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就跟别的瘾君子一样,你只有承认了自己有问题,才能开始康复。现在,对我来说也是时候了。是时候站起来说:"我叫亚历克西斯,我有花钱强迫症。"
我庞大的债务来自于四张信用卡和两份贷款。我总是拿贷款来还信用卡的债。我把卡放在"安全的地方",而不是取消户头。但事实证明,这些卡一点也不"安全",因为我最后还是把它们都刷爆了。每到这种时候,我可支配的收入就必须进一步分配,确保我能还款。我手头的现金也就更少了。
我要指出的是,现阶段我没有汽车,而且我的债务也不包括抵押贷款的一半--贷款的另一半由我那位长期"共苦"的伴侣凯文分担。
凯文确实能称得上是长年累月"分担痛苦"的伙伴。他忍受我和我的花钱强迫症已经快有十四个年头了。他曾经为我还清了所有的卡债,还让我站在垃圾箱前拿剪刀剪碎了那些和我共同犯罪的塑料同伙--信用卡。他曾听我哭诉,看我哀嚎着保证以后再也不这样了。可回报他的是,我又开始乱花钱了,故伎重演。
那么,我到底把钱花在了哪里?我这一堆债务买了多少值得炫耀的东西?事实上,少得可怜。
我拥有的高级女装甚至都装不满一个衣柜。当然,我必须承认我有好几个系列的玛百莉皮包,几双杰奈鞋和普拉达皮鞋,以及四条设计独特的晚礼服--都是黑色,其中有三条从来没穿过。
事实上,我大部分的衣服都没穿过。它们有的在衣柜深处堆积着,因为我的无视而日渐暗淡;有的被扭成一团,塞进了抽屉里;还有些更糟,从被买回来开始就没有拆过封,仍然整整齐齐地躺在包装盒里。而上面那些未剪掉的标签更是时刻提醒着我它们的价格有多吓人。
我不止一次地发现自己同样的东西买过两遍,并且完全忘了当初买下它们时,我有多么自豪。
一切都是关于购买--当你梦寐以求的东西属于你的那一瞬间,感觉是多么绝妙啊。
可买完以后,所有感觉都开始走下坡路了。这种变化主要源于犯罪感--自责你不应该买下它,自责你又得向伴侣撒谎,要不就把它藏起来,假装它不存在;要不就拿出那套经典说辞:"那件旧东西啊?我几年前就买了。你不记得那个时候我穿着它去哪里哪里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