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做事的人,能因完成一件事而喜悦,这种人是最幸福的。
——歌德
牛儿在山坡上吃草,放牛的孩子斯蒂芬逊蹲在地上捏泥巴。他捏的既不是小狗,也不是小猫,而是机器、蒸汽机的模型。斯蒂芬逊的爸爸在煤矿做工,他天天给爸爸送饭。矿上轰隆轰隆转动的大机器使他入了迷,只要有机会,他就要溜到机器旁去看个仔细。
14岁时,斯蒂芬逊高高兴兴地当上了司炉工。能亲手操纵机器,他很快活。然而,没过多少时间,他就觉得光操纵不过瘾,总琢磨着这机器是怎样转动起来的,想看看它的内部结构。
有一天,别人都下班回家了,他提出要留下来擦洗机器。蒸汽机被他拆开了,所有的零件他都看过了,但重新装配可不是一件容易事。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忙活了好长时间,才勉强把蒸汽机安装好。
夜里,斯蒂芬逊睡不着觉,担心明天那台机器是不是能够正常工作。第二天,那台机器转得比平时还要好。斯蒂芬逊快乐起来,同时也强烈地感到要熟练地操纵机器,特别是想改进和制造机器的话,自己这点知识远远不够。
为了更好地同机器打交道,17岁的斯蒂芬逊不顾别人的嘲笑,毅然决然地走进了煤矿夜校的大门,和七八岁的儿童一起开始学文化,硬是摘掉了文盲帽子。有了文化知识,他阅读了大量科技书籍。知识使他如虎添翼,他的工作能力大大提高,不久被破格提为工程师。
斯蒂芬逊长年在煤矿,亲眼见到马车运煤一是慢,二是装不多,便决心制造一种能在轨道上行驶的蒸汽机车,来代替落后的马拉车。经过多年的努力,他发明和造出了火车,使交通运输跨入了崭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