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隐居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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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夜生活

晚上七点半。秋天的街道,很空旷,车灯一晃而过,把行人和骑车人寥寥的影子推到街边店铺的墙上。店铺也大多关了门,招牌上的霓虹灯也关了,不像大城市,一行一行霓虹灯被隐形手悬空写出来又抹掉—鬼市似的。从我们的后窗可以看到这条大街,东西向横贯Q市的主干道。

“还是北京好,这鬼地方连夜生活都没有。”一个Q市时髦姑娘向我抱怨。

她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三里屯工体一带的酒吧街。

Q市也有零星的酒吧和夜店,不成规模,敝旧街道的两侧,灰扑扑的外墙,茶色玻璃门,幽深的门脸,仿佛“一入侯门深似海”。

夜总会在本地似乎颇有历史。据说Q市改革开放的标志,就是当时的市长亲自为本地第一家夜总会剪彩。

Q市的夜总会几乎都是标准的夜总会:大金门,大红大紫的厚丝绒窗帘从早遮到晚,靠外墙伫立着高大的罗马石膏柱,柱子之间立着石膏做的古希腊式男女裸像—全喷成金色,从一人高到三人高不等,突兀地立在铅灰的楼宇之间,俯视着人行道上破损的地砖和斑斑痰渍。

从我们朝南的窗子望出去,透过楼房的缝隙,可以看到对面小街旁新开的夜总会,叫做“某某公馆”。公馆的男员工清一色紫绸子阔袖衬衫,黑色宽腰封,打扮得像斗牛士似的,每天下午站在公馆前空地上接受训话;女员工不知为什么有次集体出行,染黄又褪色的头发,黑丝袜,浓妆,在寒冷天气里双手抱着胸一溜儿小跑,边跑边咯咯地笑,尖细的高跟鞋在冻硬的地上嗒嗒地响成一片。

这公馆开业时声势不小,一段时间以来却来客寥寥,也许是位置的原因。在一片居民楼后面—但做这一行的不是都该很有背景吗?我又替夜总会老板担忧生意,出于一个经历苍白、愚憨守法居民泛滥可笑的同情心。

多数Q市人并不为此感到困扰。他们对于生活的评判有着自己的标准:“那不是过日子人该去的地方。”“过日子人”,几乎涵盖了勤谨节俭、洁身自好、精明安稳等所有小市民阶层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

我没有争取赢得“过日子人”称号的愿景,但也并不认为Q市的夜店生活没有成为规模是多么大的损失。在喧闹的夜店人群里如泥鳅般挤来挤去,看上去有点儿傻,在安静的夜店谈情说爱又像是在表演—大城市是这样,小城市则又要添上一点儿萧条和荒诞的感觉,总之,很不安。

在Q市,比较正经的夜生活是逛夜市和吃烧烤,都仅限夏日。

前者的烦恼是走遍一条街道找不到厕所,只能找个拐角,摸黑就地解决,以至某些位置隐蔽的墙角总泛着一股浓郁的尿骚味;后者是Q市暑期一大壮观场景,街道两侧能摆开桌子的地方都坐满人,浓烟从烧烤炉和人们指缝里的烟卷上蒸腾四起—如果此时低空飞越Q市,会发觉它整个儿笼罩在烟雾之中,如同工业革命时期的炼钢厂,或者战后余烬未熄的废墟。

我们看到过的最简洁的烧烤摊子,是在一处居民楼下,破苹果筐上盖块三合板当桌子,几个铁皮油漆桶上盖木板当凳子。简陋的装置并不影响上座率:男人们的T恤从下面卷上去,至腋下为止,露着酱色的两点和一层层肚腩,女人小心地坐在小板凳上,用手把裙子塞进两腿之间的空隙,然后夹紧,探着头撕咬手里举得远远以防滴油的肉串;吆喝声与酒瓶相撞声络绎不绝,一直要闹到后半夜,打着哈欠的店员垂头丧气地打扫满地的垃圾,第二天街道上满是污迹与油渍。

除此以外,也有比夜店更热闹的夜晚劲舞大party(舞会、聚会)。我没想到自己也有幸加入—都是拜楼下芳邻的热情介绍。

写满小广告的电梯里,我面前站一个妇女,椭圆大眼,高鼻小嘴,原本都是美女标准配件,但因为浮在发福的鹅蛋脸上的缘故,都带了多肉而下坠的姿态;眼泡微肿,眼神是把老刀,因为钝,所以使起来格外用力。烫过的刘海儿中分,脑后梳髻,正扬着嗓子骂骂咧咧地痛斥物业管理不善,以至小广告横行。作为随机倾诉对象,在她的逼视下,我不得不应付几句,就这么认识了楼下的芳邻: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妇女,常作五十岁左右的打扮,带着三十岁左右的神情。

不久后芳邻敲门来约我去过夜生活—站在住宅区空地上跳广场舞。热情邀约很难拒绝,虽然我很为自己竟然已踏入了中老年妇女的行列感到诧异—前后左右都是穿着花衣、肥吊脚裤的大婶,领舞大婶长得像个雪人儿,短手短脚,从不伸直,随着节奏陶醉而有控制地摇摆,如同帝企鹅。

每天晚上七点半,地上小音箱里传出的曲调响彻整个住宅区:“爱你就像大风往北吹,吹落我对你那相思泪欸。离开你的那天大雪满天飞欸,可惜我连头也没敢回欸……”我跟几十个大嫂大婶动作整齐划一:“如今你的身边还有谁欸,是否为你擦干过泪水?”—左、右、右、左,伸两臂。

“我想着你的美欸,我想着你的泪欸,想着我陪你喝的苦咖啡欸。”—前、后,踢腿,甩胳膊。

“苦咖啡,真的美欸;那滋味欸,让我回味欸。默默地为你祈祷一回,窗外雷声雨纷飞欸。”—转一圈,左、右、右、左……

尾音全部加个拖长的“欸”,无止无休,我偷眼四望,周围大妈们在这样的音乐里陶然重复着类似广播体操的动作,人人一副虔诚表情。想起有人评论电影:“观众消化系统好,观众不介意吃粗粮。”

豆渣做的窝头也有自己的味道,但,天天当饭吃—又那么甘之如饴……

大概是肠胃功能衰弱,我始终无法浸淫其中,碍于芳邻的热情,只好常去敷衍,终于苦中作乐地发觉:那样的词曲,配上大婶们的舞姿和神情,竟然也有种中国式的幽默,换种眼光欣赏,未必不销魂。

“出卖我的爱,逼着我离开。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出卖我的爱,你背了良心债。就算付出再多感情也再买不回来。当初是你要分开,分开就分开,现在又要用真爱把我哄回来。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让我挣开让我明白放手你的爱……”

一个爽直的市井阶层女性数落负心人,侉气的声线,不带一丁点浪漫的拖泥带水,这样的恋爱想必有加了大葱的北方家常菜的味道,又荤又冲,是京酱肉丝之类。

“女人爱潇洒男人爱漂亮,不知地不觉地就迷上你。现代人条件好,爱情更能抓得牢。谈到终身大事就有烦恼:有爱情还要面包,有房子还要珠宝,潇洒漂亮怎吃得饱?有老婆还要风骚,有魅力还要怕老。潇洒漂亮怎可靠……”

甜腻的小调,配以身材滚圆的大婶们叉腰踮脚的轻佻姿势,简直是种颠覆。

另一首是老曲子,大概是说亲朋好友都靠不住,金钱也并非万能:“丈夫亲也不一定亲,看见了野花起外心;他和女人去跳舞我的哥们呀,回到家里闹离婚哪哎嗨哟。老婆亲也不一定亲,背着丈夫跟了别人,整天到晚不回家我的哥们呀,忘了夫妻结发恩哪哎嗨哟……”一把哭丧的男声,道理通顺得落花流水—人生既然如此靠不住,那么怎么样呢?结论是不怎样,就那样吧。

还有一中年男声唱“美美观观的地啊,美美观观的天。美美观观的青纱帐,美美观观的米粮川哪,美美观观的蝈蝈叫啊,美美观观的花儿鲜,你说美观不美美观—”后面一群女声和“美观美观真呀真美观—”,像某产品的电视广告,不断重复重复重复,不知不觉间印满整个大脑皮层。

不能不感谢芳邻,如果不是她,我绝无机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听遍如此多的销魂歌,并从此落下后遗症:这些调子像流感病毒一样击破人体审美屏障,在头脑中萦绕不去,常常如喷嚏般无意识发作,张嘴即出,攻击他人免疫系统。

“别唱了!”T喊。

“我唱了吗?”我无辜。

“唱了!”T肯定。

“唱什么了?”

“丈夫亲也不一定亲,看见了野花起外心;他和女人去跳舞我的哥们呀,回到家里闹离婚哪哎嗨哟。”T愤愤道。

“啊,被催眠了!”我捧脸自愧。

T不屑。

过两天厨房里传出T的歌声:“丈夫亲也不一定亲,看见了野花起外心;他和女人去跳舞我的哥们呀,回到家里闹离婚哪哎嗨哟。”

“你!”我指着T。

T如梦初醒,掩口震惊。

两人面面相觑,愧惧交加。

“你天天听,受得了吗?”T问。

“受不了。”

“那还去跳僵尸舞?”在T眼里我们的舞蹈动作僵硬如诈尸。

但,不去不行。脱离中老年舞蹈队组织比辞职还难,芳邻夜夜来敲门,而且永远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自来熟式的热情。她和丈夫长期两地分居,只身带着上中学的孩子过活,长夜寂寞—作为邻居,我似乎义不容辞。

这样销魂的夜生活直到一位大侠出手才宣告结束。那天晚上,一个长发消瘦的年轻人携风雷之势而来,不由分说,一脚踹飞了放在地上的录音机,“好运来我们好运来,好运来我们好运来”的响亮意淫戛然而止,所有上前试图讨个说法的舞蹈队干将都挨了耳光。

老年舞蹈队的活动小心翼翼地暂停了。领舞被一记窝心脚踢进了医院,录音机要再买个新的—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是这踢馆的放了话:“记着,你们放一回我踢一回,不怕踢就尽管跳!”又有人私下打听出此人是个蛰伏在家的精神病患者,踢了也白踢。

我做出万分不情愿的样子向芳邻请辞,“锻炼虽可贵,性命价更高”,一面留神隐藏着解脱的雀跃之情。

从此我们的生活终于缺少了交集,只是偶尔,晚上芳邻会来敲门,稍显羞赧地求助道:“怎么办?别人给我发的链接,一点,也不知道怎么就上了黄色网站!刷刷地往外飞图,肉色儿的都是,老大个儿,关不上啊!”她不太敢向儿子请教—碍于“母亲”这个只能被演绎成正面形象的角色。

舞蹈队里都是同性,只能打发时间,但不能带来安慰,异性仍然是必需品,于是芳邻的另一项重要夜生活是上网与男人聊天儿,社交颇繁忙,跳舞时手机也常响,尽是陌生男人约她出来坐坐。

“没一个好东西。切,男人,想来想去想的都是那个事儿!”她撇嘴表示轻蔑。

相互试探,相互挑逗,相互心痒难耐,相互见面,心里互骂一声“色狼”,互不往来,然后换一个人,再从互相试探开始—就像她跳广场舞时的伴奏,永远从“苦咖啡”到“美观不美观”,一个环套着一个环,周而复始—太阳每天都不是新的,生命的过程是种重复。我的芳邻忙于在人与人的摩擦里翻找乐趣与烦恼,对于这样的重复毫无察觉。她是离不开人的,生活的全部内容是挤在人群里,与人打交道—即便是烦恼,好歹也是人气,总胜过风露立中宵的寂寞。

现在是秋天,晚上将近九点钟,可以看到对面楼房每间客厅都开着电视,每台电视都闪着荧光。每逢大事,比如世博会开幕式、元宵晚会、五一晚会,晚上六七点钟就能听见楼下大妈们互相打招呼说:“今天我可不遛弯儿了,我可得早点儿回去看晚会哪!”“几点呀?”“快啦。”“那我也赶紧回去看。”那些夜晚总是街市冷清,对面每个窗子里的电视都播放着同样的画面—上演人的乐趣、人的烦恼、人的可笑、人的嘈杂、人的热闹—多数正经人无伤大雅的夜生活。

下雨了,路面如暗流般又黑又长,路灯淡橘色的光团悬浮在这幽深的暗流之上,楼房投下水淋淋的长影子,群山一样,打开窗子能闻到风雨味儿,以及树上叶子萧索的淡淡辛辣味儿,风很凉,路上更没了行人。这寂静无人的黑色的空城令我非常愉快。

马路对面,只有一个架在房顶上的灯箱招牌还亮着。一个赭黄头发的年轻人,清隽的面孔,围着深蓝围巾,穿着浅蓝衣服,托着腮,坐在漫天倾斜的雨丝里,若有所思地看着自己手里的咖啡杯。整个是油画风格,有印象派的意思。

我注意它,因为它几乎完全不像是在Q市可以存在下去的东西。这家小店,白天在灰蒙蒙的大街上并不太显眼,即便晚上客人也少,我担心它总有一天会关门,招牌会被换成“某某海鲜城”或者“某某作文补习学校”的巨大霓虹灯。

值得欣慰的是,它居然一直在。一个穿蓝衣服的消瘦忧郁的年轻人,一年四季围着围巾,安静地注视着咖啡杯出神,不说话,不看电视,不是这个城市的人,过着不属于这个城市的日子,胳膊肘下压着几个彩色灯管组成的店名:“完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