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非法网络公关要区分情况,一种是通过法律进行治理,这是基础。如果“网络水军”或“网络推手”捏造事实进行攻击,触犯了法律底线,那么不管个人或是群体,他们都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不能容忍,必须要治理的。第二个是道德层面,就是道德对人们行为的约束。有些网络公关行为虽然不犯法,但是它散布很多虚假信息,误导社会公众,这也是不行的,要从道德层面进行正面引导。
对于互联网的治理应该放到更大的层面来看,互联网的治理与发展是一个辩证关系。第一,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不可阻挡。我国现约有4.5亿网民,互联网普及率大概超过30%,西方发达国家现在互联网的普及率都是在60%以上。所以,在没有达到7亿之前,中国网民数量还处于井喷式的快速发展阶段。
第二,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为保障中国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供了重要载体,但与传统媒体不同,互联网可以自由表达、匿名表达,不受边界限制,这给管理造成一定难度,但我们不能为了治理网络出现的负面问题而影响整个互联网本身的发展。
第三,就治理而言,我认为对网络的治理和对政府自身的治理应该同时进行。现在网络上出现一些负面的东西,应该说与政府工作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有关,比如政府发布信息不及时。当然现在我们政府工作越来越规范了,但是要让老百姓诚信,政府自身一定要诚信,这是前提。
胡锦涛总书记曾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
这是一个新的提法。网络是一个巨大的虚拟世界,又是客观现实的反映,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
从现实来看,它对整个人类发展的影响已经越来越深刻。对虚拟世界的管理,对
网络的管理,不仅仅是中国政府面临的难题,世界各国政府都面临这个挑战,因为过去都没有经历过,现在都正在面对。而我们要从现实国情出发,既要给老百姓表达的自由,又能够使它处于一个有序的范围内。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中包括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我认为网络秩序就是社会秩序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如何避免互联网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负面影响,把它降到最低程度,是需要我们研究的。
在互联网治理过程中,政府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但是,政府能否维护好正常的社会秩序,也与企业和社会成员密切相关。如果我们的企业和社会成员缺乏自律,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再好,互联网秩序也好不了。如果我们4.5亿网民中的70%能够自律,不是在网上胡作非为,我想网络环境就会好得多。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要加强社会道德风气方面的引导,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