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论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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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4)

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标志着在所有制结构方面,党认真总结历史经验,进一步克服超越阶段、追求“一大二公三纯”的错误观念和政策,继续消除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的羁绊,同时,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决否定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私有化”的错误主张,使所有制结构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这一制度既包括了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又包括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非公有制经济,其内容涵盖全民所有制的国有经济,集体所有制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个体所有制的个体经济,私人企业主所有制的私营经济和各种不同性质所有制的混合经济等各种经济成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统一体。它既包括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又包括公有制以外的其他所有制经济。没有公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不处于主体地位,社会主义就将丧失其自身的经济基础,就不能确保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不能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和道路。没有其他所有制经济,就会脱离当代中国的基本国情,脱离初级阶段的实际,重蹈覆辙,同样不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上述两个方面,就其经济性质来说是有区别的。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经济基础。各种非公有的所有制,不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但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它们同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相联系,并受公有制经济的巨大影响,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可以而且应当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它们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并不是因为它们具有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而是因为初级阶段作为社会主义的不发达阶段,需要有多种所有制经济来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由于生产力的不发达,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必需的生产社会化程度还不高,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还不成熟,在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里,其基本经济制度不能仅仅包括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而必须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允许和鼓励不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成为这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

二、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1.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

公有制是国家引导、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全社会劳动者或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形式。它是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作为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对立物而产生的。社会主义公有的生产资料生产的成果,不再被少数人攫为己有,而是按照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或部分劳动者的利益进行分配,为实现按劳分配原则提供经济条件。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因此,要加快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就“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当然,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加强它的主体地位,不能以排挤和限制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为条件,而应当通过增强公有制经济的实力,充分发挥其自身的活力和优势来实现。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来,由于在很长时期内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缺乏科学的认识,实行了一些超越阶段的错误政策,在所有制结构上重全民、轻集体、排挤个体、消灭私营,急于过渡,盲目求纯,因而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所有制结构上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发展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为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指明了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在继续消除“一大二公三纯”的错误观念和政策的同时,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2.以公有制为主体,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公有制为主体,体现在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地位,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内在要求。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使中国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要想迅速发展起来,迎头赶上已经有了一百多年甚至几百年发展历史的发达国家,并且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国际竞争空前激烈的条件下去实现后来居上,任务无疑是极其艰巨的。我国将依靠什么力量去实现这一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呢?显然,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和管理是我们应当加以利用的力量,但不可能依靠他们的力量去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因为第一,目前世界上的发达国家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制度的差异决定了他们不会也不愿支持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即使撇开社会制度的性质不说,在综合国力竞争空前激化的当今世界上,任何一个发达国家从本国和本民族利益出发都不希望再出现一个经济上强大的国家成为新的竞争对手,自然不会也不愿支持具有巨大活力的中国发展成新的强大的竞争对手。他们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需要同中国发展经济贸易关系,但与此同时,凭借其经济和技术上的优势,力图遏制中国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因此,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主要的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靠自力更生,艰苦创业。

依靠自己的力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那种主张放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私有化”的观点既没有理论根据,也不符合当代中国的国情,是完全错误的。中国近现代史告诉我们,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无力同列强抗衡,而中国的官僚资本主义则完全是反动、腐朽、落后的生产关系。如果说在旧中国私有化没有使中国发展起来,那么在当代世界上,中国依靠私有制的力量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更是无稽之谈。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不行,中国除了走社会主义道路没有别的道路可走。一旦中国抛弃社会主义,就要回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不要说实现‘小康’,就连温饱也没有保证。”“如果我们不坚持社会主义,最终发展起来也不过成为一个附庸国,而且就连想要发展起来也不容易。现在国际市场已经被占得满满的,打进去都很不容易。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实现中国的现代化,主体上只能依靠公有制的力量。

因为面对发达国家在经济与科技上占优势的压力,作为一个后起的发展中大国,要想使自己迅速发展起来,迎头赶上,必须大力建设自己的基本工业和基础设施,努力发展高科技产业。它们大都具有需要巨额投资、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收慢的特点,有些建设的社会效益远远超过自身的经济效益,因此,只能主要依靠公有制的力量去实现。试想,京九铁路、三峡工程、青藏铁路、高速公路网、宝钢、一汽二汽、核电站、航天工程、邮电通信、石油开采等等,在当代中国的条件下,能够依靠“私有化”的力量去实现吗?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尽管我国的经济建设走过曲折的道路,遭受过巨大的挫折,但正是因为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公有制居于主体地位,依靠社会主义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才使我们建成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才使中国在国际上占有今天这样举足轻重的地位。

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根本目的是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从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一标准来看,同样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因为只有公有制为主体,社会生产发展的成果才真正为全体人民所占有和享用,才能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理由很简单,如果走“私有化”的道路,可能在某些局部地区少数人更快地富起来,形成一个新的资产阶级,产生一批百万富翁,但顶多也不会达到人口的百分之一,而大量的人仍然摆脱不了贫穷,甚至连温饱问题也不可能解决。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摆脱贫穷问题。所以我们不能放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能搞“私有化”。

在当代中国的具体条件下,只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同时发展其他所有制经济,才能真正“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3.正确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与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在调整和改革所有制结构的过程中,出现了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下降,发展速度和企业经济效益低于某些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部分国有企业活力不强,生产和经营困难加剧等情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必须对这些情况有一个正确的估量和科学的分析。

公有制经济比重下降,是消除过去那种超越阶段的错误观念和政策的必然结果。迄今为止,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76%,这表明公有制仍然牢固地占据着主体地位。至于发展速度,既有基数的不同,又有投资领域的不同,它们都会影响用百分比表示的增长速度。各种非公有的其他所有制经济,是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在政府的鼓励和支持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地发展起来的,并且大都是投资于短期能获取经济效益的部门,多半不承担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所承担的社会负担。因此,在一定时期内它们在发展速度上超过公有制经济,有其经济上的原因,也是调整和改革所有制结构过程中的正常现象。这同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并不矛盾。为了进一步消除过去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的羁绊,在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后,非公有制经济还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特别是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将在一定时期内成为当地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关于公有制的效益和效率问题,不能简单地从企业一时的和局部的资料进行分析,因为效益问题既有微观的经济效益,又有宏观的经济效益;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环境效益,需要进行全面的分析。在比较不同所有制经济的效益问题时,科学的观点是要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从总体上是依靠什么力量支撑和发展起来的。从这个角度看,结论是十分清楚的,即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世界瞩目的经济发展,主要是依靠公有制的力量,它们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优势地位。如果说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是没有效率的,只是依靠20%左右的非公有制经济使中国经济上了一个又一个的台阶,显然是没有说服力的。事实上,从农业和农村来看,主要依靠家庭联产承包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它们是集体所有制为主体。从城市和工业交通来看,主要是依靠国有经济。第一,经济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于公有制经济,我国财政税收的百分之六七十来自国有企业,它成功地支持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第二,公有制经济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是以集体所有制为主体。而国有经济则不仅在关键行业、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占据绝对统治地位,而且在电子、机械、轻工、纺织、食品等主要行业中掌握着主要生产基础,发挥着行业“火车头”的作用,为其他所有制的发展提供了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第三,公有制经济承担了改革开放的社会成本,为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牺牲。第四,公有制经济安置了社会劳动力的主要部分,为维护社会稳定起了重要的作用。所有这些都表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不可取代的。

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改革开放以来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国有资产增长了大约300倍以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国有资产在整个经济迅速增长的过程中不断壮大。1989-2001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增加值年均增长11.7%,固定资产净值年均增长15.5%。到2001年底,国有资产总量达109316亿元,比1995年增长91.4%。至于当前经济生活中部分国有企业存在的微观经济效益低下,生产和经营困难加剧等矛盾和困难,其根源并不在于其公有制经济的性质,而是由各种历史和现实、内部和外部的原因造成的。这里既有企业的体制和机制的问题,也有历史的因素和社会的原因,应当而且可以通过深化改革和调整经济结构逐步得到解决。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三年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新局面的任务,经过努力,“企业扭亏增盈成效显着,2000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2392亿元,为1997年的2.9倍。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脱困的三年目标基本实现”。只要坚定信心,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国有经济必将在深化改革中重振雄风。