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后礼仪主要的事情大多与祭奠有关,其中最重要的规矩便是"守制"。守制就是守孝的制度。按规矩,父母去世须守制三年。这三年中第一周年的祭奠叫"小祥",第二周年叫"大祥",第三年叫禫祭。实际上守制时间不到三年。禫祭时离父母去世是25个月,"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称之为正丧。禫祭两个月后(共27个月)停止居丧,恢复正常生活。但是"君子有终身之丧,忌日之谓也"。父母祭日祭奠追思,谨守规矩,应是君子一生遵循的道德规范。
这三年居丧称之为"守制",又叫"丁忧"。"丁",当也,遭遇也;"忧",思也。为父服丧叫"丁外艰",为母服丧叫"丁内艰"。唐以后国家将居丧制度化,故称"守制"。守制之所以定为三年,是因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守制期间要谨守规矩。到了清朝规定:"凡丧三年者,百日剃发,仕者解仕,士子辍考。在丧不饮酒,不食肉,不处内,不入公门,不与吉事。"违反者会受到严厉的处分。《大清律》中对守制丁忧时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惩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