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居委会定期接受社区成员和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考核评议。社区成员和失去议事会对社区居委会满意率低于60%的,由社区议事会建议并主持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
附录一·13
社区事务协商议事会议制度
一、成立社区事务协商议事会议制度,会议由社区内各类组织的负责人参加。
二、社区事务协商议事会议职责:
(一)负责对社区内发生的重大问题以及事关社区公共利益和居民切身利益的事务进行议事表决。
(二)对涉及多方利益的矛盾与有关方面进行协调。
(三)对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及社区内其他工作机构(包括物业公司和其他服务机构)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并对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其他工作机构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三、社区事务协商议事会原则上每季度由社区书记或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形成的意见须经参加会议人员过半数通过,并应及时提交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重大事项须提交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遇有重大的或三分之一以上参加人提议,可随时召开,其议题应由社区书记或主任确定,也可由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提出。在遇到重大或突发事件时可临时决定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社区有关单位、人员列席会议,参加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四、年终社区事务协商议事会议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报告,根据年度工作报告和群众满意情况对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街道办事处。
五、社区事务协商议事会议对社区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涉及社区公众整体利益有关事务及时进行讨论、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可形成决议或决定,讨论表决前应广泛征求社区居民意见,表决结果应向全社区进行通报。
附录一·14
社区工作者考勤制度
一、社区工作者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工作时间内不办私事。
二、严格考勤纪律。上班不许迟到早退,有事需提前请假,对无故不到岗位或经常迟到者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由社区组织居民代表会议予以罢免和辞退。
三、请假审批权限。社区工作者请假1天的由社区书记批准,请假超过2天的报街道社会事务科批准。社区工作者连续事假一个月以上,病假3个月以上均视为自动离岗,并在近期的居民代表会议上公告,以便及时补选缺额。
四、社区居委会考勤表须由社区书记、主任签字,每月29日前将考勤表报街道社会事务科,病假条应附在考勤表背面,事后补假条一律无效。
附录一·15
社区居委会公章保管使用制度
1、社区居委会的公章是居民自治权利的象征,使用公章应对党、政府和居民群众负责。
2、社区居委会公章由居民委员会主任保管。居委会主任不在时,可授权他人代行,但仍对公章的保管、使用负责。
3、严格掌握公章使用范围,做好用印登记。注明使用事由(内容)、使用日期、使用人(地址)、盖章人,以备查考。
4、公章的销毁、更新和变更均需通过街道统一办理。
附录一·16
社区服务承诺制度
为了规范社区工作者行为,拓展社区服务内容,提高社区服务的效率和水平,社区工作者一定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宗旨,积极深入地开展为民便民的承诺服务。
1、实行微笑服务,对来访和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礼貌问候,耐心细致地答疑解惑。
2、提高办事效率,凡是群众要求办的事,社区工作人员应迅速根据业务规定,向群众明确告知受理与否,并讲明工作程序、要求和时限。一经受理,应立即就办。
3、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社区要定期公布有关政策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透明度。
4、坚决杜绝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和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
5、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的群众,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答复有依据。
6、社区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办事程序,不准违反原则向群众随意许愿。
附录一·17
社区居委会财务公开制度
居务公开中的重点是财务公开和集体资产管理的公开。做好财务公开工作,让居民了解“家情”、摸清“家底”,以促使社区居委会正确、合理理财,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资源调控效益。
第一条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经济活动情况;
(二)财务收入情况;
(三)各项支出情况;
(四)债权债务情况;
(五)专项收支情况;
(六)社区居委会集体固定资产使用情况。
第二条财务公开程序上的“三前三后”原则
(一)对重大的财务事项要在事先征求并听取居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社区居委会会议,做决策在前,颁公布在后。
(二)财务管理,要理财在前,处理、核实在后。
(三)对重要的统计资料,公布在前,审核上报在后。
第三条财务公开的内容通俗化,让居民看得懂、看得明白。
第四条财务公开的事项公布后,社区居委会、居民理财小组和会计要安排专门的时间接受查询,并负责做好核对、纠正、解释工作。
第五条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年初、年末各公布一次;财务收入及成本费用支出每月公布一次;各项资产、债权债务、公益事业开支、收益分配等每季度公布一次。
附录二·1
南门街道社区片区管理
1、社区间实行片区管理。
(1)片区划分:
片区社区片长
第一片区道前吉庆西大街
每半年轮值
一次
第二片区西美佳安金狮
第三片区瑞光竹辉东大街
第四片区桂花玉兰养一养二
(2)片区工作内容: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片内社区工作者、居民骨干、幸福联盟组织的相互交流、学习,每半年共同举办一次大型活动;集体协商解决共性;片内社区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等。
(3)工作经费的来源和使用:由片内每个社区在每年的社区工作经费中提取5%作为片区活动和工作的专项费用,由片长负责,片内社区共同监督使用。经费的管理参照社区工作经费使用的规定执行。
(4)工作要求:片内社区的所有工作者在开展活动时,应自觉服从片长安排和管理,积极支持和配合好片长的工作;片区活动或工作要认真作好记录。
2、社区内实行条块管理:
(1)社区条块划分:社区根据工作者人数和辖区内居民户数进行相对集中分成若干工作块,每位社区工作者负责一块。
(2)综合居民自治小组:根据工作块的数量成立相应的居民综合自治小组;自治小组由5名或以上居民组成,包括党委委员、居民骨干、退管小组长以及卫生、治安、便民服务等志愿者;自治小组设组长一名,自治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在本工作块内的居民中产生;自治小组纳入社区幸福联盟组织,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3)条块工作职责:每位社区工作者既要对自己分管条线负责,又要抓好分管工作条块内的工作;每位社区工作者应对所分管工作块内的一切社区工作加以了解,走访块内的居民;抓好工作块内综合自治小组的工作,加强联系和指导;自治小组每天对工作块内的环境、治安进行巡查,并作好记录后交相应分管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在块白内了解或发现涉及其他条线工作后,要及时向社区相对应的社区工作者通报,并协同处理;社区服务配送的跟踪管理。
(4)工作块分工轮换:社区工作者工作块分工工作半年后,在书记的安排下,进行工作块轮换工作,以便逐步全面熟悉整个社区情况。
附录三·1
社区工作者聘用制度
1、社区工作者采取换届直选和聘用的办法,根据沧浪区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精神,由区组织面试、笔试、电脑操作考试,每年集中招聘二次,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评议和考核合格,正式录用,签定《全日制劳动合同书》。
2、书记、副书记的任用需经街道党政办政审、组织考察合格后方可任用。
3、社区工作者在任用期内的待遇,按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录三·2
社区工作者考核制度
1、考核对象为在职的所有社区工作者。
2、考核为一年两次。其方法以召开居民座谈会、居民代表测评、街道条线部门测评等方式,多方听取意见,综合分析正确评估。考核评议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3、社区工作者的考核工作,由街道社区建设指导小组统一领导,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进行。
4、在社区内从事社区工作满半年以上,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积极参与幸福社区创建,经考评合格的社区工作者每月增发200元绩效津贴。
附录四
社区服务内容和标准
一、社区服务内容
(一)社区社会救助服务:
1、接受保障对象申请、开展调查摸底和初审上报。
2、受管理审批机关委托做好保障对象的张榜公布,定期核查,掌握保障对象家庭收入的动态等情况。
3、配合街道做好保障金的发放,组织低保对象开展公益性劳动,并做好记录工作。
4、负责接受社区困难家庭临时生活救助申请。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无异议的,签字盖章后上报街道社会事务科。
5、认真做好慈善募捐工作,对社区困难家庭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二)社区就业服务:
1、组织有效的就业帮扶活动,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各种形式的再就业,对“零就业家庭”实施特色援助服务。
2、通过扶持服务培养树立创业典型、再就业援助典型。
3、健全就业信息基础工作。对辖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就业状况调查,实行实时动态管理。
4、实行跟踪服务。走访社区内登记失业人员。
5、开展失业登记、《就业登记证》申领及年检、失业保险金申领、职业技能培训推荐、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等各项服务,实时帮扶就业困难家庭,为就业困难人员开展推荐就业岗位、网上匹配等援助工作。
6、做好再就业服务。做好再就业政策宣传、解答工作。按规定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初审及年检工作,定期跟踪掌握持证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再就业情况,准确做好持证者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
7、创业促就业服务。加强创业宣传、创业政策咨询活动,开展创业培训,实施送“创业项目、创业孵化基地”信息等创业服务及跟踪服务,为自主创业人员做好小额贷款初审及跟踪服务。
8、积极开展社区就业活动。适时开展多样化的社区就业推荐活动,包括就业宣传、就业互助、再就业招聘等活动,并做好记载。
(三)社区退管、为老服务:
1、负责所辖范围内企业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2、向辖区内退休人员发放管理服务联系卡,并通过信息系统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3、及时掌握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做好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按规定到社保记过办理退休人员死亡申报、丧葬抚恤费申领、供属待遇审批等有关社会保险业务,及时发放退休人员死亡后有关社保待遇。组织体检,发放体检报告。
4、对退休人员进行走访,开展特困帮扶活动。
5、负责学生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等工作,做好居民养老补贴的登记、审核和确认等工作。
6、按规定申请有关经费,负责申报特困人员困难补助。
7、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服务,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
8、做好社会化管理电子台账。
9、组织辖区内退休人员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
10、办理老年优待证,开展老年人健康讲座。
(四)社区助残优抚服务:
1、负责残疾证的办理条件初审及发放。
2、保障残疾人的基础生活,按政策根据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提供相关的服务,发放残疾人用品、用具。
3、为残疾人建立康复档案,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相应的康复服务。
4、热心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维护残疾人合法利益。
5、积极开展志愿者助残帮残活动。
6、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培训、就业、创业的机会。
7、做好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电子台账。
8、按照规定做好优抚对象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上报各类优抚金发放花名册。
9、“八一”建军节、春节期间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品。
(五)社区卫生服务:
1、环境卫生
(1)对辖区进行每日保洁,维护环境卫生。室内室外干净、清洁,垃圾入箱,门前三包,绿化良好。
(2)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发动辖区单位居民群众投入到环境卫生健康教育活动中来。
(3)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做好卫生月活动,分步实施,层层推进。
(4)开展除灭“四害”活动,发放灭鼠药等,消灭卫生死角,整治“脏、乱、差”现象。
(5)开展健康教育咨询系列活动,关心老人身体健康,建立健康档案。
2、计生服务方面:
(1)协助指导办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2)协助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3)免费发放各种避孕药具。
(4)提供计生、生殖健康知识咨询和资料发放。
(5)指导服务辖区单位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工作。
(6)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
(7)协助查验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8)办理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
(9)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登记和发放。
(10)受理计划生育公益金申领表
(11)受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申报表。
(12)做好婚检“优生健康券”发放工作。
(六)社区治安维权服务:
1、做好辖区内小区安全防范措施。
2、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整治工作,维护学校周边治安。
3、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4、大力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社区建设活动,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发展。
5、加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6、及时协助公安部门有效得开展“严打”专项斗争。
7、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律师服务、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
(七)社区党员服务
1、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受礼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受理流动党员的《流动党员证》、党员证明信等。
2、党务工作知识咨询。提供可公开查询的党内文件资料;提供党员教育、管理、发展等方面的知识咨询;收集、整理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信息供基层党组织学习参考。
3、求助热线服务。向社会公布党员服务中心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法;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提出的求助要求予以帮助;协助有关单位党组织解决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困难。
4、代理承办服务。按基层党(工)委的要求,对辖区内党员缴纳党费等提供受理服务;对有特殊情况的流动党员协助收取党费、协助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接纳党外群众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帮助其落实培养、教育的基层党组织;提供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和有关学习资料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