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与实践:以苏州为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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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附录(3)

5、党员志愿者服务。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积极开展各种富有实效的党员为民服务活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6、为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开展组织生活提供协助服务。对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建立党组织提供咨询和协助服务;为相关单位开展党组活动、党员教育、党建工作指导员培训等提供活动场所和配套服务。

(八)社区文化服务

1、协助群众组建各类民间团队组织,为各类民间团队组织提供场地和相关配套服务。

2、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体活动。

3、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精神文明活动。

4、举办各类文化、体育、科普、健康、教育讲座。

5、提供征订发放报刊杂志的服务。

(九)社区便民服务

1、家政便民;

2、物业维修;

3、医疗保健;

4、人文关怀;

5、娱乐学习;

6、应急救助;

二、社区服务标准

(一)社区救助

做好对低保对象、失业和退休人员的动态管理和基础工作,实现低保应保尽保,对享受和终止低保金、失业救济金、养老人员严格执行张榜公布制度。

(二)社区就业服务

1、组织有效的就业帮扶活动,确保社区内90%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各种形式的再就业,其中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月内实现就业,就业率均达90%以上。“零就业家庭”实施特色援助服务,月内动态清零。

2、健全就业信息基础工作。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应对辖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就业状况调查,摸清下岗失业人员的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就业要求、培训愿望,列入非就业对象的依据充分,并及时登记造册,全部纳入计算机信息管理,实行实时动态管理。

3、实行跟踪服务。社区内登记失业人员走访率达到100%,其中对登记的失业人员每半年走访一次以上,对登记的就业困难对象每季度走访一次以上。

4、提高社区就业服务水平。实时帮扶就业困难家庭,为就业困难人员开展推荐就业岗位、网上匹配等援助工作。社区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有效投诉不超过2次。

5、积极开展社区就业活动。在区、街道的指导下,成立创建充分就业工作小组,每月定期自我考评充分就业达标情况,适时开展多样化的社区就业推荐活动,包括就业宣传、就业互助、再就业招聘等活动,并作好记载。

(三)社区退管、为老服务

1、60岁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60%以上。

2、建有规范的居家养老工作制度和台账资料,建立居家养老10户以上。

3、做好企业退休人员信访接待工作。对一般性政策,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解决;对合理性要求,但难以答复或解决的,应逐级上报,一般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重大问题,需请示上级部门或协调解决的,一般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4、对进档人员要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走访、慰问,人均每年不少于2次。

(四)社区助残优抚服务

为社区内60%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开展残疾人康复治疗与咨询,动态掌握康复需求与服务情况。

(五)社区卫生服务

1、社区内无卫生死角、无楼道内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侵占绿地、无车辆乱停乱放、无占道经营、无各种噪音污染、油烟污染、扬尘污染等社区居民反映强烈的扰民问题。垃圾箱整洁,垃圾不出箱。社区没有种菜、饲养家禽。

2、普及环保知识,增强市民环保意识。积极举报辖区内污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环境的行为和单位,污水、废气、噪音等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督促有关部门维护好区域内的绿地。

3、社区环境整洁优美,街道新村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到位,签约率达90%以上。

4、环境卫生实行每日保洁,保洁人员工作及考核到位。垃圾袋装率100%,垃圾分类率达50%。

5、负责主持召开环境卫生、健康教育工作会议,每月一次以上,讨论和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布置阶段性任务,决定有关事项。

6、环境卫生基本要求是:室内室外清洁,垃圾入箱,门前三包,绿化良好。

健康教育基本要求是:每月设定和开展一个主题活动。环境卫生、健康教育要求家庭知晓率100%,参与率90%。

计生服务标准:

(1)经常开展人口计生宣传工作,有固定宣传橱窗,积极参加“生育文化”活动,提高居民计生知识知晓率,基本政策知晓率95%以上。

(2)辖区人员计生管理属地化,社区计生角规范化,上门服务经常化,随访服务率95%以上,依法落实计生奖励、优惠、扶助政策,按规定办理有关计生证、单,无差错。

(3)育龄人员信息上网率99%以上(入苏州市城区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网),信息准确率96%以上。

(4)社区当年无违法生育。

(5)社区内无非法行医机构。

(6)根据群众需求,积极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的“六位一体”服务,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7)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90%以上。

(六)社区治安维权服务

1、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健全并有效得开展工作,台账齐全,动作规范。社区内有法制宣传橱窗,法制宣传每年刊出不少于4期。

2、社区内对居民群众的普法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法制教育形式多样,受教育对象的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社区问卷调查反映良好。

3、创建“安全社区”、“无毒社区”达标,社区内无黄、赌、毒现象发生,并建有市示范“五位一体”综治办公室,台账齐全、规范。

4、人民调解委员会符合苏州市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标准,对不安定因素应能及时化解,不发生群体性事件,每年民间纠纷调处率为本地区调解纠纷总数的90%以上,有效调解均建档案,纠纷无激化,无民转刑案件。

5、建立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机制,无重大或因处理不及时而发生各类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外来人员、境外人员、私房出租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服务有序。暂住人口登记率达95%以上。

6、社区内无黑恶势力,全年无特大刑事、治安案件,无重特大火灾、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刑事案件逐年下降,公众对治安满意率达90%以上。

7、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小组活动落实到位,有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在4%以下,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100%,改好率95%以上。

8、小区实施封闭治安管理,有治安值班室,配专职值班员,居民满意率达85%以上。有一支治安志愿者队伍,活动正常。居民群众对治安防范活动的参与率达90%以上。

9、积极开展“无邪教社区”创建活动,确保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及重点部位得到有效控制,实现“三个确保,一个零指标”工作目标。

(七)社区党员服务

1、社区党的领导班子健全,团结有力,廉洁奉公,领导核心作用强。

2、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达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

3、健全党内各项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视纪律监督工作,有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员学习活动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织会议每月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一次。

4、社区党务公开,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建设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公布。

5、对社区党员分类管理,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管好、用好党员远程教育设备。积极培育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发展或转正一名党员。认真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6、成立社区党员服务站,负责接转组织关系,向辖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群众提供业务咨询服务、求助热线服务、代办承办服务等,服务规范,凡受理党员群众求助服务,一般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每年党员群众对党员服务站投诉不超过两次。

7、共建结对工作有成效。社区党组织主动同结对的机关党组织联系和汇报工作,善于借助机关党组织的力量和优势开展好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共建为机关党组织提供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平台和阵地。

8、党组织的各项工作符合群众的意愿,能有效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社区单位和居民群众对党组织的工作满意度要达95%以上。

(八)社区文化服务

1、社区参加全民健身运动的人口达到50%以上。

2、大力发展社区特色文化,推动“邻里情”家庭文化活动的开展;建立社区家庭文化建设促进会,有正常开展活动的文体特色队伍三支以上。每年组织2—3次有影响、群众参与量多的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并做到月月有活动。

3、居民群众崇尚学习,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组织普遍建立;廉洁文化进社区、进家庭。

4、能针对不同居民经常开展社区教育活动,有社区市民学校,每月有科普、法制、青少年校外辅导等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参与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的人数达到本居住区居民的10%以上。

5、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社区内有一定量的文明家庭、文明楼道、文明小区。

6、有“邻里情”社区志愿者组织,注册社区志愿者五十人以上。居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参与率在10%以上。

附录五·1

社区党建工作流程

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本市内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办理程序:党员持原所在党委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服务中心受理,1个工作日内办理接转事宜→告知党员需携带的有关证明材料和接收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党委→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党支部报到→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党委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寄回党员原所在党委。

二、党务工作咨询

提供上级党组织有关领导讲话资料查询;提供可公开的党内文件查询;提供党建各类工作典型经验、案例查询;提供党员教育、管理、发展等工作的咨询指导服务。

办理程序:受理登记咨询工作内容或所需资料→安排专人负责进行业务指导,及时检索、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等→当日提供较为翔实的资料,或向有关部门咨询予以解答→对当日无法及时办理的咨询事宜,登记来访者的联系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三、党员分类服务

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对下岗失业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等提供用工指导、法律咨询、技能培训、精神文化、文体活动等分类服务;受理困难党员提出的求助需求,负责办理各类党员补助、困难慰问等工作;对党员来访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求助需求予以帮助。

办理程序:接待了解党员提出的求助需求→填写党员求助需求登记表→根据党员求助需求,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及时与有关党组织联系,协调落实解决的途径和方法→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等途径,明确答复求助党员→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一个月内向求助党员反馈处理结果。

四、代理承办服务

为党组织提供党员学习、教育、培训、观摩等代理承办服务;对党员缴纳党费等提供专门受理服务;为流动党员等提供档案临时代管服务。

办理程序(1):受理承办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需求→协调落实学习活动场所等→一般情况下,根据基层党组织的需求,7个工作日内落实代理服务事宜。

办理程序(2):受理登记党员档案临时代管服务需求→检查档案内容及数量等→密封档案,党员和保管工作人员签字→明确代管时限→出具提取档案凭证。

五、党员志愿者服务

对辖区内党员和群众的需求进行调查,编制供需对路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项目;对每一位接受中心服务的党员进行登记,并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其参加12项志愿者服务项目;为党员志愿者参与党内互助活动提供沟通、协调服务。

办理程序:编制登记党员志愿者名册→指导成立党员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便民、安民、乐民、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党员志愿者参与党内互助活动提供沟通、协调和服务→对党内互助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宣传总结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六、建立党组织服务

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建立基层党组织提供党建业务工作指导,协助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为非公有制企业等党组织开展党务工作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办理程序:详细登记“两新”组织情况,并建档立卡→对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两新”组织进行调研→协调辖区党组织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并完善联系点制度→定期了解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附录五·2

南门街道社会救助工作操作程序

一、凡属南门街道辖区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人户一致),并提交家庭在职人员收入的有关证明材料(在职、下岗人员须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填写《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初审,包括上门走访,家庭财产情况调查等。证明材料齐全并符合最低保障条件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街道。

二、街道办事处收到《审批表》后,进行复核,在证明材料齐全的情况下,10天内派员或委托申请人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进行复查,同时在申请人居住地社区张榜七天,无异议后签署意见报区民政局。

三、民政局审核通过后,街道应通知社区居委会进行第二次张榜公布七天,无异议后,发给《苏州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批准之日起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任何人对不符合条件而享受待遇的,都有权向管理审批机关提出意见,管理审批机关经调查属实的,应当予以纠正。

四、街道、社区居委会应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主要是对低保家庭的收入变化情况要进行定期核查,做到及时调整。社区居委会应定期走访低保家庭:全额享受的每季度走访一次,每年核查一次;差额享受的每月走访一次,每季度核查一次。并认真填写《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走访情况表》。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人均收入发生变化,应当及时通过社区居委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并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低保对象凡户籍地发生变动的,应持户口簿和房产证及时到社区居委会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关系转移手续。

六、社区居委会要组织在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在校学生除外)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每周两天,作好记录。对无正当理由但拒绝参加公益性劳动者应报街道,建议取消低保待遇。

附录五·3

社会社区救济金发放流程(略)

附录五·4

社会低保工作流程(略)

附录五·5—1

失业人员保险金申领流程(略)

附录五·5—2

失业人员失业时间确认表申领流程(略)

附录五·5—3

社区救济金发放流程图(略)

附录五·6

社会保险主要业务操作流程(略)

一、社会保险登记开户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