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监督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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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社会伦理道德建设(3)

人际交往渗透着等价交换原则:你送我多大的礼,我就回你等量价值的礼;你送我多少钱的东西,我就给你办多大的事。人际关系经济化,使人与人之间形成了相互排斥的离心力,使人们近利远义,重钱轻德,失去情感和爱心,因此而变得冷酷、麻木、孤独、苦闷。人际关系之所以出现重物质的倾向,从市场经济本身来分析,主要有两点:一是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市场经济给商品拜物教的产生提供了一定的条件。这就可能使一些人把人际关系当成金钱关系,“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的虔诚、骑士的热忱、小市民的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激发,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二是市场经济内在的等价交换的原则,体现了市场经济对人们经济交换活动的要求;而这一原则被一些人运用于人际交往之中,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扭曲为交换关系,互利互惠、互通有无,甚至把人的尊严、名誉、地位都当成商品进行交换。从我国具体情况来分析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生产力不发达,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在这种情况下,钱与物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从而使一些人很看重利益和金钱,对财、物的追求,超过对感情的需求。第二,近年来,党内腐败现象比较严重,一些党员、干部把人民给予的荣誉、地位、权力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拿来作交易,以权谋私,进行权钱交易。这种党内腐败分子虽然数量很少,但影响很坏。他们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威望,腐蚀着社会成员,也毒化了社会风气。第三,精神文明建设没有像物质文明建设一样“硬”起来。不少人认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精神文明自然也就上去了。所以他们把主要精力倾注到经济建设方面,而对精神文明建设却没有投入足够的力量,即使做这项工作,也往往是表面的东西多。其结果是,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的腐朽思想泛滥一时。一些人的心中没有了国家、民族,没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单单只有一个“我”和钱。虽然人际交往中重物质现象较为突出,但不可忽视人民群众的精神追求。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涌现的英雄模范人物,像“华山抢险集体”、朱伯儒、李国安、徐虎、李素丽和李向群等,无不向世人说明,人们在追求社会物质文明的同时,更加向往精神的富足。因此,我们要大力倡导向英雄模范人物学习,教育社会中那些对物质利益采取放纵态度,为满足自己不正当的物质利益不惜牺牲国格、人格,损害他人或国家、集体利益的人,提高自身的基本素质和精神追求,使社会的人际关系得到和谐发展。

5.重个体,轻集体。

在计划经济下,由于以一元的价值标准来衡量人的价值,因而它只关注人的社会价值,不关注人的个人价值,集体主义被强调到了不恰当的地步。在计划体制下,生产活动都是以单位为“单位”进行的,个人从生到死都强烈地依靠单位。单位被称为集体。个人服从于集体的利益,为集体做贡献,然后接受集体给予的待遇。社会中流行的“集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大河有水小河淌,大河没水小河干”,这些都表现出中国特有的集体主义倾向,正因为如此,在实践中就表现出一种片面强调无私奉献、反对乃至严厉批判个人价值的价值取向。应该说,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提倡大公无私和无私奉献,但这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社会成员应有的思想觉悟。正如邓小平一针见血指出的:“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

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我们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果对党员或社会中的先进分子提倡并奉行这一原则,是可行的,但如果要求全社会所有成员都以此为行动的宗旨,就是脱离实际的幻想,是不现实的。过去,正是由于我们在较长时间里把个人利益、个人价值斥之为个人主义,认为与社会主义精神相悖,因此不尊重个人的民主权利,不关心个人的正当利益。社会转型时期,在“集体与个体”的关系上又表现出相反的一面,呈现出集体主义倾向逐渐弱化和个体主义倾向逐渐增强的趋向。人们更认同这样的看法:个体是价值的中心,个体先于集体;集体为个体而存在,应为个体谋福利,而不是个体为集体存在,为集体谋利益。因而,有人对将个人视为“螺丝钉”、“一块砖”提出批评,认为这是片面强调集体利益的先天合理性,贬抑个人情感和正当利益,是不合理的。于是,在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一些人自我意识膨胀,缺乏集体和他人的观念;重个人利益,轻集体和他人利益;重个人的价值,轻集体、社会、他人的价值;把自己看得很重,夸大个人的地位和作用,而把别人,把社会、集体看得很轻,重个人的自我价值,轻个人的社会价值,即只重视和强调对个人需要和利益的尊重和满足,只重视个人的发展、自我实现,不重视个人对社会、对他人应尽的责任、义务和贡献,离开个人的社会价值去侈谈个人的自我价值;重个人选择,轻社会选择,重个人需要,轻社会需要,只强调社会要为个人创造良好的机会和条件,尊重和实现个人的选择,忽视以至否定个人选择服从于社会选择、全局选择的必要性;重个人自由、独立,轻社会制约、组织纪律,等等。

6.重自主,轻依赖。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把人管得太严、统得过死,导致的结果是,人们追求工作固定,安于现状,分配实行“大锅饭、铁饭碗”,社会中的人们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社会缺乏人际竞争的机制。计划经济体制内在的必然要求是整齐划一,人们不能超出计划者设计的范围去想、去做。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人际关系具有强烈的依附型特征。依附型人际关系的实质就是依赖和被动,在一定程度上,子女依赖父母,女子依赖男子,下级依赖上级,下级不是独立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凡事都要经上级批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干出一番事业,超出计划者设计的范围,会落下“个人主义作怪”、“名利思想严重”、“好出风头”、“动机不纯”、“目无领导和组织”等罪名。于是,人们产生这样的心理:与其付出心血和汗水落个吃力不讨好、干了挨整,倒不如什么也不干,还是常规性的服从更保险。天长日久,人的本性中依赖和懒惰心理占了上风。在计划经济下,人们依赖计划、依赖单位、依赖领导、依赖工资等等,人的主体性不能充分发挥。而在市场经济逐步确立的过程中,这种局面被逐渐打破,因为崭新的市场经济体制必然猛烈地冲击着依附型人格,呼唤独立型人格,并使人成为市场经济运行的主体。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独立的经济主体,人们的独立意识增强了,从对家庭和单位的依附中解脱出来,按自己的意志和需求进行交往,也正是因为市场经济是自主的,使得个体更加注重自身能力的确立与发挥。因此,一些人想做什么和怎样做,在不违背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前提下,只服从一个主体,即自己。他们忠于自己的需要、爱好、兴趣、习惯。人们建立、维持和发展某种关系,或终止某种关系,完全是交际双方的事,既不需要谁去取悦、屈从或忍让于谁,也不需要谁极不情愿地以牺牲自己某种不该牺牲的利益去获取关系的稳定。五六十年代那种“群众遇事最愿意找领导”的情形已经不多见了。无须赘言,市场经济必然促使人凭其能力来从事经济活动,凭其能力从事市场竞争,凭其能力发展自己和获得经济选择的自由,发挥从事经济活动的主体性。

离开人的能力,人在市场经济中是无立足之地的,这就使人们注重自我发展,少了依赖,因为仅靠依赖是无法在社会中很好地生存的。

市场经济条件下,重自主轻依赖有利于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市场主体有了充分的自主权,个人的能力就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重自主轻依赖体现了人的主体性的高扬,由于个体特殊价值的实现,给社会以巨大的助推作用。由于人的主体精神逐步得以发挥,人际关系也由被动组合转向主动组合,群体利益不再成为阻碍个人价值实现的绝对正当理由,为达到某种目的而采取的交往形式也屡有创新。重自主轻依赖有利于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有利于人的自身能力的提高,有利于社会发展。

但人们在重自主轻依赖的同时,在人际交往中还表现出另一面。第一,较少抑制自我的欲望和行为,而更多地自我舒张、追求满足。人们越来越喜欢摆脱社会规则和自身观念约束,随心所欲地表达自己的要求,竭尽全力地满足自己的愿望,而较少顾及他人的评论和对人际关系的影响。第二,较少以他人为目的,而更多地以他人为工具。有人视人际关系为相互利用的关系,即他人是自己所利用的工具;同时这些人也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也可能成为他人所利用的工具。第三,主张以自我为目的,即使为他人做事也是附带性的,典型的表述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一些人奉行只要是对自己没有好处的事,哪怕对他人再有益也不去做的人生信条。第四,对自我的关注度增加,对他人的关注度减少,有时尽管对人微笑,也在不自然表情背后多了一层冷漠。

第五,当自我与他人冲突时,倾向于争取和维护自我的利益,忽视他人的利益,甚至为扩张自我利益而伤害他人利益。以上种种表现阻碍着现代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

7.重契约,轻情感。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在概括中国传统情感化人际关系的特点时说到,人们的交易是以相互馈赠的方式靠人情来维系的。在自然经济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根据血缘来确定的,而绵延社会所必需的婚姻与生育关系同时成为规定各自社会地位的基础,并以此来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这样就创造出了一个身份的社会。因此。在这个缺乏变动的结构里,血缘关系占有了较高的地位。同时,在自然经济时期,人口是不需流动的,这使家庭(族)具有了地域的含义。于是,地缘则成了血缘的投影,地域上的远近成为血缘上亲疏的一种反映。情缘关系更是如此。因为人们依附于土地的生活将社会划分为许多孤立的圈子,而在每个封闭的生活圈子里,“熟悉”便成为特色,成为“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也因之获得“随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规矩不是法律而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从心。情感无疑在起到了通行证的作用。在以人情交换为主体的传统社会中,对交换的约束主要靠良心、道德和社会制约,即“心理契约”。

计划经济体制下,同样具有社会流动小、封闭的特点,人们工作、生活的范围狭小,人际关系固定紧密,人们之间相处时间长,相互了解、熟悉、讲信誉。通过伦理道德来调节、制约人际关系并界定各自的义务和权利是有效的。人际往来中注重“交人要交心”,与人交往,友情为重,交往的目的是获得感情的交流、精神上的满足。人际关系建立在感情基础上,感情合不来,难以相互往来;感情相投,则会情深似海,友谊长存。人际关系的情感色彩浓重主要是由于封闭和单调的工作、生活及交往范围狭小。人们每天所接触的差不多是为数不多的同样一些人,在这样的人际环境中,人与人之间易交流,便于直接沟通,使人际关系染上浓厚的感情色彩。

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社会交换的频繁和竞争的激烈,“君子协定”已无法保证社会交换和竞争的有序进行,人们在利益的实现上只能依赖市场的交换,依赖那只“看不见的手”。这时,公平竞争成为价值观的主流;与此同时,封闭生活圈的突破,对外界的开放,使人们不得不面对一个个由“陌生人”组成的世界。显然,社会关系的日趋复杂使得单靠人情不足以维持彼此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由此,市场经济迫切需要有法律效率的文字契约来保证。而且,从发展趋势看,契约化的人际关系有可能日益取代情感化的人际关系而成为主流。在契约化的人际关系中,一方面是信用的保证,另一方面又有法律或具体规范的支持,契约的完成即是人们权利、义务的清算。这种清算必须有可靠的媒介、标准的单位,还加上精密的计算。可以说,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第三篇监督制度创新与廉政文化建设303一灞是感情用事,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情感是推动、制约人们思维和行为的重要内在因素,是使人们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和从事某种社会活动的无形纽带。在快节奏的社会生活中,人与人的技术交流、信息交流明显增多,相比之下,情感交流则相对减弱。人际关系中契约成分越来越浓,人们婚嫁、上学、就业、购物等都需要“先小人后君子”,订立合同,或经公证机关给予确认,法律制度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经过“三五”普法的不懈努力,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得到相当程度的提高。我们看到,“两角钱标的”案件已经出现,“父母告子女”、“子女告父母”的案件也不稀有,人与人之间的亲情、伦理受到冲击。人们要维护个人的权益,都在最大限度地运用法律这一武器。法律不是限制和阻止人们情感交流的工具,而是维系人们情感的纽带。在法制社会里,原有的带有浓重封建色彩的“裙带关系”受到了约束和限制,法律为推动社会和谐有序地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市场经济人际关系的契约化,人们日益感觉到人际情感关系淡漠化。虽然人们的交往增多、交往频率加大,但人与人之间却蒙上了一层轻轻的面纱,各自真实的内心世界被隐藏起来。

总之,市场经济祭件下人际关系的一个重要趋势是情感逐渐淡化。过去,大部分人际关系是建立在血缘、地缘基础上,人际情感在人际关系中占有重要位置。人们花大部分时间、精力去建立、维持这种情感,相比之下,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使得人们逐渐抛弃了以前的人际情感,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非情感性的人际交往目的和人际活动上。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利益举足轻重,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利益直接相关。

经济发展要求人们注重利益和效率,如果只讲情面,就会使自己的利益受损。此外,现代生活的快节奏把人们带进了紧张的工作和学习中,忙忙碌碌的生活挤掉了人们之间许多交流感情的时间,人与人之间只求大面上过得去,使人们之间的情感关系淡化了。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人际关系变化的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