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前一天晚上,中国驻比利时大使馆关呈远大使及张文民参赞,在一家欧式餐厅为我举行了小型招待会。大使高度赞扬我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促进了中比文化的交流。我感谢大使馆文化处给我提供了极大帮助。
第二天,我该起程回国了。此刻,我已拿到钱秀玲老人的肖像使用授权书,买到了法根豪森将军的照片,唯独没有拿到法根豪森受审判的照片。第二天早晨,犹豫再三,我向高夫人开口说,能否带我再去一趟资料馆,还有一张最重要的照片没有弄到。
我俩顶着大雨打车来到兵器资料馆,问他们有没有法根豪森受审判的照片。工作人员摇摇头,让我们去另一家史料馆问问。打听了好多人才找到史料馆。十一点了,十二点二十分,白先生就来接我去机场了。我和高夫人急忙跑上楼,遇到一位个子不高、头发花白的老人,高夫人问他哪里能找到纳粹将军法根豪森的照片,老人手一摆,让我们跟他进屋。
老人从一只落满灰尘的盒子里,拿出四张法根豪森在法庭上受审判的照片,还说:“全比利时只有这四张法根豪森受审判的照片。”
哇!真是天助我也!我情不自禁地张开双臂,上前拥抱这位陌生的比利时老人。
2月21日中午,先生和孩子在北京机场见到我,一句话没说,只是紧紧地握着我的手……
是的,我终于胜利归来了。
我们直接来到中国照相馆。晚上五点钟,我把当天冲洗出来的两套一百多幅珍贵照片,分别交给了等待下稿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及中国青年出版社的两位编辑。在我的《盖》剧本和小说里所用的上百幅珍贵照片,就是这样得来的。
2002年3月28日,《盖》剧终于在央视一套黄金时间播出了,张雅文的名字总算打在编剧的位置上,我却丝毫不兴奋,心里酸楚得想哭。
我的同名长篇小说和剧本,也分别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和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首发十几万册。外文出版社将小说翻译成英文出版,并参加了在法兰克福举行的世界书展。3月27日,比利时大使特邀我参加了比利时首相伏思达先生举行的招待会。招待会上,我把《盖》书赠给了首相,并与他合影留念。
这天,我走进中国妇联大楼,来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两位领导表示谢意。如果没有她们的一再坚持,我的编剧署名早就被人挤掉了。她们公开讲:“你们如何改剧本我不管,但张雅文是编剧这是不可改变的。因为没有张雅文就没有这部剧!”
妇联领导坚持的不仅是一个编剧署名问题,而是一份正义,一份起码的公道,一份对人格和著作权的捍卫!
妇联领导说:“雅文,两年来,我一直也在观察你。我知道你为了这部剧受了太多的委屈,可你为了顾全大局,一直默默地忍受着。我很佩服你的执著精神,也很欣赏你的人格。我们妇联本身就是维护妇女权益的,不可能看着不公平的事情在我们身边发生而不说句公道话。关于你的编剧问题,从一开始就是定下来的,本来就不应该发生那些事……”
一年多来,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我十分感动。
妇联领导还谈到一个不错的妇女题材,问我感不感兴趣搞一部电视剧。她说有人曾向她推荐另一个人当编剧,她没同意。她说她欣赏我的为人及执著精神,所以准备让我来搞。我告诉她,我刚接手另一个题材。她说:“那太遗憾了。不过没关系,你什么时候有时间就来找我,我们等着你。”
在那种遭人贬斥、屡屡被人排挤的情况下,中国妇联领导居然能拒绝他人的推荐,而选择我,这不仅是对我创作水平的首肯,更是对我人格的首肯。
在此,我向中国妇女的娘家——中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她们在我求告无门、欲哭无泪的时候,能站出来为我说句公道话!
《盖》剧播出后,我还想到一个人——一个给了我莫大帮助、却不知是谁的人。我想谢谢这位朋友,想送给他一本书,可惜一直找不到他。但我要告诉他,我对那个沉稳持重而带有磁性的声音,对他那颗正义而善良的心,将永远心存感激。
谢谢你,我的朋友!
《盖》剧播出后,观众一片骂声。导演不得不就片中的硬伤向观众道歉。我去比利时使馆送书,女外交官操着生硬的中国话质问我:“请问张女士,你为什么把我们比利时人民写得那么低下?难道你不知道比利时人民在反抗德国法西斯战斗中作出了很大贡献吗?”我被问得哑口无言。
不少媒体记者也极力想撬开我的嘴巴,想让我谈谈对《盖》剧的看法,我一直闭口不谈。我觉得《盖》剧的拍摄不容易,制片方投入了大量资金,演职人员作出了巨大努力。再说,这是国际题材,两个国家的民众和领导都很关注这部电视剧,我不能信口雌黄,更不想激化矛盾。
《盖》剧播完了,噩梦总该结束了,一切恩恩怨怨,争争抢抢,都该结束了。我很想逃离这场噩梦,好好疗治一下创伤。可是,我善良的愿望却再次被现实击碎了。
首先向我发难的是导演,公开对媒体贬低我。随后发现《电影电视文学》第二期杂志上发表的《盖》剧剧本,编剧是赵女士,我变成了原著。紧接着,又发现《盖》剧的VCD、DVD光盘的编剧署名是A先生。
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干,难道他们对我的伤害还不够吗,还要继续伤害下去?
我打电话问周先生,什么时候支付欠我的二十五万元稿费。他一改以往的态度,拒不承认签订过《补充协议》,更不同意支付我的稿费。我只好给潇湘电影制片厂厂长打电话。厂长说:“这件事由周主任个人负责。我跟他谈了,他不同意支付,我也没办法。你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吧。我完全可以理解。”
更可气的是,某制片人公开对外界讲:“我们已经付给张雅文三十万元稿费了。她还不知足,还要稿费!”
这种诋毁我人格的谎言,给我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我怎么解释别人都不肯相信,我只好以全家人的性命发誓:“我只拿到第一笔稿费十五万元,否则……”
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一位资深编剧说出的一番话才使我渐渐醒悟:
“雅文,你要能弄明白,就不会受窝囊气了!影视界本来就处于一种无法、无序、无德的状态。有门有窗的能找个靠山,没门没窗的就像孙子似的,只能被人宰割,编剧根本没有地位!你明明是独立编剧,等播出来一看,你他妈居然变成小三了!这种事太多了。不把你气出脑溢血和心脏病就算万幸了!你有合同有啥用?对某些制片方来说,只是废纸一张!人家大权在握,不用你当编剧,能给你找出一火车冠冕堂皇的理由。就说你这部《盖》剧吧,我说了你可别不高兴。我只看了两集实在看不下去了!太可惜了,这么好的题材,本应该弄出一部好剧,最后弄成这个样子,别说你痛心,我都感到痛心!再说编剧,谁都遇到过被制片方请去修改他人剧本的事,如果看到人家的题材好,就变成自己的,那还要著作权法干啥?做人应该有起码的道德!我们这些文人真应该先净化一下自己的灵魂,否则,你争我夺,目无国法,怎么可能写出好作品?又怎么能净化社会环境?”
后来得知,许多作家和编剧都因被侵权而付出了惨痛代价。有的得脑溢血,有的晕倒在北京天桥上,有的得了严重心脏病。
面对一次次明目张胆的侵权,面对所欠的二十五万元稿费,面对一年多来几近崩溃的折磨,面对他人的诋毁,我的人格和尊严再也不允许我沉默了。
我决定向媒体开口,向法律求助!否则,我无法洗刷他人对我的诋毁,无法保护我起码的权益!
2002年5月5日,我接受了《南方日报》记者的采访,他们撰写的《剧本改编者的权利有多大》的文章,以半版篇幅发表在《南方日报》上。
我先生坚决反对我打官司:“雅文,我搞了二十多年法律,比你更了解法律,也比你更了解中国的执法环境。你不要对法律抱有太大希望!法律是死的,法官却是活的。法官也是人,同样生活在充满诱惑的社会里,同样受着各种关系的制约……你同时起诉三起官司,就你现在的身体状况,能受得了吗?我劝你还是咽下这份委屈吧。”
我一直也想委曲求全,也曾想让自己的灵魂继续委屈地跪下去,如果能跪来尊严和权利的话。可我却发现,委曲求来的不是“全”,而是被人一步步地蚕食掉所有的权利。电视剧播完了,侵权还在继续。我觉得一味地放纵他人的侵权,只能使中国文坛的侵权行为更加泛滥,更加肆无忌惮,更加无法无天!
人们说,尊严无价,人格无价,权利更无价!
我一直用拙笔为他人呐喊,现在,我要用法律来为自己抗争了。为了我作家的权益和尊严,我决定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打这三场官司!
2002年6月,我请北京远东律师事务所的乔冬生、孙树理两位律师担任我的代理律师,同时起诉三起官司:
诉赵女士的侵权案,诉广东伟佳音像制品有限公司及潇湘电影制片厂音像公司的VCD、DVD侵权案,这两起案子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诉潇湘电影制片厂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