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陶乐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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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国民党陶乐县党部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机构沿革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6月,中国国民党陶乐设治局区党部筹备处成立,姚栋任筹备委员、王鹤年任干事、侯登殿任录事。民国三十年(1941 年)4 月1 日陶乐县成立后,8 月周土俊任县区党部筹备处委员、郎国勋任干事、侯登殿任助理干事、岳育仁任录事。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国民党陶乐县区党部改称县党部,周土俊任县党部书记。县党部执行委员会由3人组成,周士俊任主任委员、刘培祥任组织委员、马广仁任监察委员。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1月,李希珊任县党部书记,许学圣任秘书,闫会典任助理干事,史履谦任佐理员,王孺思任助理干事,李希珊任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马佩璜、刘培祥分别担任组训委员和监察委员。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 月起,国民党实行“以党养党”政策,即党务工作人员的俸薪、办公费用等,均由各县“党员月捐”来维持,上级不再拨款。陶乐县的党员90%以上是拉夫凑数的贫苦百姓,无人交纳月捐,县党部工作人员的生活无法维持,李希珊等工作人员于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6月全部迁散。是年10月,国民党宁夏省党部委任原高仁镇中心学校校长白凤和代理陶乐县党部书记职务。1949年10月,白凤和将县党部档案财产向中共陶乐县委进行移交。

二、组织状况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国民党陶乐设治局区党部下设4 个区分部,国民党员64 人。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区分部发展到7个,区分部设书记1 人,组训委员、宣传委员、候补委员各1人。各区分部共划编党员小组14 个,党员131 人。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区分部增加到11个,党员191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县党部下设区党部,区党部下设区分部,全县设区党部3个、区分部9个、直属区分部9个,党员385 人。同年,宁夏党部决定,撤销区党部组织,基层组织区分部。民国三十六年(1947 年),有区分部22 个,党员861 人,区分部书记1人、监察员1人。

第二节 主要活动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1月、12月,国民党陶乐县党部先后举办两期基层党务工作人员训练班,对全部区分部工作人员进行了轮训,参加42人。民国三十四年(1945 年)5 月20日~22日,国民党陶乐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高仁镇召开,出席代表19人,省党部派王仙槎委员为监选员。大会由李希珊、周树屏、刘培祥3 人为主席团,李希珊作县党部工作报告。大会通过提案审查,并选举李希珊、马佩璜、魏筱筠为执行委员会委员,选举马德明为监察委员、刘培祥为候补委员。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陶乐县设三青团区队,归属平罗三青团部管理。陶乐县三青团区队,下设分队,平罗三青团部派任区队长1 人。三青团员主要在高仁镇中心小学16 岁以上学生中发展,履行填表登记手续,集体加入,至年末三青团员有35 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国民党中央提出“现当结束训政,迈进宪政时代,党团组织应统一,机构应充实”。国民党、三青团合并,三青团员转为国民党党员。1949年三青团组织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