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中国回族伊斯兰宗教制度概论
7547300000030

第30章 清真寺的建制结构(5)

宁夏同心清真大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旧城。相传始建于明代初年。清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两次重修,占地面积约3540平方米。全部建筑采用中国传统的建筑艺术,分上下两部分,都座落于高达七米的砖砌台基上。上部为主体建筑包括礼拜大殿、南北经堂、门洞和邦克楼。礼拜大殿坐西向东,为单檐歇山顶建筑,面阔五间,纵深九间,可容干人礼拜,邦克楼位于大殿南侧,坐落于门洞之上,高22米,为二重檐,四面坡式的亭子建筑。整个上部建筑气势雄伟。下部建筑由寺门、外院、照壁、井房、浴室组成,寺门前一座仿木结构的砖砌照壁,中心装饰为一幅“月藏松柏”的砖雕。此外,寺门、礼拜大殿卷棚两侧内墙、邦克楼、经堂墙肋等处,都刻有精致的阿位伯文字画。整体建筑将伊斯兰文化艺术与中国传统的建筑风格巧妙地融为一体。典雅别致,朴素大方。

近现代建筑形制

从鸦片战争到民国期间,即从1840年到1949年的时期,我国回族穆斯林清真寺的建筑又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这一时期,由于欧美建筑技术的传人,一些新建的清真寺,也开始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在大城市地基日趋紧张,出现了楼层式的清真寺。在某些新建和重建清真寺的立面造型、门窗式样以及细部装饰上,采用西方的一些手法,建造阿拉伯式的清真寺。最早的是陕西安康的穆斯林,于清末建造了一座阿拉伯式的清真寺,使用圆顶拱门。民国初年,宁夏同心和灵武县的穆斯林,也各建了一座阿拉伯式的清真寺,但质量都很平常。1930年,上海穆斯林为便利我国西部穆斯林出国朝觐,建成了阿拉伯式的小桃园清真寺,建筑质量尚好,技术水平也较高。

上海小桃园清真寺小桃园清真寺大殿为楼房制度,楼上楼下可以同时礼拜。米哈拉布也通达上下两层,主楼用西式发券及柱式,门窗模仿西方古典式样,但又不完全相同。楼上大圆拱直径达三大间之广,显示现代工程技术水平。因用钢筋水泥材料,建筑坚固、整洁、光线充足。

大殿圆拱顶上有望月楼一座,楼四隅为邦克楼,在楼外不易发现,与西方清真寺形制不同,属于少见的建筑实例。主楼前及两侧,有会议室、客厅、浴室等建筑。

由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回族、东乡、撒拉、保安族穆斯林清真寺的建筑形制,进入现代以来,又在渐渐回到唐宋元时代清真寺的形制,采用阿拉伯式的清真寺建筑制度。可以说既是复古,又是革新。这种情况到了当代,已成为清真寺建筑发展的一种十分引人注目的趋势。近十年来,各地穆斯林,特别是甘、宁、青穆斯林地区,新建和重建的许多清真寺都是阿拉伯式建筑。如着名的兰州西关清真寺、银川南关清真寺、循化街子工清真寺等等,不胜枚举,我们将在“当代回族伊斯兰教发展特点”中详加论述。

女寺在回族伊斯兰教清真寺建筑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值得我们特别重视的是进入近代后,“女寺”以一种新型的姿态出现在我国清真寺群体中,在中国伊斯兰教发展进程中可说是一个创举。

按照伊斯兰教规,妇女不参加一切公共的宗教活动,不赴清真寺礼拜,不参加殡仪,不游坟扫墓,有的地区甚至不允许妇女跨入清真寺院,男女之别甚严。但随着现代女权运动的开展,妇女社会地位的改变,回族穆斯林妇女也要求有上寺的平等权利,穆斯林开明之士认为,妇女进寺学习经文和宗教知识以及参加宗教活动,纯属正当要求,无可非议,不惜改变旧观念,打破常规,将清真寺浴室和礼拜殿分隔一部分,供妇女沐浴和礼拜;或专为妇女建寺,提供妇女赴寺礼拜的方便。

回族穆斯林清真寺建筑中出现的第一座女寺还早在19世纪中叶。据说,清咸丰年间(1851-1860年),山东济南的穆斯林在趵突泉以西里许的饮虎池畔,就建造了一座女寺。后来(民国时期)又陆续建造了两座女寺。济南穆斯林清真寺中,共有三座女寺。到本世纪初,河南穆斯林倡导修建女寺,各地效之。我国从南到北,女寺广泛流行,各地穆斯林都建造了女寺。桂林、南京、扬州、济南、安庆、朱仙镇、保定、临清、太原、北京、沈阳等地,都有女寺建筑。南京有三座女寺,长乐街女寺、辉复巷女寺、汉西门女寺。辉复巷女寺,由清末回族穆斯林抗日名将左宝贵将军的儿媳“左太太”独资修建。

到40年代,北京女寺发展到二十座。北京第一座女寺为牛街寿刘胡同女寺,建于1922年,按照北京旧有习惯,妇女都向各寺阿訇的妻子——“师娘”学习教义,学习沐浴、礼拜仪则,称为女学,女寺就是在女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北京二十座女寺中,有四座女寺的经费是独立的,其他十六座的经费是由附近的男寺统一管理,有些女寺的建筑就附设在男寺里边。

我国回族伊斯兰教清真寺数以万计,建筑各有特色。值得一提的是,除了阿拉伯式样与我国传统的汉型制相结合的大多数寺院建筑外,还有就地采用当地民族形式的,例如拉萨市的河坝林清真寺,所有建筑的结构做法和细部装修彩画,完全采用当地藏式做法,建筑物上的色彩、花式、线条,主殿和邦克楼外墙的石砌,做法与当地传统的藏族做法基本一致,表现出一种风貌不同的建筑形式。云南洱源县士庞、鸡鸣等村寨的回族穆斯林长期与白族人民和睦相处,语言、服饰与白族基本相同,清真寺建筑采用殿堂式大屋顶,层脊上装饰星月标志,阿拉伯美术字、雄鸡(白族人民崇奉的图腾),形成汉族、阿拉伯和白族建筑形式的三结合。西双版纳地区的回族穆斯林,他们的住宅和清真寺式样则采取傣族竹楼式的建筑形式。

清真寺建造方式

根据历史资料,我国清真寺的建造基本通过三种方式:一、封建朝廷“敕建”,其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批准建立,并拨付一定的钱钞。

《元史》卷二十九载:“泰定元年六月……作礼拜寺于上都及大同路,给钞四万锭。”

明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三月十四日,咸阳王赛典赤孙赛哈智向内府宣谕:“当日于奉天门奉圣旨,每户赏钞五十锭,棉布二百疋与回回分作二处,盖建礼拜寺一座,陕西承先布政使西安府长安县子午巷一座。如有寺院倒塌许重修,不许与他住坐。凭往来府州县布政司买卖,如遇关津渡口不许阻滞。”

宣德年间,明朝廷批准郑和重建被焚毁的南京三山街礼拜寺,敕谕郑和“所有人匠及材料等项不敷”,可以直接向“南京内务监或工部支取运用”。

另一种情况不给钱钞,仅敕赐题名。明世宗(公元1521年-1566年在位)赐南京三山街礼拜寺为“净觉寺”。牛街礼拜寺也是明代奉敕赐名。封建王朝还为某些掌教授以札副,冠带荣身,免除其应承担的徭役,敕建清真寺,回族穆斯林一般称其为“官寺”。

二、穆斯林巨商或高级官员以及其它个人捐造。伊本·白图泰游历杭州时,在《游记》中记载,旅居杭州的埃及人欧斯曼·伊本·安尼,他家里有一座礼拜堂,还在城里建造了一座清真寺。南宋时,撒那威巨商纳只卜·穆兹喜鲁丁创建泉州清净寺,“造银灯、香炉以供天,买土田房屋以给众”。阿老丁和普哈丁分别创建凤凰寺与仙鹤寺……中国穆斯林在创建清真寺方面也从不甘落后,独资捐盖清真寺,明朝的一位都督同知就创建了北京东四牌楼清真寺。清初手握重兵的回族穆斯林提督马雄,在广西创建数座清真寺,宏扬伊斯兰教。清代云南提督马如龙捐资重建赛典赤创建的昆明南城清真寺。四川提督马维骐也在成都捐盖清真寺。近现代统治大西北的诸马在甘宁青也建造了不少清真寺。

三、穆斯林大众集资与劝募。国内大多数清真寺的建造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完成的。清真寺既与穆斯林有不可分割的联系,生活上息息相关,所以视建立清真寺为最大的善行,一地建寺,八方支援,本地财力有限,就派出专人外出募捐,虔诚的穆斯林无不因此倾注自己的宗教感情。于是一座座清真寺拔地而起,千姿百态,共分秋色。

清真寺的建立,阿拉伯的建筑技术被引进和移植中国,必然对中国传统建筑发生影响,促使中国木结构和砖石建筑的发展。而中国各族人民在共同生产实践中,不断互相学习借鉴,又使我国伊斯兰教建筑与阿拉伯伊斯兰教建筑产生了很大的区别,形成了我国伊斯兰教建筑特有的风格,促使宗教建筑以及穆斯林住宅建筑表现出明显的民族特点,显示艺术发展的规律。

我国伊斯兰教清真寺古建筑虽经历代变迁,遗留至今的仍相当丰富,这是信仰伊斯兰教各族人民勤劳和智慧的结晶,也是我国古代文化和建筑宝库中的一份珍贵遗产,是我国传统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