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技术中国煤炭产业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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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日本产业组织实践与经验(2)

日本政府在注重致力于恢复经济和产业结构合理化、高级化的同时,又鉴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国内经济生活被失业、工业原料危机所困扰,世界市场的重新分割使日本几乎失去了世界市场的现实,迫于一方面要进口必需物资,另一方面又要保持经济自主性、振兴出口、重新挤入世界市场的压力,通产省提出了当时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系列产业组织政策。旨在产业结构合理化基础上,实现社会经济技术进步和效率化,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提高日本在国际经济资源分配和国际市场分割中的比例。为确保这一总目标的实现,从确保公平和自由竞争秩序、弥补市场机制缺陷、贸易保护政策和对中小企业扶持的政策思路,出台了主要包括维护竞争秩序、中小企业扶持、产业振兴和产业保护四大政策。

(1)维护竞争秩序政策。为塑造公平、有效的竞争秩序,培育市场经济,日本竞争秩序的重点放在了反不正当竞争与抑制过度竞争上。包括:

①促进竞争政策。促进竞争政策旨在激发企业的竞争本能,提高企业间的竞争程度,或者至少不会降低企业间的竞争程度。包括禁止欺诈性行为;禁止具有损害自由竞争影响的协议,如分割市场,非法卡特尔行为;禁止非法竞争手段,如盗用商标等行为。这些是典型的促进竞争的产业组织政策。另外一种接近促进竞争的产业组织政策是日本政府在半导体产业和计算机产业实行的研究助成计划。研究助成计划的主要内容,是把产业内的寡头企业划分成几个技术合作小组,技术合作小组获取政府的技术发展补助金,共同进行技术开发和创新研究,分享技术研究成果,从而提高每个企业的开发创新能力和企业的竞争能力,尤其是与国外企业竞争的能力。在技术合作领域具有合作倾向的企业,仍然可以在其他领域展开竞争。

②防止过度竞争政策。过度竞争会引起恶性竞争,它主要包括生产能力和劳动力过剩造成的过度竞争;由于新技术、新产品出现而引致的“结构性不景气”产业中的过度竞争。日本防止过度竞争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对这些产业实施投资、产量和价格限制。20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通产省对钢铁、汽车等产业的新进入企业采取消极抵制态度,目的就在于防止这些产业的过度竞争。

(2)中小企业政策。1981年日本官方统计日本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4%,产值占总产值的511%。中小企业在日本经济中占据如此大的比重促使日本政府历来重视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政策以保护中小企业生存空间、帮助中小企业创造一个与大企业平等竞争的环境为目标,鼓励中小企业积极联合协作,给予中小企业资本、技术、管理全方位的资助与咨询服务。

(3)产业振兴政策。产业振兴政策是日本20世纪五六十年代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产业组织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颁布了针对其支柱产业与高科技产业的《特殊产业振兴临时措施法》,主要内容有:

①产业集中化政策。日本通产省针对当时产业规模过小、企业过度竞争的现实,提出了产业集中化政策,旨在推动特定产业中企业间的兼并,支持中小企业合理化的卡特尔行为,实现规模经济。1970年通产省颁布旨在推进钢铁大型企业的合并计划,八幡制铁和富士制铁合并成立了新日铁,成为钢铁产业的领导型企业。并指出,为实现产业合理化目标,主管大臣有权指示特定产业采取一定内容的联合行动。

②结构调整,对衰退产业调整实施援助。对特殊产业实行相应的限制和鼓励:限制产品品种,限制落后企业生产,限制落后技术工艺;同时鼓励设备更新与技术革新,资助企业的R&D活动。鼓励的措施主要包括减免税优惠;政府购买协议,为企业提供市场扶持;资助企业技术革新资金等。

(4)产业保护政策。日本于20世纪60年代加入GATT(WTO前身),其贸易自由化率在60年代才在GATT各签订国强烈要求下由30%扩大为40%,这是日本长期奉行特殊产业贸易保护的结果。实际上,在加入关贸总协定后,日本贸易保护不但没有取消,反而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此阶段贸易保护手段更复杂和隐蔽,较少利用关税,更多的是利用了贸易许可证、贸易技术壁垒和外汇管制。

总之,日本战后在产业组织政策上的演变,大体上是沿着反垄断——鼓励竞争——抑制过度竞争——倡导企业联合这样一条道路来进行的。在这些政策的作用下,日本产业界形成了大小不一的企业集团组织。企业集团组织的产生和形成,取得了较为理想的规模经济效益,为产业结构政策的顺利进行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提供了微观组织方面的保障,并准备了一定程度的物质基础②赵春明:《日本产业政策论析》,《现代日本经济》1995年第4期。

在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日本政府和中间性经济组织及企业之间的相互依存性得到了充分体现。日本政府与各种利益团体之间要经过反复多次的磋商、讨价还价、说服与反说服,最后在相互利益上妥协,求得利益共同点和参加磋商的各方共同认可的基础上形成最终决策。日本高速增长时期以来的一系列包括产业政策在内的经济政策,都经历过这样复杂而漫长的制定过程,也正是因为经历了这样的过程,最后形成的政策才具有实践可能性。可以说,这也是日本战后产业政策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②。

二、21世纪日本产业政策取向参见日本九州产业大学仙波恒德教授在1997年9月16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全国日本经济学会联合主办的“面向21世纪的日本产业结构变化和产业政策取向”主题报告会所作报告。

21世纪日本产业结构将面临大的转变。其主导产业将出现五大变化——国际分工深化;国内供给高效化;服务化;信息化、网络化;环境协调化。其中,汽车、钢铁等原有主导产业走向成熟,与信息通信、社会资本设施相关的新兴产业突起。仙波恒德教授认为,日本已完成追赶欧美的历史使命,原先的产业政策已失效。因此,日本的产业政策应该进行总体改革,重点是扩大社会需求,放松规制,改善社会基础设施,以带动新的产业发展,加强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增加透明度,减少与别国摩擦,保证日本经济均衡发展。

三、日本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的基本经验及对我们的启示

日本用了大约70年的时间走完了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用150~200年所走过的道路,创造了“日本经济奇迹”。这与日本政府对经济实行强而有效的干预,成功地运用产业政策是密不可分的。

1日本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的基本经验余雕、吴昊:《日本制定产业政策的基本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长白学刊》1998年第1期。

(1)制定和实施合理的产业政策是实现经济迅速、健康发展和产业结构高级化的有效手段。纵观20世纪3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的发展史,可以发现战后几十年是日本产业发展最快、产业结构变动最大的时期。究其原因,可以说是多方面的。其中日本政府制定、实施合理的产业政策无疑是日本产业迅速发展和产业结构迅速趋向高级化的重要推动力。因为有合理的产业政策,一方面能够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另一方面能够有效地解决后发性国家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不利”,通过各种政策措施培育起一大批高素质的企业,对处于不利竞争地位的产业给予适当的保护,传递企业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完善产业基础设施,保证资金供应,从而极大地促进产业的发展。

(2)产业政策只有与相关的经济政策合理组合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产业政策必须与其他政策措施配套、合理组合。1951年,日本产业合理化审议会提出的“关于产业合理化的方案”是战后日本最重要并取得极大成就的产业政策之一,该方案的实施过程就是多种政策手段合理组合并共同发挥作用的过程。主要的配套措施有:颁布“企业合理化促进法”;建立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贷款制度;确立了租税特别措施制度体系;制订重要产业部门的合理化计划;修改了“禁止垄断法”。从总体上讲,日本产业政策发挥作用的过程就是一系列政策措施合理组合并发挥作用的过程。

(3)产业政策发挥作用的方向和力度不应妨碍市场经济本身内在规律正常的调节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产业政策的作用只是对市场力量的一种补充。综合分析日本的产业政策可以看出,日本运用产业政策不是要把市场机制改为其他机制,而是坚持了给企业以适当的鼓励来促进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基本方向。为了保证不使市场机制失去应有的调节机能,必须保证:对部分资源的配置,但要使经济真正富有成效,就必须使这种资源配置处于补充性和诱导性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