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旧制度与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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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法国人为什么先要改革,后要自由

法国人为什么先要改革,后要自由

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为大革命铺平道路的思想和情感中,严格意义上的公共自由的思想和爱好最晚出现,也最早消失。

旧政府的统治很久以前就已开始动摇,摇摇欲坠,但自由的问题尚未提及。伏尔泰几乎思考到这一点,英国的三年生活让他知道了自由是什么样子,但并没有让他爱上自由。在英国自由宣传的怀疑论哲学(即无神论思想)让他很感兴趣。他对英国的法律无动于衷,因为他注意到其中的缺点比优点更多。在他关于英国的书信中,很少谈及议会。事实上,他最羡慕英国的主要是学术自由而不是政治自由,好像没有政治自由,学术自由可照样可以长期存在一样。

到了十八世纪中叶,特别关注公共行政问题的作家开始出现。因为他们提倡的一些原则相同,所以被统称为“经济学者”或“重农学派”。与哲学家相比,经济学派在历史上留下的印记比较少,也许他们对革命的发生没有做出太大贡献。但我认为正是在他们的著作中,才能发现大革命的真正本质。哲学家对治理国家的看法一般都比较普通和抽象。经济学派坚持自己的观点,更能洞察事实。哲学家描述想象的东西而经济学派有时暗示要做的事情。大革命要废除的所有制度都是他们特定的攻击目标。没有一个制度能在他们眼中得到青睐。相反,所有那些可以被通过作为革命自身创造的制度都是他们提前宣布并且热烈推荐的。要引用一条并不是生根于他们作品的制度是非常难的。大革命中那些最本质的东西都可以在他们的作品中找到。

另外,可以在他们的作品中辨认出我们非常熟悉的革命民主气概。他们不仅憎恨特权而且也很讨厌等级差异本身。即使是奴役中的平等,他们也没有放弃对平等的崇拜。那些阻碍他们设想的东西只能被粉碎。他们对契约很少尊重,也不尊重个人权利。或者更准确地说,在他们眼里,个人权利已经根本不存在,而只有公共事务。然而,总的来说,他们都温和、不张扬。他们中有可敬的法官,有能干的行政官。他们工作中特有的精神支撑着他们。

对于经济学派来说,过去的事物让他们无比鄙视。“几个世纪以来整个国家都被错误的原则所统治”,勒特罗纳写道,“一切似乎都是偶然的”。他们的工作就是基于这一观点的。不管什么制度,不管这些制度是多么古老或有道理,如果有一点点阻碍他们的计划或是影响整体,他们就要求废除。那时他们中就有人提议重新进行行政区划并改变省份的名称,四十年后制宪议会才真正做到这些。

在理解自由制度的概念之前,他们已经设想出了大革命能够完成的所有社会行政改革。他们的确非常赞成商品自由贸易以及在商业和工业上的自由放任。但他们并没有考虑过政治自由。即使这些想法偶然在他们脑海里出现,他们的反应就是拒绝这些想法。起初,大部分人对议会制度和地方附属权力怀有敌意,对不同时期自由国家建立制度以制约中央权力的做法也表示反对。魁奈说:“在政府中建立平衡政府权力的力量是致命的错误。”他的一个朋友评论说:“引导人们去想象一个平衡力量的政治体制是不现实的。”

他们能够考虑到的能够避免权力滥用的途径就是教育,因为正如魁奈说:“如果一个民族有知识,那么专制就不可能存在。”他的一个门徒说:“由于受到滥用权力所产生的罪恶的惊吓,人们发明了无数的毫无用处的补救措施,却忽略了唯一真正有效的那一个,即在基本司法和自然秩序方面进行普遍、持续不断的公共教育。”他们希望用这些文绉绉的说法去满足所有对政治保障的需求。

勒特罗纳强烈谴责政府对农村的忽视,使得农村没有公路,没有工厂,没有教化;却没有深刻地考虑过如果让他们自己的居民去管理乡村,可能会更好。

杜尔戈虽然心灵伟大、天赋出众,但他对政治自由并不比别人更感兴趣,至少他到了很晚,受公众的影响,才开始喜爱政治自由。对于他,和其他大多数的经济学派一样,首要的政治保护是由统治者提供的以一定方法和特定思想为依据的公共教育。正如他同时代的一个人在《一种符合原则的教育机制》中所说,杜尔戈对这种知识疗法的信心是无限的。在一本奏折中,他向国王提出这样的计划,他这样写道:“陛下,我斗胆来回答,凭借教育,良好的道德和报效国王陛下和祖国的满腔热情,在十年之内您的国家会变得让人刮目相看,您的民族将远远超过其他任何民族。现在还是十岁的孩子们会发现他们为国家时刻准备着,为他们的祖国而奉献,他们服从权威,不是出于恐惧而是由于理性,他们对同胞热情,有认可并尊重司法的好习惯。”

法国的政治自由已经被摧毁太久了,以至于人们几乎完全忘记了它的条件和影响了。而且,那些遗留下来的不成形的残迹,以及似乎用来代替政治自由的种种制度,都使政治自由备受怀疑,并经常出现对它的种种偏见。其余尚存的大部分三级会议形式陈旧,思想仍停留在中世纪,远不是推进社会进步,而是阻碍了社会进步。唯一占据留存的政治机构位置的最高法院,也不能阻止政府做坏事,但却经常阻止政府做好事。

对于经济学派而言,他们想借助旧设备开展革命的想法是不实际的,将计划的执行寄托给目前正主宰自己命运的国民的想法并不使他们感到满意,因为要说服整个民族采取庞大且内部关系复杂的改革方案是不现实的。对于他们而言,使皇家政府服务于他们的计划似乎更容易、更合适。

这股新兴权力势力并非起源于中世纪的机构中,并且不带有中世纪的烙印。尽管其本身存在过失,但是经济学派可以从中看出其很有前途。这股新势力和他们一样都崇尚地位的平等和法规的统一。像他们一样,它也深深憎恶所有来源于封建主义或倾向贵族统治的旧权势。在欧洲其他地方寻求那些建构合理并且使人印象深刻的强有力的国家机器的行为是徒劳的。在法国,那样一个政府的存在简直是非常幸运的。如果当时和现在一样流行祈求上帝的话,他们也许会称之为天意的。就像勒特罗纳所写:“法国的形势要比英国好很多,因为在这里可以立即推行那些可以改变整个国家的状态的改革,而在英国,这样的改革总是被各个党派阻碍。”

因此,问题不是摧毁这个绝对权力而是使其改变。正如梅西埃·里维埃所写:“国家必须按照基本秩序的规则来管理,而当这样做时,国家必须是全能的。”另外一个作家曾说过:“让政府了解它的责任,然后去自由执行其责任。”从魁奈到博多修院院长,所有人心情都差不多。

他们并不仅指望皇家政府能够改革他们那个时代的社会。他们也向它借鉴其中一些对建立未来政府的想法。他们看着一个政府,脑子里已勾勒出了另外一个政府的蓝图。

在经济学派看来,政府不仅有责任治理国家而且有责任以某种形式培育国民。政府有责任按照一个预先建立好的模型使其民众不断更新想法。政府有责任用某些想法填补其民众的想法,以某些感情填补其民众的心灵,这些都是必须的。在现实中,它们的特权是没有限制的,其所能做的事也是没有界限的。政府不仅使民众改邪归正,并且使其发生彻底转变。在其权力范围内,政府能够使其民众变得和从前全然不同。博多曾说过,“政府使民众成为其所期望的那样”。这句格言总结了他们所有的理论。

经济学派所想象的巨大社会力量不仅仅大于在其面前的任何力量,而且在起源和特征上也是不同的。它并不直接来源于上帝,也不是来源于传统。它是非个人的。它不再称为“国王”,而是“国家”。这不是一个家庭的遗产,而是一切人的产物和代表,从而确保每个个体的权力都从属于全体的意愿。

这种特殊形式的暴政,称为民主专制,在中世纪没有与它相关的任何想法,而经济学派所熟知的是不再有社会等级区分,不再有界限划分清晰的等级,不再有固定的等级划分;一个由平等个体组成的民族,一种模糊的力量被公认为唯一合法的统治,不再拥有权力统治和监督其政府,而是指定一名官员无须咨询只要以其名义指控另一行为。要控制这名官员,公众会剥夺其所属机构的权力。要阻止他,是革命而不是法律——他是从属于法律的官员但实际上是自己主人。

他们在附近没有发现符合这一理想的政府,他们去亚洲遥远的角落寻找。我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一个人不在其作品中对中国大加赞扬。当你读他们的作品时,你也一定会碰到这些内容。此外,由于对中国不太了解,他们讲的往往是胡说八道。被少数欧洲人操纵的那个无能野蛮的政府,似乎是世界上所有国家应该照搬的完美典范。对于他们而言,他们心目中的中国政府好比是后来全体法国人心目中的英国和美国。在一个具有绝对且公平权力的国家,人们用自己的双手耕犁土地,在那里是通过科举考试取得官位,在那里哲学是唯一的宗教,并且文人是贵族,这样一个国家使他们感到感动和欣喜。

人们认为这种消极破坏理论,即我们现在所称的“社会主义”是最近才产生的。这是个错误:这些理论与第一批经济学派同时产生。当他们想利用理想中的全能政府作为改变社会形态的工具时,另一些人也打算抓住同样的力量来破坏社会根基。

读摩莱里的《自然法则》一书时,你会发现经济学派那些关于全能的无限特权的国家学说,还有许多最近才发现的非常可怕的政治理论:财产公有、有劳动权,绝对平等,个人活动的安排整齐划一,个人一切服从上级规定。

摩莱里法则第一条:“社会中的任何东西都不能个人所有或者作为某个人的私有财产。”第二条:“财产是万恶的,任何想恢复它的人都应以疯子和人类敌人的名义一辈子都关在监狱。公共费用应提供每个公民的吃喝,保护和工作……所有的产出都应存放在公共仓库,然后分发给公民,来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应根据统一的图纸建设城市。所有的私人建筑都应完全相同。所有小孩在五岁时,都应离开家人,用统一的方式,共同用公费抚养。”你以为这本书是昨天才写的,但它距今已经有一百年的历史了。这本书一七五五年面世,那时魁奈正在创建学派。书中证明了中央集权和社会主义是相同土壤的产物。中央集权之于社会主义就好比文明果实之于野蛮的树干。

在当时的所有人当中,经济学派似乎是我们最熟悉的人。他们对平等的热情非常明显,对自由的感受也很不确定,以至于他们给人的错觉好像是和我们同时代的人。当我读到发动革命的那些人的演讲稿和作品时,我感觉好像突然被转移到一个我很不熟悉的地方和社会中,但当我仔细阅读那些经济学派的书时,我又感觉我和那些人一起生活过,并且刚刚还和他们交谈过。

一七五○年,总的来说,整个国民对于政治自由的渴望不像经济学派那样迫切。国民们不能运用政治自由的时候,也就失去了对它的感受,甚至是对它的想象。国民迫切需要改革,需要权利,而且如果当时还有像弗雷德里克大帝那样有声望和性情的君主,我毫不怀疑他会对社会和政府进行一些最重要的改革,使革命最终胜利,他会在不仅不会丢掉皇冠,还会增加权力的情况下这样做。据说,路易十五最有能力的一位大臣德·马肖尔先生曾这样想过,并且告诉了君主。但是在其他人的意见下,这种计划从未实行过。只有当人们能够想到这些计划时才可以执行这些计划。

二十年后,情况和以前很不一样。法国人自己有了政治自由的想法,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它们对法国人的吸引力也越来越强。到处充满了改变的气息。外省曾一度希望能自治。总的来说很多人都有人民有权参与政府的想法。人们再次想到了三级会议。那个讨厌自己历史的法兰西民族倒是很高兴回忆起这部分内容。新浪潮席卷了经济学派,迫使他们在原本中央集权体制内加入一些自由体系。

当一七七一年最高法院被废除时,那些曾经不得不经常忍受它的判例的公众却为它的垮台而感到激动。这种情况下,制约王权专制主义的最后防线也似乎崩溃了。

民众的反对令伏尔泰吃惊,也激怒了他。“几乎整个国家都处在骚乱和惊恐中”,他对朋友这样写道:“外省也像巴黎一样民情鼎沸。但是整个法令却充满有用的改革,这震惊了我。结束政府机关的唯利是图,让司法自由,避免这些人从偏远地区来巴黎只为毁灭自己,让国王为领主法官的债买单的情况——这些不是对国家很好的服务吗?再说,最高法院不是一直是野蛮的迫害者吗?说实话,我对那些支持无礼、不听话的资产阶级的谦虚法国人感到惊讶。在我看来,国王是正确的。由于一个人必须服务,我认为在天生比我优秀国王的带领下这样做,比在像我一样的二百只鼠辈领导下强多了。”为了解释,他又说:“让国家为所有的上院议员支付他们法院的费用,想象一下我对国王所做的事情有多高兴。”

伏尔泰已经离开巴黎很久了,认为民意还和他离开时一样。事实上根本不是这样。法国人不再仅限于希望别人来有效管理他们自己的事务,开始希望自己负责。很明显,这场由所有因素引起的大革命不仅会在人民的认同下,而且会在人民亲自领导参与下发生。

从那时起,我认为这场激进彻底的革命是不可避免的,它将同时摧毁旧制度的一切坏事物和一切好事物。几乎未充分准备去为自己战斗的人民很难期待在不摧毁一切的情况下能立刻变革这一切。一位专制君主本应该是一位不太危险的改革者。当我认为这场革命,毁掉许多与自由相抵触的体制、思想和习惯,同时也毁掉行使自由的必要因素时,我常常这样想:如果这场革命由一位暴君发起,而不是现在这样由人民以自己的主权名义发起,可能不至于让我们如此毫无准备地走向那个不自由的国家。

任何想了解这场革命的人一定不能忽视这一点。

当法国人重新发现了他们对政治自由的热爱时,他们已经构想了一些关于政府的想法,不仅不容易与存在的自由机构协调,而且几乎与它们对立。

他们已经接受了那个理想的社会,即上层社会只包括政府工作人员和一个独有的、全能的行政机构掌控全国,守护着人民。尽管他们也希望自由,但他们没有打算抛弃这个最基本的思想。他们仅仅希望与自由思想相协调。

因此,他们企图将无限行政集权和立法机构相结合,将官僚机构和代议制政府相结合,国民作为整体享受一切主权权利,但是单个的人民则笼罩在紧密的依靠附属关系中。对前者,要求只有自由人的经验和品德,而后者,则要求有忠顺、仆役的品质。

正是这种愿望将政治自由引进与之不符合或者相对的体系和思想中的,但是对于那些我们已经习惯的或者倾向于自由政府的设想,在过去六十年发生了很多努力,随之而来的是许多悲剧性的革命,最终,耗尽过多精力,直到心灰意懒,很多法国人放弃了他们的第二个目标,只为了重新回到刚开始的状态,思想后退到想平等地生活在有君主的时代,毕竟那还是有一定的吸引力的。而且这也是为什么今天我们发现自己更接近一七五○年的经济学派,而不是一七八九年我们的祖辈。

我经常问自己,那些从古至今引导人们获得最伟大成就的对政治自由的激情的源泉是什么?它是基于怎样的情感?又是从哪里吸取的营养?

我清楚地意识到,当一个民族被糟糕地领导着走向歧路,人们更乐意设想自治。但是这种关于独立的热爱,只是根源于专制政治所发生的一些特殊的、暂时的弊端,无法持续。它会随着这些偶发事件一起消失。人们似乎热爱自由,但其实他们只是讨厌君主。为自由而生的民族真正厌恶的是依赖本身的坏处。

我也从不认为对自由的真正热爱仅仅源于对物质回报的希望,因为这样的希望常常是很难感知的。从长远来看,自由确实经常能够给保护它的人带来舒适、幸福,甚至经常会带来财富。但有时,自由也会暂时妨碍这些物质的使用。通常,只有专制可以保证他们转瞬即逝的享受。那些只看到自由带来物质利益的人从未能长久地拥有自由。

能激起这些人内心对自由如此强烈热爱的,是自由本身的吸引力,固有的魅力,与它所带来的利益无关。能够摆脱像神一样的政府和法律的约束,自由地言论、行动和呼吸是件很高兴的事。不论是谁,如果他在自由中寻求自由本身以外的东西,那这个人只配受奴役。

有些民族越过千难万阻顽强地追求自由,他们所钟爱的不是自由带给他们的物质利益。他们认为自由本身就是一件特别珍贵和必需的好事,而且没有其他任何东西可以弥补它的损失。当享受自由时,能安慰其他一切的不足。还有些民族满足富足的生活,对自由感到厌倦,他们任凭别人从他们手中夺走自由,生怕稍有反抗,就会损害他们的既得利益。这样的人到底需要什么来保持自由呢?是什么?就是对自由的渴望。不要让我来解释这崇高的愿望,你必须亲自去感受。它会按照上帝的意指自动进入伟大的心灵中,它填满这些心灵,使它们燃烧发光。对于那些从未感受过它的平庸灵魂来说,这是难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