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乱世文宗洪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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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夷坚志》(4)

到了宋代,《夷坚志》的作者洪迈则进一步从理论上认识到文学作品与历史着作的区别,认为文学作品不要求忠于历史真实。他在《夷坚乙志序》中说:“若予是书,远不过一甲子,耳目相接,皆表表有据依者。谓予不信,其往见乌有先生而问之。”这段话鲜明地表明,《夷坚志》所写,不是神话传说,不是历史人物,而是发生在当代的故事。如果光看半截话,好像是说书中所写都是真人真事,但与后半截话连起来看,很明显,洪迈的意思是说《夷坚志》所写,其实查无实据,是虚构的,只不过写得好像是生活中真正发生的事一样。在《夷坚志序》中,他说得更加明白:“稗官小说,言不必信,固也。”可见,他对志怪小说的“虚”还是有清醒的认识。此序文也就是说《夷坚志》甲、乙二集网罗了世上许多奇闻逸事,由于这些奇闻逸事“皆得之传闻”,来自作者亲戚朋友、同僚下属等人的叙述,所以它们是“耳目相接”的产物,从这个角度而言,它们并非作者信口开河所得,因而都是十分可靠的,“皆表表有据依者”。然而,就这些奇闻逸事本身而言,其中充斥的大量神鬼妖异,显然是现实世界里不可能存在的事物,而是人们出于多种不同考虑、源于各种不同原因的虚构,“鬼物”既是“假托”,读者当然无法探究其底里。作者风趣地说,如果有人不懂小说虚构规律硬要穷源竟委地说,那只有请他们“往见乌有先生而问之”。——盖“‘乌有先生’者,乌有此事也。”他举了不少例证来说明这个问题:“如合州吴庚摇绍兴丁丑科,襄阳刘过摇淳熙乙未科,考之登科记,则非也。永嘉张愿得海山一巨竹,而蕃商与钱五千缉,上饶朱氏得一水精石,而苑匠与钱九千络,明洲王生证果寺所遇,乃与裸县山庵事相类。蜀僧智则代赵安化之死,世安有死而可代者薪州四祖塔石揭为郭景纯所志,而景纯亡于东晋之初,距是时二百余岁矣。”“凡此诸事,实为可议”——从“考信”、纪实的角度来看待以上事物,当然是说不通的,然而从艺术虚构的角度看来,则没有什么窒碍。因此,作者仍然“悉书之”,井谆谆引导“读者曲而畅之,勿以辞害意可也。”

由此可见,因作者对于小说有这样清醒的认识,所以,《夷坚志》的叙事形成完全摆脱了神话和历史真实的束缚。与唐代小说一样,《夷坚志》的素材采自当时的异闻杂说,因此,与现实生活比较贴近,世俗色彩较浓。其中虽描写了不少人鬼交往、人鬼恋爱的荒诞故事,但揭开这些鬼怪故事的面纱,里面显露出的乃是宋代的社会百态和社会意识。可以说,这类故事是用荒诞的艺术形式来反映现实生活。这种叙事形态对后来文言小说的高峰——清代的《聊斋志异》有着深远的影响。

二、情节结构来说,不少篇章叙述缓急有序,情节波澜起伏,在曲折迂回中演绎各种生动有趣的故事

《中国古典小说的文体独立》把志怪称为“唐传奇的先驱”,认为它最接近中国古代真正意义的小说——唐传奇。首先因为野史笔记尽管受史书“信笔直书”的影响,但内容却侧重记录人物日常言行和琐事逸闻。而与史书以记人物的政治大事不同,这样已使野史笔记具有文学性与审美情趣。另外,志怪更侧重记奇人异事,与野史笔记中极少小说成分的琐录、闲谈、徘语、掌故又不同。洪迈在《夷坚支乙集序》说:“老矣,不复着意观书,独爱奇习气犹与壮等”。作者着意搜奇觅异,决定故事的传奇性、情节的曲折性。即使记现实人事,也充满传奇性。如《徐信妻》叙徐州人徐信与妻子悲欢离合的故事。徐信在金兵南侵逃亡时与妻子失散,后遇一逃难妇人相伴同行。患难中结合并定居建安。某日携后妻出游憩于茶肆,见一人久视后妻又邀自己静处说话。言谈中知其人乃后妻失散之前夫,也与自己同样在逃亡中失妻再聚。痛苦中两人约定次日携妻作最后诀别。当四人相聚,徐信发现其人再娶之妻却是自己失散之前妻,于是“四人相对凄惋,拊心号啕”,遂各复其旧。乱离之世两个破碎家庭得以幸运团圆,世间罕见。而洪迈将这个故事写得一波三起,在当时,亦属难得。

我们回过头来看,魏晋时的小说,大多不重视情节,只是把事情记录下来,因此,故事显得很零碎。如《世说新语》里关于刘伶的故事,就分散在不相连的七则中,看不出他所做事情的前因后果关系。唐人小说在这方面已有明显进步,每篇小说都有相对完整的因果链,如《离魂记》写得井井有条,因果关系基本完整,情节也较曲折动人。

《夷坚志》继承了唐人小说这方面的优点,所写的故事,不论篇幅长短,因果关系大都基本完整。如篇幅较短的《范端智棋战》,写杨太傅以赌物让范端智与自己的小姬下棋,当赌物价值不大时,范连连得手,而当赌物增至金币三千时,范却输了,结局出人意料之外。但是,就在这二百来字的篇幅中,作者却交代了范输棋的两个原因:一是“同寓之士窃言:‘范骨相之甚薄,恐无由能至横财如是”,;二是“及对局,既有胜矣,思行太过,失应一着。”这样,范输棋的原因就一清二楚了。可见,《夷坚志》中即使篇幅很短的故事,也很注重揭示情节的因果关系,而不仅仅满足于叙述事件的过程和结果。

一些篇幅稍长的小说,除注意情节的因果关系外,有的还用倒叙手法来增添小说情节发展的曲折性。如《西湖女子》一篇,描写江西某官人与西湖女子生死相恋的爱情故事。当写到江西官人辞官回家后,作者没有用顺叙手法接写女子因思念他而染病身亡,而是光写五年后官人路中再遇女子,并与女子再续前缘。在这段描写中,作者让女子谎称其夫暂系府狱,除为他们的幽会找到正当理由外,还着力渲染如梦似的情境:他们幽会的地点“土馆僻处,无他客同”,他们重遇后“女不复顾家”,“士亦不忆其有失”。这就为后来女子吐露自己已成阴间之鬼的真情,倒叙五年来的相思之苦作了铺垫,使情节的发展既合情理又平添了波澜。这比六朝笔记小说的叙事手法确实有所进步。

三、与以前笔记类小说相比,较注意刻划人物,鲜明的人物性格也在小说中得到了细致的描摹。志怪小说由故事的铺叙发展到人物形象的刻画迈了了坚实的一步

人物形象是构成小说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早期的小说多注重叙事而忽视人物形象的刻划。到了唐代,小说作者开始注意到人物形象的塑造,创造了崔莺莺,霍小玉、倩女等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如赵令畴《侯靖录》对元稹《莺莺传》中崔莺莺的形象描写称赞道:“如其都愉淫冶之态,则不可得而见,及观其文,飘飘然仿佛出于人目前,虽丹青摹写其形状,未知能如是工且至否”《夷坚志》虽跳过唐传奇,上继六朝笔记小说,却继承了唐传奇注重人物形象刻划的优点。如一百多字的《营道李妇》,在叙述李妇被冤枉毒死婆婆时写道:“妇不能措词,情志悲痛,愿即死。”一个老实孝顺而又刚烈的村妇形象跃然纸上。一些篇幅稍长的作品,人物描写更加细腻。如《长安李妹》,篇幅约五百多字,比唐传奇短很多,但作者却运用了行为描写、语言描写、细节描写等手法,把出身低贱而性格刚烈,不卑不亢的李妹刻划得异常动人,人物形象呼之欲出,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此外还有很多精彩的人物刻画,因上一节中已有过比较详尽的叙述,此处便不再累叙。

从上述三个方面来看,作为在唐传奇之后的笔记小说《夷坚志》,在笔记小说的发展过程中,它吸收了唐传奇在叙事艺术上的某些优点,因此,比起魏晋六朝笔记小说已有了明显的进步。有的篇章能借鉴传奇的艺术技巧,叙事婉曲,描摹细腻,故清代陆心源评之“文思隽永,层出不穷,实非后人所及”。但《夷坚志》在叙事艺术上并没有超越唐传奇,其大多数篇章却仍如鲁迅说的“粗陈梗概”“平实而乏文采”。为何笔记小说的写作模式在唐传奇之后仍一成不变为何作为笔记小说之集大成的《夷坚志》仍走着魏晋志怪开创的老路笔者认为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其一,从创作动机来说。中国古典小说与正统史书有着天生的血缘关系,笔记小说产生的原因之一是补正史的不足。从小说别名“野史”、“史遗”中可见端倪。从野史笔记分离出来的笔记小说,自古以来其写作目的都是“因见闻而备故实”和“以备史官司之阙”。笔记小说作家总希望自己的作品能“与正史参行”,笔记小说也长期被视为“史氏别流”,未被视为小说。洪迈在《夷坚乙志序》中亦自称其创作动机出于“好奇尚异”,并欲尽萃“人下之怪怪奇奇”。洪迈还在《夷坚支乙集序》说:“老矣,不复着意观书,独爱奇习气犹与壮等”。出于对民间传说的奇闻逸事的钟爱以及文人随手记录耳闻目睹之事的习惯,洪迈则是有闻则录,故对《夷坚志》一书有人斥之为“失之于滥”。从洪迈的创作目的和创作动机可见他创作《夷坚志》并非有意为小说,只是停留在网罗整理奇见异闻的一般水平上。后人视这类志人志怪笔记为“小说”,只是因为其客观上确有小说因素,但作者主观上并没有刻意为之。《夷坚志》与后世小说的创作动机异趣,却与新闻写作不谋而合。因此,与其说笔记小说属于小说创作,不如称之为新闻写作。

其二,从文本形式上来说。《夷坚志》的情节几乎都是单线发展的,这与唐传奇没有什么区别,而《聊斋志异》的情节则有些采用多线并进,环环相扣的手法。可见,《夷坚志》并没有能把唐人小说的叙事艺术往前推进一步。同时,绝大多数作品采用的是顺叙手法,像前面所举《西湖女子》用到倒叙手法的极少,用插叙手法的也不多见。因其情节都是单线发展的,故没有运用平叙手法。像《聊斋志异》那样,在一篇中交替运用多种叙事手法的作品,《夷坚志》中还找不到。

《夷坚志》的篇幅不仅比“小小情事,凄惋欲绝”的唐传奇要短得多,而且比后期志怪小说《聊斋志异》也短得多。因此,作品的故事容量不大,难以使情节充分展开,曲折多变,扣人心弦。这是随笔记录型小说的通病。但总的来说,人物形象的塑造较简单,多数作品描写还不够细腻,故大多数作品的人物缺少“虽丹青摹写其形状,未知能如是工且至否”那样的艺术魅力,给人的印象不深。在这一方面,《夷坚志》总体上与唐传奇和《聊斋志异》的差距是较大的。

其三,语言上,由于笔记小说不加入任何人为因素,所以作者多是对原材料作些文字删润,造成笔记小说语言尚平实、少文采。如《夷坚志》对人物外貌的描写,仅是三言两语,且流于一般化、概念化,或“容色姝丽”或“衣服华丽”或“容色端妍,冠服华盛”之类。而唐传奇之一《任氏传》却运用各种手法从正面侧面反复刻画渲染任氏的美艳,两相比较,《夷坚志》对人物缺乏个性化的描写。同样是因为受史学的影响,《夷坚志》“讲究以史笔写异闻,笔墨简劲质实而难免拘谨”。另外,洪迈作为深受皇帝器重的“道德文章”式的人物,其身份使他在“敷叙奇闻怪事时也放不下君子矜持的架子”。这也是《夷坚志》尚平实、少文采的原因之一。但是,笔记小说的语言追求平实、简明正是新闻语体的风格特征。

其四,在选材与记录上,有闻必录,选材不严。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说洪迈“晚岁急于成书,妄人多取《广记》中旧事,改窜首尾,别为名字以投之,至有数卷者,亦不复删润,径以入录,虽叙事猥酿,属辞鄙,不恤也。”这里说的将《太平广记》中的故事改头换面编入《夷坚志》之事尚待查考,如果它们经过口头流传再采录下来而呈现大同小异的情况,那属于民间文学的传承变异,不应视为抄袭。但《夷坚志》中形态相近意趣平淡的篇目,如善恶报应、鬼魂显灵、道士作法、梦兆吉凶等类故事确实多且滥。这不能不说与洪迈的选材不严有关。同时在记录上,洪迈所追求的“信”,看来主要是在故事梗概上和口述者形态相一致,即序文中所说的力求文章始终无所偏差,当时还没有意识到要保持民间口头文学的语言风格,而且那些向他口头转述故事和书面记录故事的人,他们所做的工作也只是提供故事梗概。洪迈再按自己编纂成书的意图作统一的文字加工,使“叙事气法相类如一”,这就使得书中的故事,往往只有框架而缺乏丰满的血肉,找不到几篇真正保持了民间口头语言艺术特色的作品,这也是不免使人感到遗憾的。

洪迈在《夷坚志》中所收录的故事,以及他几十年间采用多种方式,在几乎大半个中国,所进行的大规模采集民间故事的活动,都在中国民间故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对《夷坚志》一书的特点及其影响,清人陆心源在重刻本序文中所作评价较为公允:

自来志怪之书,莫古于《山海经》,按之理势,率多荒唐。沿其流者,王嘉之《拾遗》,干宝之《搜神》,敬叔之《异苑》,徐铉之《稽神》,成式之《杂俎》,最行于时。然多者不过数百事,少者或仅十余事,未有卷帙浩瀚如此书之多者也。虽其所载,颇与传记相似,饰说剽窃,借为谈助,支甲序己自言之。至于文思隽永,层出不穷,实非后人所及。……信乎文人之能事,小说之渊海也。

据《醉翁谈录》中《小说开辟》称,宋代说话艺人“幼习《太平广记》、《夷坚志》无有不览”,它在当时就成为职业艺人的必读之书,产生了巨大社会影响。

在它之后,不仅出现了几部以“夷坚”为名的续书,如金代元好问的《续夷坚志》、无名氏的《湖海新闻夷坚续志》等,其中许多篇章,成为后世小说戏曲的素材,考查明代凌蒙初编撰《拍案惊奇》,据《夷坚志》写成的就有三十二篇之多。如《吴小员外》演变成《二刻拍案惊奇》中的《迟取券毛烈赖原钱,失还魂牙僧索剩命》,《杨抽马》演变成同书中的《杨抽马甘请杖,富家郎浪受惊》,《杨戮馆客》演变成同书中的《任君用恣乐深闺,杨太尉戏宫馆客》,《鄂州南市女》演变成《醒世恒言》中的《闹樊楼多情周胜仙》,《太原意娘》演变成《古今小说》中的《杨思温燕山逢故人》等。不仅如此,“夷坚志”还深深影响了后世志怪文学的创作,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明显受其影响。宋代话本亦有不少篇幅取材于它,如《冯玉梅团圆》取材于《徐信妻》;明代凌蒙初的“二拍”以《夷坚志》为素材写成的有二十多篇,占其书一半。可以说《夷坚志》是后世小说、戏曲创作的丰富素材宝库。此外,《夷坚志》继承了前代志怪的传统,使笔记小说模式得以确立,也对后世笔记小说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如明代瞿佑的《剪灯新话》、清代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袁枚的《子不语》等,都受过其影响。《夷坚志》以其巨大影响,说明笔记小说这种以记录为主加工为辅,虚实相交,常异结合的文学样式有过强大的生命力。

陆心源:《<夷坚志>序》。参见何卓点校《夷坚志》(第四册附录),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8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