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军队建于1821年,始称国民军,1913年改称宪制军。宪法规定总统为武装力量最高统帅,有权宣布“紧急状态”和“战争状态”,决定兵力调动、国防开支和将级以上将领任命等。最高国防决策机构为“国家安全内阁会议”,由总统领导,成员包括国防部长、海军部长、内政部长、外交部长及其它有关政府部长。
国防部和海军部是最高军事行政机关和军事指挥机构。国防部领导并指挥陆军和空军,海军部领导并指挥海军。
长期以来,墨军基本上没有对外作战任务,主要担负维护国内安定、防止和镇压国内可能出现的动乱和游击队活动等任务。2000年总兵力21.9万人,其中陆军17万人,海军3.7万人,空军1.2万人。2001年国防预算为313.88亿比索(约合33.4亿美元),占政府预算的10.7%,国家总预算的2.3%,国内生产总值的0.6%。
兵役制度:墨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规定18-45岁的男性公民均需服兵役。义务兵服役期1年,志愿兵服役期3-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