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农业及农村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十六大以来连续四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是以“三农”问题为主题。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立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的发展实践,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六大会议,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的战略方针。在2003年1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就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村、农民、农业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思维方式、新的发展道路和新的发展模式。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发展,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可持续发展。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进行详细论述,同时强调:“要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和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2003年12月,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着重研究了促进农民增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化农村改革等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了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2004年1月,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1号文件中,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收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专题的形式说明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在农村和西部地区。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2006年2月,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的开班式上,胡锦涛作了《扎扎实实规划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讲话,指出:“目前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快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2007年10月15日召开的十七大,胡锦涛主席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指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提高扶贫开发水平。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
以上叙述明确显示,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从政策层面科学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纳入整个国家现代化进程。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党中央领导我们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教训,从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搞活农村经济入手,逐步调整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发展,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的过程是城市与乡村在一个相互依赖的区域范围内谋求融合发展、协调共生的过程,是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作用、实现城乡的最优化过程。城乡一体化也是城乡双向发展的渐进过程,是城市化发展到高级阶段的必然趋势,它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城市化进程,重点体现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在社会转型期的当今中国,如果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处理得当,就能保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实现整个社会长期的繁荣稳定。反之,如果工农关系不能被很好地处理,城乡差别越拉越大,社会矛盾将会激化,没有安定的社会秩序,发展经济和社会进步的环境丧失,构建和谐社会也将是空谈。城乡协调中更应关注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因此,城市化道路的选择显得尤为重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要实现农村与城市、农业与工业、农民与市民的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共同富裕,最终实现农村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农民市民化。在这个过程中城市化是问题的关键,只有将大量农民从农村土地上解放出来成为市民,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从而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的集约化经营和规模效益。城市化是新农村建设的巨大拉力,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因此,必须把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紧密结合起来,要利用城市化对农村的积极影响,以实现城乡的和谐发展与共同繁荣。
从当前城乡的发展状况看,城市化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城市化有利于缓解人地资源高度紧张的局面,提高土地的有效利用价值;城市化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民的消费水平,扩大内需;城市化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维持社会稳定等方面。
2.统筹区域发展,加快城市经济圈建设,形成区域互进、互补的互动机制
城市化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城市发展的一种运动形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内部组织及联系日趋复杂,同时不断分化,导致城市在更大范围内进行相应的生产和功能分工,强化了城市与区域开发间的密切关系。城市势必要与周围环境进行物质交换、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从而与其周围区域融合形成一个相互促进、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整体。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努力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加快发展服务业,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2005年10月,在《中共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强调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指出:“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西部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科技教育发展和人才开发,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东北地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振兴装备制造业,促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在改革开放中实现振兴。”在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同时,党中央作出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北地区率先发展的战略举措。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河南、江西、湖南、湖北六省,均为农业大省。六省的农村人口约占全国农村人口的33.3%,粮食产量约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40%。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中部地区要抓好粮食主产区建设,发展有比较优势的能源和制造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现代市场体系,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东部地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经济实力雄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鼓励东部地区的率先发展,再上一个台阶,将会全面提高我国对外开放的水平,带动中西部经济、科技的发展,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对外竞争力。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东部地区要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外向型经济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国家继续在经济政策、资金投入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东部地区发展是支持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要在率先发展中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开发和保护海洋资源,积极发展海洋经济。”十七大会议上,胡锦涛提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指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要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强国土规划,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政策,调整经济布局。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