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粉色官场:晚清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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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案中有案连环套

马新贻有个四弟名叫马新祐,时任浙江候补知县。他自幼跟随在马新贻身边长大,对胞兄感情笃厚。马新贻无子,新祐便将亲子毓桢过继给新贻为嗣子。自从钦差大臣张之万开始审案,马新祐就领着毓桢隔日来到行辕,见面当堂一跪,大放悲声,请求伸冤。

马新贻被刺事件发生后,朝廷组织了祭悼,审案调查也随之展开。身份特殊的马新祐一直参与其中,且身处“保马派”核心圈,对胞兄的冤情最是清楚不过。尤其随着调查的深入,许多蛛丝马迹逐渐浮出水面,更使他觉得此案牵涉复杂。当时新祐曾为新贻造《行状》:“竟摭及丁惠衡事,以为热心任事,失好同官,隐刺丁日昌,疑丁主使。”“注释1”这是刺马案牵出的另外一条重要线索。

丁日昌(1823-1882),字禹生,廪生出身,广东丰顺县人。清末,广东不是以科第起家的两位名宦,一为张荫桓,一为丁日昌。能以秀才的低微出身跻身晚清官场高位,足见其人的精明强干。丁日昌能够脱颖而出,得力于两个优点:其一,丁日昌是晚清有名的洋务派实干家;其二,虽说此公热心于办洋务,但在政治上趋向保守,近乎食古不化。两条优点加上他会做官,为人低调谨慎,在官场上顺风顺水也合常情。

除此之外,丁日昌还是晚清著名的藏书家。在他的遗文《抚吴公牍》中有这么一段话:“淫词小说,最易坏人心术,乃近来书贾射利,往往镂版流传,扬波扇焰。”丁日昌查禁“淫书”是出了名的,据作家高阳分析:“可能是他的子弟中,曾受其害,故深恶痛绝。”“注释2”丁日昌有五个儿子,长子丁惠衡是捐班的知府,于官场的公务没有什么兴趣,日夜泡在长三幺二的堂子里,“注释3”给他当官的老子惹下了大麻烦。

同治八年(1869)九月,江浙一带闹水灾,丁日昌出省勘察灾情。前脚刚走,后院就起火。九月初一,署中族人都司丁炳带人在苏州逛妓院,本来是寻乐的事儿,谁知为了争夺一个女子,和一个名叫徐有得的嫖客起了争端。

徐有得是太湖水师哨勇,此时刚参与剿灭太平军不久,杀进南京城后,发了笔横财,因此逛妓院也变得十分霸道,挥金如土更是常事。仗着立过战功,徐有得也不把妓女的其他恩客放在眼里。这天他和同伴刘步标来到怡红院,一踏进妓馆,老鸨上前笑脸相迎,徐有得点名要叫小桃红,见鸨母面有难色,徐有得明白有人鸠占鹊巢。小桃红是怡红院的红姑娘,享受特权,一人独占着一个院子,共有四五间厢房。鸨母将徐有得、刘步标二人让进北屋里,赶紧吩咐使女给小桃红传话。不一会儿,身穿白衣绿裙子的小桃红飘然而至。

见徐有得脸色不悦,小桃红笑着说:“怎么回事,二位大人来了也没人倒茶?”正待出去吩咐人倒茶,却被徐有得一把拉住了:“我问你,谁在那边的屋子里?”心中有气,手上的劲道不由得大了点,顷刻间,小桃红的手腕上起了一道红印。

南边屋里此刻坐着的客人,正是丁日昌的大公子丁惠衡。他头上有顶官帽:捐班知府。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人在官场,凡事得按官场的规矩办。比如说逛妓馆,就不能像徐有得那样明目张胆。见了小桃红手腕上的红印,丁惠衡百般爱怜,明知是“兵痞子”撒野,但又不好发作,只好叹息一声,将这口气强忍下了。

丁惠衡能忍,他手下的人却不能忍。这边丁惠衡与小桃红恩恩爱爱,那边丁家的几个家丁找上门去与徐有得“说理”。徐有得正在气头上,见有人上门挑刺,随手扔出一个玻璃杯,“咣当”一声摔在墙壁上碎了。丁家几个家丁“咦”了一声,上去扯住徐有得的衣袖,不依不饶地质问他发什么大老爷脾气。徐有得也非善类,几步蹿到那张梳妆台前,秋风扫落叶似的将那些首饰盒、化妆品一股脑儿扫落在地,噼里啪啦,屋里一片狼藉。“大爷口袋里有钱,想摔什么就摔什么,想怎么摔就怎么摔,大爷的事,哪里需要孙子操心?”徐有得骂骂咧咧,眼里泛出一缕凶光。

眼看着一场武打戏即将在妓院里上演,怡红院的鸨母和姑娘们正在揪心,屋外忽然传来一阵激烈的敲门声。没等在场的人会过意来,门被推开了,纷沓的脚步声响过之后,面前多了一群巡夜的兵丁。为首的名叫薛荫榜,是淮军中的一名游击,大致询问了一下争吵的经过,便将徐有得、刘步标、丁炳等人带到了署府。

虽说丁惠衡趁人不注意时悄悄溜之大吉。然而他领头的这一场猎艳冶游却埋下了一个大大的祸根。游击薛荫榜不知是收受了什么人的红包,还是吃错了什么药,将这一干人带回署府后擅自滥用酷刑,竟将太湖水师哨勇徐有得活活打死了。

这样一来,无形中捅了一个天大的娄子。等到丁日昌巡视灾情归来,死人之事木已成舟,更糟糕的是,暗中有人添油加醋,将这桩案件肆意夸大,满世界传得沸沸扬扬。丁日昌生活态度严谨,又担心事情进一步闹大越发不好收拾,赶紧奏请朝廷严惩。过了几天,朝廷传下谕旨,将这个案子交两江总督马新贻审办。

丁日昌很会做官,马新贻也很会做官。丁、马二人关系素来不错,碰到这样的事,自然会相互体谅。马新贻接手案子后立即派人调查,发现丁家子弟果然有闲游妓馆的不端行为。此案初审的结果是认为徐有得在妓馆滋事胡闹,拿获棍责也不算错,可是徐有得倔强不服,咆哮公堂,以致伤重致命。游击薛荫榜年轻喜事,性情浮躁,处理方法不当,对徐有得之死负有责任,予以革职,递解回籍,交地方官严加管束。丁日昌的子侄丁惠衡、丁炳、丁继祖等人进行自我反省。

得知马新贻的审案结果后,丁日昌并没有觉得轻松,一颗心仍然悬在半空。他连夜找来幕僚商量,次日即向朝廷写了一份报告,以表明心迹。在报告中,丁日昌再次请求对其参与妓馆滋事的子侄严惩不贷,决不姑息。在丁日昌的报告中写道:出巡灾情前,曾将家族事务叮嘱长子丁惠衡小心照料。谁知丁惠衡带头闲游妓馆,惹下了这一场天大的风波。丁日昌回家后,除了向朝廷禀报要严惩外,还欲以家法处置。丁惠衡闻讯深夜撬门潜逃,半年之久未有音讯。丁日昌家中年近九旬的老母亲为长孙的出走寝食不安。

丁日昌心急如焚的表态逃不掉“丢卒保车”的嫌疑。反复声明要严惩其子侄,为的是保住头上的官帽子。马新贻很能明白丁日昌的心事,五堂会审后,马新贻亲自提审,到第二年六月间,方始复奏,审出的案情是:维持原判裁决,将游击薛荫榜革职解回原籍,丁炳、丁继祖等人给予轻微处分,而此案中的关键人物丁惠衡则因丁炳、丁继祖等人坚称妓馆滋事时他并不在场,不予追究。

一桩因官员嫖妓惹出的官司,在历时九个多月的审理后终于画上了句号。在这桩官司上,应该说马新贻帮了丁日昌的大忙。如果不是因为后来的马新贻被刺案,这桩官司也就被淹没在故纸堆中,恐怕再也无人问津了。不幸的是,马新贻被刺使往年沉渣重新泛起,这桩已了结的旧案也就成了刺马案中的一个疑点。

“注释1”①参见邓之诚:《骨董琐记全编》,462页。晚清外交官郭嵩焘对丁日昌办洋务有如下评价:“于本源处尚无讨论,是治末而忘治本,穷委而昧其源也。”参见《郭嵩焘日记》(三),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注释2”①高阳:《清末四公子》,第174页。

“注释3”②旧时的娼妓等级,最上等之妓为“书寓”,“长三”次一等,“幺二”再次一等。最低贱的妓女称为“野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