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创新教育育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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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人才培养方案(2)

(3)重视理论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理论课堂教学是促进学生发展的主渠道,但为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促进学生诚信、守纪、有礼貌的优秀品德的养成,还需要重视和拓宽实践教学。引导学生开展多种学术观点的讨论,跟踪本学科领域的最新进展,鼓励学生参加科研实践训练项目,提高自主学习和独立研究的能力;突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构建科学、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把课外实践活动纳入专业培养方案,将实验教学、实习、课程设计、科研训练、毕业论文(设计)、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生产劳动等纳入实践体系,构建多层次、模块化实践能力培养方案。

(4)优化课程体系与坚持终身教育融合。

遵循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原则,坚持课程体系的综合化和整体优化,强化文化素质教育基础和学科基础,加强文理交叉渗透,拓宽专业口径,综合教育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教育课,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科课外活动课等要有适当的比例,课程内容不能交叉、重复。同时,课程体系要具有前瞻性,课程设置要考虑学生毕业三五年的适用性,为学生的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要注意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自主学习、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1.培养目标

我校人才培养要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总体趋势和基本要求,要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教育对人才品格、素质和能力的需要。既要培养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为部分学生日后成为学术型人才打下基础,更要培养大部分学生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有较强职业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学生既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又要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成为“优品格、厚基础、高素质、强能力”的专门人才。师范专业要建立基于终身学习的教师专业发展模式,致力培养学生成为日后的学科专家教师和教育管理者。

2.基本培养规格

师范专业: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诚信守纪、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较宽厚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动态;具备相邻学科专业的基本素养,了解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具有较高的综合文化素质。师范专业学生必须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论、普通话和现代教育技术等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非师范专业学生必须掌握信息技术类课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计算机辅助设计的基本能力。

(3)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独立收集处理信息而获取知识的能力;具有提出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师范专业学生必须具有进行教育教学研究以及教学设计、组织和管理的能力;非师范专业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管理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具备健全的人格、良好的心理素质、审美素养和健康的体魄。

(5)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借助工具书阅读本学科和专业的外文书刊,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

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是制订培养方案的前提条件,各系(院)应根据以上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制订本专业具体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

非师范专业:

由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自定。

(三)课程设置及结构

1.课程设置要求

课程设置是培养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中心环节,必须体现“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能创新”的基本要求。

(1)优化课程结构,构建科学完善的课程体系。建立学科平台,实现基础打通方向分流(可与考研和就业相结合),打通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的课程设置。师范类新生入学后全部按非师范专业学科要求培养;非师范生也可在专业教育的基础上修读教师教育课程。结合学分制的不断推进,尽量做到课程小型化、层次化、多开课、开小课,以利于学生选择。可根据专业特点和社会需要设置多个专业方向、课程模块等,以满足不同学生的要求。

各教学单位必须按照教育部新颁发的《专业目录介绍》,对要求开设的主干课和主要课程,必须全部列入培养方案中。要改变课程内容陈旧、分割过细和简单拼凑的状况,避免脱节和不必要的重复,坚决杜绝“因人设课”。对于公共课中的“两课”,必须严格按照《<;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要求规范设置。同时,积极推行“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提高公共课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在总学时范围内,适当压缩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学时,增加选修课学时。各教学单位应以本专业为基础,为全校学生开设3~7门公共选修课,供全校学生选修。在专业课程中,也要根据专业要求,开设2~3个专业课程模块,最大限度供学生选学。

(2)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各专业至少每学期应确定1门以上的课程,作为重点进行教学方法、手段改革的代表课程。通过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完善考试制度等途径,解决好学时减少与教学内容增多的矛盾,改“满堂灌”教学模式为教会学生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的教学模式;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对个别课程可采取“以考代学”的办法;从二年级开始,开设学年论文(课程设计)课程,设立创新学分,鼓励学生协助教师搞科研、撰写论文和进行科技或艺术创作。

(3)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创新能力。要建立独立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重视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技能规范的要求,构建分层次、模块化的实践教学体系,避免实践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实验课要独立设置,单独考核,单独记载学分;课外实践要明确任务,统一组织,集中时间进行,参照课内板块的办法进行规范管理,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要积极推进本科生导师制,安排学生尽早进入实验室,参加科研训练项目,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要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加强校企合作,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制定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的政策和制度,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4)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审美教育,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的通知”(教体艺厅【2006】3号)精神,在公共选修课中增设公共艺术课程,提高学生的审美素养,塑造健全人格。试行文化素质教育证书制,师范专业继续实行学生师范技能证书制。

(5)严格课程管理,强化课程准入制度。各专业课程与全校性公共课程需分别经系(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审批后,方能进入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一经确定,非经审批程序,不得随意更改。

2.课程结构及类别

构建“学科平台——课程模块——课程组合”三级课程体系。课程结构为通识教育平台、学科基础平台、专业教育平台教师教育平台和实践教学平台五个模块。具体结构如表2-2所示。

表2-2三级课程体系

说明:教师教育模块作为师范专业的必修模块,师范专业学生必学。各教学单位将教师教育模块放入非师范专业的专业方向中,供非师范专业学生选修。

(1)通识教育课程

包括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

公共必修课:

①“两课”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号)文件精神,拟从2006级开始(2003级、2004级、2005级执行原方案),改革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设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5门必修课程,同时开设“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作为选修课程。深化改革多媒体和网络教学方式,积极探索名师大班讲授和小班辅导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并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实习等结合起来,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深化教育教学的效果。实践教学由学院宣传部、教务处、马列德育部组织实施。

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历史学等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设置“两课”课程(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查后马列德育部备案)。各系教学秘书于每学期安排下期课程时将本系各班学生应开的两课的基本情况(含开课班级、层次、学制、课程名称、学生人数、教学周数、所在校区等)经系主任签字后交马列德育部教学秘书。

②计算机基础

按教育部颁布的新大纲以及《四川省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应用知识与能力等级考试大纲》的要求,分为文化基础、技术基础和应用基础三个层次组织教学,逐步开展在网上授课、作业、答疑、考核的新型教学模式。文理科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均应参加四川省教育厅组织的统考,文科专业学生必须过一级、鼓励过二级,理科专业学生必须过二级,可至毕业前达到合格水平。各专业应将计算机知识应用与专业课程教学、教育信息技术、CAI设计等有机结合,培养学生的现代教育技能,鼓励高年级学生选修1门以上计算机应用提高课程。

③大学英语

继续推行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实行集体面授、学生网络学习、小组辅导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实行新的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方案。具体方案实施由外国语学院负责。

④大学体育

《大学体育》:分为《大学体育》Ⅰ、Ⅱ、Ⅲ、Ⅳ,开设四个学期。学生主要学习身体素质练习,各运动项目的介绍,体育与健康理论等知识。

公共选修课:

公选课设置8个学分,可在全校公选课中选修。公共选修课分人文科学素养、自然科学素养、艺术素养、综合实践四大类。

(2)学科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原则上指按一级学科设置的平台课程,为本学院各专业必须修读的共同基础课,为学生进入专业学习阶段打下坚实基础,以20~25学分为宜。

(3)专业教育课程

各系(院)主要承担专业教育课程设置和建设的责任。专业教育课程中选修课分为限选课和任选课两部分。专业选修课程按模块或方向设置,以使学生形成不同的专业特长,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专业选修课的学分比例不低于30%。

各专业修订培养方案时要注重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根据不同课程的内容特点,考虑各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

各专业确定5门左右的核心课程,学校和系(院)在师资、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和课程建设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

(4)实践教学

包括:劳动(0.5学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4学分)、军训与入学教育(0.5学分)、见习(1学分)、教育(专业)实习(8学分)、创新学分(2学分)、社会实践等。

说明:创新学分是鼓励学生在科学研究、科技活动以及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进行的创造性活动,创新学分的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3.学制、学时、学分安排

(1)学制:基本学制四年,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2)学时、学分:总学时为3060~3330;总学分为170~185学分。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专业的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确定各专业的学时数和学分数。学分数的计算标准为原则上理论课18学时计算为1学分,实践(实验)课36学时计算为1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