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龙卷霸皇风—死神的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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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我继续追踪着崇香雪。

追逐这个我不认识的人。

我接连扑空,我简直要怀疑这不过是一个幻影了。

否则,凭我的能力仍然不能追上他——但是,不能放弃。

闷热的天气,太阳象要将一切灼焦一样,突然下起了雨。

官道上的人们一片欢腾,他们高兴的感激上天,一个少年在雨中自然优雅地张开双臂轻盈的旋转,迎接着上苍恩赐的甘霖。

我却无暇感慨,我策马如飞的疾驰,我要追上崇香雪!

我飞驰过了两个镇子,不知为什么,那个在雨中旋转的少年的形象在我突然心中越来越清晰,若有若无的狐疑慢慢地变成了肯定。

那种姿态,虽然没有任何迹象可表明那个人有武功,可是——不应该是普通人,对了,他佩的也是刀,本来按他的打扮,他应该佩剑才是。

我的脸一阵麻木,我居然从他身边飞奔而过!

雨越下越大,官道上已经没有了行人。

“你们有没有看见一个穿淡黄色云锦衫子,带着一把刀柄上飘者红绸子的刀,穿着湖绿色平底快靴的英俊年轻人?”浑身是水、无精打采的我如此这般的向店伙计比划。

我当然不会威胁这些无辜的人,威胁别人不是我惯用的方式,我只用最有效、麻烦最小的。

我惯用的方式是手里捏着一锭一两多的银子,然后给他们看着再问问题。

店伙计眨吧着眼睛,“好象是有这么一个,好象往那边去了。”

“好。”我在他用手来拿银子之前把银子揣进了口袋,转身走进了大雨里。

没有人可以骗我,他说的是好象。

即使他说的是假的也骗不了我的钱。

在这方面我象是个小家子气的市侩,我不用担心什么,因为我已经用不上他们了。

有时候恰当的卑鄙就是最有效和得体的方法,英雄大丈夫不是倒大霉就是吃大亏。

钱不是问题,但是不能给人骗。

我有我的准则,我认为我比卸磨杀驴的人还是好些。

天雷震震,大雨倾盆。

你如果用平和的心境来看,这淋得你透湿的雨其实也是不错的移动的风景。

不带伞独行于雨中,一切都模糊的紧,雨气清新自然、微凉而似冷。

不知为什么,我忽又觉得离崇香雪已经不远了。

前面有一栋土地庙,白墙青瓦朱门,甚是别致。

远远的似有吵架的声音传来。

※※※

我无声无息地潜行进去,找了个好位置观察他们。

土地庙里一共是五个人,四男一女正在对峙着。

一个戴狗皮帽的大汉,用一块红巾蒙住了面。看不出他有多大的年纪,但他的身材魁伟之极,我虽然没有见过此人,却估计他就是塞外那大名鼎鼎的“红巾人”,他的横练功夫据说很好。

另一个是六旬年纪的老者,暴突眼,下巴上稀稀拉拉的没几根胡子,此人我倒认识,有个不大好听的外号叫“狗咬卵”,他的尊容的确让人不大容易乐观,不过他好在不是靠脸吃饭的。

另外两个一个是身粗体壮用铁锤的莽汉和一个双手下垂,面色青灰带着鹿皮囊的瘦子,这种组合近来江湖上非常常见。

这些人不管看上去有多强的武功都不足以使我惊异,使我吃惊的是那个女的。

能够使我吃惊的事情在这最近的二十年间是越来越少,几乎没有了。

但这一回我还是令我很吃惊,不仅仅因为她美(漂亮的姑娘多得是,我不完全是好色之徒,更不会过分好色)

她穿着淡黄色云锦衫子,带一把四尺长的刀,刀柄上系着一条红绸子,脚上穿的是薄底快靴,现在头发披散如瀑,傻瓜也可以看出她是女人了。

香气。

我现在真的明白为什么我每一次接近她都会有感觉,我从她身边飞驰而过为什么会不安,我对嗅觉并不敏感,但是我的潜意识却不这么想。

那是一种在空气中若有若无的象桂花一样的香气。

她就是崇香雪?

对名满天下的快刀门二号的人物是个女人我并非完全没有准备,毕竟她的名字就象女人,但是……“我不喜欢杀人,我更没有杀过白云风,你们要我解释多少遍才相信?我现在有很重要的事情,请你们立刻离开!”

崇香雪的声音略有些惶急,但是很好听。

“狗咬卵”白辛驹一脸阴沉沉的霉色,咬牙切齿的道:“贱人!你说什么我都是不会相信的,可怜我的好孩儿死得真惨,我恨不得活剥你的皮,生啖汝肉!”

崇香雪道:“白前辈,我希望你能够冷静一点,仔细的想想,我与白公子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我怎么会杀他?”

“这有什么不能明白的?我儿子见你好看,自然想要与你亲近,可你这种勾引男人的美女毒蛇,却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妖妇!”

“前辈,说话要讲道理,我自问清白操守,从不招摇,更不会招蜂引蝶。贵公子如果是因为好色而失踪,阁下难道没有责任吗?阁下不知自省自身,反而胡乱怪人,天下有这个道理吗?”崇香雪居然还不生气。

“妈了个*!贱人,今日老子便要为儿子报仇了,任你如何巧舌如簧,都是没有用的!”

崇香雪依然平静地道:“前辈,你一口咬定是我杀了令公子,不知从何得知?有何证据?”

“狗咬卵”白辛驹怪叫道:“要个鸟证据!难道我还会冤枉你不成?这是报仇,也不必讲什么江湖规矩了,大伙儿一起上,先奸后杀,那也不必说了!为我儿报仇!”

话到这个份上,也没什么可说的了,秀才和兵,从来如此。

我看见崇香雪拔刀,刀光只是一闪。

白辛驹拍出的一招大摔碑手将土地庙的一堵墙壁打了一个大洞。

但是这只手掌已经离开了他的手腕。

白辛驹怪叫一声,身形暴退,我却看见一道呈扇形的血泉从他胸口暴射而出。

莽汉举起铁锤,但一颗脑袋却不知怎的向后滚了下去。

红巾人的身法如鬼魅一样的闪到了崇香雪的身后,他双臂上绑着两柄长刀,双膝上也暗藏铁剑,发狂的一阵猛攻,崇香雪头也不回,反手挥出数刀,只听得叮当做响声不绝,好象是一面锣被敲响了之后颤音不绝一样。

瘦长的汉子乘机一式“虾公倒遁”同时双手齐发了一大片暗器,他这种放法,是连自己人一起招呼进去的。

庙里突然间变得一片死寂。

“扑通!”白辛驹倒地。

“扑通!哐!”莽汉倒地,大锤重重地在地上砸了一个大坑。

“叭嚓!”窜到了庙外的瘦长条汉子也一个踉跄摔进了泥水里,大雨冲刷下来,只见他的脑袋边有大滩血水涌出。

最后是红巾人也慢慢的软倒,一身的皮袄已经全浸成了红色。

这四个高手在一个回合里就全报销了,支撑的最久的红巾人也没有真正挡住崇香雪的一刀。

这就是不杀人的崇香雪吗?

一地鲜红的粘稠的热腾腾的血。

这四个人没有一个在临死前能喊出一声惨叫的,简直让人怀疑他们不是高手,而是几个让人练刀的腐朽的饭桶。

我不动声色的藏在我的藏身处,也不准备马上跳出去和她较量。

我突然觉得这个女人很有趣、很有意思或者说——很可怕。

我苦苦地追踪她将近一个多月,就是为了杀她,我本已经迫不及待,但现在我突然有了耐心,我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了。

这的确是个不同寻常的值得尊重的对手,在某些方面她也和我有点相似。

不正常的谦虚和丧心病狂的野蛮残酷。

谦虚是建立在残酷冷血的基础上的。

我仔细的审视着这个不到三十岁的女人。

真难以置信她便是快刀门第二刀王。

脸白得象一张素笺,丹唇一点又是那么鲜艳,在一般的妓院,或者大多数的妓院都可以挂头牌,而且足以红透半边天吧。

在她用化尸散化那些尸体的时候,我见她痴痴地立着不知道在想什么,这时倒象个怨妇,而不似个叱诧江湖的女豪杰。

这算不算一个机会呢?

无可辩驳的美丽,奇怪的是好象并不性感的女人,只可远观不可近玩,不仅是因为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更因为那种气质,会令男人本能的感到危险,可能面对一个美丽的女鬼都要好一点吧。

我要杀死她是无可置疑的,问题在于何时何地采用何种方式。

暗杀她我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但却非男子汉、尤其是霸皇风这样大有身份的人所能为,可是如果不暗杀的话,想毫发无伤、一切顺利的可能只有百分之三十。

要面子和要命本来是一个不难决断的问题。

我正考虑的时候,只听她一声长叹,飘然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