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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做人有原则,做事有分寸——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原典”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易经·小过》

“释义”

《小过》卦:亨通,利于守正。日常小事可以过头,国家大事不可以过头。飞鸟经过,叫声还留在耳际,不宜向上飞得过高,宜向下飞,大吉。

《彖传》说:小过是小事过而致亨通。小过之利于守正,是说依时决定过与不过。柔居中位,所以小事过则吉。刚失位而不居中,因此不可大事过。飞鸟遗留下的叫声还没远离,鸟飞不宜向上过而宜向下过,大吉,这是因为向上飞则逆而向下飞则顺。

《相传》说:山上有雷,止而不动,威尔不猛,有小过之象。智者明白这个道理,行为过于谦恭,丧事过于哀痛,用物过于俭约。

《小过》卦讲的是过犹不及,做事要把握尺度的智慧,主张小事可以过,但大事不可过。以飞鸟设喻,旨在说明一个道理:做事要不过头而能恰到当处,做事没做到恰到好处而过了头,犹如飞鸟落入网罗,这是凶,也就是自取的灾祸。

《小过》卦的积极之处在于,肯定了小事可以稍微过一些的好处:小过之利于守正,但要依时决定过与不过,前往会有危险,务必戒惧,应随时处顺,还不要拘泥常规呆板行事。

“事典”

故事一:孔子论过与不及

颛孙师和卜商君是子僵平时最敬重的人,有时竟分不出哪个更令自己敬佩一些。

有一天,子僵向老师孔子求教,他问:“颛孙师和卜商君哪个更好些呢?”

孔子说:“颛孙师做事好过分,卜商君做事常常达不到本来的要求。”

子僵说:“您这么说,是颛孙师好些了?”

孔子说:“过分和达不到是一样的。做事恰到好处,才是最好。”

做事情,不是做过了头,就是做得不到位,而且,不明白自己究竟错在了哪里,这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少见。其实,这里的全部奥妙就在一个“度”字上。“度”是事物合理存在的内部规定性,人的想法只有符合了它的要求才是正确的。要达到“度”的要求并不是件难事,只要在掌握必要知识的基础上反复实践,“度”也就在你的手中了。

故事二:陈平做事留有余地

刘邦晚年,西汉中央政权内部潜伏着一股暗流,外戚吕氏倚靠皇后吕雉,力图取代开国老臣,控制军政大权。泼辣又精明的吕后内靠颇有心计的宠臣审食其参与谋划,赞襄政务;外则与骁将樊哙等人结成裙带关系,又把吕氏兄弟子侄安插到各个要害部位。在此情况下,有心人首先要考虑如何在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中存在下来,然后才能施加自己的政治影响,力挽时局。

内忧未除,外患又起。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年),燕王卢绾谋反。二月,刘邦命樊哙率兵前去平叛。出师不久,有人就在刘邦面前谈论樊哙过恶。刘邦闻言大怒,决意临阵换将,可又担心樊哙手操军权,或生不测。最后,还是采用陈平的计策:以陈平名义前往樊哙军中传诏,车中暗载大将周勃,待驰至军中,宣旨立斩樊哙,使周勃夺印代将。

陈平、周勃遵命而发,途中边行边细心合计。自然是陈平智高一筹,他对周勃建议说:“樊哙是皇帝故交,功多劳重,况且又是吕后之妹吕须的丈夫,可谓既亲且贵。帝因一时愤怒,便要杀他;一旦气消,或许后悔。兼之吕后、吕须从旁掇弄,难免归罪于你我二人。你我不如拿住樊哙,绑赴朝廷,或杀或免,听凭皇上自己处置。”周勃忠厚老成,依议而行。

樊哙果然中计,被周勃当场拿下钉人囚车。周勃立即赶到中军大帐,宣旨代将,另由陈平押解囚车返回京师长安。陈平行至中途,突然获悉刘邦病故。

陈平料定朝中必由吕后主持政事,使局势变得更加险恶。唯一可恃的是,幸亏先前未斩樊哙,还可向吕氏曲意交代。即使如此,他也怕夜长梦多,务必在朝中忙于治丧的时候,将自己剖白干净,否则恐遭吕氏暗算。想到这里,他让囚车照常行驶,自己则抢先策马驰往长安。

还未到长安,陈平就遇见使者传诏,命他与灌婴一同屯戍荥阳。陈平想到前事未及说明,再远离朝堂,怎不忧谗畏讥!于是,他心生一计,立刻跌跌撞撞地跑入宫中,跪倒在汉高祖灵前,放声悲号,且哭且诉,大意是说:先帝命我就地斩决樊哙,我未敢轻处大臣,现已将樊哙解押回京。这分明是说给活人,向吕后表功。

吕后、吕须得知樊哙未死,立即放下心来。又见陈平涕泪横流,忠君情义溢于言表,顿生哀怜之心。最后任命他为郎中令,并负责教诲、辅佐新即位的汉惠帝。不久,樊哙解至长安,立即赦免,官爵如旧。

陈平在处理樊哙这件事上,虽然奉旨行事(拿住了樊哙),但又没全照办(没有杀樊哙),对高祖而言,算上小过;对吕后而言,不是大过,从而自身得以保全。

这件事告诉了我们什么?做事要留有余地,不把事情做绝,不把事情做到极点,于情不偏激,于理不过头。这样,进可攻,退可守,攻守兼备,进退自如,才是高明之举。

故事三:郗超客观公正对待政敌

《世说新语》记载,郗超与谢玄原来不和。苻坚将要进攻晋国,已经占领了梁州和岐山,又虎视眈眈地注视淮阴。于是朝廷决定派遣谢玄领兵北伐苻坚,社会上很有些不同的议论。

只有郗超说:“这次北伐一定能成功。我过去曾和他在桓宣武府中共过事,被他使用的人都能人尽其才,即使是一些极普通的人,也能得到任用。由此看来,他一定能立大功。”

大功完成以后,当时人们都感叹郗超有先见之明,又尊重他不因为自己的爱憎隐瞒别人的优点。

即使是政敌,如果借机攻击与自己不和的人,也是不道德的。如果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待对方,这对于缓解双方矛盾和提高自己的声誉都是有益的,郗超是深明此理的。

故事四:尉迟恭小事“和”大事“不流”

在《说唐》里,鼎鼎大名的尉迟恭是一名英勇的将军,却不知在唐史里他也是一位以“和而不流”著称于世的君子。

有一次,唐太宗李世民朝间闲坐,与吏部尚书唐俭下棋。唐俭是个直性子的人,平时不善逢迎,又好逞强,与皇帝下棋竟然使出自己的浑身解数,架炮跳马,把唐太宗的棋打了个落花流水。唐太宗心中大怒,想起他平时种种的不敬,更是无法抑制自己,立即下令贬唐俭为潭州刺史。

事后唐太宗越想越不甘罢休,又找了尉迟恭来对他说:“唐俭对我这样不敬,我要借他而警诫百官。不过现在还没有具体的罪名可定,你去他家一次,听他是否对我的处理有怨言,如果有,就可以此定他的死罪!”

尉迟恭听后,觉得皇上这种张网杀人的做法太过分。当第二天太宗召问他唐俭的情况时,尉迟恭不肯回答,反而说:“陛下请你好好考虑考虑这件事,到底该怎样处理。”

这下把唐太宗气极了,他把手中的玉版狠狠地朝地下一摔,转身就走。尉迟恭见了,也只好退下。唐太宗回去后,冷静下来自觉无理。为了挽回面子,于是大开宴会,召三品官入席,自己则主宴并宣布:“今天请大家来,是为了表彰尉迟恭的品行。由于尉迟恭的劝谏,唐俭得以免死,使他有再生之幸;我也由此免了枉杀的罪名,并加我以知过即改的品德,尉迟恭自己也免去了说假话冤屈人的罪过,得到了忠直的荣誉。尉迟恭得绸缎千匹之赐。”

唐太宗这样做,当然主要还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明正”;同时他当然也感激尉迟恭,假设尉迟恭真的按他的话去陷害唐俭置其于死地,又安知唐太宗“明正”起来不治罪尉迟恭呢?

尉迟恭小事“和”大事“不流”的做人行事原则实际上既救了唐俭,又帮了皇上,更是救了他自己。

我们与朋友、上司和同事相处也是一样,如果是真心待人,就应该对他加以爱护,不但帮助他渡过种种的难关,而且也要帮助他克服种种弱点,天长日久,他们自然了解你的为人和品格。

人与人之间相处,在非原则问题上应谦和礼让,宽厚仁慈,多点糊涂,但在大是大非面前,则应保持清醒,不能一团和气。见不义不善之举应阻不正之;如力不至此,也应做到不助之。如果明明知道有人在行不义不善之事,却因他是长辈、上司、朋友,即默而容之,这就是一种很自私的趋避。有时候,立定了脚跟做人的确是会冒风险的,也可能会受到暂时的委屈,受到别人的不理解,但是,这种公正的品德,最终会赢得人们的尊敬的。

所以,人际交往要恰如其分,不强交,不敬绝,不面誉以求新,不愉悦以苟合,其关系的处理恐怕用得上这么一副对联:“大着肚皮容物,立定脚跟做人”,也就是“君子为人,和而不流”,小事“和”而大事“不流”。

故事五:修道者不知适可而止

有一位禁欲苦行的修道者,准备离开他所住的村庄,到无人居住的山中去隐居修行。他只带了一块布当做衣服,就孤身来到山中居住了。

后来他想到,当他洗衣服的时候需要另外一块布来替换,于是他就下山回到村庄中,向村民们乞讨一块布当做衣服。村民们都知道他是虔诚的修道者,于是毫不考虑地就给了他一块布。

这位修道者回到山中后发觉,在居住的茅屋里面有一只老鼠,常常会在他专心打坐的时候来咬他那件准备换洗的衣服。他早就发誓一生遵守不杀生的戒律,因此不愿意去伤害那只老鼠。但是他又没有办法赶走那只老鼠,所以他回到村庄中向村民要一只猫来饲养。

得到了一只猫之后,他又想道:“猫吃什么呢?我并不想让猫去吃老鼠,但总不能跟我一样只吃一些水果与野菜吧!”于是他又向村民要了一只奶牛,这样,那只猫就可以靠牛奶维生了。

但是,在山中居住了一段时间以后,他发觉每天都要花很多的时间来照顾那只奶牛,于是他又回到村庄中找到了一个可怜的流浪汉,带着他来到山中居住,让他照顾奶牛。

流浪汉在山中居住了一段时间之后,他跟修道者抱怨说:“我跟你不一样,我需要一个太太,我要正常的家庭生活。”修道者一想也有道理,他不能强迫别人一定要跟他一样过着禁欲苦行的生活……

这个故事就这样继续演变下去,你可能也猜到了,到了后来,也许是半年以后,整个村庄都搬到山上去了。

修道者的本意是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去参悟修行,但他为了自己方便却一次又一次地向村民要这要那;他本是一个禁欲者,但他的欲望却超过了常人。这就是“过”。他本向往清静,但村庄搬上山自然是鸡犬相闻,又怎么能够静下心来呢?他为修行所做的种种努力也就这样被荒废掉了。

有些人总会有无止境的奢求,在他们得到部分满足的时候还不愿意收手,还希望拥有更多。忘记了适可而止,到最后只能是连自己原来得到的那一份也给丢掉了。

“吉言”

做事符合自己的能力,心中始终充满了希望,充满了欢乐;不切实际的欲望,会导致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遇到挫折、忧愁和痛苦。

做任何事情都要掌握个分寸,也就是所谓的“度”。事情做得过了度,往往便会走向反面,好事也就变成了坏事。有时,事物的发展往往不会以某个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我们无法强求,无法回避,无法更改。所以,我们只能强迫自己认识它,了解它,承认它,适应它。也只有做到这一点,我们方能真正做到事半功倍。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经常看到:一个老是被人欺侮的软弱者,也会有发怒的一天,将那个比他厉害、比他强壮的人打得鼻青脸肿。一个患有严重“妻管严”的丈夫,在妻子的监视下不敢对自己的父母表示一点点孝心。可是忍耐到了极限以后,有一天,他也会站起来反抗,对妻子咆哮一通,结果把妻子吓得不知所措。

由此我们得出一个观点:凡事都不可做得太过分,否则就会招致不利于自己的结果。在与人交往中,凡事不要把人逼得太紧,而不留下一点回旋的余地,而应该尽量保持相对自由的空间,为日后的交往埋下伏笔。

所以,做事情要掌握分寸,把持尺度,杜绝不顾分寸盲目乱干的思想和行为。人生变故犹如流水,事盛则衰,物极必反,恰到好处则是不偏不倚的中和。

当然,我们也不要因噎废食害怕犯错而过于固守其常,而是要随时处顺,要看到小错误也是一种机遇。机会常常改装打扮以问题面目出现,对某一重要问题的解决本身就为成功提供了良机。“悲观者只看见机会后面的问题,乐观者却看见问题后面的机会。”错误和偶然本身虽然能够产生机会,但这种机会是隐藏着的,只有细心和独具慧眼的人才能从错误和偶然中发现机会,从而抓住机会。当你在事业追求中面对一个“可能”的时候,当你在人生旅途中遇有一个“机遇”到来时,要果敢地迎上去,抓住它,要充满信心,竭尽全力去做。因为行动是争取机遇、实现追求、通向成功的唯一途径。当你一次次“做过”以后,你定会感到:啊,我真幸运,我能拥有这样的成功,真是没想到。当你一次次“错过”以后,你不免叹道:唉,我真后悔,当初为什么不试一试呢?试一下该有多好!所以,有时我们还要做到“宁可做过,莫要错过”。这是生活与事业中的一种积极进取、果敢自信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