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纳木法典》是到现在为止,人们知道的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它是乌尔第三王朝的创始人乌尔纳木(约公元前2113~前2096年在位)的时候写的。乌尔纳木建立了强大的中央集权制度,总揽全国大权。他命令用苏美尔文写的一部适用于乌尔全境的法典,这就是《乌尔纳木法典》。这本书是统一两河流域的法律,适应奴隶制的发展与奴隶主镇压奴隶反抗的需要,缓和自由民内部的矛盾。
这法典有序言和正文29条两大部分,但是传下来的只有23条,没有结语,主要涉及政治、宗教以及法律等方面。序言宣称,是神授予乌尔纳木统治权力,乌尔纳木在人世间的行为是按照神意,确立"正义"与《社会秩序》,还列举了他在保护贫弱、抑制豪强等方面所实行的措施。法典的主要内容有对奴隶制度、婚姻、家庭、继承以及刑罚等方面的规定。
《乌尔纳木法典》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有创新之处。在西亚地区有着重要的地位,对后来两河流域各国制定的法典影响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