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读史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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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不徇私情的宋璟

宋璟,邢州南和(今河北)人,唐高宗李治调露年间进士,是我国唐代政治家,在睿宗李旦和玄宗李隆基朝,两次出任丞相。他为人正直,善于用人。那时朝廷里的吏部在任命官吏和提升官吏的过程中,常常收受贿赂,宋璟对这种现象非常气愤,一再告诫吏部官员,不准徇私授官。有一次,吏部选拔官吏时,有一个叫宋元超的人,自称是宋璟的叔叔,要求吏部任命他做官。宋璟知道后,告诉吏部官员说,宋元超确是我叔父,但选择官吏应当合乎标准,如果他德能兼备,不能因为避嫌而不录用;如果他是庸碌之辈,也不能因为他是我的长辈而照顾。现在他想利用我做丞相的关系而升官,说明他是不够标准的。

徇私情是人类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封建专制社会更不例外。人们在为人处事中要避免徇私情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但不避免则为害就大了,和熟人、朋友交往徇私情虽对社会没有多大的危害,但时间一长,熟人、朋友就会疏远;司法办案中徇私情法律就有失公正;处理政务中徇私情,定会有损政纪严明;选人用人徇私情,则会背离德才兼备的原则,选亲属,用庸人。宋璟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名相,单就文中所述他不徇私情来说,可供任何一个政府官员借鉴。他不以亲情选人用人,其高风亮节,和那些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之辈形成鲜明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