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杜拉·米尔斯又在楼梯上同一位置碰到了那个人。不知道是她不小心还是他没注意,当她靠边给他让路时,她的小脚钩住了那根手杖,把它从那人手里猛地拉出来,手杖从楼梯一直滚到门厅。米尔斯赶紧跑下楼去捡那根手杖,拿回来还给那个商人,并且深表歉意。在这之前,她已经在这手杖弯把朝下的某处,看到一道很深的凹痕,漆都没有了,凹痕刻进了木头。
那天吃晚饭的时候,他们的桌子正在麦克·克劳德旁边。吃到一半,她说自己的表停了,让杰姆看看表几点了。这是个有些奇怪的要求,当时,米尔斯的面前就是钟表,而杰姆转身才能看见。但杰姆还是按她的话做了,他一转身,就与麦克·克劳德迎面相对,克劳德见了他就像见到鬼一样猛吃一惊,瞪大了眼睛。杰姆呆头呆脑地向他看了一眼,脸上没有任何异样的表情。过了一会儿,克劳德先生继续用餐。接着,米尔斯开始弄她的表,或者说做出弄表的样子,这一幕小小的古怪插曲也就结束了。晚饭以后,米尔斯在她的私人起居室里心不在焉地弹着钢琴,她是在沉思。突然,她砰的一声合上了琴盖。
“杰姆先生在吗?”
“我在这里。”杰姆说。
“明天咱们一起骑自行车出去一趟。现在还确定不了几点,不过你得先准备一下,到点咱们马上走。”
“好的,米尔斯小姐。”
“对了,别忘了在你口袋里装上一团结实的绳子。”
“没问题。”
“你有左轮手枪吗?”
“我从没碰过那东西。”
“要是现在给你一把,你会用吗?”
“我真不懂怎么用枪,但是如果抡拳头,我还可以来几下子。”杰姆说。
“拳头是用不着的,只要一把枪就够了。好了,不多说了,准备吧,绳子和自行车。”
“好的,我记住了。”
第二天,他们很早就吃完了早饭,之后,米尔斯在空荡的客厅里找了一个望得见街面的窗户,拿着一本书,蜷缩在沙发上。她一只眼看着书,另一只眼看着窗外,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旅馆门前的石阶。九点半左右,米尔斯看见麦克·克劳德先生走下石阶,腿一点也不跛了,推着他的自行车,车把上绑着一个很大的帆布车兜。
看到他出去了,她以最快的速度跑到门口,和杰姆骑着自行车沿街飞驶,这时的麦克·克劳德正要在远处的一个街角消失。
“我们一定要盯住他,”斯说“这样,我盯住他,你盯着我。我在前面领路,你在后边跟着我。尽可能离远一点,只要看得见就行。我一挥白手绢,你就用尽全力往前冲,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杰姆点点头,跟在后面。三个人就这样每人相隔半英里驶出城区,进入旷野。最前面那个人保持每小时十二英里的速度,虽然有些快,但道路条件很好,所以米尔斯不用费多大劲就能追上,杰姆则要故意放慢速度,这是米尔斯的意思,虽然他并不明白她的真正用意。
麦克·克劳德出城的时候是向着铁路线相反方向去的,现在他开始掉过头来向铁路线驶去。有一次,他回头望了望后面,路上什么人也没有。过了一会儿,他又回头望去,还是什么人也没有,那时候,米尔斯正在拐弯的弯道上。
现在,他们离那个电线被拉断的地点只有大约一英里了。米尔斯对这一带非常熟悉,她知道他们这次短暂的自行车旅行就要结束了。公路在这里是一段长长的、弯曲的缓坡,两边树林繁茂。麦克·克劳德加快了速度,米尔斯也跟着加速,后面的杰姆更是拼命向前冲。不一会儿,麦克·克劳德就骑过了山坡最上面的那段弯道,急转弯下坡疾驶,这里树荫浓密。
下坡后半英里,他回头朝来时的路迅速看了一眼,然后突然跳下车。他没看到人,因为米尔斯故意在转弯的地方放慢了一些速度。左边有一道墙,墙前面是一道深沟,一般过路的人不会注意这些。他把自行车一直推到墙根,从车把上解下车兜,爬上墙去。他爬墙的动作相当敏捷,和他的年龄多少有些不符。
这时候,米尔斯已经转过弯来,正好看见他从墙上跳下,钻进树林。她立刻取出白手绢挥舞,接着又骑上车,风似的骑下山坡。杰姆看到了讯号,也加快速度,骑车上坡。
麦克·克劳德放在路边的自行车像是给米尔斯立了一块指路牌。她也翻身越过墙头,落地之后,她仔细地听着、看着。刚开始什么也没发现,过了没多久,她就听到一阵轻轻的树叶摇动的声音从不远处传了过来。米尔斯悄悄地挪了过去,她从枝叶的缝隙中看见一件深灰色的上衣。她又往前走了几步,一个人正背对她跪在地上,身边是一个黑色皮包。米尔斯小心地向前移动,走到快要接近那个人的时候,她突然喊道:
“早安,麦克·克劳德先生!”
那人一惊,转过身来,看见了面前的米尔斯。他嘴里好像骂了一句什么,接着把手从皮包上拿开,伸进了兜里。
“别动!举起手来!快点!”
一支手枪对准了他,握枪的人是米尔斯。杰姆此时也跑了过来。
“杰姆,不要走进我的手枪射程。从左边绕过去,缴了他的枪。现在,用你事先准备好的绳子把他的手捆起来!”米尔斯说什么,杰姆就做什么。当他看到那双粗壮的手时,想起了列车上发生的一切,就又加大力气,捆得更严。
“现在,把那个装皮包的车兜拿起来。”米尔斯说,“你不会嫌重吧?”
杰姆只是笑,他怎么会嫌重呢?
“站起来!”米尔斯对克劳德说。他绷着脸站了起来。“在前面走。我要把你带回埃迪斯柯姆。”
他们走到路边,杰姆把车兜挂在自己的车把上。
“杰姆先生,我可以麻烦你把这位先生的自行车脚蹬卸一个下来吗?”米尔斯说。
“当然没问题。”杰姆不一会儿就卸下来了。
“把他扶上车,”米尔斯对杰姆说,“他得用一个脚蹬骑回去。”听了这话,那个抢劫犯就求饶似的举起了被绑的双手。
“你可以的。我注意到你刚才骑出来的时候是抓住车把中间的,现在回去也应该可以,不是吗?现在你必须得这样,是该为自己做错的事付出代价了。”
一个骑着一个脚蹬自行车的抢劫犯就这样回到了埃迪斯柯姆,随即被押送到警察局。劫犯被抓一事在埃迪斯柯姆全城引起轰动。米尔斯给格里高雷·格兰特爵士发了一份电报,他下午就乘火车赶来了。当晚,他请米尔斯和杰姆吃饭,以庆祝这次来之不易的胜利。
“祝你健康,杰姆先生。”银行家对那位小职员说,“我们要在银行里给你作出补偿。米尔斯小姐,我决定把追回赃款的一半作为您的酬劳。除了这些,我最好奇的一点就是,您是怎么找到那个抢劫犯和赃款的?”
“格里高雷爵士,您只要仔细想一下就不难发现,罪犯只要不是傻瓜就不会在这时候带着一个装满钱的皮包在国内乱窜,他知道大家正在通缉他。他的计划是先把皮包藏好,自己也隐藏起来。但是在旅馆看见了杰姆先生,所以,他加快了行动的步伐,而这正是我所希望的,他的行动正是我计划中的一部分。”
“可是您是怎么发现这个人的?在列车以六十英里时速前进的时候,他怎么离开列车的呢?杰姆,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先生,别问我任何问题。这一切都是米尔斯小姐的功劳,她完全凭自己的力量去对付那个人的。我所知道的只是那个家伙的手杖上刻着一个凹痕。但到底是怎么刻的,我就说不出来了。”
“米尔斯小姐,请您尽快揭晓这个谜底吧。”
“格里高雷爵士,我很愿意这样做。您一定同我一样注意到,在电线被破坏的地方,铁路路基垫得很高,电线离列车车厢很近。一个手脚灵活的人很容易把一根像这样的弯把手杖(她一边说一边举起麦克·克劳德那根手杖)勾住两三股电线,把自己在空中吊起来,脱离列车车厢。他会通过惯性沿着电线溜到一根电线杆旁边,这就有可能把绝缘瓷瓶打破。”
“是啊,您说得太对了。不过我还得好好想想,似乎还有些不明白。”
“电线的摩擦,加上人体的重量,会在手杖上刻下深深的凹痕,就像这样。”她把那根手杖的弯把拿给格里高雷爵士看。
“我一看到这个刻痕,就知道麦克·克劳德是怎样在他的手杖弯把上留下凹痕的。”米尔斯有些自豪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