才愿意进行投资。而在国有企业中,投资者(中央部门、地方、企业)都没有实实在在的资产权利,因而不存在以自身财产损失来弥补投资失败的机制。因此,地方企业在投资中往往只注重局部收益,在没有风险机制和约束机制情况下,投资的需求永远得不到满足。投资膨胀,效益低下,且无主产权,使我国数千亿国有资产不知去向,目前还在以每年数百亿的规模继续流失,形成了国有资产的一个巨大黑洞。

4改革产权制度是打破条块分割,迅速发展股份制企业的需要

由于国有企业现行的一元财产权制度,使得企业只拥有管理财产权力而不具有对财产的所有权,导致企业规模结构极不合理,形成了“大而全”、“小而全”

的局面。为此,必须实行财产所有权多元化,造成相互持股、相互投资、产权融合的新局面,打破狭隘的地区封锁。作为一种以产权入股、联合经营的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股份制企业,由于股份制是以参加的资产份额为基础的,投入资产的有国家、集体企事业单位、企业集团、金融业、职工个人以及外资等,打破了所有制、行业和地区之间的界限,相互投资组成一种新型的产权关系,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引导资源重组。要打破条块分割,创建股份制,就必须进行产权制度创新。

三、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难点和有利条件分析

1国有企业制度创新面临的难点

国有企业制度选择面临两大难题,既要超越经验,超越十多年制度改进所取得的成就,探求未知,又要尽可能平缓过渡,降低制度转换成本,减少社会震荡。

西方工业化国家久经市场经济的洗练,凝结在企业制度中的经验和智慧,确实值得后发展国家在步入市场化道路之后认真汲取,甚至在经济发展之初模仿多于创新,先移植后培育,都是正常的。制度作为社会生产力因素,它本身就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大可不必碍于意识形态而拒之于外。但是我们无法否认另外两个基本事实:西方企业制度植根于具体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环境的异质性使各国的企业制度各具特色;西方企业制度的现有形态经历了反复的分化与整合过程。它的全部成就在一个静态时域内都是历史性的,其中的每一个创新因素既来自对一般发展趋势的适应,也来自对短期时空条件的适应。同属现代企业组织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日本较多地采取世袭的家族式管理和现代职能化管理相结合的企业管理制度;在美国较多地采取松散的结构性管理制度,即总公司只通过事业部间接地影响公司或子公司的经营行为,只强调整体结构功能,不要求法人产权向总公司集中。如果通过简单的复制或模仿就能够同时产生在别国已经产生的制度绩效,我们当然也就没有必要为创新而创新,模仿也未尝不可。问题是任何制度的生成、扩展与整合严格地受制于特定的时空条件,其制度绩效的强弱也自然地受制于这些条件。有些条件我们是可以创造的,而有些条件则是无力创造的,这就需要我们自己去创新。

国有企业改革进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受旧体制的众多牵制。当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产权制度创新时,这些牵制便更加明显地突出来,从而构成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种种难点。

(1)思想观念障碍影响改革有效机制的形成。

①担心国有企业的改革会削弱公有制主体地位。在一些人的潜意识中,往往把公有制与国有企业划为等号,或把国有企业视为公有制的基础,因而一旦把国有企业转化为“混合经济企业”或非国有企业,认为就动摇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把国有实物型资产的转移看作是削弱了公有制的基础。

②担心国有企业改革会影响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在一些人的观念中,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就在于扩大国有经济覆盖面,看其在总产值中所占比重的大小,一旦国有企业改革缩小了国有经济覆盖面,减少了其在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就认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被削弱了。

③担心国有企业改革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在一些人看来,国有企业中的厂房、设备等就是实实在在的国有资产,一旦这些实物性资产被变卖,国有资产就没有了。还有一些人不作具体分析,一味强调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资产不能动,否则就是国有资产流失。

④担心国有企业改革会丧失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一些人的思想深处,有着传统体制的深刻烙印,他们把国有企业所提供的“铁饭碗”、“大锅饭”的保障视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一旦国有企业改革废除了这种保障,就认为是丧失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⑤担心国有企业改革会产生政治和社会的不稳定。国有企业成了政治和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国有企业是最能用来实现“安定团结”的组织,一旦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实现政治和社会的稳定的安全阀就没有了,似乎天下就要大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