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外语英语学习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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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翻译的道理(3)

2.勿让英文逼迫你不会说了中国话

要想翻译好得懂得原文,这里是英文。但在初级和中级阶段,要想知道作为学生的你是否懂得当前学习的英语句子,得让你以笔头或口头的形式翻译出来,然后再接受老师的检查,来判断你对原文懂得多少。这是个有意思的圈。

这时候的所谓翻译,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翻译,可以叫它为翻译性练习,或者练习性翻译。这时候你可能连翻译得对不对还拿不准,更谈不上对你自己的中文译文进行很好地润色和修饰。不过反过来,的确有英语学习者由于不懂得什么叫翻译,不是去再现原文映像而只是词对词结构对结构地对应,翻译时被英语逼迫地已经不会说正常通顺的中国话来表达自己的想表达了。就是说,如果没有英语,他/她当然能说会说通顺的中国话,可面对一句英文话,他/她非要翻译出不通顺甚至谁也不懂的中国话。这是个让人有点皱眉的另一个圈。

这时候的你,也许需要有个好老师,他/她懂得如何从翻译角度入手,来教导你如何说出通顺的中文话,教导你如何不要词对词地翻译,教导你甚至也不用句对句地翻译。而英文原文的标点你需要参考,但绝不必让它们桎梏你中文的思维。当你懂得原文的意思,你要做的,是至少用通顺的中国话,也即人人都懂的、自然而又流畅的中国话把它说出来。你现在是要放松地告诉人们你从原文看到了什么。这种告诉,从原文的词句中来,又脱离了原文的具体词句和语言结构。原文的词句及其结构是为了表达或者说描述一个映像的,而你是位中国人,当你看清了这个映像而向别的中国人描述你看到了什么的时候,你要说的不是英文是中国话!所以你几乎可以不管原文结构,只管说出通顺的中国话。更高的要求和努力的方向则是你说出的中国话不仅通顺还要漂亮。

不过英语学习者们在初级、中级甚至高级的时候,总不免被英文的词句及其结构把中文译文话语来约束。这种现象和倾向也许可以说是自然的,但有效和及早消除它们却是学习者们和老师都要注意的,而且也是完全做得到的。所以老师和学生都应当在学习英语的早期甚至是接触第一个完整英文句子时候就对此给予关注,这样你就不会出现这种由于英文在你面前横躺就不会说中文的现象和倾向。举例来说,假定你学习的第一句完整的英文是:

I am a student.

这句话的中文意思是“我是一个学生”,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也许都会这样说。但这句话也可以说成是“我是一名学生”,“我是名学生”,“我是个学生”,或“我是学生”。从这个角度,那些只会说第一句话的,就是有问题。因为我们看到,对于这个特定的英文句子,我们至少有五种中文话语可以说,它们都同等,都是对的。

再比如说,假定学的第二句话是:

I go to school every day.

这句话的意思是“我每天去学校”,也许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总是这样说。那便有了问题。因为也可以说成是“我每天上学去”,“我每天去上学”,“我每天都上学”,“我天天去学校上课”。“我天天都去学校”,等等。

可以看出,一个特定的包含若干词句的英文集合,给出了一个映像,一幅图画,一层含义,你的任务是把头脑中看到的重新描述出来,只要描述得对,怎么描述都行。当然在对的基础上你描述得越漂亮越好。所以如果你在学习英语的一开始就被告之如此,相信你永远也不会翻译出不通顺的中文。因为即便也许你会把意思翻译错,你也绝对不会把英文话翻译成为不通顺的中国话,因为你知道,只要中文不通顺,便已经是错了。

刚才是两个单独的句子,现在如果我们把这两句话合到一起,算做是你学习的第三句话,你当然也会翻译了?

I am a student.I go to school every day.

怎么样,你是如何翻译的?“我是一个学生。天天去学校。”是吗?

假定有个人把它翻译成“我是个忙学生,天天去学堂”,可以吗?

我看说可以的和说不可以的可以辩论辩论。学习嘛,会在探讨中前进,并且,你可以坚持己见。人文社会,没有绝对真理,自然也就没有绝对权威。

这样翻译行不行好不好,要看翻译的标准,既是否既正确又漂亮。而现在我们的原文是由两句话构成。两句话通常不会是简单的一加一等于二,因为这两句话之间通常有某种关系。这就引出了我们的另一个话题:内在逻辑关系。我们一会再谈。

我们现在谈论的焦点是要在学习英语的一开始就懂得什么叫英文话的意思,什么叫翻译和别让英文把你紧箍咒般地翻译英文时说出别人不懂的中国话。但目前英语教学中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应当说很不够,至少是没有意识到这是个英语教学中相当重大的问题。不乏有的老师对此没正确教授和及时纠正,甚至多少造成或促使学生们走向错误。至少可以毫不含糊地说,任何一位让学生一个中文词对应一个英文词地“背单词”的老师,并不理解什么是两种语言和什么是翻译,很大程度上助长甚至促使学习者们翻译上犯错误。犯让英文句子结构逼迫中国人不敢说出通顺的中国话的错误,犯翻译中两种文字相对应的错误。这种错误有时候会严重到几乎无可救药。脱离完整句子一个个地“背单词”,也即背单个的“单词”,必然在翻译时千方百计地要逐字逐句找中国文字再现原文文字。还拿上面的例句:

When I was young,I went there with my father.

做例子,六句都算对并且通顺的中国话中,为什么你只会说头一句?因为一定要中国文字与英文文字相对应,是吗?你是不是这样背过:“When 当;I 我;young 年轻,小;went 去;there 那里;with 和;my 我的;father 父亲,爸爸。”所以你只能永远地说:“当我小的时候,我和我爸爸去过那里。”是吗?

“背单词”的害处我们在“词汇的困惑”一章中谈了不少,这里要再一次说明的是它当然影响翻译。

事实上,从一开始学习英语,我们每个人就当然地进入了要懂得每个当前学习的英文句子是什么中文意思的模式中,所以如果一开始就懂得注意下功夫深切追求翻译的准确和漂亮,懂得无论英文话语和结构如何,它都不应当成为你中文翻译思维的枷锁,那等于我们一直有无数的机会来关注、学习和正确处理这个问题。那样的话,现在我们这方面应几乎可以说是早就高枕无忧。当然,对于许多学习者,他们过去并没关注。而现在开始关注,为期不晚。

3.内在之逻辑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谈谈话语中的内在逻辑问题。

还拿上面那句话来展开我们的讨论:

I am a student.I go to school every day.

我们的疑惑是翻译成如下的中文话如何:

“我是个忙学生,天天去学堂。”

毋庸质疑,这样的翻译如果不问对错,比“我是个学生。我每天去学校。”要有味道的多。问题是我们要用翻译的标准来衡量它是否好。我们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准确又漂亮。

问:翻译后的中文通顺吗?答:通顺。

问:准确吗?答:关键是原文映像有“忙”的成分否。原文句中的词汇里没有“忙”,但从逻辑上看,一个每天都去上学的学生当然可以算忙,假如这话里包含有周末也得去上学的意思(因为没说明,当然可以那样理解),那更可以认为是忙。

问:把学校说成是学堂行吗?答:当然可以,英文的school意思就是上学的地方,上课的地方,受教育的地方,学习知识的地方。而中文尽管多数人平时都把这样的地方称为“学校”,但在本句的中文翻译行文中,也就是在其上下文中,说它是“学堂”一点不会引起误会。而只知道把school永远对应说成中文“学校”的人,当然不错,但有学习英语时把英中文一对一“背单词”之嫌。也许他们曾在树荫底下,“school - 学校”,“school - 学校”地背过,造成现在的中文僵硬,一对一,不懂什么叫翻译。

问:原文是两句话,怎么翻译成了一句?答:把原文映像表达得准确而又漂亮,是我们的唯一标准,而原文的标点符号,是原文为了清楚地表达映像而为,我们当然要注意它们;但原文有几个句号,完全不当左右我们的译文。这里的译文把原文的两句合成一句,没问题,也许更好。

问:译文算漂亮吗?答:你觉得呢,应当算是吧,至少比大多数人的标准说法要生动漂亮。漂亮可以指向着漂亮的方向永无止境地追求和横向地与其它翻译相比较。这里正好我们有些句子可以比较。比照“我是个学生。我每天去学校。”等所谓的标准句子,本翻译这种说法更有人情味,更有生活气息,或许会使多数读者感到面前的这位少年男女多半要娓娓动人地讲述一个有关他/她自己的有趣故事了。

通过较为仔细的论证,我们又一次证明,翻译要对原文映像负责,不是对原文的词句负责;而原文话语内在的逻辑关系,是原文映像的组成部分。两句话或者n句话的组合形成了一个新的具有内在逻辑关联关系的整体,而不再是单独两个意思或n个意思的相加。

所以,如果我是老师,我会给所有翻译成“我是个学生。我每天去学校。”的学生打九十一分,而对“我是个忙学生,天天去学堂”的这位,给九十九分。

When I was young,I went there with my father.

这句话为例,在都算对的六句中国翻译话中,有你的干枯标准的说法,还有象最后那句简练也地道的。但现在我们关心的是下面那句怎么样:我小的时候,我爸爸领我去过。

原文没有“领”的字眼,但话句中的逻辑关系,当然表明可以认为存在着“领”的含义,因为不是一个小孩和一个父亲一起同去吗?只要忠于漂亮地再现原文的映像,运用任何译文词汇都行,反映话中逻辑关系的,当然可以甚至是必须。至少这里这样的翻译,比你第一句那个所谓标准说法生动得多。

认知出原文的内在逻辑关系,自然有助于翻译,而你如果懂得翻译时须深切辩知原文映像,那些内在逻辑关系对你则并非隐藏很深。但推敲译文的过程并不简单,它好似涉水过河,平缓的水面下,或许有许多玄机。

4.名字之斟酌

对英文中特定人或物的名字或名称,通常你是要把它们用某一个或多个中文字来翻译出来,而不是在译文中保留英文词汇。通常有二种翻译法,一是贴近其音,二是贴近其意。

(1)贴近其音

就是根据其英文发音,找发音相似的中国字里比较好听、顺耳或吉利的来翻译。不知道其发音的时候,你就请教,查找,甚至猜测。这里的道理是,如果是你第一个翻译这个名字或名称,那你翻译成什么就是什么了,能否站住脚看人们接受程度如何;而对已经约定成俗的翻译法,通常似乎只能认可。如:Nixon“尼克松”,美国前总统的名字,这在大陆已经被接受;但海峡那一端有人翻译成“尼克森”。“森”倒是更接近英文发音。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如果你翻译成什么大家还接受,那你的翻译就算成立了。

Henry非常普通常见的男人名字“亨利”。其实这个词英文词有两个音节,而第二个如果翻译成“锐”要比“利”贴近得多。或许当初的翻译者觉得“利”比“锐”要端正、好听和吉利吧。其实“锐”字当说没什么不好,除了好象性病里有个叫“尖锐湿疣”的,也许有人觉得不好听?但“瑞”怎么样,如果当初把Henry翻译成“亨瑞”也许更好。“亨睿”怎么样?嫌“睿”有点生僻吗?现在有人把英特尔公司的相当新的电脑中央处理器core 翻译成“酷睿”,而英文这个词的发音贴近“靠尔”,那你觉得这“酷睿”翻译得好吗?

用贴近发音法翻译,却把音翻译的不怎么贴近当然没什么利处。比如如果有中国人向英美人用中文说“亨利”,他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但如果你说“亨瑞”,他们很可能听出是说Henry,一个男人。其它把ry对应翻译成“利”的很多,但如果不是人们已经接受下来的名字或名称,今后的翻译中我们可以考虑向着更贴近英语音的翻译方向变化。如2004年与布什竞争美国总统候选人的民主党人,英文名字叫Kerry,中国的媒介把它翻译成“凯利”,这两个中国字都挺端庄端正,但“开瑞”好象也并不差,而最关键的是,说“开瑞”比说“凯利”更贴近英文Kerry的发音。向美国人说“开瑞”,他们会容易得多地想到也许你是在说Kerry。

Soul“首尔”这个韩国的首都过去不知道为什么被翻译成了“汉城”,又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最近一觉醒来,听到它被说成了“首尔”。不管怎么说,“汉城”的中文发音,与Soul的发音不沾边,而“首尔”比较而言贴近了很多。其实“叟欧”更贴近,你觉得怎么样?

作为翻译,你要在音的贴近和找端正中文文字中找平衡,而最好是两头都不错。

(2)贴近其意思

New-Mart这是个商店的名,如果按照发音,会如“纽玛特”。但New 是“新”的意思,所以人们把它叫成“新玛特”。这是把new向其意思贴近来翻译而不是向其发音上贴近来翻译的方法。同样的例子如:New Zealand这是国家名,英文音似:“纽一兰德”。但我们现在都接受了哪位人士当初的翻译法:“新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