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环境与人类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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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人与环境:心理场论的启示

人与环境的关系一直是心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随着环境及生态问题的日益突出以及20世纪70年代环境心理学的兴起,人与环境的相互影响越发受到关注。然而,受制于主流心理学研究方式的环境心理研究内隐着客观主义思维,在人与环境的关系上陷入二元论、元素论、静态论的困境,研究呈现抽象化、简约化的特征,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现代环境心理研究的进步。

在心理学历史上,多个心理学流派都曾关注环境与人的关系问题,并都对此问题给出了相应的理解。而在这中间,著名社会心理学家勒温(K。Lewin)以“人与环境的心理学”概括自己的理论体系,开创了“心理场论”的研究。勒温提出了他的行为公式B=f(P,E),这一公式涵盖勒温关于人及其心理、环境、心理与环境关系的理解,可以说,心理场论的全部内涵都可以从这一公式引申出来。心理场论提出的心理事实、心理场、心理环境等概念,涉及对人、环境、人—环境关系的深刻理解,以其整体性、动力性、具体性等特点独树一帜,对现代环境心理研究具有很大的启示意义。本文试图挖掘勒温心理场论的理论内涵,梳理其对人、环境、人与环境关系的理解,并讨论其对现代环境心理研究的理论价值。

1 心理的个体性与开放性

勒温的行为公式B=f(P,E)指出,要了解和预测一个人的行为表现需要从人和环境两个函数入手。在关于人及其心理的理解方面,勒温提出了心理事实的概念,并把心理事实与物理事实进行比较,指出了心理事实的独特性。勒温指出,心理事实与物理事实的区别主要是:物理世界是一个动力封闭空间的统一体,而心理世界是多个动力非封闭空间的统一体。也就是说,心理事实与物理事实在两个方面有所不同:一个与多个、封闭与非封闭。

首先,在物理世界中,诸多物理事实都遵循相同或相似的规律和原理,因而我们可以把整个物理世界看成一个整体,可以把它们用一个原理或规律统一起来,而不必考虑其差异性。比如,在物理研究当中,一个木块和一个铁块遵循完全相同的运动规律,可以把它们视为相同物体。而在心理学研究当中,个体之间的差别很大,而且这种差异对心理学研究非常重要,是无法忽略的。所以,心理学研究中除了探索一般的心理行为规律,还必须有诸如智力、人格等个体差异方面的研究。勒温指出了心理活动的这种个体性,并且在研究中也努力考虑这种个体性。他强调,即使我们了解了群体的一般规律,也无法推测具体情境中的个体行为,因此,在研究人与环境的关系时,需要把群体研究与个案研究结合起来,个案研究有其独特的研究价值,无法用群体研究替代个案研究。

其次,物理世界可以看做动力封闭的(dynamically closed)世界,我们可以把一个物体划分在一个空间之内,考察这个物体的内在特征和本质属性,而不必考虑或者可以忽略其他物理存在对其的影响。而心理事实在动力上是非封闭的,我们必须考虑个体大脑以外的事实的影响,或者说,离开心理的对象和内容,心理活动就无法存在。其实,另一位德国心理学家布伦塔诺也指出了心理活动的类似特征。布伦塔诺认为,心理活动具有内在对象性,心理活动本身必然有指涉的对象,心理活动本身不是自足的,而是开放的,看与听等心理活动必须有看和听的对象才可以存在。

关于研究对象的设定是一个学科的基本理论问题。因此,心理现象具有何种基本特征,与其他学科尤其是物理学、生理学的区别在哪里,会对研究的基本形态产生重大影响。主流心理学假定了心理现象存在内在的本质,心理学研究以发现这种本质为依归。在环境心理研究当中呈现了类似的特征,人与环境被视为二分的两个实体,研究的任务则在于考察二者的因果关系。然而事实上,由于心理活动的个体性和开放性,人们对于相同环境的理解和认识存在巨大差异,不同环境背景下的个体也呈现不同的心理特征,因此,环境心理研究需要考察不同个体意识和认知中的环境,也需要了解不同环境背景下的个体心理。

2 心理环境的概念

从勒温的行为公式可以看到,人的行为表现是由人及其所处环境共同影响和决定的,这里关键之处就在于对环境的理解。心理场论中的环境概念既不是客观的外界环境,也不同于格式塔心理学家考夫卡所讲的行为环境,而是指心理环境。

首先,心理环境并非纯粹的客观环境。正如前文所述,环境并不是独立于人而存在的客观实体,环境对人的影响部分地取决于人如何理解环境。行为主义心理学假定人没有内在心理过程或不必考虑人的心理过程,因而单纯地研究刺激和反应之间的关系,把人视为被动反应的机器。其间的环境心理研究也遵循类似的假设,很少考虑人是如何理解认识环境的。从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发展历程看,这种假设存在巨大的理论问题,导致新行为主义不断修改其假设,并最终导致行为主义心理学向认知心理学的转变。因此,环境心理研究必须考虑个体对环境的认识和理解。

其次,心理环境也不同于行为环境。格式塔心理学家考夫卡提出了行为环境的概念,他把环境分为地理环境和行为环境,地理环境指的是现实中存在的客观环境,而行为环境指的是人所意识到和了解到的环境。考夫卡认为人的行为主要受行为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个体如何知觉和理解环境是其行为的决定因素。显然,行为环境概念强调的是主观意识中的环境。然而在勒温的心理场论看来,行为环境的概念并不足以说明全部问题,因为环境并非都是通过意识和知觉过程影响个体的。

勒温认为,环境对个体的影响有两种方式,即知觉式影响(influence by perception)和躯体式影响(gross somatic influence)。知觉式影响指环境通过意识对个体产生作用,即意识中的环境对个体的影响。而躯体式影响则是不通过知觉或意识过程,但事实上能够对个体产生影响的方式。在勒温的心理场论看来,以主体是否意识到为标准确定环境以及环境的影响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忽略了对个体有实际影响的那些环境因素。因此,心理环境不是以个体意识为标准,而是动力意义上的划分。所谓心理环境,乃是指对个体有实际影响的那些事实。外界事件如果对个体产生实际作用,那么就成为心理环境的内容,即把效果性作为存在或确定的标准。勒温采用实在性为标准,避免了由于个体意识局限性所造成的困难,把外界客观环境、个体意识中的环境和心理环境三者间的关系作了清楚的说明:心理环境不完全包括外界环境,但又不限于意识到的环境。很显然,心理场论所说的环境突破了意识和认知的范围,在理论上避免了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两种极端,并且无意之中涉及了潜意识的领域,具有容纳“生态潜意识”思想的可能性。

3 人与环境的关系

环境心理研究旨在考察人及其心理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探索人如何理解环境以及环境如何作用于人。然而,现代环境心理研究仍然受制于主流心理学的研究模式,把人与环境进行简单化的二分处理,人的主动性、理解性,环境的整体性、具体性被严重忽视,因而导致研究的外部效度很低,缺乏对现实生活的解释力。在勒温的心理场论中,人与环境被置于一个互相影响的场之中,人无法脱离环境而存在,环境也无法脱离人而起作用。显然,人与环境的这种“互为依存性”的关系更加贴近真实世界,更加具有解释力和预测性。心理场论关于人与环境关系的思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分析。

3.1 整体性

勒温的心理场论借用了物理学中场的概念。场是指“相互依存的事实的整体”,在场中存在的事物受到整个场的影响,也受到场内所有其他事物的影响,场内事物的存在和性质均受到其他存在的影响,也就都存在因果关系。勒温指出:“为了理解或预测行为,就必须把人及其环境看做是一种相互依存因素的集合。”在心理学史上,勒温的心理学思想被认为与格式塔心理学关系紧密,这种心理场的整体性特征也很好地体现了格式塔或完形的思想。心理场具有结构性、关系性、系统性,具有格式塔的一切特点。

具体到B=f(P,E)这个公式来看,其中的“B”显然不同于行为主义心理学所说的简单的行为反应,而更强调包含主体目的、期待、认知等方面的整体行为表现。从人的因素看,“勒温的动力研究强调人与环境的关系和相互作用,突出人的情感、意志和人格,这样研究者所面对的必然是人的整体性或整体的人,而不再单单是人的感知觉或人的某种个别属性,这样格式塔的整体原则便具有了更广泛的意义。”从环境因素看,勒温同样重视环境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心理场中的环境因素会因相互作用而改变,进而以整体的形式对人产生作用。

应该说,当代环境心理研究以还原论、元素论为主要特点,最为缺乏的就是整体性的方法和思路。人及其心理被分为感知觉、记忆、思维、情绪等若干方面,而其划分的依据及各种心理过程的联系则很少被提及。环境被分为噪音、温度、拥挤等若干因素,而各因素的相互作用同样很少被研究。格式塔心理学强调的整体性很少受到环境心理研究的重视,但如果格式塔心理学所说的“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成立的话,则环境心理研究的许多结论就值得怀疑。因此,心理场论倡导的整体性研究思路对当代环境心理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3.2 具体性

勒温认为,只有具体的事物,即存在于某一时刻的个别事物才能产生效果。勒温认为,即使认识了心理学的所有规律,人们也只有在确定了独特或特定的情境后,才能确定个体的行为。发现一般规律是心理学的任务,描述具体情境同样是心理学的任务。只有两方面结合起来,把一般规律应用于具体情境,才能推知实际事件。基于这种认识,勒温提出,要确定什么是实在的,什么产生影响,只有具体到某一特定心理过程或特定情境时才有意义,此即心理场论的具体性原则。

当代环境心理学研究习惯于遵循主流心理学研究模式,把人与环境因素的关系进行简约化处理,以抽象的人代替具体的人,以抽象的环境代替具体的环境,以抽象的关系代替具体的关系。科学研究当然需要考虑简约和可行性,但是,简约和抽象要以现实和意义为前提,无法还原的简约和抽象是没有价值的。心理场论提倡的这种具体性原则意在指出环境的具体性和真实性,反对人工的实验环境。这与当代环境心理学或生态心理学的发展趋势不谋而合。例如,R。G。Barker等人创立的生态心理学反对人为制造的实验环境,强调行为主体所处的现实环境、社会语境等的影响作用。Barker指出:人类行为从根本上讲都是境遇性的,换言之,你不可能对人类行为作出预测,除非你知道他所处的环境、情境等。另一位环境心理学代表人物Gibson也认为人处于与环境相互关联的一个系统当中,因此为了充分说明行为,必须研究行为发生的环境。他有句格言:“重要的不是脑袋中有什么东西,而是脑袋在什么东西之中。”

3.3 系统性与历史性

关于生活空间之内个体与环境间的时间关系,勒温用同时性原则加以论述。勒温指出,以时间为尺度,对事件的因果关系作出解释时,可以遵循两种方式:一种是按系统的因果关系(systematic causality),一种是按历史的因果关系(historical causality)。系统的方式考虑此刻情境,而历史的方式则考虑生活情境。两种解释的区别主要在于,一个基于此刻情境,寻找时间截面中系统内的因素关系,一个则基于追溯历史,从时间流动中寻找事件的发展过程。

对事件的解释是科学研究的重要任务,而如何解释因果关系又有不同方式方法。勒温以时间性为标准,区分出系统的和历史的两种解释方式。系统的解释方式按此刻情境的动力属性解释事件原因,认为原因存在于此刻心理场之中。而历史的解释方式则侧重于分析个体生活及其环境的历史,依此推测心理与环境的关系。勒温认为两种解释方式都是合理的,都很重要,哪种回答都不能取代另一种。勒温区分出这两种解释方式,并且指出,许多心理学研究在解释事件时混淆了这两种方式。他指出,要谨慎地避免对系统的因果关系作出历史的或半历史的回答。基于这种划分,他进一步指出,只有现在情境才能影响现在事件,过去和将来都对现在没有效果。“历史的影响是间接的,从系统的因果关系看,过去事件不能影响现在事件”。也就是说,在确定心理场的内容的时候,只需考虑此刻情境内的心理事实。这就是所谓的同时性原则。

现代环境心理研究遵循主流心理学的因果解释方式,这种方式通常是勒温所提的系统的因果解释,即选取特定时间截面作为一个系统,考察系统内各个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并因而把结果推论到其他,假设这种因果规律是不随时间变化的。而另一方面,也有对于心理发展历史的研究,即历史因果关系的讨论。但是,在主流心理学模式下的环境心理研究缺乏对系统因果与历史因果的有效结合,研究往往缺乏历史和情境脉络,导致研究的抽象性,远离人们的生活世界。而从趋势上看,近年来环境心理学也开始强调生态化、语境化研究,重视历史脉络的考察。因此,心理场论提出的系统—历史因果关系对现代环境心理研究具有参考价值。

总的说来,勒温的心理场论以人与环境的关系为核心内容,提出了心理环境的概念,强调了人及其心理的个体性与开放性,环境的整体性和具体性,并分析了心理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系统性与历史性。尽管心理场论偏重理论思考,但正如勒温所说,“好的理论最实用”,心理场论思想对当代环境心理研究的理论建设与实践探索都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