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台座应满足不同长度梁片的制作,底模应采用通长钢板,不得采用混凝土底模。
钢板厚度应为6~8mm,并确保钢板平整、光滑,及时涂脱模剂,防止吊装梁体时,由于黏结而造成梁底面“蜂窝”、“麻面”。
④预制台座、存梁台座间距应大于2倍模板宽度,以便吊装模板。预制台座与存梁台座数量应根据梁板数量和工期要求确定,并应有一定的富余。
⑤台座要满足不同长度梁片的制作。台座两侧用红油漆标明钢筋间距。
⑥用于存梁的枕梁可设在离梁两端面各50~80cm 处,且不影响梁片吊装的位置。
支垫必须采用承载力足够的非刚性材料,且不污染梁底。
⑦横隔梁的支撑优先选用固定式底座,底座与梁台座同步管理建设。
3.堆料场
(1)堆料场要求同5.1.2。
(2)波纹管、锚具、支座等其他材料必须按相关要求建库保管和加工,做到有物必有区,有区必有牌,做好防锈、防腐、防火、防盗工作。
5.3.3预制场标示标牌
1.预制场内醒目位置应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和平面布置图)等明示标志。
2.吊装作业区、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志;预制场的制梁区、存梁区、小型构件加工区等各生产区域应设置明示标志。
3.钢筋绑扎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标示牌。
4.张拉台座两端应设置指令标志,并设置钢板防护。
5.机械设备应设置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标识牌。
6.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禁止和警示标志。
7.各种标示牌的式样、尺寸参考附录B中相同类别标示标牌进行设计制作。
5.3.4机械设备
1.进场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要求;安装调试简便,容易操作、维修方便,可靠性高,安全性能好;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和破坏,如油、声污染。
2.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做到“五个一,”即:一机、35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示牌)、一证(机械操作证)。严格遵守持证上岗制度。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机的构造、性能及保养规程,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
3.施工现场安装、拆卸大型施工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和物资设备部主管工程师到场把关。转场时应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放行、专项检查”,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及监理员要现场把关。大型施工机械夜间不得安排转场、移机。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员等有关人员把关。龙门吊、架桥机、塔吊必须经有关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机械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酒后上岗,不得连续疲劳作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5.3.5安全文明施工
1.参见5.1.5相关内容。
2.预制场建设验收表见附表A-6。
5.4小型构件预制场
5.4.1一般规定
在满足本指南第一章“总则”中1.3节“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应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应按照“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立即着手进行小型构件预制场的选址与规划,一个月内明确小型构件预制场设置规模及位置,并编写建设方案,内容包括位置、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置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
2.小型构件预制场建设必须充分考虑自然灾害、地质灾害等不利因素,构件安装必须牢固、可靠,在使用过程中加强日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
3.每个路基土建合同段原则上只设置一座小型构件预制场。对于山区高速公路个别合同段确实因为预制场地、运输通道、工程数量等客观条件所限,小型构件预制场规划的小型构件的混凝土数量达不到“不少于2000㎡”要求的,经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批准,可以考虑相邻合同段合并预制或委托相邻合同段进行预制,但构件运输费用应36由施工单位承担。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委托相邻合同段预制的,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机构及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可以适当降低建设规模。
4.路基排水工程的水沟盖板、防护工程的各型预制块、隧道路基边沟盖板及其他设计要求的小型预制构件必须集中预制。小型构件预制场选址与布置要经过多方案比选,功能区规划合理,要严格按照投标承诺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
5.规划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小型构件预制场建设,并报建设单位备案。小型构件预制场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建设验收表(附表A-7)并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小型构件预制场不允许进行生产,待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生产。
6.小型构件预制场由项目部直接进行建设及管理,不得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7.小型构件预制场利用桥台后的挖方路基时,路堑边坡的防护及排水设施应提前完成。
8.小型构件预制场的生活区应同其他区隔离开,场地进行硬化处理。
9.生产、生活营地的消防、安全设施应齐全到位,并做好雨水、污水排放以及垃圾处理,以防止污染环境。工程交工后,除非另有协议,施工单位应自费恢复场地原貌,并经监理验收合格。
5.4.2场地建设
1.面积
一般路基土建合同段小型构件预制场的占地面积不小于2000㎡。
2.场地处理
(1)功能区划分
根据小型预制构件特点,预制场需分生产区、养护区、成品区以及办公区等。各区域的划分用黄油漆隔离标示,并在各个区域设置标示牌,规划合理,交通流畅。
(2)场地要求
①小型构件预制场布置要符合工厂化生产的要求,道路和排水畅通,场地四周用砖砌围墙(或通透式围栏)。场地硬化采用15cm厚砂砾或碎石基层、15cm 厚C20砼面层;生活区、办公区道路硬化采用15cm厚砂砾或碎石基层、8cm厚C15砼面层;以上场地硬化前基底应碾压密实,压实度不低于93%标准。场区进出口道路原则上应铺筑3720cm 厚碎石或砂砾路面,宽度满足生产及进出场区需要,采用砖道牙镶边,并做好洒水灭尘及养护工作。
②场地硬化按照四周慨、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M7.5砂浆进行抹面,做到场地雨天不积水、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3)生产区
生产区根据合同段设计图纸确定的预制构件的种类设置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必须设置振动台,同时配备小型拌和站1座(尽可能与既有拌和站一起设置)。
(4)养护区
养护区采用自动喷淋养护系统结合土工布覆盖对构件进行养护,确保构件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必须覆盖养生7天以上。
3.成品堆放区
成品按不同规格分层堆码。对于预制块、片(如防护衬砌肋、盖板等)堆码不得超过两层,对于整体式预制件(如缝隙式水沟等)不得超过4层。层间需用土工布进行隔离。
预制件养护期不得进行堆码存放,以防损伤。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缺边掉角。
4.小型构件预制场建设验收表见附表A-7。
5.4.3小型构件预制场标示标牌
1.小型构件预制场内醒目位置应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和平面布置图)等明示标志。
2.作业区、安全通道应设置禁止标志;小型构件预制场的生产区、养护区、成品区以及办公区等各区域应设置明示标志。
3.机械设备应设置机械操作安全规定公示牌(即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标识牌。
4.易发生机械伤害的场所、施工观场出入口应设置禁止和警示标志。
5.各种标示牌的式样、尺寸参考附录B中相同类别标示标牌进行设计制作。
5.4.4设备配置
1.设备配置要求
(1)小型构件预制可选用振动台。振动台电动机功率应经过现场试验,对振动台的性能进行分析与比选,确定振动台的电动机功率,一般为1.2kW~1.5kW。振动台数量根据预制构件生产数量确定。
(2)混凝土可由就近大型拌和站集中供应。若单独设置拌和站,拌和站必须达到三仓式自动计量标准。
2.模具要求
模板必须使用钢模、高强度塑料模板。入模前应进行拼缝检查,对拼缝达不到要求的,辅以双面胶或泡沫剂,必须选用优质脱模剂,保证混凝土外观。在周转间隙必须有覆盖措施,防止雨淋、生锈、被污染。
按照小型预制构件设计尺寸及要求,由专业生产厂家制作塑料模具的各种钢模母胎。钢模母胎制作完毕后,利用钢模母胎及塑性复合材料批量生产,加工成混凝土小型预制构件的高强度塑性模具。塑性模具的材料为聚丙乙烯、ABS及部分添加剂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而形成的一种复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