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还想赘言几句。林语堂先生在《生活的艺术》一书自序中曾说:“艺术使现代男人有了性的意识。对于这点,我毫无疑义。先前是艺术,后来变为商业性的利用,将女人的全体直到最后一条的曲线和最后一只染色的脚趾为止,完全开拓起来。我从未见过女人的肢体经过这样的商业性开拓,而我并且很奇怪何以美国女人竟肯这样驯服地听人家去将她们的肢体开拓到这个地步。”现代社会对“女人的肢体经过这样的商业性开拓”和“商业性的利用”,是中国女人“缠足”的时代性发展。这是女人的悲剧,也是整个人类的悲剧。我们是否能够从悲剧走向喜剧?
附录:仪容美学
一
这里所介绍的仪容美学,对于许多读者来说可能是陌生的、甚至是闻所未闻的。的确,这是一个新学科,是刚刚建立或正在建立的学科。
这里所说的仪容,指人的仪表、容貌;那么,所谓仪容美学,简单地说也就是研究人的仪表、容貌的美学规律的一个学科。
也许有人会说:仪容美问题不就是脸蛋和体态长得好看不好看、梳妆打扮和衣着服饰入时不入时的问题吗?这也值得进行理论研究?
我想,问题绝非如此简单。在所谓“脸蛋和体态长得好看不好看”(实际上这是仪容的“自在美”)和“梳妆打扮和衣着服饰入时不入时”(实际上这是仪容的“修饰美”)的背后,存在着一系列深刻和复杂的美学理论问题。譬如,你凭什么说一个人的脸蛋和体态长得美或不美呢?假如非洲的黑种人选出了自己的美男子或美女,那么白种人或黄种人是否也同样感到美呢?反过来,白种人和黄种人的美女必定会得到黑种人的认可吗?仪容美仅仅是一个形式美的问题吗?大汉奸汪精卫外表看来的确长得挺“帅”,是否可以说他的仪容就是美的呢?他的丑恶灵魂对其仪容美丑有无影响?在什么意义上有影响?有多大影响?人需要对自己的仪容进行修饰(化妆和衣着)吗?如何修饰?非洲本戈部落的美女往往饰以鼻环和唇环,为什么现代的西方人或中国人并不觉得美?即使同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中国青年,甲与乙穿同样款式的新潮服装,为什么甲穿起来人们觉得美,而乙穿起来却不美?类似的问题还可以提出很多很多,而想给这些问题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恐怕需要进行专门的探讨和研究。
可能还会有人说:对仪容美的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也许是需要的,但是有必要建立仪容美学这样一个专门学科吗?即使想建立,它能获得独立存在的地位吗?
建立仪容美学这一专门学科有无必要,绝不是凭哪个人或哪些人的主观愿望,而是依据:一、社会对它有无实际需要;二、它对社会有无积极价值。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以及人们的精神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的审美观念、特别是人们对自身仪容的审美观念变化尤其显着。在我国历史上,恐怕没有哪一个时代犹如今天这样普遍关注着仪容美的问题,不但青年人讲求体形美、肤色美、仪态美,而且许多中年人和老年人也饶有兴味地参加健美活动;不但女人们千方百计把自己打扮得更漂亮,而且男人们也越来越追求美的风度。商店里化妆品琳琅满目,新潮服装日新月异。许多报刊(例如《中国妇女报》)越来越多地发表文章专谈仪容美问题,越来越多的人要求了解和掌握有关人的仪表、容貌的美学规律,对于仪容的审美活动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样,生活实践本身要求建立一个专门研究有关仪容审美活动的学科,仪容美学于是应运而生。仪容美学绝不只是解决人们进行仪容审美活动的技术性问题,它主要不是教给你如何化妆,如何衣着,如何佩戴首饰;它所做的,是从根本上帮助人们认识仪容审美活动的规律,以确立积极的仪容审美观,培养健康的仪容审美趣味。人们的仪容审美活动,看起来纯属个人爱好和兴趣,实际上却是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和精神面貌的重要标志。身系兽皮、蓬首垢面的原始人同美发华服的现代人,其文明程度固然有天壤之别;即使同是在现代,在不同的时期,由于社会经济、政治的差异,其社会成员对仪容的不同审美追求,亦鲜明地表现出当时社会的精神状态和心理面貌。试比较一下“文革”期间大街上一律灰色中山装与近年来人们五光十色的衣着,便可以想到其间社会精神面貌的重大区别。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人们的精神状态和审美生活应该是丰富多样、生机勃勃的,而不是枯燥单调、死气沉沉的。关于仪容的审美更应该如此。一个社会应该对自己的成员进行审美教育,仪容审美是整个审美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而且是涉及人数最多、涉及面最广的一个领域。建立仪容美学,加强仪容美学的研究,是整个社会审美教育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至于仪容美学是否可以获得独立的存在地位,这主要看它有没有自己独立的研究对象,有没有自己的专门任务。我认为,仪容美学有它特有的、别的学科所不能取代的对象,这就是前面我们已简略提到的人的仪表、容貌的审美活动规律。具体地说,仪容美学将要研究:什么是仪容美,它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它有些什么样的构成因素,它是怎样产生和形成的,它又是如何发展、变化的,它与其他的美(例如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技术美等等)关系如何,等等。这是就仪容审美活动的客体方面而言;如果从仪容审美活动的主体方面来说,仪容美学还必须研究:人对自身仪容进行审美,同对其他审美对象进行审美,有什么不同;对仪容进行审美时,主体受到一些什么样的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人们关于仪容美的观念是如何产生、形成的,怎样发展、变化的,等等。对于以上这些问题,一般美学(或者叫做总体美学)不作专门研究;而已有的其他分支美学(如文艺美学、技术美学)也没有把它们划归自己的对象范畴。因此,只有仪容美学来完成这项专门任务。
二
关于仪容美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上面我们作了大体划分,并提到一些具体内容,其中一个核心问题就是仪容美的性质和特点。现在就着重对这个问题加以阐发。
(一)仪容美作为自然美与社会美的统一
读者诸君,当你观看奥运会或亚运会体操比赛时,你肯定会赞叹运动员仪态、形体、动作的美。那么,这种美仅仅在于他们的肉体形态本身呢,还是具有某种社会内涵?在我看来,恐怕两个方面的因素都有,而且是这两个方面的完美融合。人固然是一种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他必须有肉体的生理运行系统作为其生命活动的自然基础;同时,人更是一种有生命的社会存在物,在他的肉体的自然形式后面,隐藏着深刻的社会内容,正如马克思所说,就其实质而言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正因为人不仅具有自然生命,而且同时具有社会生命,才使他高出于任何动物,成为“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因此,人的仪容美就不仅仅是自然的肉体生命的美,而且更是文化的社会生命的美;或者说,仪容美不仅是自然美,更是社会美,是自然美与社会美的统一。事实上,当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议论人的仪表、容貌的美或不美时,常常并不单指其自然形态,而总是联系其社会内涵。车尔尼雪夫斯基曾说:“辛勤劳动、却不致令人精疲力竭那样一种富足生活的结果,使青年农民或农家少女都有非常鲜嫩红润的面色--这照普通人民的理解,就是美的第一个条件。丰衣足食而又辛勤劳动,因此农家少女体格强壮,长得很结实,--这也是乡下美人的必要条件。”在这里,农家少女的仪容美的重要标志如“鲜嫩红润”等,就不仅是自然形态本身,而且具有一定的社会内涵,是自然美与社会美的融合、统一。
(二)内在心灵美与外在形态美的统一
每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都具有十分丰富的心灵世界和深刻的精神蕴涵。人们常说,比大海、比星空更广阔的,是人的心灵。这是人作为社会生命载体的一个突出特征,也是人优于宇宙间其他事物、优于人之外的任何生命存在物的显着标志。一个缺乏精神蕴涵、内心空虚苍白的人,我们会说他近于行尸走肉,就如同一个没有社会生命力的植物人。反过来说,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他的肉体存在,他的仪表、容貌,他的形体、肤色、四肢、五官、毛发等等,都应该是他的内在精神的外在表现,都应该是他的心灵世界的感性形态。因此,人的仪容美,就绝不仅仅是人的肉体生命的外在形态的美,同时更重要的是他的内在精神的美、心灵世界的美,是二者的完美统一。我国清初的美学家李渔在谈到女性美时,就特别重视内在的“态度”,他认为美女之所以“移人”、感人,与其说是因其外在“颜色”,还不如说主要因其内在“态度”,他说:“态之为物,不特能使美者愈美,艳者愈艳,且能使老者少而媸者妍,无情之事变为有情,使人暗受笼络而不觉者。”李渔所说的“态度”主要是指内在风度、神韵、气质,它“似物而非物,无形似有形”,它之在人身,“犹火之有焰,灯之有光,珠贝金银之有宝色”,可意会、感受,而很难“解说”。这种内在“态度”像光一样照亮外在形貌,仪容美由此而产生。德国美学家黑格尔在《美学》中曾这样说:“不但是身体的形状,面容,姿态和姿势,就是行动和事迹,语言和声音以及它们在不同生活情况中的千变万化,全都要由艺术化成眼睛,人们从这眼睛里就可以认识到内在的无限的自由的心灵。”这段话主要谈艺术美的产生,但借用它来说明仪容美作为内在心灵美与外在形态美相统一的特点,颇为恰当,即当“身体的形状,面容,姿态和姿势”等等完全化为“内在的无限的自由的心灵”的感性形态时,这样的仪容就是美的。譬如,一个少女的形体线条和动作姿态能够传达出温情脉脉的情思,从而成为内在心灵的外在表现,那肯定会具有迷人的审美魅力。
(三)“美”(静态美)与“媚”(动态美)的统一
人作为有生命的社会存在物,总是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之中;完全静止即意味着死亡,而死亡与美是格格不入的。前面所说的内在心灵美,也是通过运动而得以表现。这种通过运动而得以外现的内在心灵美,通常称为“媚”。人的仪容美虽然可以是相对静态的美,但更多的情况则是动态的美,即“媚”。仪容美的产生常常是“美”与“媚”结合,并且化“美”为“媚”。“媚”对于仪容美来说更加重要。李渔在《闲情偶寄》中曾记述过这样一件事:“记曩时春游遇雨,避一亭中,见无数女子妍媸不一,皆踉跄而至。中一缟衣贫妇,年三十许。人皆趋入亭中,彼独徘徊檐下,以中无隙地故也。人皆抖擞衣衫,虑其太湿,彼独听其自然,以檐下雨侵,抖之无益,徒现丑态故也。及雨将止而告行,彼独迟疑稍后。去不数武而雨复作,仍趋入亭,彼则先立亭中,以逆料必转,先踞胜地故也。然臆虽偶中,绝无骄人之色。见后入者反立檐下,衣衫之湿,数倍于前,而此妇代为振衣,姿态百出,竟若天集众丑,以形一人之媚者。”这位三十来岁的“缟衣贫妇”之所以动人,主要是以其在避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媚”,即她在运动中所外现出来的风度、气韵、神情。李渔认为:“女子一有媚态,三四分姿色,便可抵过六七分。试以六七分姿色而无媚态之妇人,与三四分姿色而有媚态之妇人,同立一处,则人止爱三四分而不爱六七分,是态度之于颜色,犹不止于一倍当两倍也。试以二三分姿色而无媚态之妇人,与全无姿色而止有媚态之妇人,同立一处,或与人各交数言,则人止为媚态所惑,而不为美色所惑,是态度之于颜色,犹不止于以少敌多,且能以无而敌有也。今之女子,每有状貌姿色,一无可取,而能令人思之不倦,甚至舍命相从者,皆态之一字之为祟也。”李渔是以封建社会男子中心主义立场来看待和评论女性美的,当然有许多糟粕;但就其局部论点来说,他强调“媚”的重要,对我们今天把握仪容美的特点,是有启示的。
(四)局部美与整体美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