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货店的经营者办理完营业执照之后,需要在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的税务登记手续。
办理税务登记时需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杂货店开业核准通知书;③全国统一代码证副本;④银行开户许可证正本;⑤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⑥房屋产权证和使用权证;⑦办税人员身份证明;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⑨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和证件。
当地税务机关在受理审阅提交的相关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并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对开办杂货店的申请纳税人所送交的材料进行分类审核,并确认,准予纳税人纳税。
作为杂货店的经营者在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时要根据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和税务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件。由于全国各地的税务机关和工商管理部门在审批时对所需的材料、缴纳的费用和审批期限会有所不同,所以,申请人要依照当地情况,依法办理,合法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