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情偶寄·声容部》专讲仪容美
李渔《闲情偶寄·声容部》专讲仪容和服饰之美,也即研究人的仪态、容貌的审美问题。这里的“声容”中的“声”字,虽然含有歌唱之“声”、音乐之“声”的意思,但主要是指言谈举止、音容笑貌中的“声”。所以《声容部》中凡涉及“声”,主要不是讲歌声之美或乐音之美,而是讲人的日常生活待人接物言谈举止的“声音”之中所透露出来的仪态之美。譬如《红楼梦》中所写的傻大姐的言谈举止之粗笨憨拙,与林黛玉、薛宝钗的言谈举止之文雅巧智,不可同日而语;后者的“声”中,自然透露出一种仪态之美。李渔把“声”与“容”连在一起,称为“声容”,这是一个偏义词,重点在“容”,在仪态、容貌。
人的仪容美问题,可以有两个方面,一是仪容的自然形态的美,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天生丽质”的美,例如《诗经·硕人》赞美卫庄公夫人庄姜天生得“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汉唐美人所谓“环肥燕瘦”--杨玉环天生一种丰腴的美,而赵飞燕则天生一种轻盈的美;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中所写施朱则太赤、施粉则太白、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的“东家之子”的美,等等,都是自然形态的美。一是仪容的后天修饰的美,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梳妆打扮”的美,例如汉民歌《孔雀东南飞》中“新妇起严妆”,北朝民歌《木兰诗》“对镜贴花黄”,苏轼词《江城子--记梦》写梦见亡妻王氏“小轩窗,正梳妆”,辛弃疾词《青玉案--元夕》所写妇女头上装饰着“蛾儿雪柳黄金缕”,汤显祖《牡丹亭》中所写“弄粉调朱,贴翠拈花”、“翠生生出落的裙衫儿茜,艳晶晶花簪八宝填”,等等,都是说妇女通过梳妆打扮使自己更美,这种美就是后天修饰的美。
《声容部》中的《选姿第一》的四款(肌肤、眉眼、手足、态度)即偏重于前一方面--仪容的自然形态的美;而《修容第二》三款(盥栉、熏陶、点染),《治服第三》三款(首饰、衣衫、鞋袜),《习技第四》三款(文艺、丝竹、歌舞)即偏重于后一方面--仪容的后天修饰的美。据我所知,《声容部》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系统的仪容美学着作。在这之前,许多着作、文章、诗词、戏曲、小说中,也常常涉及仪容美学问题,较早的除了前面我们曾引述过《诗经·卫风·硕人》中描写庄姜自然形态的美之外,还有《诗经·卫风·伯兮》中也有“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的诗句,是说一个女子自丈夫走后无心梳妆打扮,不是因为没有化妆用的“膏沐”(即肤膏或润发油),而是因为没有了取悦的对象--打扮给谁看呢?后来历代诗文中都有大量写到“修容”的材料,但大都是零星的,不系统的,而且常常是在谈别的问题时顺便涉及的。而像李渔《闲情偶寄·声容部》这样专门、系统地从审美角度谈仪容修饰打扮的着作,十分难得。
我还想专门谈一谈说“选姿”。
这里的“姿”,即姿色,是指人体本然的美丑妍媸。如何判定一个人长得美或是不美呢?李渔提出了自己关于人体美的审美观念和标准,并在下面的四款中详细加以论述。
这里我想首先请读者诸君和我一起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关于人体美的观念和标准,无疑是随时代发展而变化的,也是因民族、地域的不同而相区别的;那么,李渔时代的人体美观念和标准,到今天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李渔所代表的中国关于人体美的观念和标准,与西方关于人体美的观念和标准有什么不同?
(一)李渔在当时大胆肯定人体美的正当、合理,这是很可贵的。他首先引述古代圣贤“食色,性也”的话,说明“色”乃“性所原有,不能强之使无”。但他的观念和标准总是从男性中心主义的立场出发,视女人为“尤物”,把“女色”当作满足男人审美需求甚至性欲的对象,这在今天已经同大多数人的观念和标准尖锐冲突了。例如,他认为别人的“美妻美妾而我好之,是谓拂人之性”,但“我有美妻美妾而我好之”,则是理所当然。因而他所说的人体美,只是女人的人体美,只是供男人欣赏的女人的人体美,只是男人眼中的女人的人体美。严格地说,这是把妇女当作美丽的性奴隶。这与今天已经是格格不入了。今天虽然没有完全消除男性中心主义的观念(在有些人那里可能还很严重),但总体上是趋于男女平等,因而人体美是男女相互欣赏的对象、相互取悦的对象;男人欣赏女人的人体美,也欣赏男人自身的人体美;女人欣赏男人的人体美,也欣赏女人自身的人体美。在人体美的观念和标准方面,今天已经远远超越了李渔的时代。
(二)李渔关于人体美的观念,是中国的、东方的,这与西方大相径庭。由于中、西社会历史文化传统的不同,造成了中、西关于人的美以及人体美的观念和标准十分不同。人总是有精神和肉体两个方面。人的美总是要在精神和肉体二者统一中求之。总地说,中国于精神、肉体统一中更重精神,而西方于精神、肉体统一中更重肉体。最近我的一位朋友写了一篇文章对此提出很好的见解。他认为,西方比较重视人的形体美,通过形体表现一种理想的观念,如强健、和谐、匀称、静穆、伟大等等;这体现在艺术中特别是在古希腊、罗马和文艺复兴时期的雕刻、绘画中,即常常直接描写裸体、赞美裸体,正如丹纳《艺术哲学》中所说:“希腊人竭力以美丽的人体为模范,结果竟奉为偶像,在地上颂之为英雄,在天上敬之如神明。”而中国则比较重视人的精神美,即“内美”或“神韵”,追求一种理想的人格精神,对于人的形体美则比较忽视;这体现在艺术中,特别是中国古代造型艺术中,就很少直接表现裸体,艺术中的人体形象常常由衣冠把肢体遮蔽起来,并且大袖宽襟,以致看不清人体的线条和胖瘦,衣带的飘逸代替了人体线条的流动,给人以超越感,即超越形体而进入一种精神境界。李渔关于人体美的论述,也体现了这些特点。他极少直接谈到人的形体美、线条美,更是忌谈裸体。他所谈的,是人穿着衣服而能露出来的部分,如面色、手足、眉眼等等;而且,他特别重视人的内美,在《风筝误》传奇中他借人物之口谈到美人的标准:美人的美有三个条件,一曰“天资”、二曰“风韵”、三曰“内才”,有天资无风韵,像个泥塑美人;有风韵无天资,像个花面女旦;但天资和风韵都有了也只是半个美人,那半个,要看她的内才。在这里,李渔固然没有完全忽视人体的外在美(“天资”),但他所提出的美人的三个条件中,外在形体方面三居其一,而内在精神方面则三居其二(“风韵”、“内才”)。在该书中,他又特别强调了人的“态度”,而“态度”也是内美和内才,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它虽“是物而非物,无形似有形”,但却可以“使美者愈美,艳者愈艳,且能使老者少而媸者妍,无情者使之有情”。
内美
对“态度”的论述,更是直接表现了李渔对内美的赞赏。李渔认为,美女之所以有魅力,虽不能说无关于外在的美色,但更重要的则在于内在的媚态。女子一有媚态,三四分姿色可抵六七分。若以六七分姿色而无媚态之妇人与三四分姿色而有媚态之妇人同立一处,则人只爱三四分而不爱六七分;若以二三分姿色而无媚态之妇人与全无姿色而只有媚态之妇人同立一处,则人只为媚态所动而不为美色所惑。此论的确说到关键处。余怀眉批曰:“千古善状美人者,莫过陈思王《洛神》一赋,轻云蔽月,流风回雪,犹未形容到此。笠翁真尤物哉!”态度(内在的媚态)之于颜色,不只以少敌多,简直是以无敌有。态度是什么?简单地说,态度就是一个人内在的精神涵养、文化素质、才能智慧而形之于外的风韵气度,于举手投足、言谈笑语、行走起坐、待人接物中皆可见之。李渔所讲的那个春游避雨时表现得落落大方的中年女子,正是以她的态度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论年岁,她已三十许,比不上二八佳人;论衣着,她只是个缟衣贫妇,比不上丝绸裹身的贵妇人。但她在避雨时表现得却是气度非凡,涵养深厚。雨中,人皆忘掉体面踉踉跄跄挤入亭中,她独徘徊檐下;人皆不顾丑态拼命抖擞衣衫,她独听其自然。雨将止,人皆急忙奔路,她独迟疑稍后,因其预料雨必复作。当别人匆匆返转时,她则先立亭中。但她并无丝毫骄人之色,反而对雨中湿透衣衫的人表现出体贴之情,代为振衣。李渔感慨地说:“噫,以年三十之贫妇,止为姿态稍异,遂使二八佳人与曳珠顶翠者皆出其下,然则态之为用,岂浅鲜哉?”这就是“态度”的魅力!而中国人特别讲究的,也就是这种态度,这种内美,这种风韵,这种人格、志趣、精神情操和道德涵养,总之一句话:精神美。
眉眼之美
李渔《闲情偶寄·声容部》“眉眼”一款,更印证了前面我们所说中国人在看人体美时不重外形而重内美的观念。第一,李渔说:“吾谓相人之法,必先相心,心得而后观形体。”这就是说,李渔欣赏人的美,首先看她的“心”,即内在精神,形体放在第二位。第二,“形体”又主要是衣服遮蔽之下能看得见的部分:“形体维何?眉发口齿,耳鼻手足之类是也。”把“形体”限定在“眉发口齿、耳鼻手足”上是很可笑的,形体就应该主要是人体的完整轮廓、线条,单是“眉发口齿、耳鼻手足”怎能见出完整的人体美?然而,这就是中国人不同于西方的关于人体美的审美观念。中国人绝不会像古希腊人那样欣赏人的裸体美(无论是男子的裸体还是女子的裸体),一般也不欣赏人体的肌肉的美、线条的美。
中国人重内美、重心灵,因而也就特别看重人的眼睛。“心在腹中,何由得见?曰有目在,无忧也。”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看来李渔是十分懂得这个道理的。由眼睛确实可以看出一个人聪颖还是愚钝的大体情形,看出一个人丰富而复杂的内心世界。但是李渔说“目细而长者,秉性必柔;目粗而大者,居心必悍”云云,却是不科学的。这一款的后面谈到眉时所说“眉之秀与不秀,亦复关系情性”,同样也是缺乏科学根据的。
肌肤之美
李渔关于造成肌肤黑白之原因的说法显然是不科学的。他所谓“多受父精而成胎者,其人之生也必白”,而多受母血者,其色必黑,这种观点今天听起来有点可笑,但李渔此论在当时居然得到许多文人认可,如周彬若在眉批中赞曰:“此等妙语,不知何处得来。予向在都门,人讯南方有异人乎?予以笠翁对。又讯有怪物否?予亦以笠翁对。试读此书,即知予言不谬。”余怀眉批:“此种议论,几于石破天惊。笠翁其身藏藕丝而口翻沧海者乎?”在这一节,三百年前的李渔一本正经地反复地宣扬他的这种“科学”道理。可见科学发展之神速!
按照现代科学,人们对人的皮肤已经有了比较精细的了解,并且用之于美容的实践中去。中国家政出版社(台湾)1984年出版的《美容姿仪》中谈到人的皮肤时这样说:“皮肤占全身重量的百分之十五,可说是人体最大的器官。从前的医生称皮肤是‘内脏之镜’或‘全身的告白’,在医学界里有‘皮肤反映出一切生命、生理的病理变化’之名言,我们也常听说‘美丽的皮肤寓于健康的身体’,因此,皮肤可谓健康的晴雨表。”又说:“皮肤也有表情,例如一天到晚愁眉苦脸的人,皮肤必呈悲伤黯淡的颜色;笑口常开,心胸磊落的人,皮肤富有光泽;生活散漫的人,皮肤必定粗糙不堪,所以皮肤与一个人的健康状况和生活习惯有不可分的关系。”皮肤分表皮、真皮、皮下组织三部分;皮肤又分中性、油性、干性、混合性、过敏性等五种。人们应该根据皮肤的这些特点和性质进行保养和美容。
这且按下不表。
现在我想要说的是李渔以白为美的观念究竟有没有普遍性。李渔说:“妇人妩媚多端,毕竟以色为主……妇人本质,惟白最难。”在李渔看来,肌肤的白,是最漂亮的;而黑则不美。其实,这更多的代表了士大夫的审美观念。士大夫所欣赏的女色,多养在闺中,“豢以美食,处以曲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少受风吹日晒,其肤色,当然总是白的。但这种白,又常常同弱不禁风的苍白和病态联系在一起,这在另一些人看来,未必美。譬如农家子弟,就不一定欣赏那种白。这是不同人群之间审美观念上的冲突。19世纪俄国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生活与美学》中,曾分析过上流社会与农民审美观念的差别,对我们不无启发。他说:“辛勤劳动、却不致令人精疲力竭那样一种富足生活的结果,使青年农民或农家少女都有非常鲜嫩红润的面色--这照普通人民的理解,就是美的第一个条件。丰衣足食而又辛勤劳动,因此农家少女体格强壮,长得很结实,--这也是乡下美人的必要条件。‘弱不禁风’的上流社会美人在乡下人看来是断然‘不漂亮的’,甚至给他不愉快的印象,因为他一向认为‘消瘦’不是疾病就是‘苦命’的结果。”然而,上流社会的审美观念则不同。“……病态、柔弱、萎顿、慵倦,在他们心目中也有美的价值,只要那是奢侈的无所事事的生活的结果。苍白、慵倦、病态对于上流社会的人还有另外的意义:农民寻求休息和安宁,而有教养的上流社会的人们,他们不知有物质的缺乏,也不知有肉体的疲劳,却反而因为无所事事和没有物质的忧虑而常常百无聊赖,寻求‘强烈的感觉、激动、热情’,这些东西能赋予他们那本来很单调的、没有色彩的上流社会生活以色彩、多样性和魅力。但是强烈的感觉和炙烈的热情很快就会使人憔悴:他怎能不为美人的慵倦和苍白所迷惑呢,既然慵倦和苍白是她‘生活了很多’的标志?
可爱的是鲜艳的容颜,
青春时期的标志;
但是苍白的面色,忧郁的征状,
却更为可爱。“
车氏虽说是俄国人,但他的这些话,对于中国的情况我看是适用的。
当然,今天人们对青年女子的“白”也很欣赏。这要作具体分析。一部分原因可能是现在劳动条件改善了,不用像过去那样风吹日晒、下大苦力,面色白嫩细腻成为生活优越的标志,而不是苍白病态的症候。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传统观念的延续和影响,封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历来以白为美,这种观念深入人心,影响全社会,成为一种审美无意识,所以今天人们也就不自觉地接受了这种观念。
但是,无论如何“白”绝不是美女之美的唯一标志。女运动员的健康的红黑色,不是也很漂亮吗?
化妆
“三分人材,七分装饰”,“人靠衣裳马靠鞍”,流传在民间的这些俗语,都是讲人需要修饰打扮,也愿意修饰打扮。李渔在《修容第二》这部分里正是讲女子如何化妆,如何把自己的仪容修饰得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