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中华传统美德百字经·让:谦恭礼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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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公叔瘗不贪功

虚己而任,不愧知人之明。——欧阳修

公叔瘗(?—前361),战国时期魏国大臣。魏武侯九年(公元前387年),公叔瘗担任相国。他的妻子是魏国的公主。魏惠王八年(公元前362年),公叔瘗率军与韩、赵两国的联军大战于浍水北岸,大败联军,俘虏了赵国将领乐祚。晚年,公叔瘗曾向魏惠王推荐公孙殃,即后来的商鞅。

公叔瘗,战国时期魏国人。魏惠王八年,他率领魏军与韩、赵联军在浍水北岸交战,最后魏国大胜。

魏王得到捷报后非常高兴,亲自到郊外迎接凯旋的将士们。接着,魏王奖赏给公叔瘗一大块田地,公叔瘗再三谢绝说:“这次取胜是全军将士奋战的结果。他们团结一致、勇往直前,与强敌作战毫不畏惧、退缩,这全是吴起将军留下的硬朗作风。战斗中遇上险阻就前往观察地形,明辨利害得失而采取对策,不被敌军迷惑,这是巴宁、爨襄两位将领的功劳。事前有赏罚分明的法令,事后使百姓依令而行,这是大王执法严明的结果。遇见敌人,敲起战鼓指挥将士进攻而不敢倦怠,这才是我做的事啊。大王只赏赐我,这是为什么呢?您认为我有功劳,可我又有什么功劳呢?”魏王听罢,说道:“说得好。”于是,就找来吴起将军的后代,给予他们奖赏,并赏赐巴宁、爨襄两位将领土地和田宅。

后来魏王又说道:“公叔瘗的确是位德行高尚的人啊!既为我战胜了强敌,又不忘记贤者的后代,也不埋没他人的功绩。这样的人怎能不加倍赏赐呢?”

故事感悟

作为主帅的公叔瘗,率领魏军取得了战役的胜利,理应得到封赏。但是他不贪功,而是主动把功劳让给别人。这种谦恭礼让、主动让功的美德令人敬佩。

史海撷英

魏文侯问政

有一天,魏文侯问李悝,怎样才能招募更多有才能的人到魏国来?李悝没有回答,反问道:“主公,您看过去传下来的世卿世禄制怎么样?”魏文侯说:“看来弊病甚多,需要改革。”李悝点点头说:“这个制度不改,就不可能起用真正有才能的人,国家就治理不好。”原来,按照“世卿世禄”制,贵族的封爵和俸禄是代代相传的,父传子、子传孙,即使儿子没什么本领,没什么功劳,照样继承父亲的封爵和俸禄,享受种种特权,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而那些真正有才能的人,却因为不是贵族,就被这种制度卡住了,很难得到应有的地位。听了李悝的分析,魏文侯十分赞同,又问:“那么如何改革呢?”李悝早就胸有成竹,他不慌不忙地说:“我们必须废除世卿世禄制。不管什么人,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谁有本事有功劳,就给谁官做、给谁俸禄,按本事和功劳大小分派职位,有功的一定奖赏,有罪的适当处罚。对那些既无才能又无功劳而又作威作福的贵族,应断然采取措施,取消他们的俸禄,用这些俸禄招聘人才。这样,四面八方的能人贤士就会到魏国来了。”魏文侯听了,非常高兴,便命李悝起草改革的法令,新法令不久就在全国执行了。这项改革剥夺了腐朽没落的贵族的“世袭”特权,增加了新兴地主阶级参与政治的机会,为巩固魏国的封建政权创造了条件。

文苑拾萃

《法经》

《法经》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改革家李悝编定的。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但它并不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在《法经》之前,已经颁布了很多法典,只不过不太完善。《法经》成为后来中国封建社会法典的蓝本。

《法经》可分为三个组成部分,前四篇“正律”、杂律和具律,主要内容是治“盗”、“贼”。《法经》共有六篇,即盗、贼、网(或囚)、捕、杂、具。《法经》首先确立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立法宗旨。李悝认为,盗和贼是对统治的最大威胁,所以放在了最前边。《盗》是保护封建私有财产的法规;《贼》是防止叛逆、杀伤,保护人身安全和维护封建社会秩序的法规;《囚》是关于审判、断狱的法律;《捕》是关于追捕犯罪的法律;《杂》是有关处罚狡诈、越城、赌博、贪污、淫乱等行为的法律;《具》是一篇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相当于近代法律的总则部分。

《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成文法典,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