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博览广搜 版本复杂
《夷坚志》虽然只出自洪迈一人之手,但其卷帙却有《太平广记》的十之八七,内容广博繁杂,举凡仙道医卜、鬼狐精怪、冤对报应、梦乡幻境、海外奇闻、忠孝节义、贪谋骗奸等等,均在记述之列。这些材料来自江西、福建、江苏、浙江、四川、湖北、湖南等地的广大区域。要汇集如此多怪诞不稽的故事,仅靠一人的见闻显然是不够的。这就决定了《夷坚志》一书的材料来源广泛。从编纂角度去探讨它的材料的来源和搜集方式、途径,对于进一步了解中国古代小说的形成过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对于《夷坚志》的解读以及借鉴其编纂经验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一、志异审实的编纂方针
《夷坚志》是怎样一部书如何编写这部书这可从洪迈为其取名中看出一点端倪。洪迈谈到过取书名的过程:“初着书时,欲仿段成式《诺皋记》,名以《容斋诺皋》,后恶其沿袭,且不堪读者辄问,乃更今名。”“诺皋”为占人召唤鬼神之词,从其欲以“诺皋”为书名可以看出此书内容与鬼神志怪有关。洪迈另外还谈到了书名的由来:“昔以‘夷坚’,志吾书,谓与前人诸书不相袭,后得唐华原尉张慎素《夷坚录》,亦取《列子》之说,喜其与己合。”“《四志甲》辨‘夷坚’,为皋陶别名”。可见此书名出自《列子》。《列子·汤问》谓大鱼名鲲,大鸟名鹏。“大禹行而见之,伯益知而名之,夷坚闻则志之。”“夷坚”原是人名,洪迈认为即传说中的皋陶。皋陶喜记鲲鹏之类的奇异之事。洪迈在《夷坚丙志序》中云:“始予萃《夷坚》二书,颛以鸠异崇怪。”取名“夷坚”,即说明此书与志怪有关。
明人陈栋在其《勤有堂随录》中还谈到了《夷坚志》书名的另一层含义:“此二字出《列子》‘夷坚闻而志之’一句,谓未尝见其事而记之耳”,《列子》中的夷坚与大禹行而见之、伯益知而名之不同,是“闻而志之”。大禹是亲见到鲲鹏却不知其名,伯益学识广博能道出其名,夷坚既非亲见,也非博识,只是将所闻的这一事情如实记下而已。洪迈名其书曰《夷坚志》即决定了此书的写作形式是客观地记述他人所说的异闻,并非亲身见闻。记录者也不加以主观的评述,是编纂记录而非创作。《夷坚志》主要是记录他说这实际证明了这一点。他为此提出了“志异审实”的编纂方针。志异又要审实,两者从字面上看是矛盾的,但其实这不是从创作者角度,而是从记录编纂者角度而言的。“志异”并非指自己直接记录怪异,而是指记录别人对怪异的讲述;“审实”则不是审故事内容之实,却是指要求这些讲述来源可靠。故事情节内容尽量完整无误,尽可能将讲述者所述之原文完整无缺地记录下来。
遵循这一方针,洪迈在为《夷坚志》搜集材料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亲身见闻、记录别人的口述与照抄别人的书文。亲身见闻材料较少,毕竟个人经历有限,所遇到的奇异之事不可能有很多。纵览现存的207卷故事,仅有《支景卷》第八中的《小楼烛花词》一则是写他于绍兴十五年(公元1145年)二月十五日在临安参加词科考试时,与朋友何作善、徐拎等人携妓饮酒酬唱,事后应验席上戏言之事,故事并无特别奇异之处。因而后两者为《夷坚志》主要的搜集资料的方式以及资料的主要来源。
二、随闻即录
这其间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讲述者直接将听来的或自己创作的故事讲给洪迈听,洪迈将之记录下来。洪迈对这种情况往往在篇末注明“某人说”字样,“盖每闻客语,登辄纪录”。还有一种是讲述者的故事由别人传给洪迈,本人不曾与洪迈见面,洪迈往往注明“某人传”来自“某人说”。如《夷坚支庚》卷四皆吕德卿所传,每事后又都注明某人所说。洪迈必详其本末来源。“传”中情况较复杂,有口述转过几层关系再由人笔录后传给洪迈者。如《夷坚支戊》卷一《陈氏女为白起》即由“赵箕夫说与陈姻家”,陈姻家说与福州人池昱,池昱笔录后示与洪迈大儿,其儿再提供给洪迈。这中间虽然是洪迈抄自别人的口述记录,但与洪迈直接抄别人的书籍文章不同。这个笔录是代洪迈代人而作的,所以仍将其归于记录口述中。
记录口述是全书材料的重要来源,一般都是指讲述者愿意将故事提供给洪迈而言。《乙志序》自述“人以予好奇尚异也,每得一说,或千里寄声”。《支乙序》也说“群从姻党,宦游岘、蜀、湘、贵,得一异闻,辄相告语。闲不为外夺”。洪迈除多年参加编修国史实录之类的官方文献和起草制诰外,其余时间多是从事学问研着、诗文写作和资料编纂工作。如编集过《唐人万首绝句》,撰述过《容斋随笔》、《南朝史精语》等,这使他很有文名。所以不管是在京城任职还是在地方做官,很多人都愿意把自己所知道的奇闻轶事告诉他。绍兴二十年(公元1160年)的礼部考试便是一个例子。那年九月洪迈以史部员外郎的身份作参评官司。监考的官司员们为了打发被锁在贡院时的寂寥,或写诗,或讲述一些志怪故事。据日本学者冈本不一明研究,当时与洪迈在同一考场监考的30名官司员中,有11人是《夷坚志》故事的提供者。
而洪迈对待别人口述态度也是非常认真的。所谓“一话一首,入耳辄录,当如捧漏瓮以沃焦釜,则缵词记事,无所遗忘,此手之志然也”。不管什么场合“盖每闻客语,登辄纪录,或在酒间不暇,则以翼旦追书之,仍亟示其人,必使始末无差戾乃止”。可见其记录的态度是非常认真的。洪迈身为高官名人,却能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故事的述者,这在他之前编写小说者是前所未有的,也为此遭到了清高之士的指责:“非必出于当世贤卿大夫、盖寒人、野僧、山客、道士、瞥巫、俚妇、下隶、走卒,凡以异闻至,亦欣欣然受之,不致诘”。这种指责从另一方而也说明了《夷坚志》述者涉及了宋代社会的各种人等、各个层面,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这也是前所未有的。现据《夷坚志》中所举,将述者的各种身份略列如下:
《乙志》卷二《宜兴民》“蒋丞相说”。
《乙志》卷三《贺州道人》“朱丞相说”。
《丙志》卷一《神乞帘》“化州守何休说。”
《甲志》卷十一“六事皆庆善说”,即洪兴祖说,是为洪迈族人。另有一些故事为“弟景裴说”(洪邃)、“大儿洪样说”、“侄孙说”等,故事来自洪迈子弟家人。
《甲志》卷二《万岁丹》“县人董猷说。”
《夷坚志补》卷六《工兰玉童》“南康户曹王夷说。”
《丙志》卷十六《秦昌龄》“太平州医汤三益说。”
《丁志》卷十九《盯汪丁一僧》“建昌崇真隐士黄彦中说。”
《支景》卷八《江氏庵僧》“资福院僧显章说。”
《三志辛》卷六《王一妻》“乐平游士孙千里说。”
《三志壬》卷八“此卷皆杨昭然道士说。”
《支癸》卷二《李五郎》“柴椿年教授说。”
《支景》卷二《易村妇人》“沈清臣女嫁闽师詹无善,老姐来福州说此。”
《二志乙》卷二《许家女郎》“尤溪坑户吴太说。”
由此可见,述者从达官贵人到三教九流,直至社会最底层的“坑户”都有,这使得《夷坚志》中的故事来源具有广泛性、社会性、丰富性,与宋代社会现实更为贴近。
三、录取它书
洪迈为使自己的书在卷帙上超过前人,便广泛地搜集志怪小说材料,或出于纪念亡友,如《三志乙》卷八,用亡友李子永《兰泽野语》十七事就是因为“念之不释”,或出于爱好如对苏辙《梦仙记》“窃爱其语而书之”,或为了以广其传如《支丁》卷八《赵三翁》“予欲广其传,复志于此”等目的,利用其阅读广博,担任修国史工作能接触到大量国家藏书的优势,从一些传记、文集、杂史、笔记中广泛搜集志怪小说资料,直接抄录进自己书中。他对此毫不掩饰说是“剽取”、“剽以为助”并将来源本末一一注明。不仅洪迈本人为了凑卷数,直接去收录旧籍中的故事,他的朋友姻党也为了迎合他而“饰说剿掠,借为谈助”,因此而招来后人不少指责。譬如,陈振孙批评洪迈:“晚岁急于成书,妄人多取《广记》中旧事,改窜首尾,别为名字投之,至有数卷者,亦不复删润,径以入录,虽叙事猥酿,属辞鄙俚,不恤也。”
1.从别人的传、记、行状中抄录。如:《夷坚甲志》卷十七《峡山松》,“曲江人胡愈作《松梦记》述其事”,材料源自《松梦记》。
2.从碑记、庙记、墓志、图经中抄录。如:《支景》卷七《刘方明》《九月梅诗》“右二事见潮人王中行教授所作《图经》。”
3.从史志中抄录。如:《乙志》卷十《王先生》“其他事多见于蔡绦《国史后补》。”《丙志》卷九《宣和龙》“见蔡绦《后史补》。”从蔡所着史书中抄录。
4.从笔记小说中抄录。如:《夷坚支乙》卷二《罗春伯》至《黄溥梦名》皆出自“右十事临川刘君所记《梦兆录》。”
5.从文士文集中抄录。如:《支癸》卷一《赵承之游岱岳》洪注石:“承之作《游山记》载于《竹隐畸士集》中。”
6.从传奇小说抄录。如:《夷坚志补》卷一十一《侯将军》洪注云:“赤城赵彦成亲见其事作《飞猴传》记之。”
7.从诗话中抄录。如:《丙志》卷十《刘景文》《雍熙妇人词》洪注云:右二事皆见周紫芝少隐《竹坡诗话》。
8.从医药书籍中抄录。如:《集验方》卷四有《治脚气炙法》一条中有俞山人用炙法为蔡京治脚气以及沈公雅患脚气用炙法治愈之事,洪迈亦抄录在《夷坚志》中,并做了一番更正考订,将“沈公雅”更正为“仲兄文安公”。
洪迈编纂过程中虽然直接抄录了他人创作的一些故事,但抄录的同时,总是一一记录来源,以示材料所本。他直接抄录他人所作并非只是为了“急于成帙”,凑足数量,毫无选择,而是有一定的选择标准和原因。其一从根本上来说所录故事一概是宋人所作,反映有宋一代现实的志怪故事,虽为宋人所作却是敷衍历史的故事一概不收。其二是主要通过抄录搜集一些传、记、文集、杂史、诗话、笔记中的零星散落的志怪故事。宋人的一些笔记常是杂考证学术、记录名物典章、议论时事、琐闻、记事、故事为一体的,如《东坡志林》、李方叔《师友谈记》、钱丕《行年杂记》等“皆偶附着异事”。洪迈通过抄录将其整理汇集在一起,其中不属志怪的故事,一般不收。其三是一般不抄录别人现成的志怪传奇集中的作品。若《夷坚志》中的一些故事与之有关的话,只从其中抄录有关的故事。如郭象《睽车志》也是志怪小说集,洪迈只从中抄录与《夷坚志》中赵三翁故事中有关的部分。其四是一些小说专集作者其名不显或无力刻版印刷自己的集子、或己去世,如亡友李子永的《兰泽野语》、刘君所着的《梦兆录》,归虚子的《说异》等。“以其不传于世”,为传其作并留其名,洪迈利用自己的名望和经济实力将其抄录进《夷坚志》,并且传于后世。由此可见洪迈抄录别人作品并非仅仅是“剽助”,而是事出有因并加以选择的。
四、《夷坚志》版本考
洪迈编纂《夷坚志》前后共六十年,其书的刻印也是随编随印,镂版时地不一。《夷坚志》的刻印情况我们只能从洪迈自己所述中了解一些片断。据其《夷坚乙志序》云:“《夷坚》初志(指《甲志》)成,士大夫或传之,今镂版于闽、于蜀、于婺、于临安,盖家有其书。……(乾道)八年夏五月,以会稽本别刻于赣……淳熙七年七月又刻于建安。”可见由于当时《夷坚志》的影响较大,仅甲乙两志就曾刻印多次。《夷坚支戊》卷八《湘乡祥兆》一文后,洪注云:“桃符证应,已载于《癸志》;比得南强笔示本末,始知前说班班得其粗要为未尽,故再记于此,而《癸志》即刊于麻沙书坊,不可艾去矣。”据此可知《夷坚志》前十志又曾刊于麻沙书坊。以后《支志》《二志》的刻本也很复杂,据黄巫烈所云:“余所藏宋刻,有《夷坚支甲》一至三三卷,七八两卷,皆小字棉纸者。《夷坚支壬》三至十共八卷,《夷坚支癸》一至八共八卷,皆竹纸大字者。”则知《支志》至少有两种以上版本。
由于《夷坚志》是前后六十年间随编随印镂版不一,加之卷帙浩繁,费时费资,很难将四百二十卷一次刻印而成,因此汇为全帙的刻本极少。宋以后《夷坚志》的刻本以明代为最多,反映了《夷坚志》在明代有广泛的影响,而清代只有两种刻本,《分类夷坚志》在明代一版再版,嘉靖五十卷本、万历唐晟本、万历王光祖《感应汇征夷坚志纂》、钟惺《增评夷坚志》等,说明了明人对《夷坚志》的重视,另外还带有某种功利的劝教的目的,如《分类夷坚志》,田汝成《序》认为其“殃可以惩凶人,祥可以恿吉士”,并阐明“盖治乱之轴不握于人,则握于天”的鉴诫作用。王光祖《感应汇征夷坚志纂》更是释氏辅教之书,劝世色彩更浓。比较而言,清人主要是对《夷坚志》辑佚补缺,特别是陆心源主要是进行古籍整理工作。
《夷坚志》的亡佚以及版本情况的复杂性,给历代《夷坚志》的研究带来了许多困难,人们较难以全面、正确地对它作出应有的评价,并使《夷坚志》对后代文学的影响有所减弱。仅以明代为例,胡应麟由于所见的文献资料不足,因而对《夷坚志》的评价有所偏颇,几乎近于否定。明人所常见的主要是嘉靖十五年50卷本、万历唐晟本、《分类夷坚志》本,所据版本仅及此,冯梦龙、凌蒙初的《三言》《二拍》所据《夷坚志》即从这几种本子来,而文征明家藏的沈天佑宋刻元修本甲乙丙丁四志,明代很多人没有见过,因而引据也少。祝允明抄本是来自于以建本为基础的《分类夷坚志》不同系统的版本,许多人闻所未闻,因而其中《侠妇人》这则故事,王世贞《剑侠传》,冯梦龙《情史》,郑之文《旗亭记》等都据建本所删的故事情节改编,对故事原貌愈益偏离。
(第二节)征求异说虚益新事
《夷坚志》的内容和倾向是非常复杂,甚至互为矛盾的。它乐于说鬼,与理学趣味不投;又常常以人间伦理去解说鬼怪世界的是非,使鬼故事中也充满了理学气。尽管其素材来源有取自士大夫的口述杂着,也有寒人野僧的生平传闻,但它毕竟是以洪迈一人的笔墨写就,在去取、铺陈、和评价上都竭力从异端中寻找正统,这从他不厌其烦地在序言中比附经史典籍,也可体会其苦心。因而,作为理学空气浓郁时代的一部志怪书,《夷坚志》交织着异端和正统的多重品格。明人田汝成在为该书嘉靖版作序时亦称:知忠孝节义之有报,则人伦笃矣;知杀生之有报,则暴殄弭矣;知冤对之有报,则世仇解矣;知贪谋之有报,则并吞者惕矣;知功名之前定,则奔竞者息矣;知婚姻之前定,则逾墙相从者恧矣。诸如这般,不可不窥见洪氏在创作上的某些主观动机。在要求记录奇闻轶事的笔记中又要承担那么多的政治人伦教化功能,未免少一点潇洒,多一点沉重感。然而除此之外,《夷坚志》亦有不少天趣盎然、诗情浓郁的篇什,或来自现实社会,散发着现实主义的光辉;或传闻于寒士野老,充满了瑰丽的旷野气息。《夷坚志》中,“神怪荒诞之谈居其大半,然而遗文轶事可资考境者,也往往杂出于其间,”因而该书可资历史的考评之外,还折射着我国中世纪社会的某些生活侧面,有较高的思想和艺术价值。
一、地域投影
文学难以脱离时代、地域、和个人的趣味。《夷坚志》有着乱离时代南方社会习俗的浓郁投影。其书名的新锐险怪,可以看作是对庄子、列子的道家幻想和志怪传统的继承,但继承也不能掩盖其非常明显的乱离时代性和南方性。而由于洪迈生于江西鄱阳,在他的《夷坚志》一书中,我们可以多处窥见许多当时的江西民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