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华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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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梅光达在澳洲的护侨抗争

梅光达于道光三十年(1850年)诞生在广东省新宁县端芬乡龙腾里一个小业主家庭,父亲梅扩远凭着加工广东传统工艺装饰品的技术,在山底墟开了一间小店,艰难地维持全家的生活。咸丰九年(1859年),年仅9岁的梅光达告别悲痛而又无奈的父母,随其叔父等乡亲远渡重洋,开始了他漫长的海外移民生活。他们到达目的地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阿拉顿矿区之后,与同行的乡亲马上进入到各个矿场。本来还需要大人呵护的梅光达,经叔父联系到英格兰人汤玛士·福斯特的杂货店当杂工。梅光达以他的勤奋赢得了福斯特的信任,将每日记账记日志的工作逐渐交给了这位来自中国的少年。受采矿人的影响,年幼的梅光达逐渐明确了自己的目标:采矿发财致富,当杂货店的伙计绝不是他到澳洲来的目的,所以他利用业余时间开始自学地质学知识。这位勤恳忠诚、聪明好学的东方儿童引起了常来杂货店的英格兰人爱丽丝·辛普森夫人的喜爱,在征得经营金矿的丈夫同意后,梅光达被辛普森夫妇收为养子。这一奇遇改变了梅光达后来的生活。

来到辛普森家,梅光达开始接受严格的西方教育,在养母的影响下成为一名基督徒。随着年龄增长和养父矿场业务的扩大,他更多地协助养父管理矿场,担任翻译,沟通200多位广东籍矿工与场主的联系。同时他自学的地质学知识也给自己带来了财富,在养父的矿场拥有了自己的股份。21岁那年,梅光达加入澳大利亚籍,成为澳大利亚公民。1877年,养父去世后,已有相当经济实力的他,放弃了与养母一块去澳洲北部发展的计划,继续留在矿区拓展自己的事业。1882年,梅光达的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他由阿拉顿矿区迁到悉尼,开始了向商业发展的计划。他一方面开设进口商行和百货公司,源源不断地从祖国输入丝绸和茶叶,从事中澳贸易;另一方面开设了中国茶楼、酒楼,传播中国饮食文化。矿场和商业的成功发展,又为梅光达向学校、教会、慈善机构捐款,从事公益活动提供了物质基础。1886年,一位端庄的英格兰女教师玛格丽特·史嘉烈不顾家庭的激烈反对,毅然接受了梅光达的求婚,这位出身名门的大家闺秀,后来成为梅光达事业上的得力助手和维护华侨权益活动的坚定支持者。

梅光达在澳大利亚的成长和发展过程,正是澳洲排华势力形成、扩大,发展成“白澳政策”的时期。澳洲在它发现金矿但劳动力不足的19世纪50年代,对华人移民持欢迎态度,不少中国劳工进入了澳大利亚。到了50年代的中期,随着华工人数的增长,白人的不满情绪也在积聚。1855年,当地政府组织的“金矿场皇家委员会”,提出了限制华人移民的建议。同年6月,维多利亚州议会通过了限制华工移民的法案,规定由中国抵达墨尔本的船只每10吨只能运载1名华工,并由船主为每名华工交纳10镑入境税。这一法案成为澳大利亚各地排华法令的蓝本,助长了排华势力。随后,新南威尔士等州也相继通过排华法令,排华事件不断出现。一些州呼吁以“澳大利亚的利益”为前提,各州采取共同的排华行动。1880年,第一次州际会议在墨尔本召开,各殖民地协调对付华侨的行动。限制华人移民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有的州将运载华工的船只限制吨位由10吨提高到50吨,入境税也由10镑提高到50镑。到1888年,一句极富煽动性的口号“澳大利亚人的澳大利亚”即“白澳政策”在澳洲流行。同年6月,第二次州际会议在悉尼召开,各殖民地决定对华人采取更严厉的限制:每500吨的船只能运载华工1名;限制华人在澳洲的行动自由,禁止由一个州转到另一个州,违者罚重款;要求英国政府采取外交措施阻止华人入澳,即使英国属地的香港、新加坡也不得默认华人由当地来澳洲。第二次州际会议的决议实际上标志着澳洲全面排华的开始,各殖民地在排华意识、立法措施等方面达成了一致。自此,中国向澳洲的移民越来越困难,在澳洲的华侨生存环境也日益恶劣。

梅光达是一个极富同情心、正义感的人,早在协助养父管理矿场时,就经常为华工解决各种困难,并把他们的一些合理要求转告养父,为改善华工生产生活条件作了自己的努力。因此,成为矿工们的好朋友。随着其经济实力的增强,社会地位的提高,梅光达进入了政界。1883年,出任新南威尔士州调查委员会委员。他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积极周旋于澳大利亚政府与华人社团之间,并向清朝政府反映澳洲华侨的问题,提出护侨建议,为反对种族歧视政策,维护华侨权益而尽心尽力。梅光达的护侨活动可以分为如下两个方面:

一、吁请清政府与英国交涉,督其严守中英条约,为赴澳华人提供方便

根据1860年签订的《北京条约》,澳大利亚作为英国的殖民地,理应按此条约接受华人登岸而“毫无禁阻”。然而澳洲按船只吨位限制携带华人数量并交纳入境税的排华政策,与此大相径庭。梅光达不仅向前往澳洲调查侨情的王荣和、余携两位使臣反映澳洲殖民政府的违法行为,而且还致函国内政府要求通过外交途径,促使英国向澳洲各殖民当局施压,平等对待华侨。“中英两国条约俱在,彼英民经商华地者,不独毫无身税,并且雇佣至厚,保护至优;而华民经商英地者,乃任其鱼肉,彼虽以限制华工为辞,然揆之庚申续约(指《中英续增条约》)保护华工一条,亦大相违背。”

对来澳受到刁难的华人,梅光达联合各方力量四处疏通,力争其权益。1888年,一艘名叫“阿富汗”的轮船运载80多名华人到达悉尼港,多数人有完税的凭证,即使按禁止令也应许其登岸。但是,悉尼地方官员借口有的凭证是冒名顶替而加以阻止。随后又有3艘船到港,“数百人久留船中,进退维谷,凄惨之情,难以言状。”梅光达和其他侨界领袖一道出面,与地方官员争辩,“复到法司衙门控告,幸蒙公判,谓地方官不得违例擅禁华人,凡系照例纳税,即应准其登岸”。这批华人最后得以踏上澳大利亚的土地。一次,有位华人妇女带着孩子,从香港搭乘“长沙号”轮船来到悉尼,准备由此乘船去塔斯马尼亚岛与丈夫团聚,但是,该岛有严禁搭载它岸华人入岛的法令,使这对华人母子陷入了困境。梅光达闻讯后,立即前往探望,并掏钱将母子两人安顿下来,再想法疏通。恰逢塔斯马尼亚岛驻伦敦代领事艾地·道格拉斯因公务经过悉尼,梅光达便到其下榻的旅馆反映情况,得到这位代领事的同情。在艾地的安排下,母子两人才得以成行与亲人团聚。这应该是梅光达曾经帮助过的无数新到华人中的一例。

二、吁请清朝政府在澳洲设立领事馆,保护在澳华侨的权益

澳洲排华政策的推行,也使身在澳洲的华侨日益缺乏安全感。“凡华人出市作小生理者,无赖土人三五成群,屡屡辱骂逞凶,甚有矢石暗投,炮戈相击,轻人命如草芥者,小则受辱忍气,大则禀官轻罚,似此举埠若狂,莫能禁压”,“华人商务日见艰难”。排华政策笼罩下的澳洲“各埠华民,人人汹汹”。受华民的举托,加之梅光达护侨的责任心强,他一方面积极为受害华侨努力讨回公道,另一方面极力向清朝政府提议在澳洲的悉尼、墨尔本等6地设立领事馆保护华侨,他认为这是保护华侨的重要措施,“华人无领事保护,只得饮恨吞声,莫可如何”。1888年,在他第二次返国省亲时,特两次专程去广州拜谒了两广总督张之洞,报告澳洲排华情况以及自己的建议。第二年,梅光达从澳大利亚向张之洞发去了《奏派领事保护华工》的呈文,再次“伏求大人俯察远人疾苦,奏派领事前往保护,并乞咨商出使大臣,与英廷按约理论,令去苛例,以敦邦交,则新金山五、六万华人有生之日,皆戴德之年矣。俯乞恩准施行”。由于清朝政府的腐败无能,直至1907年,才从英国争取到在澳洲设立领事馆的权利。

梅光达为了华侨获得公正、人道的对待而进行的抗争,在一个充满种族歧视的社会中,仍然得到了一些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澳大利亚人士的尊敬。澳洲社会名流约翰·罗伯逊说:“梅光达是一位不平凡的人,他虽然身处在一个反华社会中,仍以勤奋、廉正和活力在社会中赢得了最高荣誉。”澳大利亚著名的诗人亨利·柏克斯为梅光达写下了这样的诗章:

啊!梅光达,

慷慨正直,

你是

世界上心灵最高尚的人,

充满爱心与仁慈。

你用一颗燃烧着爱的心,

去温暖无依无靠的生灵。

1903年7月26日,梅光达在悉尼病逝,享年53岁。出殡那天,3000多名悉尼的华侨和市民自发地为这位实业家、社会活动家、反抗种族歧视的斗士送葬,澳大利亚的报刊也载文称颂他是出生在中国的杰出儿子,是集中国人勤劳、智慧与才干于一身的伟大侨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