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旧制度与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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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中央集权制是如何在不摧毁旧体制的前提下潜移默化地深入其中并取而代之的

中央集权制是如何在不摧毁旧体制的前提下潜移默化地深入其中并取而代之的

现在,我们简要地概括下前三章的内容:中央政府单独管理全国的公共事务;一个大臣掌管几乎所有大大小小的国内事务;各省所辖范围内,代理人单独处理所有事务;除特别授权外,没有任何附属机构或其他类似的机构可以进行活动;由特殊法庭受理政府感兴趣的案件,对政府代理人提供庇护。这就是我们熟悉的中央集权制。较之现今,其制度不够正式,章程不够规范,地位也不够稳定,其实质是一样的。其间,无需增加或删除任何要素,只要将新的包装或形式去掉,即可看到这种制度的实质。

我上面描述的大部分制度,随后在上百个不同的地区被效仿,但在当时,这些制度是法国所特有的。很快,我们就会了解到这些制度对法国大革命的巨大影响及其后果。

然而,在封建社会即将瓦解时期,如此独特的制度怎么能在法国自然而然地建立起来呢?

新制度的建立需要耐心、技能和时间,不能光靠武力和不为人知的权术。当法国大革命突然爆发的时候,几乎完全没有摧毁陈旧落后的行政管理体系。事实上,在旧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了另一体系。

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旧制度下的法国政府曾经周密计划来完成这一艰难任务。政府只是屈从于一种本能,这种本能促使政府试图凌驾于一切之上,一种不顾政府代理人的多样性、从未变化过的本能。政府保留了陈旧势力原有的名称和声誉,但逐步削弱了它们的权力。政府并未迫其让位,而是悄然无息地将他们引开。利用它的惰性和自私取而代之。政府利用旧势力的种种恶习,从未试图纠正,只是取而代之。最终,政府实际上已通过一位代理取代了几乎所有的旧势力,这位代理即总督,一个新的头衔就这样诞生了。

旧制度的伟业中,只有司法权阻碍了政府的发展,但对于这一点,中央政府最终夺取了实权,使反对者的权力徒有虚名。政府并没有将最高法院驱除出行政领域,而是逐步扩大自身活动,直到完全掌权。在某些短暂的特殊情况下,例如饥荒时期,民情高涨成为法官们雄心滋长的平台,中央政府授权最高法院临时处理问题,这种影响在历史上会产生一定回响。然而,政府很快便悄然恢复地位,并谨慎地重申其权力高于一切。

对于最高法院与王权的对抗,我们仔细推敲就会发现,两者通常在政治领域上发生冲突而非政府管理问题。通常一项新税法的颁布就会引起争议。也就是说,这两个对立面争夺的不是管理权,而是立法权,这是二者都无权独自占有的。

法国大革命越临近,双方的对抗越发频繁。民情越高涨,巴黎最高法院干预政治事务越多。与此同时,由于中央政府及其代理变得老练、精明,最高法院在行政事务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就越来越小;日积月累,最高法院便不像是政府机构的一部分,却更像是保民官。

时代也不断地为中央政府开启新的活动领域,而这是缺乏制度灵活性的法院所没有的。因为这些领域涉及新的案例。对此,尚未存有先例且与法院程序背道而驰。社会在不断进步,时刻需要满足新的需求,每种新需求赋予中央政府一项新的权力,而种种需求也只有政府有能力给予。法院的管辖范围是固定不变的,而中央政府却刚好相反,它的行政范围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在不断扩大。

大革命的临近,动摇着所有法国人民的头脑,激起只有中央政府可以给予回应的成千上万的新思想。法国大革命推翻中央政府之前,推动了它的发展。与其他所有事物一样,政府也在不断地自我完善。在研究中央政府档案时,这一点尤为突出。一七八○年的总监和总督与一七四○年不再具有任何相似之处。政府职能已有所改变。同样有代理,但是曾使他们为之动容的精神风气已经发生了变化。它不仅变得更加细致、包罗万象,而且变得更加系统化、更易于传达。它最终控制了各个领域,进行引导而不是强迫。

法国大革命的首次尝试摧毁了此项庞大的体制——君主制。而这项制度在一八○○年又恢复。尽管人们常说,但其实并不是一七八九年的种种公共行政原则在当时及后来取得了胜利。恰恰相反,随后旧制度下的那些原则卷土重来,全面恢复并且固定下来。

倘若有人问我旧制度下的各项政策是如何完好无损地延续下去并被纳入新社会中的,我会这样回答:中央集权没有在法国大革命中毁灭的原因在于,它本身就是革命的开端和导火线。我还会补充道,人们在其内部摧毁贵族制度时,他们也会将自己推向集权化。这种情况下,推动人民的这一倾向比起阻碍它要容易得多。在人民内部,所有权力逐渐集中,只有下大力气,才可能使之分裂。

民主革命摧毁了法国旧制度下的众多体制,从而巩固了中央集权制。这样中央集权制在大革命建立起的法国社会中自然就有了位置,正因如此,我们很容易误认为中央集权制是大革命的功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