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丁玲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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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三人行

1928年6月,丁玲从冯雪峰与胡也频两个男人的感情漩涡里逃出来,与胡也频一起从杭州回上海,在贝勒路永裕里十号租了间小亭子间。永裕里是一条非常大的弄堂,即现在的黄陂南路四百九十四、五百一十四、五百三十四、五百五十四弄。

上海的房东不像北京的房东那么好说话,迟一天交房租,就给你脸色看;几天不交,上门来讨;再不交,就叫你空手滚蛋,身外之物都属于他的。丁玲和胡也频在杭州舒舒服服住了几个月后,将《莎菲女士的日记》的稿费用得差不多了。他们正在发愁,机会来敲门了。

上海《中央日报》的主编彭浩徐(学沛),原来是《现代评论》的编辑,认识沈从文。经沈从文推荐,胡也频担任了《中央日报》副刊的主编,每月可拿七八十元的编辑费和稿费。胡也频虽然不是“现代评论派”,但因沈从文的关系,便欣然同意。

有了钱,丁玲和胡也频立刻搬到了萨坡赛路(今淡水路)一百九十六号。

丁玲、胡也频和沈从文一起商量后,将这副刊定名为《红与黑》。1928年7月19日《红与黑》创刊号出版,以后每周两次,每逢星期二、四出版。在1928年8月14日副刊第七号上,胡也频以编者名义发表《写在篇末》,表明了编者对文艺的态度。于第八号起,改为每周四期,星期二至五按日出版。10月,《中央日报》副刊《红与黑》停刊。胡也频在10月31日的副刊上,发表了《胡也频启事》,为《红与黑》画上了句号。

起先,丁玲为此副刊很出了点力,写了些作品,散文有:《素描》、《仍然是很烦恼着》;短篇小说有《潜来了客的月夜》。她不仅自己写,还向朋友约稿。例如她在1928年7月25日给戴望舒写了一封信,信中写道:“在走前,我一定要你寄点稿子来。虽说风闻你是将到什么部,什么……这一类的地方去,不过我也得声明我是敢保有稿费的。如果有别的很了不得的人(像你一样的)肯看冰之面上,给一点,也一样感谢。也一样敢冒渎地说将奉酬点微薄的毫不足道的东西。”

对于一个靠稿费生活的文学青年来说,一个月能有七八十元的收入,是相当不错的,可是胡也频却毫不犹豫地辞去了编副刊的工作。为什么?照丁玲的话来说:“但不久,我们逐渐懂得要从政治上看问题,处理问题,这个副刊是不应继续编下去的(虽然副刊的日常编辑工作,彭学沛从不参与意见)。”

早在北京的时候,丁玲、胡也频和沈从文就商量过办刊物的事,现在他们想把此事付诸现实。何况,平日里,丁玲的母亲还时不时地能接济他们一些,现在,丁母正失业,住在朋友家里,每月靠朋友分点房租给她。在这种情况下,丁玲只能自食其力了。丁玲他们想模仿当时上海的一些小出版社,出点好书,赚点小钱,只求维持生活。

那时,沈从文住在马浪路(今马当路)新民村,为了商量和筹办《红黑》和《人间》杂志的出版,沈从文不得不天天跑到萨坡赛路去,连饭也包在丁玲家里。就在他们三个人热心筹划的时候,却出了一件事。而且两个当事人是完全不同的说法。

让我们先来看看沈从文是如何说的。

萨坡赛路一百九十六号的房东是个在法国做工回来的勤工俭学生,在震旦大学教法文,长得尖嘴瘦脸,像个猴子。他的妻子却是高高的个子,长得壮丽年轻。先是房东夫妇一起到丁玲家去聊天,吃糖,后来是房东太太一个人来玩了。当时,丁、胡、沈还准备改造、培养房东太太,让她成为一个非常的女人。谁知这么一来,那房东太太却对胡也频产生了兴趣。胡也频参与三人计划时,“并不想把他自己穿插在里面,弄出各方面多少口舌和眼泪来,然到了他发现这女孩子的感情如何在每个日子中有所不同时,一点点好奇心或也曾经把他牵引到别一处去做了些小小胡涂的梦。并且过不久,在房东那方面,似乎就有了眼泪同口舌,事情成为趣剧的场面,各方面把事情的原来的真实意思皆弄歪曲了”。

让我们来听听丁玲是如何说这件事的:那时沈从文住马浪路,离我们家近,几乎天天来我们家闲谈,他比我们更为这个女人抱不平,他真喜欢她,也把饭包给我们房东,顿顿在我们家吃饭。她天天早上去菜场,有时沈从文也去菜场。我们认为这个女人太粗,不配,有时也说说她的坏话,但沈从文有点固执,好像放手不下。原来我们家有一个留声机,有时听听音乐,有时听听余叔岩、梅兰芳,一开留声机,那女人就跑来了。沈从文常要我们开留声机。沈从文还请过我们和那个女人去“邓托摩西餐馆”,坐云飞汽车去的。可是沈从文这人胆小,常常把钱交给也频付款。也去看过几次电影,也是交给也频付款。不过我们总是坐在一块,让他们两靠在一齐。那女人也无所谓的坐在沈的旁边。我们以为也可以这样下去了。谁知有一天她那丈夫找也频谈话,很诚恳,也很谦卑,诉说他过去的苦况,一个劳工,现在好容易有了职业,有了妻子,希望也频怜悯他不要花钱找他妻子出外耍。胡也频可怜他,却也卑视他,但同意不找他妻子再出外玩耍了。沈从文听了也同意。看来他并没有什么真的爱情。只有我觉得沈从文不上算,时间耗了,钱花了,可不是什么黄花闺女,有什么珍贵的,连带我们也花了许多时间,什么也没有捞着。为什么喋喋不休地说这件事?当你看到本章的后面,就会明白的,这里暂且埋下伏笔。

为了专心地筹办刊物,也为了排除房东太太的干扰,丁玲夫妇和沈从文决定共同租一幢房子。那就是萨坡赛路二零四号,是幢西洋式楼房。

这儿的房客原来是个外国人,离开时,把所有的东西都拍卖了。丁玲夫妇买了两张床,一张留着,另一张给沈从文。还买了一个小圆桌,几个上等式样的沙发椅,一个桌面可以折叠的办公桌。

胡也频、丁玲及其母亲住在二楼,沈从文及其母亲、九妹沈岳荫住在三楼。

人住停当,该干正经事了。可是办事要有钱啊!三个穷秀才,哪来多余的钱呢?天无绝人之路,正巧,胡也频的父亲带了一千元从福建来沪,想投资入股一家叫“小有天”的闽菜馆。胡也频就想把这笔钱借来办出版社。可是丁玲坚决不同意,因为母亲曾再三地告诫她,再怎么穷也不能借钱,从前,她父亲就是因为借了钱还不起,去世后,逼得母亲没法,只得变卖全部家当去还债。但胡也频听了丁玲的话后,并不以为然,还满有把握地表示不久就能还清的。沈从文也支持胡也频,再加上一些朋友在旁敲边鼓,丁玲只得少数服从多数,同意向公公借一千元,还讲明每月给三分利息。

他们将出版社取名为红黑出版社,还像模像样地把底楼做出版处,请了一位秘书之类的人,可惜过了一两个月,这人就辞职不干了。

红黑出版社出版《红黑》月刊,于1929年1月10日创刊。编者在第一期的发刊词上,解释了刊名。人们往往认为他们之所以取这个刊名,是因为“红黑两个字是可以象征光明与黑暗,或激烈与悲哀,或血与铁,现代那勃兴的民族就利用这两种颜色去表现他们的思想——”。其实,他们只是根据湘西的一句土话:“红黑要吃饭的”来取刊名,是“横竖”、“左右”、“无论怎么总得”的意思,并没有很深奥的含义蕴藏在里面。

三个人做了分工,胡也频负责跑印刷厂,校对,同书局商谈,代销,收款等。丁玲和沈从文也做些工作,如把订户的地址、姓名写在信封上,分寄各处。在编辑《红黑》杂志的同时,他们还为人间书店编《人间》月刊,并准备把三个人的书,出一套《二百零四号丛书》,以纪念红黑出版社的所在地。

经过一番紧张的筹备工作后,第一期《红黑》终于出版了,封面是刘既漂设计的,“红黑”两个大字,显得庄重大方。三个年轻人酝酿了几年的梦想实现了,他们抑制不住心中的喜悦,坐车到四马路(今福州路)和北四川路等几条书店林立的马路上去,看自己心爱的刊物的销售情况。他们经过书店,一眼就能瞧见橱窗里、柜台上都有这本新刊物。当他们看到走出书店的读者,手上拿的是《红黑》杂志时,三个人就会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互相露出会心的微笑。据统计,《红黑》第一期,仅在上海就售出一千册,这对初出茅庐的出版者来说,是极大的鼓励。但好景不长,到了1930年初,出版社就关门大吉,前后的时间只有半年多,出了六七期月刊,七八本书。个中的原因是多样的,三位纯情的文人不会理财,不懂文学和商业的关系,在北新、现代、春潮、复旦、水沫、开明、华通、金屋……强手如林的书店群中,红黑出版社败下阵来。

丁玲后来回忆道:“红黑出版社本是一个很浪漫的冒险行为,后来已不能继续下去,更留给我们一笔不小数目的债务。”

丁玲发表在《红黑》和《人间》上的小说不少,有:《庆云里中的一间小房里》《过年》《岁暮》《小火轮上》《日》《野草》《介绍〈到M城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