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社会文明学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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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社会文明的运行及其机制(3)

于是人类社会的第一种剥削制度-奴隶制便产生了。在奴隶制下广大劳动者所遭受的残酷的剥削和压迫,曾经构成人类历史中最悲惨的一页,它曾经唤起各个时代的有正义感的人们的极大的愤慨和无限的同情。但是也应看到,正是这种残酷的压榨所造成的剩余产品的积累,不但汇成庞大的社会财富,而且使社会生产和社会文化都产生了空前高度的发展,使人类社会从野蛮状态迅速地跳跃到文明时代。因此,如果我们从全人类发展的角度去观察,我们就会发现:奴隶制是在人类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条件下,人类社会中自发地形成的积累剩余产品的特定形式。这是人类社会的自我控制机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的特殊反映和表现。这种自我控制机制的特殊表现不但具有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而且也具有历史的必要性。也就是说它是保证人类社会能够存在和发展所绝对必要的。没有奴隶制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加速运动,也就不会有今天的现代化。奴隶制剥削和压迫的残酷性,是和当时社会生产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这也正是马克思所说的:“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社会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马克思的这一着名论点揭示了人类社会自我控制的秘密,是理解人类社会发展的一把钥匙。

自从奴隶社会以后,人类又经历了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这些社会各有自己特殊的剥削方式和阶级关系。对于这些,我们都可以把它们看作适应着该时代社会生产发展状况的积累剩余产品的特殊方式。由于人类社会生产的发展具有连续性,因此,使得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制度这三种强制性地积累剩余产品的方式之间也有着内在的联系。每一种控制方式都是在前一种控制方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前一种控制方式解体的直接结果。正因为各种控制方式依次的有机联系,使得人类社会发展才不会陷入失控的状态,这就更进一步体现了人类社会的自我控制机制。

总起来说,这种经济文明的运行机制,就是以人类的自然本能(与外界进行物质交换的能力、生存竞争的能力)为基础,转化为人类的社会本能(即物质和文化的需求)。再通过这种社会本能来推动人类进行生产活动,使生产活动成为人类的最基本的和具有永恒性的活动。而在生产力发展与社会需求之间的互动中,人类个体的追求需要的最大化满足的欲望,便必然地、不可避免地把积累剩余产品的问题强烈地提到日程上来。从而也就会根据各个时代的条件,自发地形成与该时代生产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积累剩余产品的方式。而剩余产品积累的实现就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那么,通过剩余产品的积累如何推动社会发展呢?这里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作为生产经营者的剥削者,其追求需要最大满足的欲望和对剩余产品的占有行为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如何?二是对剩余产品的强制性扣除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的关系如何?

经营者的利益追求从主观上说是与社会进步没有直接联系的。但是由于人类需求的特点在剥削者身上充分地体现了出来(即需求的广泛性和不断向高层次发展),再加上生产发展对知识和技术等的需求也曲折地通过剥削者的个人需求表现出来,形成了广泛而复杂的个人需求和事业需求的综合。这种广泛而复杂的需求的满足便刺激了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发展,形成了各个领域的众多的社会部门,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这样剥削者追求个人利益行为便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在客观上联系了起来。不管剥削者如何穷奢极欲,为了使其最大限度的需求能够持续地保持下去,他们也必须把被他们强制地扣除的剩余产品中的一部分用来扩大生产和发展各种事业,而剥削者之间的利益竞争就会更加促进这一点。

另一方面,剩余产品的源泉来自劳动者,剩余产品的扣除是以总产品生产为前提的,支撑着人类社会大厦基础的是劳动者。因此,社会发展的最根本的问题则是劳动者的积极性问题。然而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劳动者都是在被强制地扣除剩余产品的条件下进行生产的。毫无疑问,扣除剩余产品与生产者的利益是对立的,自然也就会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但是如果这种扣除的损失要比对其生存的另外的威胁相对说来较小的时候,则扣除剩余产品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统一起来,从而使社会生产得以持续运行。但是这里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劳动者仅仅面临着要么受剥削,要么就要付出更大的代价这样两种选择时;二是对剩余产品扣除的量不能超过每个时代劳动者可以忍受的限度。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生活在不同时代的劳动者被置于这种二者必居其一的选择中的呢?这首先是由于在不同的具体历史条件下所造成的劳动者个人的处境,例如:战争中被俘和无法偿还巨额债务;或者一定的人身依附;或者具有人身自由却丧失一切生产手段等等。其次,劳动者个人的处境又不是偶然地发生的,而是前一种社会自我控制方式解体的必然结果。而归根结底一切都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与人类需求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状况。

以上就是经济文明运行机制形成的过程。这一过程决定着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最根本的基础,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便产生了人类的政治活动和价值观。

这里所说的经济活动是指在自发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剩余产品以生产者的最低需求为前提而扣除的剩余产品,减去强制者的最高需求,再减去其他人的一般需求,所剩下的部分就是社会积累,并以交换为中介而转化为各行各业的发展。

积累机制的驱使之下,人们所进行的可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自觉地预见其后果的那些生产、交换、分配等等活动。例如生产经营、技术和工具的改进、产品的设计;在交换过程中对商业、信贷、金融的经营和买卖;以及通过税收等形式所进行的各种再分配等等,所有这些活动都是人们自觉地进行的。

但是由于所有的具体的自觉的经济活动都是在人类的自控系统的驱使下进行的,因此,它们必定都是围绕着自控系统而运行并且是作为自控系统实现的条件而存在的,因而也就成为自控系统的必要组成部分了,不管人们是否认识这一点都是如此。因此我们可以说,人类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直接地以积累剩余产品为出发点和归宿的。离开了这个中心和基础,人类的一切经济活动就会变得不可理解。

人们的一切政治活动基本上说来都是作为积累剩余产品的机制的保障系统而存在和发展的。因为强制性地扣除剩余产品需要力量的保证,特别是暴力的保证,而这种暴力只能来自国家。因此,以国家活动为核心的一切政治行为都是间接地围绕着积累剩余产品的机制运行的。但政治活动除了作为剩余产品积累方式的保障系统的基本方面之外,有时还有破坏这一自控系统的作用,这就涉及价值观的问题了。

剩余产品的积累作为具体的过程,它是在人们的利益对抗中实现的。正是这种利益的对抗就使积累剩余产品这个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产生了对立的价值观。作为强制者和剩余产品的占有者,认为这件事是合理、合法、神圣的。而对于被强制、被扣除者来说,则持反对的态度,虽然他们不一定有系统的价值观。于是,在这个关系到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基本问题上,人们便产生了从意识到行为的对抗和斗争。这就是社会的阶级斗争。这种斗争充满了人类的历史,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生活并在每个人身上刻下深深的烙印。但是阶级斗争并不能左右人类积累剩余产品总过程,这个过程仍然像处于人类之外的物质世界那样,按照自己的规律运行。只是在一种积累方式按照其自身的规律向另一种积累的方式转变的时候,阶级斗争才起着一定的推动作用。

由于利益和价值观对立的双方都是以自身的感受为根据的,因此双方都有各自的充分理由来为自己的价值观辩护,各有各自的真理。在这里似乎是无法找到客观标准的。但是,有两个情况似乎又可以帮助人们找到客观标准,一是多数问题;二是人类发展趋势问题。由于在历史上,强制者总是少数,而被强制者则是大多数人口。这样人们会很自然地把大多数人的立场作为客观真理的标准。这一点虽然在过去的古代社会中表现并不明显,但在现代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却表现得极其明显。另一方面,从人类发展的总的进程来看,是从蒙昧、野蛮向文明发展的,且又是从低度文明向高度文明发展的。

历史上依次出现的强制性的积累剩余产品的方式也体现了从低度文明向高度文明的发展。也就是说,人类是在从受自然和社会的约束和压制的状态不断地向着彻底解放的方向发展着。人类终将彻底摆脱动物式的生存竞争状态,而进入真正的人类社会。从这方面来说,摆脱剥削和压迫是与人类解放的总趋势一致的。因此,真理应在被强制者这边。这样也就产生了人类历史上一脉相承的正义理论,一直发展到今天。

三 政治文明的运行机制

1.政治文明的微观运行机制

与社会文明系统一样,政治文明也是由不同部分构成的协调有序的系统。

基于马克思、恩格斯开创的实践的思维方式,可以概括出,政治文明是由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三大基本要素构成的完整体系。

从实质上看,政治实践即创立和改造社会关系的实践,是运用政治权力以实现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活动。但是,政治权力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有一定的理念和制度来支撑。否则,如果没有适当的制度和理念的支撑甚至制度和理念缺位,政治权力的运行则处于无序状态,难以实现既定的政治目标,甚至给社会带来灾难。因此,从微观上看,政治文明建设并不是政治制度文明的单维度进程,而是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交互作用而向前推进的过程,三者的有机结合,构成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微观运行机制。

政治文明的三维结构是一个互相依存的有机整体。在这一系统中,诸要素均具有特定的职能作用,并遵循一定的秩序和规则,其中,政治意识文明是政治文明的观念形态,政治制度文明是政治文明的规范要求,政治行为文明是政治文明的外在表现。一个国家如果越是缺乏法治传统,而且政治制度建设相对于现代社会政治关系、政治组织、政治管理、政治传播手段的发展越是滞后,其政治文明建设特别是法制建设的任务就越是繁重。

政治意识文明即政治心理、政治意识形态等政治意识不同层面的进步状态,是政治制度文明的理论基础、政治行为文明的指南。作为政治文明的内在精神,政治意识的文明程度代表着政治文明的进步趋向,是政治制度得以运作和政治行为得以实施的精神动力。政治意识包括政治理论、政治观念、政治理想、政治道德、政治心理等,其中政治理论、政治观念、政治理想在政治意识和政治活动中起主导、支配的作用,因而构成政治意识的中心内容。美国政治学家拉斯韦尔指出:“一个能平稳运行的政治制度几乎没有必要去考虑在他自己成员中进行宣传。一种意识形态一旦被人们接受之后便会以非凡的潜力永久存在下去。在这个国家里出生的人们会把他们的一些爱投向支持这个制度的各种象征:共同的名称、共同的英雄、并同的使命、共同的需要。……不满情绪,不论是怎样产生的,都会使占统治地位的象征与实际措施受到削弱。”因此,正值文明意识的培养往往是长期的。

政治制度文明即政治与法治规范、政治与法治程序的文明程度,是政治意识文明在制度上的表现,是政治文明的核心所在。作为政治主体活动的规范、框架,政治制度包括根本政治制度、政治体制和一系列具体的行为规范。

政治行为文明是指政党、团体以及公民政治生活、政治活动方式的文明程度。它是政治意识文明和政治制度文明的直接基础,又是在政治意识文明支配和政治制度文明规范下的政治具体实施过程和表现形式。任何形式的政治行为,包括政治斗争、政治管理、政治统治、政治参与等,都是一种群体行为或涉及群体的行为。而只要是群体行为,必然就会有一定的程序和规范。因而,基于程序和规范的有序化程度,具体反映出政治行为文明的程度。没有程序和秩序,就没有政治行为文明;有序化程度越高,政治行为的文明程度就越高。

所以,政治行为文明建设,旨在切实有效地推进政治行为的有序化。

2.政治文明的宏观运行机制

正如恩格斯所说,“文明是实践的事情,是一种社会品质”,文明的产生与发展都根植于人们现实的物质实践活动之中。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扬弃前人思想基础上所实现的文明观察视角的历史性转换。在唯物史观的视域中,实践活动是人类文明赖以存在与发展的基石,因而对政治文明运行机制的科学揭示,是建立在对实践及其基本矛盾的正确分析基础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