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爱国主义教育丛书:洪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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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理想与现实

太平天国建都以后,在洪秀全心目中的主要任务已不是指挥太平军流动作战了,而是如何进行太平天国政权建设,如何在人间建造“小天堂”。

洪秀全所创的拜上帝教在很多方面是借鉴基督教的。但在基督教的教义中,所谓进入“天国”是指人死后的最理想归宿。基督教让人们在现实社会中忍让受苦,祈望死后灵魂升天。洪秀全的拜上帝教,所追求的不仅仅是来世的幸福,更是现实社会中的幸福。既有天上的“天国”,也有地上的“天国”。

洪秀全说:“神国在天,是上帝大天堂;……神国在地,是上帝小天堂;……天上大天堂是灵魂归荣上帝享福之天堂,凡间小天堂是肉身归荣上帝荣光之天堂。”“天上有天国,地下有天国。天上地下,同是神父天国,勿误认单指天上天国。故太兄(耶稣)预诏云:‘天国迩来’,盖天国来在凡间,今日天父、天兄下凡创开天国是也。”

洪秀全把日常军政指挥大权移交给杨秀清,自己则专心研究设计“地上天国”的蓝图。这一蓝图的最集中体现,便是1853年底由洪秀全钦定颁布的《天朝田亩制度》。

《天朝田亩制度》主要是关于土地分配和社会组织的法令,即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变土地为公有,然后分配给农民;建立乡官制度,构成新的社会组织。但《天朝田亩制度》实际包含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也是全体人民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方针、原则和法令,所以也可称得上是太平天国的根本大法。

《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要建立一个“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人间天堂。

洪秀全所设计的理想社会,其描绘之细致,考虑之周到,是超过以往任何鼓吹社会平等的思想家和政治家的。全国的土地,全部收归天王所有,土地共分为9等,照人口分田,不论男女,16岁以上均可分得一份土地,15岁以下的减半。分田以家庭为单位,好地丑地搭配,如一家6口人,则分3人好田,分3人丑田。

每家在耕种田地的同时,还必须从事手工业及副业劳动。每家必须种桑织布,养5只母鸡,2头母猪。每25家设一公共库房,叫国库或圣库。农民的全部收入,除留足口粮,其余一律交公共库房,这也包括豆、麻、布、鸡、犬各物和银钱等。民间有婚娶吉喜丧葬等事,一概从国库开支。鳏(guān,指老而无妻或死了妻子的人)寡孤独病残者,也可由国库得到供给。

以上关于土地的分配、使用以及社会生产及消费,还有社会保险方面的规定,都是按照朴素共产主义和绝对平均主义原则来设计的,这是一个人人各得其所的、平等的农民社会。

在上述平分土地和公有生产物、消费品的基础上,社会组织形式是军事和行政的统一体。

乡官制度是由太平天国军事制度推衍而来的。它规定:每5家设1伍长,5个伍长之上设1个两司马,4个两司马之上设1个卒长,5个卒长之上设1旅帅,5旅帅之上设1师帅,5师帅之上设1军帅。1军总计13156家。这是一种“寓兵于农”的、军政合一的社会组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军帅以下的官吏,由当地人民推举。军以上是县,设监军,县以上有郡,设总制,由中央委任。

在上述社会组织中,“两”是最基本的单位,25家为1两,相当于村,“设国库一,礼拜堂一,两司马居之。”两司马是社会基层的生产组织者、财产管理者、军事领导者,而且还担负着教育、治安、司法、宗教上的责任。按照这个设计,25家的儿童,每天都去礼拜堂,听两司马教读“圣书”。内部发生纠纷,两司马要调查和裁断。两司马每年还要保举人才。可见,“两”就成为一个把土地、民政、军事、财政、宗教、教育、礼仪、司法、选举等各项社会权能统一起来的基层组织。

洪秀全试图通过这个以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为中心的包括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综合改革方案,来建造“天下一家”、“天下太平”的地上天国。

《天朝田亩制度》所描绘的理想,是农民小生产者的理想。关于土地均分、财富公有和平均分配消费品,反映了农民小生产者渴望摆脱贫困,实现家家温饱,反对贫富差距的要求。千百年来,在封建地主阶级的沉重压迫下,农民群众一直以平均主义为思想武器,要求平分土地,平分社会财富。唐朝黄巢大起义,黄巢就以“天补平均大将军”的名义发表声讨唐朝的檄文。北宋王小波起义,明确提出了“均贫富”的口号。南宋钟相、杨么起义则提出了“等贵贱,均贫富”的要求。明末李自成起义提出了“均田免粮”的口号,直接触及土地问题。《天朝田亩制度》的提出,是历史上起义农民美好理想的一脉相承的发展,标志着广大农民的长期愿望经过千锤百炼而达到前所未有的极高水平,变成了一个明确、具体、全面、系统的纲领。这个纲领在中国农民起义史上是个破天荒的伟大创举,说明太平天国运动把农民革命推到一个高峰。

正因为洪秀全的理想蓝图集中地表达了千百万农民群众长期以来梦寐以求的愿望,因而才大大地激发、鼓励农民和贫苦群众为争取自己劳动和生存的权利而奋勇斗争。在太平军所到地区,广大农民和贫苦群众总是热烈拥护,热情为太平军提供帮助。

洪秀全在《天朝田亩制度》中的平分土地、财富公有的思想,虽然有政治动员的作用,有冲击封建土地所有制的进步意义,但却是空想的、非现实的。企图废除一切私有财产,把整个社会经济改造成清一色的小农经济,恢复古代的农村公社组织,这在19世纪末的中国大地上是根本行不通的。当时的中国正处在封建社会逐步解体的时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正在生长和发展。太平天国运动的主体是农民,他们是没有独立经济地位的小生产者,不代表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还无法认识和顺应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天朝田亩制度》的许多规定,包含着与当时历史要求相违反的因素。从最基本的方面来说,当时社会发展的趋势是消灭封建剥削制度而发展资本主义,可是《天朝田亩制度》却要求消灭任何形式的私有制,消灭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实际上,真正的公有制是不可能建立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的,只有大工业的高度发展才能为消灭阶级压迫和贫富不均准备条件。

事实也证明了这个道理,洪秀全的理想社会方案在实行中遇到重重障碍。

太平天国刚刚定都天京时,曾宣布废除手工业的私有制,废除商业,建立“诸匠营”,“百工衙”,组织城中居民参加没有报酬的集体生产,宣传说“天下农民米谷,商贾资本,皆天父所有,全应解归圣库”。居民的衣食生活用品全由政府包揽,以人定等,按等配给,一般居民大口1石,小口5斗。在生产力极为低微之下建立起来的公有制,使天京政府的包袱越来越沉重。刚到次年四五月间,天京就发生粮荒。天京政府不得不下令:除了诸王,一切人都要吃粥,有敢吃干饭者斩首。洪秀全为了稳定人心浮动的局面,专门就吃粥发布一道诏旨说:“神爷试草桥水深,如何食粥就变心?”

取消商业,物资流通不畅。天京政府便取消了对商业的禁令,改由政府经营管制。凡商人愿意开业的,发给执照,到圣库领取资本,经营的种类和利润都有限制。商人集中在天京北门外设肆,有杂货、玉玩、绸缎、布匹、米油、茶点、海味等业。实行了几个月,还是行不通,商人没有积极性,各店纷纷歇业。在天京城外,却允许自由买卖,城内太平军也来城外购买东西。

《天朝田亩制度》中规定的分田方法在现实中也无法施行。因为太平军与清军的战争正在进行中,太平天国控制的区域不断变动,农村秩序不安定。而且土地与人口的搭配,情形非常复杂,不像想象的那么容易。土地分配既然不能实行,各地的圣库不能建立,而太平军庞大的军费压力和天京政府及诸王府庞大的供给,很快就成为问题。为了筹集支持战争和天京政权的粮食、钱财,征收赋税势在必行。1854年,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根据部分地区已开征赋税的实践,向洪秀全建议:自“建都天京,兵士日众,宜广积米粮,以充军储而裕国课,弟等细思安徽、江西米粮广有,宜令镇守佐将在彼晓谕良民,照旧交粮纳税。”洪秀全立即批准了这个建议。结果,太平天国实际执行的还是“照旧交粮纳锐”的田赋政策,即沿用清朝政府征收田赋的制度。依照清政府田粮赋册,每年秋季向业主(主要是地主,也包括自耕农)计亩征收漕米。地丁银则分上忙下忙两次交纳。

洪秀全在理论与实际、理想与现实方面陷入矛盾状态。他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却又不能真正实行。但这不是他个人的错误,而是时代的规定性所决定的。地主土地所有制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铲除这一制度将根本改变这个社会的性质。历史经验表明,单靠农民自己的力量,不能铲除封建制度。洪秀全等太平天国领袖没有,也不可能制定出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土地革命计划。他们只能和历代农民起义一样,在悲壮曲折的革命历程中,一方面猛烈打击地主阶级,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承认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合法存在。

但太平天国政府毕竟不同于清政府,他们也执行了一些打击地主的政策,如:

没收一部分地主土地。太平军占领南京后,设天朝典农官,掌握在南京没收的土地。太平军称清朝官吏为妖,视其土地、财产为妖产,直接加以没收。常熟将“翁、庞、杨、王诸宦注明原籍,田尽入公,伪官目为妖产”。

剥夺地主浮财。太平军主要采用“打先锋”、“大捐”、“进贡”等几项办法,剥夺地主的金银财宝和粮食。太平军到一个新地区后,先进行广泛的调查,动员富室大户的佃户、仆人揭发,然后派军队去打先锋,捉地主,抄其家,仔细搜索,由于有眼线的情报,即使藏在瓦沟水塘的金银也能找到。“进贡”和“大捐”,就是太平军勒令富户、大地主献出数量相当的财富,“必千金数百金,谷米数百担。”“有贡黄金多至数百两”,贡的银子需四个人抬。

在太平军打击地主的鼓舞下,农民也欣起了斗争浪潮,最普遍的就是抗租减租。

以上打击地主的斗争,自然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削弱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