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20位民国文化大师的阅世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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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悟人生--尔曹身与名俱灭(2)

我以为无论如何,必须深信善恶因果,和诸佛菩萨灵感的道理,才有做佛教徒的资格。须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种因果报应是丝毫不爽的。又须知我们一个人所有的行为——一举一动,以至起心动念,诸佛菩萨都看得清清楚楚。一个人若能这样十分决定地信着,他的品行道德,自然会一天比一天地高起来。

——李叔同《南闽十年之梦影》

释迦牟尼佛在因地时候,有一次身为国王,因厌恶终其身居于国王位,没有什么好处,遂发心求闻佛法。当时来了一位婆罗门,对这国王说:“王要闻法,可能把身体挖一千个孔,点一千盏灯来供养佛吗?若能如此,便可为你说法。”那国王听婆罗门这句话,便慨然对他说:“这有何难,为要闻法,情愿舍此身命,但我现有些少国事未了,容我七天,把这国事交下着落,便就实行。”到第七天,国事办完,王便欲在身上挖千个孔,点千盏灯,那时全国人民知道此事,都来劝阻。谓大王身为全国人民所依靠,今若这样牺牲,全国人民将何所赖呢?国王说:“现在你们依靠我,我为你们做依靠,不过是暂时,是靠不住的,我今求得佛法,将来成佛,当先度化你们,可为你们永远的依靠,岂不更好,请大家放心,切勿劝阻。”那时国王马上就实行起来。呼左右将身上挖了一千孔,把油盛好,灯心安好,欣然对婆罗门说:“请先说法,然后点灯。”婆罗门答应,就为他说法。国王听了,无限的满足,便把身上一千盏灯,齐点起来,那时万众惊骇呼号。国王乃发大誓愿道:“我为求法,来舍身命,愿我闻法以后,早成佛道,以大智慧光普照一切众生。”这声音一发,天地都震动了,灯光晃耀之下,诸天现前,即问国王:“你身体如此痛苦,你心里也后悔吗?”国王答:“绝不后悔。”后来国王复向空中发誓言:“我这至诚求法之心,果能永久不悔,愿我此身体即刻回复原状。”话说未已,至诚所感,果然身上千个火孔,悉皆平复,并无些少创痕。刚才所说,闻法有如此艰难,诸生现在闻法则十分容易,岂不是诸生有大幸福吗!自今以后,应该发勇猛精进心,勤加修习才是!

——李叔同《泉州开元慈儿院讲录》

“尊”是尊重,“自尊”就是自己尊重自己,可是人都喜欢人家尊重我,而不知我自己尊重自己;不知道要想人家尊重自己,必须从我自己尊重自己做起。怎样尊重自己呢?就是自己时时想着:我当做一个伟大的人,做一个了不起的人。比如我们想做一位清净的高僧吧,就拿高僧传来读,看他们怎样行,我也怎样行,所谓:“彼既丈夫我亦尔。”又比方我想将来做一位大菩萨,那末,就当依经中所载的菩萨行,随力行去。这就是自尊。但自尊与贡高不同;贡高是妄自尊大,目空一切的胡乱行为;自尊是自己增进自己的德业,其中并没有一丝一毫看不起人的意思的。

诸位万万不可以为自己是一个小孩子,是一个小和尚,一切不妨随便些,也不可说我是一个平常的出家人,哪里敢希望做高僧做大菩萨。凡事全在自己做去,能有高尚的志向,没有做不到的。

诸位如果作这样想:我是不敢希望做高僧、做大菩萨的,那做事就随随便便,甚至自暴自弃,走到堕落的路上去了,那不是很危险的么?诸位应当知道:年纪虽然小,志气却不可不高啊!

我还有一句话,要向大家说,我们现在依佛出家,所处的地位是非常尊贵的,就以剃发、披袈裟的形式而论,也是人天师表,国王和诸天人来礼舞,我们都可端坐而受。你们知道这道理么?自今以后,就当尊重自己,万万不可随便了。

——李叔同《青年佛徒应注意的四项》

十年来,求师访友,足迹走遍天涯,回想起来给我最大益处的却是“迟起”,因为我现在脑子里所有些聪明的想头,灵活的意思多半是早上懒洋洋地赖在床上想出来的。我真应该写几句话赞美它一番,同时还可以告诉有志的人们一点迟起艺术的门径。谈起艺术,我虽然是门外汉,不过对于迟起这门艺术倒可说是一位行家,因为我既具有明察秋毫的批评能力,又带了甘苦备尝的实践精神。我天天总是在可能范围之内,尽量地滞在床上——那是我们的神庙——看着射在被上的日光,暗笑四围人们无谓的匆忙,回味前夜的痴梦-那是比做梦还有意思的事,——细想迟起的好处,唯我独尊地躺着,东倒西倾的小房立刻变做一座快乐的皇宫。

——梁遇春《“春朝”一刻值千金》

我听说悲哀是最可爱的东西,只有对于生活有极强烈的胃口的人才会坠涕泣血,滴滴的眼泪都是人生的甘露。若使生活不是可留恋的,值得我们一顾的,我们也用不着这么哀悼生活的失败了。所以在悲哀时候,我们暗暗地是赞美生活;惋惜生活,就是肯定生活的价值。有人说人生是梦,莎士比亚说世界是个舞台,人生像一幕戏。但是梦同戏都是人生中的一部分;他们只在人生中去寻一种东西来像征人生,可见他们对于人生是多么感到趣味,无法跳出圈外,在人生以外,找一个东西来做比喻,所以他们都是肯定人生的人。我却是不知道应该去肯定或者去否定,也不知道世界里有什么‘应该’没有。我怀疑一切价值的存在,我又不敢说价值观念绝对是错的。总之我失掉了一切行动的南针,我当然忘记了什么叫做希望,我不会有遂意的事,也不会有失意的事,我早已没有主意了。所以我总是这么年青,我的心已经同我躯壳脱离关系,不至于来捣乱了。我失掉我的心,可是没有地方去找,因为是自己吃进去的。

——梁遇春《“失掉了悲哀”的悲哀》

天下事真是不如意的多。不讲别的,只说书这件东西,它是再与世无争也没有的了,都要受这种厄运的摧残。至于那琉璃一般脆弱的美人,白鹤一般兀傲的文士,他们的遭忌更是不言可喻了。试想含意未伸的文人,他们在不得意时,有的樵采,有的敖牛,不仅无异于庸人,并且备受家人或主子的轻蔑与凌辱;然而他们天生得性格倔强,世俗越对他白眼,他却越有精神。他们有的把柴挑在背后,拿书在手里读;有的骑在牛背上,将书挂在牛角上读;有的在蚊声如雷的夏夜,囊了萤照着书读;有的在寒风冻指的冬夜,拿了书映着雪读。然而时光是不等人的,等到他们学问已成的时候,眼光是早已花了,头发是早已白了,只是在他们的头额上新添加了一些深而长的皱纹。

咳!不如趁着眼睛还清朗,鬓发尚未成霜,多读一读“人生”这本书罢!

——朱湘《书》

天幸的有一种男人,那种不怕格吱的……这种人究竟存在与否,我实在是怀疑。以常理来测度,能忍住的男人是很多,至于完全能以格吱了不笑的男人,那恐怕是不会有的。

一定便是为了这个缘故,剧本内不常见有诙谐——讽刺的大前提——的成份,而小说内却是不少,甚至于,有的整部都是诙谐的成份。诙谐而一下转成了讽刺,即使是泛指的,都已经是有损于自我的尊严:尤其是,忍下住的又笑了出来,这个更是可以教自我由羞而恼的在家里看小说,总不会有外人来窥破这种损己的秘密,并且,人的那种大生得需要诙谐的本性也可以凭此而发泄了。

——朱湘《说诙谐》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道啊?

你聪明的,告诉我,找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朱自清《匆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