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
2006年5月,浙江工业大学在第三轮岗位聘任中设立了发展规划处,其目的之一是要从校本(院校)的角度加强对高等教育管理理论研究,进而提高学校在发展中把握规律性的能力——这一举措本身便是浙江工业大学力求进一步上水平上台阶的标志:进一步着力于内涵提高,开始为从教学研究型大学走向研究型大学作必要的准备。张维迎教授所著《大学的逻辑》一书对国内高校影响很大,本文在简要介绍《大学的逻辑》一书关于大学治理基本思想的基础上,从浙江工业大学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的维度出发,结合有关高等教育管理理论对其核心观点进行了评析,进一步阐释学校领导关于浙江工业大学从教学研究型大学走向研究型大学这一过程的理论逻辑。
一、《大学的逻辑》的核心内容
2003年,北京大学人事改革方案曾引发了一场波及海内外的、从学校到社会各方面人士广泛参与的讨论与争辩。作为北京大学人事改革方案的主要起草者,张维迎教授在充实和完善改革方案及其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向校内外人士系统地阐释改革方案,回应各种批评声音,相继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香港凤凰卫视“世纪大讲堂”等专访,在全国青联企业论坛、北大教育学院教育学博士班等发表演讲。2003年11月中旬,他把有关著述结集为《大学的逻辑》并公开出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该著作提出了通过校内改革推动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说明了当前(当时)大学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是改革设计者提供的关于北京大学人事改革问题的最具系统性的文献。2005年1月,张维迎教授对《大学的逻辑》作了增订,增加了《大学的领导力与文化》和《北大改革方案设计之依据》两篇文章。
《大学的逻辑》(增订版)[1]分为大学的理念与治理、大学的逻辑与大学改革、终身教职的理想与现实、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一流大学与本土化、大学改革与公共理性、大学何以基业常青、研究型大学商学院之知识创新、大学的领导力与文化、北大改革方案设计之依据等十个方面(篇),实际上以大学的理念为基础,围绕大学的管理展开了论述,重点是讨论什么样的教师聘任和晋升制度才能保证大学不断进步。十篇文章中尤以大学的理念与治理最为系统而且全面地表达了作者的思想。
张维迎教授将大学的逻辑概括为:“如果说大学的理念是为人类创造知识,传授知识,传承人类文明,推动社会进步,那么,大学的教师队伍必须是由真正对研究和教学有特殊偏好,最具有使命感、责任心和创造力,最能做出原创性研究成果的学者组成。为此,大学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治理结构,其中,教师的聘任和晋升制度是最重要的方面。学术自由、学术评价标准、教授在学校中的权力等等,都具有内生性。在现行的教师人事管理体制下,大学变成了‘家族组织’。不废除大学的‘近亲繁殖’,不实行教师岗位的分级淘汰,不引进外部竞争,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学术自由,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大学的行政本位,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大学文化。”概言之,《大学的逻辑》(增订版)一书的核心内容有以下五点:
第一,任何组织都有治理问题,治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组织的目标和理念,高等学校也不能例外。大学的理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但相对(企业)而言,大学的理念具有相当的稳定性。现在,一个一般的现代大学,它的理念或者说目标可以归结为:一是要创造知识;二是要传授知识包括培养学生;三是要服务社会。大学需要良好的制度安排以保证其理念的实现,这涉及大学控制权、教师聘任和激励、大学自主权、学术自由等一系列问题。
第二,大学的知识传授具有自身的特征。一是大学的产品和客户都是学生,这导致大学的治理不能以单纯满足客户的需要为目的——学生不是评价老师的唯一有效工具,学生的声音只是代表一个方面;选择教师的第一标准是他的创造性而不是他讲课好。二是教育是一个关联品,因而对于教育来说品牌的价值十分重要,需求不仅取决于学校的质量和学费,更重要的是取决于毕业生的声誉。因而,大学特别是研究型大学不适合作为营利性机构存在,不能以追求利润和收益最大化为目标。
第三,大学的知识生产也具有自身的特征。知识产品具有特殊的规定性。一方面是知识产品不好定价,常常难以市场化,还存在一个产权保护问题;另一方面是研究成果又表现为个人的业绩——这就带来研究成果的评价问题:评价主体只能是该(知识)领域里的同行。知识生产具有团队生产的特征——知识创造是对未知领域的探索,而对未知领域的探索一定要靠思想的不断撞击才能实现。因此,必须使团队的规模和密度达到一定的临界值,才能创造知识。此外,知识的创造离不开思想自由和学术自由,但前提是承认一些基本的学术规范。
第四,大学的知识传授特征和知识生产特征决定了它的治理结构特征。大学作为非营利性组织,是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组织,每个人都承担一些责任,但没有任何人对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因此,大学的决策必须在诸多利益主体之间寻求平衡,不能仅强调某一方面的利益。由于教师在传授和创造知识中都具有主导性作用,其选拔和激励制度成为大学治理中的一个关键环节,而决策的难点在于信息的不对称。公认的条件包括,受过良好的专业训练、经过试用、有一定的研究成果等。此外,教师的选拔工作必须且只能由同行来完成。为了保证选拔的效率和公平,应实行终身教职和末位淘汰制度,并杜绝学术上的近亲繁殖。
第五,研究型大学必须平衡教学与科研的关系。研究型大学的教师必须首先是一个优秀的研究者,能在学科的最前沿作出原创性贡献,但也不能因为研究而贬低了教学。由于时间上的替代性,研究型大学在平衡教学和科研方面,必须有良好的激励机制。
二、对《大学的逻辑》的评述:高等教育(职能)是一个的历史概念
张维迎教授关于大学逻辑的论述是极其深刻的,对于大学的成长、对于大学深化改革(特别是对于像浙江工业大学这样把建设研究型大学作为发展战略的学校)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正因为如此,我们一方面要诚心真心静心学习《大学的逻辑》;另一方面则要清醒,必须设问,必须“对话”,以免“形是实非”,以免“重蹈覆辙”。
诚如有学者指出[2],张维迎教授《大学的逻辑》一书所述的与其说是大学的逻辑,不如说是北京大学的逻辑更为恰当一些:《大学的逻辑》中的核心内容在更多立场上代表的是国内一流的研究型大学的观点——质言之,《大学的逻辑》代表的是中国精英大学、更准确地说是精英之精英大学的观点。由是观之,在围绕2003年北京大学人事改革方案所展开的讨论与争辩中,确有一部分批评声音是误解了或是曲解了张维迎教授的观点的,也确有一些是属于“流行但却是没有逻辑的观点”——没有从精英之精英大学的立场上去理解和讨论问题。因而,站在精英之精英大学的立场上去理解和讨论问题,应当是在与张维迎教授“对话”时必须确立的原则或规则。
然而,即便是以精英之精英大学的立场去理解,张维迎教授在《大学的逻辑》一书中所述的若干核心观点仍然是可以商榷的或者更准确地说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的——结合浙江工业大学走向研究型大学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我把要商榷的或者更准确地说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概括为:
(1)大学的理念(大学的目标)究竟应当如何排序?或者说,我们在什么意义上才能定义大学的第一理念是创造知识?
(2)研究型大学的教师必须首先是一个优秀的研究者吗?或者说,我们在什么意义上才能要求研究型大学的教师必须首先是一个优秀的研究者?
(3)研究型大学必须平衡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仅仅是因为时间上的替代性吗?这三个问题是相互关联的,具有层次递进的关系——从根本上来说,就是怎么来认识高等教育的本质问题;更具体地讲,就是怎么来历史地认识大学的职能问题。
大学的职能演进是历史的,对大学本质的理解也应当是历史的。恰如潘懋元教授所指出的那样:“教育是一个永恒的概念,而高等教育则是一个历史的概念”——高等教育产生于特定的历史时期,进而在“在内部逻辑与外部压力的对抗”中不断演化,形成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功能、理念和组织形式等[3]。从大学职能的历史演进看,自中世纪伊始,大学从单纯的综合性传授“高深学问”到将“教学与科研相统一”并进一步承担“服务社会”的职能,经历了三个阶段。
1.“纽曼式”中世纪大学。最早兴起的中世纪大学是12世纪意大利的波洛尼亚大学和萨莱尔诺大学,整个欧洲到16世纪已经建立了100多所大学。中世纪大学的主要职能是培养官吏、牧师、法官和医生等专业人才。牛津大学学者纽曼于1852年在《大学的理想》(The Idea of a University)一书中系统阐述了当时牛津大学的思想。纽曼认为,大学是“一个传授所有知识的场所”,大学是为教学而设、为学生而设的;大学应该是一个提供自由教育(liberal education)、完整的知识而不是狭隘的专门化教育的地方;大学的目的在于“传授”学问而不在于“发展”知识;大学的教育要达到提高社会理智格调、培养大众的心智、净化民族的情趣等目的。由此可见,直到19世纪,大学在人们的观念中还只是一个仅培养专门人才的场所。
2.“洪堡式”现代大学。1810年,洪堡以新人文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柏林大学,把培养学者和学术发展看作是自身的目的,从而确立了大学发展科学的职能。洪堡提出了自己一系列有关大学教育的主张,认为大学的核心就在于发展科学(知识),大学应该为发展科学作出自己的贡献;教师和学生都是研究者,他们共同在课堂中、实验室里发现知识和创造知识。在这种教育改革思想的影响下,德国大学教授的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洪堡“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的原则”、“学与术分家”等理念,为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即把大学看作教学与科学研究的结合体,大学不仅是教学机构,而且还是科学研究机构,是发现知识、产生知识的机构。“洪堡式”大学的新理念,在美国大学学者弗莱克斯纳于1930年出版的《大学》一书中得到系统的阐述。弗莱克斯纳在该书中提出“现代大学的理念”(The Idea of Modern University),特别强调“现代大学”以区别于纽曼的“理想大学”,肯定“研究”对大学的重要地位,肯定发展科学是大学的重要职能之一。另一方面,弗莱克斯纳也强调教学的重要地位,认为“(任何)成功的研究中心都不能代替大学”,旨在说明大学的目的不只是在发展科学。
3.“克拉克式”巨型大学。美国在在学习德国大学营造学术研究氛围这一传统的同时,将“实用主义”的精神渗透到办学实践中,引发了大学的第三种职能——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