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李渔美学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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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花木篇(1)

“予谈草木,辄以人喻”审美态度

李渔《闲情偶寄·种植部·草本第三》曾说:“予谈草木,辄以人喻。”此书凡写到花木和其他自然事物,几乎都是如此。他不把自然看作物,而是看作人,同你我一样的有七情六欲的活生生的人。因此,他写花鸟鱼虫,写山川日月,写风雪雨露……才灵动,才亲切,才让人体验到感受到人的温度、人的情感,人的爱和恨,人的苦和乐。在李渔看来,人与自然是朋友,是亲戚。在他笔下,不但李花是“吾家花”,李果是“吾家果”;而且牡丹是“花王”,芍药是“花相”,桃花“红颜薄命”,杏花淫冶风流,“莲为花之君子”而“瑞香乃花之小人”,姊妹花懂得“兄长娣幼之分”,玫瑰、芙蕖专门利人而“令人可亲可溺”,黄杨“知命”而冬青“不求人知”,“合欢蠲忿、萱草忘忧”……

李渔在这里所持的是一种审美态度或曰美学态度。

这涉及到学界不断讨论的一系列相关的重大问题:何为美学?何为美?美何在?

大家知道,美学这一术语和这个学科是舶来品,它来自西方。高建平博士在刚刚完成的一部着作《美学:从古典到现代》中对截止目前国内外仍然众说纷纭的“美学”起源问题进行辨析,提出一种新的观点:虽然“美学”这个词是从鲍姆加登开始的,但是严格意义上的美学,或被打上引号的“美学”,真正而确定无疑的起源是康德。高建平借一位西方美学家盖耶的话说,鲍姆加登更像是一位摩西,从沃尔夫主义的岸边窥见了新的理论,而不是一位征服了新的美学领地的约书亚。那么,约书亚是谁?是康德,他带领人们来到了一个新的美学领地,即“审美无利害”和“艺术自律”的领地。总之,“美学”从康德,而不是从鲍姆加登,也不是从毕达哥拉斯或柏拉图,也不是从夏夫茨伯里、维柯、夏尔·巴图开始的。这个看法值得重视,值得研究。

关于什么是美?美在何处?我在刚刚出版的《价值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中提出:美是一种价值形态,而价值是一种关系--对象对于人的一种关系。美作为一种特殊价值形态,是对象与人所构成的关系,即对象以其感性形态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其积极意义就是美、崇高……,其消极意义即是丑、卑下……;美和崇高的毁灭即是悲剧,丑和卑下的毁灭即是喜剧。等等。

李渔处处从人与花木之间关系的角度来看花木,以花木(作为感性形态)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的角度来看花木,这就是一种审美角度、审美立场和审美态度。李渔的时代,十八世纪,即使在西方,还没有“美学”这个学科,也没有“美学”这个词。所以,很自然,李渔自己不会意识到自己所取的是今天我们所说的“审美”的或“美学”的角度、立场和态度,就如同莫里哀喜剧里的某个人物说了一辈子话没有想到自己说的是散文。但李渔自觉或不自觉进行的活动,我们今天给它一个命名:它正是一种审美活动。李渔对花木的鉴赏是一种审美实践活动,李渔对这种审美鉴赏进行思考和理性把握,则是审美理论活动。

生态美学

三百年前人们还还不知道“美学”,更不可能知道所谓“生态美学”,李渔等人当然也如此。但李渔思想中已经(不自觉地)存在生态美学的因子。因为,从李渔所描写花木的文字大家会看到,李渔处处以人与花木的亲和关系来看待花木的美。仅举二例。李渔《闲情偶寄·种植部·藤本第二》描述“玫瑰”曰:“花之有利于人,而无一不为我用者,芰荷是也;花之有利于人,而我无一不为所奉者,玫瑰是也。芰荷利人之说,见于本传。玫瑰之利,同于芰荷,而令人可亲可溺,不忍暂离,则又过之。群花止能娱目,此则口眼鼻舌以至肌体毛发,无一不在所奉之中。可囊可食,可嗅可观,可插可戴,是能忠臣其身,而又能媚子其术者也。花之能事,毕于此矣。”李渔《闲情偶寄·种植部·草本第三》描述“菜”曰:“菜果至贱之物,花亦卑卑不数之花,无如积至贱至卑者而至盈千累万,则贱者贵而卑者尊矣。‘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者,非民之果贵,民之至多至盛为可贵也。园圃种植之花,自数朵以至数十百朵而止矣,有至盈阡溢亩,令人一望无际者哉?曰:无之。无则当推菜花为盛矣。一气初盈,万花齐发,青畴白壤,悉变黄金,不诚洋洋乎大观也哉!当是时也,呼朋拉友,散步芳塍,香风导酒客寻帘,锦蝶与游人争路,郊畦之乐,什佰园亭,惟菜花之开,是其候也。”在李渔看来,无论玫瑰还是菜花,都是人类的朋友,其他花木亦可作如是观。这就是中国人的“天人合一”的态度。张载《西铭》曰:“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朱熹《朱子语类》卷九十八说《西铭》篇曰:“中间句句段段,只说事亲事天。自一家言之,父母是一家之父母。自天下言之,天地是天下之父母。这是一气,初无间隔。‘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万物皆天地所生,而人独得天地之正气,故人为最灵,故民同胞,物则亦我之侪辈。”“天人合一”,这正是生态美学的哲学基础。

近日看到我的老同学和好朋友曾繁仁教授谈“生态美学的突破”(《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9.1),很受启发。

我们正处于“生态社会”,我们的美学也发展出一支“生态美学”。生态美学究竟有怎样的突破?曾繁仁提出数项,我认为其要者乃三点,一是其哲学基础的变化,由人类中心主义过渡到生态整体主义;二是在美学对象上超越了艺术中心主义,开始把人与自然的审美关系视为最基本最原初的审美关系;三是美学范式的突破,以审美生存、四方游戏、家园意识、绿色阅读、环境想象与生态美育等等为新的美学范式。曾繁仁还特别强调了中国儒家的“天人合一”、道家的“道法自然”、佛家的“众生平等”等古代智慧,对今天的生态美学建设的重要启示和生态美学构成上的积极意义。

发掘中国古典美学的优秀传统,助今日生态美学建设一臂之力,是今天学人需要做的很有意义的一件事情。这其中包括对李渔美学的开掘和研究。

花鸟虫鱼

随着人类社会实践的发展,“自在之物”渐渐变成“自为之物”,“自然”转化为“文化”。这其中包括花鸟虫鱼在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成为人们的玩赏之物。这里面应该包含某种审美因素。养鱼养鸟完全不同于养猪养鹅,种花种草也完全不同于种谷种麦。它们不是物质活动而是精神活动,不是满足物质需要而是满足精神需要。它们像听戏、下棋一样,是娱乐,是陶情怡志。

在许多人那里,一只鸟就像一位音乐家,或者像一幅能活动的画;鸟的鸣叫比音乐好听,鸟的多彩羽毛像绸缎一样美丽。不少人爱鸟成癖,北京有些养鸟的老人,宁肯自己不吃鸡蛋,也要省给鸟吃。有的嗜花如命,李渔即是一例。有的视狗为卫士,我的一位大学同学在五七干校时就曾和狗形影不离。另有一趣事:据吴晓铃先生告诉我,有位着名京剧演员养了一只小狼狗,后来它常常咬他的脚后跟以至出血,于是把狗送去检验,发现是只狼――此事真假,姑且不论,吴先生已经仙逝,但这位风趣可爱的老人,时时令人想起。有的把猫当家人。现代作家梁实秋特别爱猫,据我所知,他至少有五篇文章写猫,而且充满感情,特别对他的白猫王子,更是一往情深,以至专门记述“白猫王子五岁”、“白猫王子六岁”、“白猫王子七岁”……但是也有人特别讨厌猫,例如鲁迅,他尤其对猫叫春时的表现不能忍受。

三百年前的李渔也非常不待见猫,而赞赏狗和鸡。在此文中,他把猫、鸡、狗作了对比,认为“鸡之司晨,犬之守夜,忍饥寒而尽瘁,无所利而为之,纯公无私者也;猫之捕鼠,因去害而得食,有所利而为之,公私相半者也”。这样一对比,品格之高下,显而易见。李渔另有《逐猫文》和《瘗狗文》。前者历数家养黑猫疏于职守、懒惰跋扈、欺凌同类等罪状而逐之;后者则是在他的爱犬“神獒”为护家而以身殉职之后,表彰它鞠躬尽瘁、“其于世也寡求、其于人也多益”的“七德”、“四功”而葬之。

李渔《一家言》中有关花木鸟兽的文章,写得如此有灵气、有风趣、有品位、有格调,实在难得。

寓情于花草

李渔《闲情偶寄·种植部·众卉第四》云:“草木之类,各有所长,有以花胜者,有以叶胜者。花胜则叶无足取,且若赘疣,如葵花、蕙草之属是也。叶胜则可以无花,非无花也,叶即花也,天以花之丰神色泽归并于叶而生之者也。不然,绿者叶之本色,如其叶之,则亦绿之而已矣,胡以为红,为紫,为黄,为碧,如老少年、美人蕉、天竹、翠云草诸种,备五色之陆离,以娱观者之目乎?即其青之绿之,亦不同于有花之叶,另具一种芳姿。是知树木之美,不定在花,犹之丈夫之美者,不专主于有才,而妇人之丑者,亦不尽在无色也。观群花令人修容,观诸卉则所饰者不仅在貌。”

前曾说过,李渔写花草之篇章,皆可作性情小品读。何也?如前所述,因为李渔名为写物、写花,实则写人。不是以物(花草)喻人,就是寓情于物(花草),总之,都是写人之性情、世故。读了这些作品,你会感到它们在拉近人与人之间的感情。通过近半个世纪的文学生涯,我认为文学根本上是为沟通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而存在的,不然它就没有什么意义。曾在2008年9月8日《社会科学报》第4版读到两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和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慕克的对话,其中大江的一段话深得我心:“我之所以希望年轻人都来阅读小说,就是想让他们体验到,想象力这种理解的能力,即使对于每个个体来说也是极为重要的,尤其在这个让很多年轻人都孤立地闷居在家中的社会里。我认为,人们可以通过阅读小说来获得这种理解他者的体验。”作家可以通过他的作品体验人、理解人,体验读者、理解读者;读者可以通过作品体验作家、理解作家;同时读者可以通过作品体验他人、理解他人。总之,人与人可以通过作品互相沟通、互相体验、互相理解。这在今天这个容易使人隔膜和孤独的社会里尤其重要。

中国传统的文本分析

李渔《闲情偶寄·种植部·草本第三》之“芙蕖”,是作为范文选在中学课本里面的:

“芙蕖与草本诸花,似觉稍异;然有根无树,一岁一生,其性同也。《谱》云:‘产于水者曰草芙蓉,产于陆者曰旱莲。’则谓非草本不得矣。予夏季倚此为命者,非故效颦于茂叔,而袭成说于前人也。以芙蕖之可人,其事不一而足。请备述之。群葩当令时,只在花开之数日,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秋矣,芙蕖则不然。自荷钱出水之日,便为点缀绿波,及其劲叶既生,则又日高一日,日上日妍,有风既作飘飖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是我于花之未开,先享无穷逸致矣。迨至菡萏成花,娇姿欲滴,后先相继,自夏徂秋,此时在花为分内之事,在人为应得之资者也。及花之既谢,亦可告无罪于主人矣,乃复蒂下生蓬,蓬中结实,亭亭独立,犹似未开之花,与翠叶并擎,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此皆言其可目者也。可鼻则有荷叶之清香,荷花之异馥,避暑而暑为之退,纳凉而凉逐之生。至其可人之口者,则莲实与藕,皆并列盘餐,而互芬齿颊者也。只有霜中败叶,零落难堪,似成弃物矣,乃摘而藏之,又备经年裹物之用。是芙蕖也者,无一时一刻,不适耳目之观;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者也。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予四命之中,此命为最。无如酷好一生,竟不得半亩方塘,为安身立命之地;仅凿斗大一池,植数茎以塞责,又时病其漏,望天乞水以救之。殆所谓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者哉。”

我在网上看到北师大版的中学语文教案,老师在给中学生们讲解此文时作如下文本分析:

文章主要说明“芙蕖之可人”。作者围绕这一中心,按照事物本身的条理,安排结构和线索。它以“可人”二字为“意脉”,以芙蕖生长的时间(春、夏、秋,即花开之前、花开之时、花开之后)为“时脉”,以芙蕖生长的规律(叶、茎、花、蓬、藕)为“物脉”,将三脉理成三线,交织于文中,缝合为一体,脉络清晰,条理井然,层次分明,结构谨严。文章中段以“可目”为“主脑”,“可鼻”、“可口”、“可用”为“陪宾”,详略得体,繁简得宜,不仅中心鲜明,而且重点突出……

这段分析用“三脉”(即以芙蕖之“可人”二字为“意脉”,以芙蕖生长时间为“时脉”,以芙蕖生长规律为“物脉”)把握全文特点,又用“主脑”、“陪宾”揭示文章中段的中心和重点,便于学生理解李渔《芙蕖》一文的精粹之处,十分富有“中国特色”。这使我想起中国古代的文章评点。

从宋代的吕祖谦、谢枋得、刘辰翁的古文和诗词评点,明代文章家所谓八股文作法……直到清代金圣叹、毛宗岗、张竹坡等人的小说戏曲评点等等,都很讲究文章的写作方法和修辞手法,他们对作文立意、主旨(李渔所说“主脑”),起承转合的运用,结构布局,叙述方法,关节链接,遣词造句以至于人物性格的塑造等等,都有精到论述。例如南宋谢枋得(其评点着作主要有《文章轨范》、《批点(檀弓)》、《唐诗解》等)论句法修辞,就有长短错综句法,词类活用句法,句尾添字句法,整句句法,省略句法,倒装句法,紧缩句法,借代句法等多种;明代后七子之一王世贞则对“篇法”、“句法”、“字法”有更细致论述:“首尾开合,繁简奇正,各极其度,篇法也。抑扬顿挫,长短节奏,各极其致,句法也。点缀关键,金石绮彩,各极其造,字法也。”清初金圣叹也要求子弟读书时不要“只记得若干事迹”,而应注意“文字”技巧运用之奥秘,他在《第五才子书施耐庵水浒传·卷三·读第五才子书法》中说:“吾最恨人家子弟,凡遇读书,都不理会文字,只记得若干事迹,便算读过一部书了。虽《国策》、《史记》,都作事迹搬过去,何况《水浒传》?”他在《第五才子书施耐庵水浒传序三》中又提出作文要“字有字法,句有句法,章有章法,部有部法”。毛宗岗评点《三国演义》时,在《读三国志法》中说得也很精彩:“《三国》一书,有奇峰对插,锦屏对峙之妙。其对之法,有正对者,有反对者,有一卷之中自为对者,有隔数十卷而遥为对者。如昭烈则自幼便大,曹操则自幼便奸。张飞则一味性急,何进则一味性慢。议温明是董卓无君,杀丁原是吕布无父。袁绍盘河之战,战败无常;孙坚岘山之役,生死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