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人民警察礼仪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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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电话用语

通话者的声音、通话的态度和通话者所使用的言辞被称为“电话三要素”,人民警察在运用电话时要做到彬彬有礼,表现得体,就必须在通话方式和通话语言等方面对自己严格要求。

人民警察的电话用语应是文明用语、礼貌用语和规范的执法用语的集合体。因此,警察礼仪规定,人民警察的电话用语应符合礼貌、规范、温和、文雅、庄重这五项基本用语要求。

(一)通话的具体语言规范

主要是:礼貌在先,相互问好;自我介绍,用语精练;双方确认,免生误会。如“您好!这里是宁夏警校训练部,请问您找那位?”“您好!请问是学生科吗?我是训练部的魏老师,请帮忙找一下刘科长。”

主要是:内容紧凑,不东拉西扯;主次分明,叙述要流畅;积极呼应,体现认真专注;重复重点,以防遗漏;用语文雅,体现素质。

主要是:如有必要,再次重复;用语委婉,暗示结束;感谢帮助,代以问候;互相道别,说声再见。

(二)介绍七种办公时拨打电话要注意的礼仪

给领导同志打电话时,应从尊重领导的角度考虑,如果与领导在同一层楼办公或与领导办公室距离很近时,尽量不要用电话联系,应直接当面请示或汇报工作。打电话时要称呼领导职务,然后通报自己的部门、职务和姓名。要把需要请示或汇报的内容简洁、准确地说明。领导的指示或意见应记录准确、全面,通话结束时应主动询问领导还有什么指示或要求,并主动说再见。通话完毕后应待领导放下电话后自己再挂上电话。

给下级打电话时,态度要谦和,不要居高临下打官腔。重要事项的通知,应记录受话民警的姓名、职务和部门,以便日后查询。

应告诫对方:“请注意语言文明。”对仍故意捣乱的,应做到激不发怒,骂不还口,用“这里工作繁忙,请不要妨碍我们工作”回答,然后挂机即可,不要与对方纠缠。

接到打错的电话,态度要友好,应礼貌地告诉对方,这里不是其要找的单位或号码,请他重拨,不应不加解释地将电话挂断。如有可能的话,可帮助对方将电话转接至其所要的部门。

可适当加以引导,用“您讲的情况我已大致了解,还有什么情况请您再讲一下好吗?”等语言进行询问。如果报警人对询问不耐烦时,应告知其只有准确报警,公安机关才能正确处警。

应耐心和蔼地答复,可用“我们已经通知民警马上就到,我可以再催一下,请放心。”等语言回答,不应表现出不耐烦的情绪。

如果接到非当事人的报警,接警警察应友好礼貌,主动对报警人说“谢谢您!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等感谢语言。切忌用责问、质疑的口气询问,避免挫伤报警人的积极性。如果报警人对报警的内容确实有不清楚的地方,接警警察应当用协商的口吻,如“请您协助我们再了解清楚些,好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