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世道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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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史鉴(2)

当年在大饭店吃饭、大商场购物可以开出发票,那么,在小的店铺办事或接受服务是否也可以开发票呢?还有一张小小的补车胎的发票可以说明问题。这是上海一家名为"祥安车胎脚踏车行"的发票,是为美通汽车行修补汽车内胎的发票。发票上记载,当时修补一个汽车内胎为5000元,时间是1947年3月11日。这张发票的可贵之处是,在这张小小的发票上,竟然贴有三张印花税票,每张的票面额为5元,共15元整。由发票看,这是一家极为遵规守纪的商铺,连补一个内胎也会开出这样正规的发票,就可想其经营的信誉与品牌了。这家修车行的地址是:上海福煦路(今延安中路)581号。发票上还记有其电话为:72115转。当时电话的普及率较低,一个修车行还不可能自己独自拥有一部电话,所以才要转接。

由上可见,民国时期的发票,其内容已与今日相去不远。那么前清的发票究竟是何样式呢?恐怕今天知之者已甚少。传江先生保存的这样的一张船票,船票上记载的内容是:休宁县船户汪寿春揽到歙县客四位名下,随身行李大小不计件,照码单察收,客膳每位每餐计钱卅文。水脚船钱、大小打滩、贴埠、贴牵、神福一应在杭付讫,送至你渡顶埠交卸,此照。外,走官坝每位贴钱文。挂我船洋钱肆元零廿一文,沿途支付船户收用。光绪十一年元月廿六日杭江曹泰来行船票。顺风快利。

这不是一张现代意义的普通船票,而是由曹泰来船票公司专门办理的全包船票,是一种代理票。可知那时的船票不仅是由轮船公司自己售卖,而且还委托一些专门办理船票的公司代理,大概相当于现在的票务公司。这种船票公司可以代理各个轮船公司的船票,不论去何处,在此一次性办妥,沿途不必再一次次购票。在那个轮船是主要交通工具的年代,控制船票的销售不能不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经营手段。

发票作为一种商业活动的凭证,在20世纪才日益显露出它的面孔。

随着商业活动的不断发展,发票这种凭证的形式肯定也会不断发生新的变化。今后的发票将会是一种什么形式呢?人们只能在想象之中揣摩,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它将会采用电子的新形式,而不再仅仅表现为一张小小的纸片。

布告

布告是政府向民众发布的一种告示,在中国历朝历代都有布告,但是能够保留下来的却不多见。早年读书时,曾听得人说,在法国的博物馆,今天仍然保留着当年巴黎公社起义时发布的布告。这些布告都是仔细从墙上揭下来,并认真保存起来的。当时我不能理解,在法国巴黎公社起义的如火如荼的数十天中,谁还能有这样的闲暇心情到处去揭布告,并把它保存起来。因为这与保存一些读过的文件和书籍毕竟不同。未曾想到,传江先生所收藏的文书中竟然也有布告。早自清代同治、宣统年间,晚到民国年间的布告,居然保存有好几张。这实在是一件令人惊异的事情。于是在征得鲍先生的同意后,我将其全部抄了下来。

为了更多地保存一些当年的信息,我不舍得将这些宝贵的史料节选,所以将之全部整理出来,在此发表,以供欣赏、研究。

其中清代宣统三年的一张布告,是有关盐政方面的。其全文如下:钦命头品顶戴总理两淮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兵备衔兼管下河水利增为出示晓谕事案。查四成复价津贴场灶一案,前经本司详定,自本年四月初一日起,灶户来盐按桶起加,出示晓谕在案。所有四月初一日以前扣存津贴钱文,除上年年底先发二成,每灶业已摊给钱一千二百文不计外,其余存款据淮南局禀,准连同收存积谷钱文一并分发各场,摊给灶丁,以资接济。并据淮南局都商查明,次项津贴应凭各场收盐之数给发。盖有盐乃有售,有售乃有领,此次各场灶丁应得之款,拟按各场商人所售之盐、所领之钱,按数发给。商人领回各按各场灶数摊派分发。灶丁盐多则多得,盐少则少得,庶与增产宗旨隐相符合。第灶丁均系滨海愚氓,钱少者难保不有烦言,要知钱少之原因,良由盐少之所至。其后各灶即可知其努力增益,似于公私两有裨益等情,并呈清册三本到司,据此处批准照并饬场员督商核实散发,暨呈报督会办盐政大臣外,应将各按各场每灶摊派钱数开单出示晓谕。为次即仰该场商灶煎丁人等一体知悉。须知此次一再摊发钱文,体恤灶艰,不惟不知,该煎丁务宜努力顾煎,以副额产。在商人固不准丝毫克扣,在该丁亦不得不知感激,仍前惰误,倘敢故违,一经察出或被指禀,定级严行惩办。本司言出法随,决不宽贷。其各凛遵毋违。切切。特示。计抄粘。右谕通知。宣统三年六月初二日示。告示发北股灶实贴。

这张布告说的是,清政府要将过去征收的部分盐津贴和积谷钱文全部返还给生产盐的场灶。时间是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这在当时,对于那些下层盐工来说无疑是大好事。虽说每个人未必能分得多少钱,但这毕竟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

时隔一年,民国元年(1912年)的一张布告也是关于盐政事宜的,其全文为:中华民国皖省财政司黄为宣布劝导牙行纳税事照得。前清办理牙帖捐税旧习单帖并行,以致弊窦丛生,奸刁之辈藉以攘夺把持,良善商人转增无穷困苦。且一帖之请,手续繁密,敲剥层层,展转托请,守候多时,私费恒多。于正税如请一盐帖,应缴税银与司署、督销局及盐政大臣各处之使费,所耗几二千金,其余各帖无不请托有费,用印有费,守候有费,为数亦属不赀。此吾国民受专制政府种种之困苦也。本司为体恤商艰起见,拟定新章程,呈由都督批准,将前清牙帖单照与一切维费悉数蠲免,化私为公,一律改用本司印帖税,又改银为洋元,减轻七折。每帖一纸,三十年更换一次,较之原领部帖便益多多。当此民国新立,该牙行等须知,从前剥削,久受满清之污秽,一但领换民国印帖,系以自家资本尽自家义务,既为民国一分子,必踊跃输将而惟恐其后也。除派员持帖分往各处劝导,以免牙行来省往返旅费,并详列章程晓谕周知外。世界无无税之国家,即商民无无税之责任,各宜爱国急公,迅速请帖纳税,自营生业,兼顾公家,不得无帖私开,有意违延,自罗罚究。是则本司所厚望焉。用特剀切宣示。此布。中华民国元年五月六号。布告实帖东乡江湾晓谕。

大清变为民国,所有过去的牙帖单照等,悉数更换,自是题中应有之事。而更换单照的目的则是为了纳税,这对于经济上十分窘迫的北洋政府来说,不能不是一件大事。故而开国伊始,即行布告。

前清的时候,政府还会退出钱来还给下层民工。到了民国以后,政府即便是收错了钱,也是不会退的。因为由政府来退钱,不仅是个经济问题,尤其关乎形象问题。政府要一直保持它的正确,类似不甚正确的事情就不能再让它出现了,这便是一种时代的"进步",一种以人民付出代价换取的"进步"。

同治年间的这张布告是关于纳税事宜的。休宁县知县为了保证其管辖范围的税收征管,专门对于那些外出"打工"者进行征税。这些人中,多数是经商者,是中国极有声名的徽商。在那个时代,不管你走到哪里,你的籍贯是不能变更的,国家征收地丁,就在人们的原籍征收。由于商人云游天下,能系住他的,就是家庙和祖宗牌位了。于是,税收就从省亲祭扫之时开始了:钦加五品衔特授休宁县正堂加五级又随带加二级记录十次刘为示禁事照得。本县访闻境内人民有贸易它乡及游宦,并先因兵燹外避,客居在外者,以致应纳钱粮积欠未完,在所难免。其有省亲回家祭扫之人,如查其本人已户已业,有应完之粮,即应着落输纳,固不能再听悬欠。乃近日访闻,有自客居归来者,粮差等输,将其一村或众户之钱粮勒令完纳,藉图栽害苛索。竟有愿纳本户之粮,而不敢入城完纳。更有被粮差捕保勒索包庇,买卖放之事,此等恶习,实堪痛恨。除密访察拿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次示仰阂邑军民人等知悉,嗣后凡有在外客居归来省亲扫墓者,即将本身已户应纳钱粮按数扫完,挚串收执,如有典卖未及过户,应纳钱粮银米,亦即赴局推割输纳,以免欺隐之咎。苛索之端,倘有粮差捕保藉端栽害,苛索勒派,费用包庇情事,许即随时赴县喊禀,以凭立提到案,尽法惩办。倘尔等任意拖欠,或私下行贿,嘱托包庇,则与抗粮顽户无异,一经查出,从重究办,绝不宽贷。各宜凛遵毋违。特云。右仰知悉。同治九年二月初九日示。

告示仰。

一张宣统二年的布告是关于建立小学堂的。其内容为:钦加知府衔升用直隶州署歙县正堂兼巡防营务处加三级记录七次易为出示晓谕事。据二十七区附生苏铎、附生郑振鸿、职员苏恕、附生朱学孔、职员谢光鼎、佾生朱霞、监生潘辉、职员程佩久、监生余鸿远、商董职员舒铭、监生周佛、工民叶天林、程正铨、农民孙三元、王鼎铭、孙立三、胡荣桂、孙计元等禀,窃以学堂为当今至务,而普及教育又以初等小学为要图,必待筹费而后兴办。南乡风气未开,人多锢塞,将学未起而怨以腾,是组织所以难也。生铎沐派为二十七区调查长,于地方有察情形妥善办理之责,若不先行提倡,恐文明进步决无预期。爰是广集同志,暂拟不夺地方现有公益,愿自垫款开办初等小学一座,校设王村渡头,俗名烟村渡。距王村正街五里之遥,校名二十七区四民公立小学校。所有科目悉遵宣统元年三月二十六日奏准部章变通。初等小学章程用完全科程度办理,庶几人有观感,容易仿行。俟初等小学稍有成效,再行筹设高等小学,以务推广而免缺如。至常年费用,暂以现有学费勉力支撑,万一学校发达,绵力难持,再行禀商善后之策。为次呈明开办情形。公恳赏准,并请示欲与谕保护等情到县,拟此处批示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该处居民人等知悉,尔等须知,该生等开设四民公立小学,系为开通民智,普及教育起见,凡有子弟之家,尽可送校肄业,务当共相保护。倘有无知之徒,妄生异议,设计阻挠情事,一经访闻或被告发,定级提案究惩,决不姑宽。各宜凛遵毋违。特示。右谕知悉。宣统二年三月二十七日示。告示发贴。

建立小学堂本是为民做好事,但是却不能得到当地百姓的支持,让人不可理解。由此可见,任何一件新办事业,在它还没有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之前,总是要走一段艰难坎坷的道路。学校如此,其他所有的事情皆是如此。这张布告所反映的情况,就十分深刻地说明了当时的情况。如果看不到这张布告,你无论如何不会想到,为老百姓做好事会有这么难。

厘金

厘金是晚清、民国年间征收的一种商业税,因其初定税率为一厘,即货值的百分之一,故名厘金。

清咸丰年间,太平天国革命兴起后,发展迅速,不久即攻克南京。当时太常寺卿雷以缄在扬州帮办军务,鉴于"国帑空乏,军用不给",采纳幕僚钱江的建议,在江苏省的一些乡镇劝商捐厘助饷,名为厘捐。这原本是商人自愿捐厘助饷的捐,仅是一种临时筹款的办法而已。后来到曾国藩湘军兴起之后,便渐渐变为地方督抚的一种税制。在其辖区水陆要道设厘局征收,因办理有成效,各省仿行,遂遍及全国。其征课品种分为百货、盐、洋药、土药四类。其征课环节分为:出产、出山等出产地厘金,以及活厘、行厘等通过税厘金,还有坐厘、门市厘、日捐等销售地厘金,种类繁多,无所不取。其税率起初为百分之一,以后逐渐提高,至光绪年间,许多省已高达百分之五。厘金收入甚巨,几占正税地丁的一半。

厘金之所以能畅行全国,重要的原因不是其所收之巨,而是这笔钱均为地方督抚管辖,不入国库,可由地方官员变通使用。曾国藩创办湘军,清厘金政府是没有经费拨款的,一切均要由他设法自筹,于是厘金便成为曾国藩的财政来源。当时清廷的正税是地丁,全由户部统筹,没有经过皇帝允准,地方督抚是不能轻易使用的。为此,地方官员所需经费亟需开辟新的财源,厘金的出现正适应了这个需求,解决了燃眉之急。此即所谓中央对地方:不给钱给政策,允许地方征税自用。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能依次做大,建军兴业,其主要依靠的财政多源于此。以至后来的军阀混战时期,各地军阀的财政亦无不依赖于此。直到1931年,南京国民政府才宣布裁撤厘金。至此,沿袭七十余年的厘金制度方被废除。

国家治理原本有税,此税在清雍正年间删繁就简,合为"地丁",仅此一税。晚清战乱,为了社稷安危,清廷也顾不了许多,遂顺应地方官员要求,于国税之外,又开了地方税。这并非是国税之分离,而是于国税之外另添新税。厘金这种地方税的出现,最大的受益者是地方督抚大员。他们有了自己可以掌控的财源,于是征兵、建厂,做各类事项,不断地壮大着自己的实力。有了钱便可以做一切事情,这是晚清地方实力派得以壮大,并迅速成长为可以与中央政权抗衡力量的重要原因。辛亥年清廷退位,并非完全缘于孙中山的起义,更重要的是由于袁世凯的逼宫。地方实力派的力量强大到足以推翻中央政权时,权力天平的倾斜便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风起于青萍之末,最先由一种临时措施发展而来的厘金,最终发展成为挤掉中央政权的地方实力派的重要财源。这是当时清廷中央给予地方这一政策时绝对没有想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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